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目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疗科正在使用的四维验证模体系统等放疗质控设备维保服务和手术室福迪威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维保服务即将到期。为了保证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临床诊断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需采购四维验证模体系统等放疗质控设备和福迪威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维保服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四维验证模体系统等放疗质控设备维保服务,1年
★1、总体要求:
1.1放疗科质控产品包含四维验证模体系统、参考级剂量仪、快速晨检仪、井形电离室、固定报警仪等一年期人工及备件全保保修服务(含软硬件升级保修)。
1.2 Scandidos四维验证系统Delta4提供模体,治疗前验证,PMMA材料,Farmer型2571电离室平板硬件保修及零备件更换,提供Delta4DVH结构分析模块,机器QA软件模块软件的升级及培训服务。
1.3 PTW参考级剂量仪UnidosWebline提供剂量仪主机、0.6cc和0.125cc电离室、电缆线、电源线等硬件的维修及更换,系统软件免费升级及培训。
1.4 PTW快速晨检仪QuickcheckWebline提供软硬件的维修更换及升级培训服务。
1.5 PTW井型电离室Well-Type Chamber 1提供硬件的维修及更换服务。
1.6中联康SB-I固定报警仪提供硬件的维修更换服务。
1.7即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免费提供维保范围内的备件,并享受远程诊断服务,提供系统软件免费安全性升级服务。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更换的零部件与原有设备完全相兼容,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及运转。
2、具体服务要求:
2.1服务类型要求:定期巡检、远程服务(电话支持,宽带远程支持)、现场服务。
2.2具备远程诊断系统,并可以提供远程维修技术支持和远程临床运用服务支持等功能。
2.3能通过远程系统进行设备的维护,并提供设备运行状况报告。
2.4在正常运行时间投标人保证采购人的设备达到95%以上的开机率,未达到95%以上的开机率则按1:3顺延维保期。
2.5具有专业维修工具,并提供相关专业校准信息以供核实。
2.6备件供应:中标人所提供的备件是原厂认证合格的新零备件,且每个零件都有中国海关进出口记录如报关单等。
2.7质控设备每年2次定期保养。
2.8接到报修后4小时内响应,最晚24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
2.9现场服务支持除工作日外包含周末非标准工作时间。
2.10每次维修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维修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供现场故障维修讲解服务。
2.11应保证维修后设备达到符合原厂家合格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2.12中标人需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为本采购包提供服务。
3、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
3.1保修期间更换的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2保修期间若需更换损坏的零部件,采购人根据维保要求进行货物品牌、产地、设备配置、数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等方面的验收。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
3.3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办理有关手续。
3.4中标人提供维保服务时拟供设备和器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全新的合格产品。
3.5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等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
3.6免费保修即将到期前,中标人需对维修的配件做全面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采购包2:福迪威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保修服务,1年
★1.项目范围:福迪威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的所有备件。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系统编号 |
过氧化氢低温气体等离子灭菌系统 |
STERRAD100S |
10101073098 |
过氧化氢低温气体等离子灭菌系统 |
STERRAD100S |
10101130409 |
★2.项目内容:福迪威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人工及备件全保保修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在有备件发生情况下,免费提供维保范围内的备件。
3.项目说明:本项目合同类型为人工及备件保修服务合同。即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在有备件发生情况下,免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件,并享受远程诊断服务,提供系统软件免费安全性升级服务。
4.具体服务要求:
4.1在福建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1个。
4.2投标人在国内有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并注明维修工程师的名录、联系方式,提供工程师通过原厂维修培训所获证书。
4.3要求配套工程师安装过同类机器≥10台。
4.4要求配套工程师维修过同类机器≥3年。
4.5有研发、工厂和临床应用服务支持。
4.6服务类型要求:定期巡检、远程服务、现场服务。需具备提供维修技术支持和临床运用服务支持等功能。
4.7必须具备客户服务专线电话。
4.8每年365天开通,并有专人接听(专线服务)。
4.9每天开通服务时间不少于12小时(专线服务)。
4.10具有ASP专业维修工具,并提供相关专业校准信息以供核实。
4.11备件供应:所更换的部件必须经过原厂测试的合格备件。投标人必须承诺,维修中所更换的备件皆为原厂生产,进口备件可以提供相应的《报关单》。
4.12在国内设有专门的零备件仓库和专业快速的物流配送渠道。
4.13如采购人需要,能提供移机和再安装服务。
4.14能免费提供给采购人原厂的合法的应用软件或硬件的功能性升级服务。
4.15每季度≥1次保养。
4.16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厂家工程师到达现场,3日内完成维修。
4.17投标人需保证采购人的设备达到95%以上的开机率。开机率计算公式:(365-故障天数)/365,如未达到95%的开机率,开机率每低1%,合同期限按1:3比例相应延长维保期。
4.18每次维修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维修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供现场故障维修讲解服务。
