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位置: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三)项目基本情况: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教阵地建设,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法治意识,现拟建设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项目位于天长市人民检察院三楼,现有场地共计建筑面积910㎡,其中展区面积约为680㎡。包含了:未成年人法治宣教,模拟空间,数字化播映空间,功能空间等。
二、建设目标
以“天检护未,法伴青春”为主题,按照未成年人的理解接受能力,以传统图文展览展示结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数字化多媒体展示技术、静态图像和远程控制视频点播系统等高新技术,运用高分辨率全息数字影像展示、人机互动、模拟场景还原及实物道具展示等形式,建设符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教基地要求的国内一流的未检中心及未成年人法治宣教展馆,并展示天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的未检工作成就。
通过融汇数字化、互动化、智能化、场景化的展示手段,让青少年从立德树人,认知法律知识,了解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方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遵法守纪意识;通过对沉浸式模拟法庭的体验、互动,让青少年观众对司法和检察工作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并提高参观者对法律知识、对未检工作等内容的兴趣和吸引力。
三、建设内容
1.展示内容及需求(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展示区包含:立德树人,法律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天长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例、人民检察院的四检十职等主要内容。
(2)体验区包含:模拟法庭等未成年人司法体验空间以及数字影音播映空间等。
(3)功能区包含:未成年人心里疏导空间等。
(4)文化环境区包含:未成年人法律知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文化氛围等。
2.重点展项需求
数字化多媒体展项体现展示的互动性、参与性、数字化和智能化。并充分运用声、光、电、光影、3D全息、虚拟现实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同时要求重点展项具备操作简单、一键式智能化、便于维护更新等特点,所有展项需实现数字终端操作和控制。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种类:
1.DIY数字交互画册
2.数字化智能影音瀑布墙
3.移动轨道数字屏
4.互动触控屏
5.动感影院系统
6.法庭场景还原互动体验
7.沉浸式法律名词互动
8.司法场景还原模拟体验一
9.司法场景还原模拟体验二
10.数字3D全息虚拟讲解主持。
3.装饰工程内容
场地内按设计方案,进行原有装饰装修的拆除,中心整体基础建设及装修,中心电器电路及照明施工,造型结构搭建及内部基础建设,中心布展陈列及建筑垃圾清运等。
四、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包含设计与施工,具体内容及需求如下。
1、设计部分需求:中心整体设计方案的设计,深化布展方案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展厅布展大纲编撰,展厅多媒体综合展项设计,展项深化设计,布展陈列设计、艺术品创作等)。
2、施工部分需求:拆除新建墙体施工,装修施工,布展陈列施工,场景还原施工,模型制作安装、多媒体系统集成、互动软件开发、音视频内容制作、设备采购、强弱电综合布线等整个中心及展厅展示功能的全部内容(含安装调试、检测、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保障、后期系统内容更新、免费运维等)。内容包括以上但不限于以上,主要依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认识及自身知识、技术和经验。
五、建设要求
在该项目整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整体设计布局规范、科学合理,充分利用现有建筑空间,要求能同时接待40人参观;
2.参观路线的设计流畅、科学,符合观看习惯,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符合消防要求;
3.应借助多种展示手法,传统展示空间结合数字化多媒体的互动体验,结合声光电等光影观感,结合场景的感染力和体验感,使整个中心的展示内容生动形象而极具吸引力。
4.设计风格和谐舒适,美观大方。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法治元素,重点突出,展示形式丰富多样、体现天长人文和地域特色。
5.供应商的深化设计方案需满足招标单位要求,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6.供应商要根据最终确定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的调整和完善,并配合招标单位完成相应的施工环节审批程序。
六、设计施工范围
1、工作范围
中心及展厅的整体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展厅及展项制造,展厅及展项安装、调试。
2、工作阶段及各阶段的任务
2.1 深化设计工作阶段
2.1.1 深化设计确认方案;
2.1.2 深化设计中期交流检查汇报阶段(含展厅及展项原型试验评估);
2.1.3 深化设计成果审查确认阶段;
