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计划编号:441301-2023-01883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工作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中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内容与要求》《国家园林城市示范项目申报范围》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惠州市建成区(含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共计313.61平方公里,开展复查资料调研、遥感调查、数据处理、资料汇编、成果编写与审核和现场复查工作。
(五)工作范围:惠州市四个区建成区范围约313.61平方公里。
(六)推荐候选人数量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3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认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3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采购人可重新招标。
(七)定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采购包1(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和技术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时间约18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服务成果,经采购人组织论证、检验后(论证、检验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提交省厅复查,具体服务时间以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复查工作完结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自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提交服务成果并经采购人组织论证、检验通过后(论证、检验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支付合同总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复查工作完结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
验收要求 |
1期:递交的服务成果符合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本项目服务时间约18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服务成果,经采购人组织论证、检验后(论证、检验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提交省厅复查,具体服务时间以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复查工作完结为准。 2、本合同的经费由财政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和技术咨询服务 |
项 |
1.00 |
1,400,000.00 |
1,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和技术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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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技术服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的文件要求,为使惠州市顺利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现拟采购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技术服务。 (一)申报材料的编写。内容包括:复查申请、自评报告(含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逐项内容达标情况)、体现本地园林城市特色的示范项目介绍。 (二)复查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与汇编。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进行逐项检查,协助统筹梳理好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与整理工作。审核18项评选标准及其依据资料,统筹梳理好惠州市复查相关规划成果、数据统计及其依据资料的汇编工作。 (三)业务指导。内容包括:指导制定复查现场考察线路并提出整改提升建议;指导城市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工作;协助采购人做好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考查及验收。 (四)完成“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的佐证图件和说明。 (五)协助开展惠州市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的评选工作,形成文件并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名录。 (六)协助城市复查技术报告高清音像片的制作。为惠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技术报告高清音像片的拍摄提供指标技术内容,审核脚本文稿,并提出修改建议。 二、园林绿地遥感调查与测评服务 为了客观了解和掌握惠州市园林绿化基础数据,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更好地指导和服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惠州市决定利用高分辨卫星遥感2023年的影像数据,开展园林绿化现状调查和指标测算自评,全面准确摸清城市园林绿化现状,持续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一)工作内容: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2号)》要求的国家园林城市绿地建设多项指标,对惠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地绿化进行遥感测试、分析计算,统计建成区绿地建设各项指标数据,并提供《惠州市园林城市绿化遥感调查测评报告》。 1、数据指标统计: 依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2号)》,完成城市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城市林荫路覆盖率、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10个评选指标计算,得出指标达标情况。 2、绿地专题图件绘制: 制作建成区各类绿地分布图、建成区公园绿地分布图、建成区防护绿地分布图、建成区广场用地中绿地分布图、建成区附属绿地分布图、建成区区域绿地分布图、建成区各类绿地影像图、建成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服务半径示意图、建成区各类绿地绿化覆盖分布图、建成区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区域绿地绿化覆盖分布图、建成区绿道分布图、建成区城市绿道服务半径示意图、建成区城市生态廊道示意图、建成区15米以上道路分布图、建成区蓝绿空间分布图、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城市范围图及建成区范围图、城市步行道位置分布图、城市自行车道位置分布图、城市林荫路位置分布图、建成区内2002年(含)以来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位置分布图、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分布图专题图件。 3、报告编制与成果汇总: 编制惠州市园林绿化遥感调查和测评报告,整理汇总成果数据。项目成果提交要求为纸质版二十份,电子版一份。 (二)项目进度要求: ★服务时间约18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服务成果,经采购人组织论证、检验后(论证、检验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提交省厅复查,具体服务时间以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复查工作完结为准。 项目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三)本项目能力因素要求: 1、团队技能要求 (1)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派出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全部实施工作,并且项目验收前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 (2)项目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供应商需派出3名项目管理人员(一人一岗),担任本项目工作组管理,履行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技术管理职责,应均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测绘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2、设备及技术能力要求 考虑遥感影像模糊等不确定性情况而造成影响统计工作的情况,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及技术能力以完成本项目。 3、供应商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的体系认证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认证范围),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认证范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认证范围)。 (2)供应商应具备数据保障能力 本项目是遥感调查工作,涉及年度基础数据资料,数据量非常大,供应商应具有成熟的数据管理处理能力以及数据损失保障能力。 企业信息服务能力 供应商具有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等级(DCMM)证书的优先。需提供有效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等级(DCMM)证书,并提供该证书在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服务平台(https://www.dcmm-cfeii.com)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 (四)其他服务要求: 1、项目实施方法及内容符合中国政府的法令、法规和条例。 2、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以谨慎和专业态度,确保项目总体进度和提交成果的质量,并在需要时负责对成果进行解释。 3、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予以专业性解答。并进行有关知识讲解;对采购人配合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等。 4、项目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并符合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验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