4.19投标人在每次完成设备维修、PM保养或升级等保修任务后,均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详细工作报告单,每期验收前投标人将盖有投标人有效公章的验收周期内的所有工作报告单一并提交给采购人。报告单的内容将作为采购人对保修服务内容验收的依据。
4.20延期开展预防性保养的,合同期内总累计延期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每超出1个工作日,按1:2赔付延长保修期。
4.21合同期内,采购人要求停用(或报废)设备的,保修合同无条件自动终止,保修费按月结算;采购人暂停设备使用的,则合同期顺延。
4.22合同期内每台机器(含任一零部件)修复日期累计不能超过12个工作日,如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工作日,整机保质期相应延长5个工作日;设备(含任一零部件)修复日期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每超过1工作日,服务供应商向医院赔偿5万元人民币,累计赔偿不超出整套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上述修复日期指每台设备无法开机或设备某一功能参数不符合要求等故障所花费的等待配件、维修调试测试的总周期,非法定工作时间不计入年修复日期)。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维保服务任务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完成合同中所有约定项目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生效半年后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财务入账后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合同生效一年后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财务入账后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采购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维保服务任务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完成合同中所有约定项目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同生效半年后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财务入账后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合同生效一年后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财务入账后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采购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作为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2: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作为履约保证金)。
其他商务要求
以下条款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
1、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维保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如采购人已支付维保费用,中标人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金额5%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中标人应同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需要承担违约金或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该笔违约金或赔偿金。
4、采购人的权利:
(1)根据维保计划享有对中标人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维保计划见附件(如有)。
(2)对中标人运行维护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要求整改,对中标人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中标人更换。
5、中标人的权利:
(1)中标人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维护保养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接受采购人委派人员对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
(2)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维护保养费用的权利。
6、中标人的义务:
(1)应根据维保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保养。
(2)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要求派遣维护人员到达设备现场。
(3)中标人负责其员工的人身保险,现场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4)在向采购人提供维保服务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5)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工作后,应做出维保报告书,经由采购人责任工程师签字后双方各自存档。应建立和健全设备的维保档案。
(6)如果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2日内予以回复,并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委派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实施相关工作,直至消除该等缺陷。
7、在采购人正常使用、正确操作情况下,中标人保证设备的开机率不低于95%,按全年365天计算。
8、若无法达到约定的开机率的,中标人应通过1:3比例延长相应未达天数的合同期限(合同金额不变)以进行补偿。
9、投标方应提供维保服务范围外主要维修配件及其清单(含价格清单),如涉及使用易耗品及材料应提供其市场报价及供货价。(若有)
10、除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外,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技术等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11、中标人应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该损失。
12、因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4、其他
若服务期满之前维保服务范围内所含设备因故障无法修复或需报废处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采购人在付款时扣除该设备尚未履行服务的剩余时间折算的相应维保费用。扣除相应费用计算公式为:扣除相应费用=合同总金额/365*实际尚未履行天数。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