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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升级扩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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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280000646607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杭州市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升级扩容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全国12345政务服务应用标杆城市目标,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智能化升级,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多渠道交互服务和高效的限时闭环办理流程,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办理效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部门条快贯通的群众诉求办理回应新机制,形成全域覆盖、协调联动、便捷高效、支撑有力的智能服务体系,打造全国12345政务服务高地,实现社情民意点点通、急事难事件件办、办理结果事事回、满意与否人人评,探索特大型城市政民互动新格局。

发挥好“第二研究室”作用,更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强化民意数据分析,注重民意政策转化,提供决策辅助参考。加强民意数据综合分析、要素分析、结构分析,满足杭州信访工作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型的数据分析需求,以数字化手段,不断提高“互联网+信访”的应用层次和我市信访工作的运行效率。同时建立多维度、多层次、多方位的告警系统,实施全过程、全流程告警管理,提升问题治理能力,以期有效预防、回应、化解和消弭各种民意诉求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权益。

二、服务范围

项目建成后,服务于杭州全市1000多万市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三、建设内容

迭代升级市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包括在线服务端、数据交互中心、12345适应性升级改造、智能导航扩容、浙里办APP适应性集成、城市大脑APP适应性集成、数智杭州门户、数智分析平台等子场景,呈现民意热力图、民意热度榜、民意趋势预警分析。

四、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模块

功能

1

在线服务端

首页功能

2

智能解答

3

部门政策

4

我的查询

5

通用赋能登记

6

最新发布

7

民意聚焦

8

杭城温度

9

建议征集

10

白名单

11

数据交互中心

第三方民意渠道对接

12

省平台事件上行流转

13

市平台事件下行流转

14

各区县平台事件上导

15

数智杭州门户

16

12345适应性升级改造

业务协同系统升级改造

17

转执法功能

18

交办规则库

19

地图系统集成

20

与110呼叫中心联动

21

工单流程优化

22

统计报表

23

质检服务升级

24

数据报表优化

25

紧急预警模块

26

内容分类优化设计

27

强制送审功能

28

业务考核指标优化

29

效能指数报表调整

30

重复件审核调整

31

智能接口开发

32

智能导航扩容

语音设置

33

语音语义一体化能力

34

系统扩容

35

城市大脑APP适应性集成

首页设计和组件应用

36

用户体系对接

37

浙里办app适应性集成

首页设计和组件应用

38

用户体系对接

39

数智杭州门户

浙政钉场景透出

40

数智分析平台

基础支撑

41

国产化适配

42

场景分析

43

数字驾驶舱

44

驻场服务

2人驻场1年

45

测评及安全服务

软件测评、等保三级测评、商密测评费及安全服务费

 

五、采购内容

1、在线服务端

需为本项目开发在线服务端,需包括:首页功能、智能解答、部门政策、我的查询、通用赋能登记、最新发布、民意聚焦、杭城温度、建议征集、白名单。

2、数据交互中心

数据交互中心主要围绕“民呼我为”平台与第三方民意渠道、与省级统一平台、与杭州市统一公共数据平台、与各区县分平台实现平台对接开发、标准梳理、工单业务数据和办理结果同步数据共享与流转交互的开发服务。

3、12345适应性升级改造

为进一步提升“民呼我为”平台服务能效,本项目需实现与12345平台的适配对接,基于“民呼我为”平台的业务需求和杭州12345系统的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打通两者的数据通道并改造12345平台的业务流程,过程可溯源、节点可监控、流程全闭环、数据全归集。

4、智能导航扩容

为提升系统承载能力和响应速度,本项目本次共需扩容120路智能语音导航。

5、城市大脑APP适应性集成

按照城市大脑架构设计要求,做好杭州城市大脑APP接入,做好通用组件应用、用户体系构建、服务页面设计、业务流程开发、数据接口对接等。

6、浙里办APP适应性集成

上线“浙里办”APP,满足浙里办上架要求开发“民呼我为”前端页面、用户体系、登录功能、应用接入、后台数据对接等,提前做好上架前申报、录屏、应用二维码生成、应用业务功能说明、压力测试、安全测试,以及应用上架审批等工作。

