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完善江东新区小型水库管护机制、创新小型水库物业化管养模式,推行管养分离,采取以县(区)、乡镇或流域为单位的物业化管护模式,引入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提升小型水库管理水平。结合江东新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确保江东新区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落实到位。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19〕10号)要求,开展物业化管理服务工作,物业化管理内容包括:巡视检查、维修养护、清理保洁、水质监测服务等服务(服务对象包括河源市江东新区25宗小型水库),现拟不超过1家供应商承担上述工作。
二、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
江东新区2023-2025年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项目 |
一项 |
三年 |
人民币:3750000.00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服务。 |
三、项目服务范围:
江东新区2023-2025年度25宗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水库名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库规模 |
所属地区 |
1 |
禾坑水库 |
小(1)型 |
临江镇 |
2 |
斩坑水库 |
小(1)型 |
临江镇 |
3 |
莲塘水库 |
小(2)型 |
临江镇 |
4 |
邬塘水库 |
小(2)型 |
临江镇 |
5 |
正坑水库 |
小(2)型 |
临江镇 |
6 |
田坑水库 |
小(2)型 |
城东街道 |
7 |
赤坑水库 |
小(2)型 |
城东街道 |
8 |
黄果坑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9 |
蕉子园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0 |
公柘(耳环塘)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1 |
乌米坑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2 |
棉子坑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3 |
大径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4 |
单竹坑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5 |
鹅塘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6 |
高径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7 |
公岩坑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8 |
古洞仔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19 |
老虎坑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20 |
石来坑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21 |
新作塘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22 |
井头坑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23 |
响水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24 |
茅田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25 |
张屋塘水库 |
小(2)型 |
古竹镇 |
采购包1(江东新区2023-2025年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服务。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河源市江东新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每年度合同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分为四期支付,合同期内每季度支付当年预算费用的 1/4,共计四季度完成支付合同当年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每次支付结算,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采购人凭发票于 15 个工作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季度服务费用。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采购人会向供应商说明原因,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双方规定的义务。 |
验收要求 |
1期:1.根据河府办(2019)9号文规定:不论合同金额大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相关及专业人员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未通过或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项目,采购人应依法追究违约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750000.00元,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报价要求 |
★ |
2 |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服务费总额∶37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伍万元整),响应供应商价格应包括在服务区域内提供水库专业化管护服务管理保洁、维养、巡视检查等服务所需的人工费、设施维修费、福利、劳保用品、工作服装、保洁工具费及其维修费用等。)供应商按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保洁、维养、巡视检查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
报价要求 |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服务。 |
服务期限 |
|
4 |
根据河府办(2019)9号文规定:不论合同金额大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相关及专业人员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未通过或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项目,采购人应依法追究违约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
验收要求 |
|
5 |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验收要求 |
|
6 |
供应商应充分知晓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
安全要求 |
|
7 |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
其他要求 |
|
8 |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承诺内容提供相应服务,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开展服务前准备情况、实施过程、售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客观评价。 |
其他要求 |
★ |
9 |
除采购人书面同意的专项分包内容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给本合同以外第三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索赔。(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其他要求 |
|
10 |