2.2 中心及展厅施工阶段
2.2.1 第一次展厅及展项施工检查阶段,包括展厅及展项施工进度计划,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加工工艺质量控制方案、检验大纲等质量控制性文件检查;
2.2.2 第二次展厅及展项施工检查及出厂验收;
2.2.3 展厅及展项出厂验收阶段,重点展项应在出厂前通知业主方进行出厂前检查,制造过程关键节点质量检查应通知业主方检查。
2.3 展厅及展项安装、调试、验收阶段
2.3.1 展厅及展项进场安装阶段,包括展项进场开箱质量检查,展项安装及质量检查,调试及检查;
2.3.2 展厅及展项预验收;
2.3.3 展厅及展项竣工验收。
3.展厅及展项深化设计成果要求
3.1 设计原则
3.1.1 展厅及展项本身要求展示形式的节能、低碳、新颖、创新、不落俗套;
3.1.2 展厅及展项与建筑结构的适应性;
3.1.3 展厅及展项表现形式与展厅环境艺术的和谐统一;
3.1.4 展厅及展项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相关通用标准和行业规范;遵循防火、环保的原则。
3.2 设计内容
主要任务是在采购人的设计需求和相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整体设计和深化设计方案,中心及展厅、展项的各项技术设计,完成中心、展厅、展项与布展的全部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最终结果全部体现在完成图纸及相关文档资料上。
3.2.1 设计图纸
1.中心(展厅及展项)的三维效果图,数字三维模型(文件后缀为.max);
2.中心总平面图、展厅文化分区图,内容布局图,重点展项图、参观流线图、参观时长分析图、空间利用分析图。
3.中心设计分析图(造型设计及色彩设计)、灯光设计分析图。
4.依据布展内容大纲进行的展厅及展项相关图文展板的深化设计;
6.陈列布设的深化设计(雕塑部分需手绘稿呈现)
7.场景、实物道具的深化设计(三维效果图,数字三维模型)。
3.2.1 文档资料
1.展厅布展内容大纲的编撰;
2.展项功能描述、操作说明;
3.展项中多媒体展项的脚本大纲(镜号、长度、故事线、内容提要、分镜头效果草图、旁白、配音、观众体验、展现手法及待机画面等);
3.3 设计要求
为了确保中心设计的规范原则,设计方必须按照以下设计要求进行并完成优化设计工作。
3.3.1 图纸完善:设计方案需包含以上3.2.1设计图纸中规定的所有设计,并满足以下设计要求:
(1)结构设计应满足现行的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
(2)展项在满足展示效果的前提下,应简洁实用、便于操作、整体性好,展项运行过程中无触觉或视觉可感知的非功能性的明显振动;
(3)应考虑每个展项的维修空间或区域;考虑设置设备的通风散热口;充分考虑设备在观众动手操作的情况下,能够经受观众高强度的使用行为和不规范的操作而不易发生故障和损坏;
3.3.2造型设计
(1)中心及展厅造型设计要有符合未成年人法治主题的创意,根据展示的主题内容、法治宣教环境、重点展项特性进行造型、色彩、材料定向定位设计,体现出未成年人法治宣教展示内容及内涵;
(2)中心及展厅内部造型设计要符合视觉规律原理,力求达到线条优雅、色彩和谐,具有艺术魅力,在满足参观、知识科普功能的同时具有较高的审美性。
(3)中心及展厅建设选材上,应简洁明快,尽量选择无镜像反射的材质或亚光漆作表面装饰处理,以避免产生炫光影响展示效果;
(4)中心及展厅内部设计施工中,应充分考虑造型的表面处理,做到合理、耐磨,光滑无缺损、无尖棱锐角、无潜在安全隐患;
(6)中心及展厅布展及展项饰面材料的光洁度应达到设计要求,表面色彩应符合设计色板。
3.3.3材料选用设计
(1)在中心及展厅的设计中,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各种材料要求达到环保 E1 级,大量使用的主材料要有厂家相关送检报验合格证;主材达到A级防火等级要求,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出厂证明;
(5)中心及展厅使用的碳素钢、不锈钢、工程塑料等材料其抗拉、抗压、抗弯强度,断面延伸率、冲击韧性、表面硬度等机械性能、焊接要求及防锈要求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7)装饰材料在质保期内不得出现变质,表面装饰的涂覆材料在质保期内不得出现起皮、脱落和明显褪变色;
(8)中心及展厅选材不允许有浸渍不良、固化不良、气泡、切割面分层、厚度不均等缺陷,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破损、明显修补痕迹、皱纹、不平、色调不一致缺陷。
3.3.5 设备选用设计
中心及展厅采用的各种设备、机械、电气材料和标准机电产品应达到GB,一般通用设备、电器和标准机电产品应选型合理,设备、元器件、零部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铭牌,其质量保证资料应完整、齐全。对于国家强制性规定 3C 认证的产品,必须有“3C”认证标志;
(1)对于非标准机电产品,应有质量验收标准、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
(2)设备应易于维护、维修,维修空间具有较好的开敞性,易损件应为易购件、通用件,避免使用非标产品;
(3)操作界面人机关系友好,方便操作使用,操作按键的种类、规格应尽量统一;
(4)应设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设置在专用的开关箱内,且便于观察和维修,漏电动作电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5)所有设备必须有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突发停电时设备和人员安全、人员疏散的及时,以及供电后的系统复位;
(6)播映厅的地面、布景、墙面和天花板设计,应选强吸声材料,空场混响时间应小于 1 秒。墙壁和门应选用隔声、隔震材料,以避免声干扰;
(7)投影屏幕亮度需要灯光配合时,屏幕前应无直达光;声音与图像同步,声音和图像技术参数(视频、音频、帧频、格式、视频分辨率和长度)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视频分辨率应不低于1080P;
