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 一) 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 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投标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 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 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 、“- ” 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 、“- ”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 应。
1.3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
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 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 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 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 等知识产权。
1.5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 “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 应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投标无效。
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 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磋商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 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 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3.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3.保活期:3个月
3.4供应商中标后经甲方挑选完货物(德州黑驴)中标供应商需向甲方提供《检疫证书》
3.5.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 款方式”的规定。
3.5 技术参数 (附后)
项目基本参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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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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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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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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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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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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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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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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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月龄(体格健壮,发育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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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中标后经甲方挑选完货物(德州黑驴)中标供应商需向甲方提供《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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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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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肥驴(全部为公驴)
|
头
|
75
|
10-12月龄(体格健壮,发育良好)
|
3
|
小驴(公驴)
|
头
|
120
|
4-6月龄(体格健壮,发育良好)
|
4
|
小驴(母驴)
|
头
|
71
|
4-6月龄(体格健壮,发育良好)
|
5
|
分草机
|
台
|
1
|
|
提供检验合格证
|
6
|
打料机
|
台
|
1
|
|
7
|
电动车
|
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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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机额定功率≥1500W
2.载质量≥250kg
3.整备质量≥2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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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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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料机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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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形尺寸≥1400*1300*2800
2.配套动力≥3KW
3.主轴转速≥300r/min
4.批次混合量≥1000kg
5.容器容积≥2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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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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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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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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