以上采购需求为基本的需求,供应商应须满足上述要求,但不仅限于提供上述服务。支持供应商在上述基础上提供更优服务,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要。 |
其他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江东新区2023-2025年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项目 |
项 |
1.00 |
3,750,000.00 |
3,7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江东新区2023-2025年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
1 |
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1.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按《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工作指引(试行)》及江东新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等文件进行物业化管理服务管理(遇管理制度变化,供应商应按照最新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1.2巡视检查:负责所服务范围内工程的日常巡查任务;参与年度巡视检查、特别巡视检查、大坝表面变形观测、大坝安全监测、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维修养护等事务管理;智能手机巡查(粤坝卫士APP);检查及监测资料整编分析;整理相关巡查成果资料及资料归档。 1.3维修养护:负责服务范围内工程的日常养护工作;主体工程养护、闸门养护、启闭机养护、附属设施养护;整理养护相关成果资料及资料归档;发现设施损坏或设备故障,及时报告所属镇(街)农林水服务中心协商处理。 1.4水库保洁:开展常态化的保洁清扫、除草、整理;按要求对工程进行局部修复;警示标识、标牌、标语的修复;绿化带的养护、整理等。 |
||||||||||||||||||||||||||||||||||||||||||||||||||||||||||||||||||||||||||
|
2 |
巡视检查:为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需要定期对水库大坝及周边区域进行安全巡查。水库安全监测范围包括大坝、泄水闸、输水洞、各输水建筑物及自动化监测设备。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于当日报告水库管理单位。如发现的问题较为严重或紧急,同时报告责任单位,并采取制止或应急保护措施。具体巡查检查内容见下表: |
||||||||||||||||||||||||||||||||||||||||||||||||||||||||||||||||||||||||||
|
3 |
表1 检查项目内容工作表
|
||||||||||||||||||||||||||||||||||||||||||||||||||||||||||||||||||||||||||
|
4 |
维修养护: 4.1水工建筑物 (1)水工建筑物线直面平,结构完整、运行正常,无较大裂缝、破损、缺失、滑坡、孔洞、渗水、冲刷等缺陷或动植物危害,无积水、杂草、杂物等现象。 (2)土石坝背水坡无大型灌木、荆棘等植物,大坝管理范围内无违章新建建筑物。 (3)溢洪道无行水障碍物,无人为加高溢洪道底坎高程现象。 (4)坝面出现的坑洼、雨淋沟、坑凹或混凝土表面存在剥蚀、冲刷、风化或局部裂缝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或明显影响外观的缺陷,由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和镇(街)农林水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商修缮金额,修缮成本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应及时修复,在1周内修复或在2个月内集中修复。对于重大缺陷应报新区农林水务局统一安排资金,单独立项,修复费用不含在本项目中。 (5)溢洪道、排水沟(管)的淤泥、杂物,应在3天内完成清理;排水孔发生堵塞现象的,应在1周内完成处理。 (6)集水井、廊道发现杂物的,应在2天内完成清理或每周集中清理。 (7)边坡与岸坡应保持整体稳定、防护有效,无岩土体松动、掉块、坍塌等现象。 (8)发现库面存在漂浮物时,应及时清理。 (9)若发现问题并提交台账至水管单位后仍旧无法解决的问题,不得在验收时作为扣分项。 4.2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 (1)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防腐及时、保洁到位,润滑良好、启闭灵活,使用正常、运行安全。 (2)闸门每年维修保养不少于1次,保养时应清除表面水生物、泥砂、污垢等杂物,对闸门表面掉漆部位涂防锈漆,给运转部位加注润滑油。 (3)启闭机每年维修保养不少于1次,螺杆、钢丝绳每年涂润滑油脂不少于2次。保养时应对启闭机表面清洁,涂防锈漆保护,保持联接件紧固,无松动现象;保持承重螺母或螺纹无裂纹、磨损现象;保持限位装置固定,无松动现象。 4.3其他建筑物及设施设备 (1)管理设施应能保持功能正常,标牌醒目、清晰完整,防汛道路平整,交通安全通畅,环境整洁。 (2)管理用房及启闭机室干净整洁,无抹灰脱落、杂物堆积、渗漏水、电线杂乱等现象。 (3)监测设施应保持外观完好,能正常使用,精度满足规范要求,不满足要求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
||||||||||||||||||||||||||||||||||||||||||||||||||||||||||||||||||||||||||
|
5 |
水库保洁: (1)库面保洁:定期清理库面漂浮垃圾、水仙花等一切障碍物,确保溢洪道及启闭系统安全运行。 (2)库区保洁:对进库路至大坝坝顶、办公区域、库区通行道路路面的进行保洁工作,如,垃圾桶设置,垃圾运输清理等。 |
||||||||||||||||||||||||||||||||||||||||||||||||||||||||||||||||||||||||||
|
6 |
表2 水库保洁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表格
|
||||||||||||||||||||||||||||||||||||||||||||||||||||||||||||||||||||||||||
|
7 |
水质监测:总体要求:按季度定期提供水库水质氨氮含量的移动设备检测服务。检测成果无需CMA单位出具,仅限用于水库水质日常监管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可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 监测频率:每季度1次的水质氨氮含量检测。 |
||||||||||||||||||||||||||||||||||||||||||||||||||||||||||||||||||||||||||
|
8 |
信息化服务:物业化管理工作要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手段,工作记录电子化,能实时上传推送给主管部门。 |
||||||||||||||||||||||||||||||||||||||||||||||||||||||||||||||||||||||||||
|
9 |
资料、台账整理:水库资料的电子化归档与整理,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台账资料的管理等。 |
||||||||||||||||||||||||||||||||||||||||||||||||||||||||||||||||||||||||||
|
10 |
表3 物业化管理服务频次要求
|
||||||||||||||||||||||||||||||||||||||||||||||||||||||||||||||||||||||||||
|
11 |
考核要求 考核制度及违约责任: (1)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见附表一《小型水库管理考核表》。 (2)考核时间:每季度完成服务后,在每季度前完成考核。 (3)考核标准: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不合格处理:1)坝容坝貌差;2)无巡查记录、观测记录、维护记录或记录造假等行为;3)未及时上报垮坝、漫坝、管涌、滑坡、裂缝等重大险情。4)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原因,致使采购人受到上级督查暗访通报批评、约谈等不良影响的。 (5)考核记录作为支付款项凭证之一。
附表一:《小型水库管理考核表》 镇/街道 水库20 年 月至20 年 月管理考核表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单位(盖章):考核人员(签名):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