(8)设备的电、音、影、数据、通信等接口,要于现行市场标准统一,连接方式及接口应统一简便;
(9)设备需预留外网通讯接口。
3.3.6 使用空间设计
(1)中心及展厅布展设计,应充分考虑尺寸、重量等,满足建筑楼板(地面)设计载荷、层高等相关要求;
(2)中心及展厅布展设计,外形尺寸要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大型展品设备参数,确保便于运输搬运和装配,并确保二次运输和搬运的可通过性。
3.3.7 安全和环保
(1)中心及展厅的设计应绝对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平面布局首先要考虑人流通道,保证展厅内任意点的人员进入疏散通道门的距离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施工时要充分考虑馆内的网络布线、设备配备及电路布线、空调安装、通风系统、消防器材等安全要求。
(2)中心及展厅的设计,不得将消防灭火栓与装修混为一体,消防灭火栓四周的装饰色彩应与消火栓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满足 GB4064-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等有关电气安全的国家规范;
(4)中心及展厅的设计演示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包括气、液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不得给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危害;
(5)对于环境投射灯光和展厅及展项照明灯饰,光强要适中,不应使人产生眩目感、闪烁感,避免光污染;
(6)中心及展厅的设计中,要进行用电量核算,对大负荷电气设备尽量采用变频装置;
(7)所有可操作和接触的设备及展项,其与观众的手、脚、头等身体接触的部位,必须考虑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机械伤害并做出保护设计;
(10)所有展厅布展装修、设备及展项设施,设计中,均不应露出锐利边缘或锐利尖端,以及其他可伤害手指、腿脚等身体部位的危险部件。
七、施工要求
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和办法。
2、施工人员应该着装上岗,工作服要求干净、整洁。
3、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管理、应服从物业、治安保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4、施工应控制粉尘、噪音、污染物、震动。
5、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楼内各种公共设施。
6、施工现场要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每日清扫。交工时清洁干净。
八、造价控制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项目暂定价款为180万元;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价款=1800000×成交费率
结算时不作调整;本项目施工费实行严格的按照合同价款执行,无论施工图预算价格、还是工程竣工结算价格,按合同约定内容及价格审核后,低于本项目成交价格的,按实结算;高于本项目成交价的,按投标成交价结算。
九、需响应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
1.供应商在中心建设完成后需协助业主筹建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数字宣教展厅;
2.配合采购人做好展项设计变更工作(如有)和展项深化设计修改确认工作;
3.供应商要根据整体和深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环节审批程序。
十、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中心及展厅的所有展板、设备、展项、产品、机电设施等,须是全新材料或产品,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并按照相关国际、国家及专业标准检验的合格产品,其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2、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防水5年,质保期内提供所有展品展项的内容更新升级和免费维修,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更换。免费质保期满后,按厂家规定执行,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有偿维护自2年免费维保期满后开始,逐年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年度维保服务费另行商议;
3、维修响应:供应商在接到维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在收到用户第一个报修电话后,应在8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若现场不能解决,应最多不超过2个自然日将设备修好。在2个自然日内不能保证修好设备,则由供应商提供一台同种工作效果的设备作为备用机,保证采购人不耽误工作;
4、培训:验收完成后在安装调试时要进行展馆的操作培训。供应商技术员到现场进行免费现场培训,直到招标方工作人员可以熟练操作设备为止,所有培训费由供应商承担;
5、技术支持:包括即时回答提出的问题;排除用户的软、硬件故障等;
6、提交相关货物时应提供设备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和操作示意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