对浙里办页面进行重构完成接入埋点。针对前段接入规范进行调整。完成第三方适配,提供浙里办跳转单点登录并完成业务框架与接口调整。

7、数智杭州门户

基于浙政钉平台,打造数智杭州门户,通过与浙政钉APP对接和适应性集成改造,实现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通过浙政钉实现业务协同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数智杭州门户

浙政钉场景透出

UI设计,前端功能开发,展示场景简介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后端查询统计接口开发,展示核心指标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开发,展示流程再造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开发,展示业务协同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开发,展示技术框架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开发,展示工作专班、体系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后端查询统计接口开发,展示应用成效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开发,展示政策文件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开发,展示总结功能板块内容

UI设计,前端功能开发,对接浙政钉内部跳转接口,实现驾驶舱穿透免登录

8、数智分析平台

8.1、基础支撑

结合《事项分类分级清单》对数据按照分类分级规则进行分类和标注,通过数据归集、清洗、治理和分析的技术,实现民意数据充分挖掘和利用。依托大数据平台,并通过关联规则分析、聚类分析、协同过滤以及分类与回归等方法建构高频热词库和敏感词库,在需要的时候进行关联推送、热点推送或提醒预警,通过架构大数据平台,并方便用户对热点问题进行查询、汇总及分析。更有效地对数据进行存储、管理、计算、分析及应用,实现数智化分析。

8.2、国产化适配

数智分析平台大数据底座分析算法,适配国产化操作系统、数据库以及中间件。

数智分析平台设计主要体现在完美支持国产化主流操作系统,并且兼容主流浏览器。

8.3、场景分析

需实现:运营管理情况分析、办理情况统计分析。

8.4、数字驾驶舱

以城市大脑为依托,打造政务服务“民呼我为”驾驶舱,依托资源整合、服务融合的理念,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政务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与运营,构建民意运行监测、管理、处置、决策四大领域的智慧化数据体系,以数字化、智能化促进政务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更好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利民、惠民。

“民呼我为” 驾驶舱将根据不同问题、需求切入不同应用场景,从数智赋能、精密智控、民生服务、科学决策等角度进行主题分析,在机制和保障基础上,实现运行过程、结果全程可控,通过数据运营引领全方位治理,最大程度在发掘数据价值的同时,减少和防止隐患的发生。

“民呼我为”驾驶舱以全区域的数据实时流动、数据协同及迭代循环为基础,通过民意热力图等形式,为领导提供全局预览、预警服务,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追踪处置。

驾驶舱由主页面和二级页面构成,可以实现一键直达功能。

1、围绕民意热点、不满意件、特急、紧急、预警事件进行预警和统计分析。

2、总体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可视化大屏呈现,包括承办总数、办结总数、满意率等关键指数呈现,实现实时工作效能的掌握。

3、区县和部门透视窗功能模块,主要作用在于点击后弹出二级专题页窗口,详细了解区县和部门受理情况、办理质量、诉求特点、变化趋势等情况。

六、建设周期

本项目要求在2023年11月前通过竣工验收。

七、售后服务

系统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为期两年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系统稳定保障措施包括系统巡检、升级(包含业务规范调整的系统更新等)、现场故障检测及修复等。

提供2人驻场服务保障系统的运行。

定期进行系统巡检,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系统维护更新应提前24小时告知采购人,并在更新后及时对系统原始参数设置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热线系统异常。

服务商发现系统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于发现问题后2小时内解决,如无法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应及时调整并采取其他措施,并预估故障排出时间告知采购人。

在售后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电话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故障保修,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因故障中断服务时间不超过12小时。

服务方式除电话外,还用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网站技术服务、远程拨入分析、现场服务等多种方式的服务。

八、验收标准

(一)验收阶段

1、验收流程

必须通过用户验收测试、系统试运行和系统上线后,才能进入系统终验流程。

2、验收标准

实施单位以项目需求相关内容为依据,作为项目验收标准,包括采购需求中列出的:功能性需求、非功能性需求、工作流程要求、开发管理要求、技术服务要求等。

项目验收工作由乙方、项目单位、监理共同完成。项目单位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后30日内完成各阶段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书》。

(二)验收交付物清单

指各个阶段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交的交付物清单,一般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架构设计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软件源代码、《功能测试报告》等。

九、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有效等额发票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第二期付款:项目通过初验后,且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有效等额发票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三期付款:项目通过终验,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有效等额发票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本合同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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