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公园广场花卉采购项目
2、采 购 人: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
3、地 点:人民公园、遗山公园、和平广场、体育广场、日月广场、大西高铁广场。
4、采购内容:花卉采购及栽植、摆放、成活养护。
5、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批集中供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第二批供货时间8月中旬;第三批花卉摆放供货时间为9月底。期间按要求随时补植。
6、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99374元人民币。
二、采购要求:
名称 |
数量(株) |
规格 |
服务与技术要求 |
垂吊牵牛 |
7791 |
冠幅25-30cm 高度25-30cm 营养钵14×16cm |
2023年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计划在人民公园、遗山公园、和平广、体育广场、日月广场、大西高铁广场实施花卉栽植、摆放工作。 一、共栽植立体圆花盆(直径85cm)及整圆花盆、顶盖共512个、T型花盆684个、设计美化花墙2面、花塔2组、立体景观花架18组、花箱垃圾桶76个;木制花架32个(面积32㎡);汉白玉花盆2个(面积2㎡);水泥花盆3个(面积3㎡);公园广场花坛及绿地栽植面积1639㎡;立体蘑菇造型6个,栽植五色草320盘(含栽植及成活养护)。 二、供货时间:第一批集中供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第二批供货时间8月中旬;第三批花卉摆放供货时间为9月底。 三、补植补栽从第一批花卉栽植之日起至10月,期间花卉如有枯死、缺株,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的次日应进行及时补植补栽。新栽花卉一周内死亡,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更换,且务必随叫随到,随时补植。 四、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各类花卉生长健壮、花色艳丽、枝繁叶茂,无病虫害,规格尺寸符合要求,保证栽植质量。 五、摆放花卉必须用硬质双色盆栽植。 六、花卉采购单价含税金、拉运、栽植费。 |
凤仙 |
5570 |
冠幅15-20cm 高度20-25cm 营养钵13×1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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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 |
3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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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红 |
49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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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海棠 |
6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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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 |
1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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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花 |
8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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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草 |
13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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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草 |
2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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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色普通牵牛 (8种颜色) |
59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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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叶草 |
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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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凤仙 |
6844 |
冠幅25-30cm 双色盆14×16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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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海棠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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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花百日草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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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菊 |
35080 |
冠幅15-20cm 高度20-25cm 营养钵13×1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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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簪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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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尾草 |
8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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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陵菜 |
1974 |
冠幅15-20cm 高度10-20cm 营养钵12×13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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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菊 |
6952 |
冠幅35-40cm 双色盆16×18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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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草(蘑菇造型用花) |
320(盘) |
128穴/盘 |
三、验收标准
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费用构成
1、报价费用构成包括花卉主辅材、人工费、运输费、成活养护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
2、中标人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合理安排预算,总金额不得超出项目总成交金额,超出部分招标人不予另行支付。
五、其他事项说明
1、中标人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招标人一切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如因操作不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双方或游客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况,与招标人无关,且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中标人需在项目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由中标人运输不当造成的路面损坏及人员伤亡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付款方式
依据花卉栽摆实际产生的费用依实结算,但不得超出中标价。具体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