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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台山市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区建设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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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7060000664378 文档页数:71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广东省台山市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区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广东省台山市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区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781-2023-01465

采购项目编号:440781-2023-0146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冲蒌镇、斗山镇、都斛镇):

采购包预算金额:469633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

29360(亩)

详见第二章

2976330.00

1-2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增施有机肥

4000(亩)

详见第二章

1050000.00

1-3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有机改良

 

4000(亩)

详见第二章

67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采购包2(海宴镇、汶村镇):

采购包预算金额:335749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2-1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

33120(亩)

详见第二章

3357494.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采购包3(白沙镇):

采购包预算金额:104617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3-1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

10320(亩)

详见第二章

1046176.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3、总体目标

项目区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针对我市耕地土壤严重酸化的问题,集成推广降酸、阻酸、控酸的酸化土壤改良综合技术模式,从2023年开始,通过3年连续治理,实现不低于8.0万亩酸化耕地的有效治理,项目区外推广面积1万亩。土壤贫瘠、板结、潜育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以上,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等左右,打造一批推进酸化耕地治理的综合施策样板田和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推进机制。

  结合2022年退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酸化耕地治理已取得的成果,持续扩大酸化耕地治理面积,聚焦土壤pH<5.5的强酸化耕地,统筹农艺、化学、生物与工程措施,采用多元化、高针对性的综合改良技术措施,将农机与农艺进行充分融合以提升作业效率,更加精准、高效的推动区域内酸化耕地的治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设内容:

(一)建设酸化土壤治理项目区8万亩以上

1)实施区域。项目区主要设在白沙、冲蒌、都斛、斗山、海宴和汶村6个镇的粮食主产区。

2)治理措施。在全面推广作物专用肥以及配方肥,实现科学合理施肥的基础上,集成以“降酸、阻酸、控酸”为核心的酸化土壤改良技术思路(图1),具体针对我市酸化土壤不同的酸化程度,采取精准施策的高效治理措施。对于pH为5.0~5.5的酸化土壤,通过结合酸性土壤改良剂和秸秆还田措施,加强持续控酸;对于pH为4.5~5.0的酸化土壤,采用酸性土壤改良剂和有机替代模式,实现快速降酸;对于pH低于4.5的酸化土壤,综合应用酸性土壤改良剂和有机物料施用(包括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绿肥还田)措施,强化田建灌排设施,多要素协同调控消减稻田酸化障碍。

图1酸化土壤改良与培肥技术路径

①“酸性土壤改良剂+秸秆还田”的增碳控酸模式

针对pH为5.0~5.5的酸化土壤,采用“酸性土壤改良剂+秸秆还田”的增碳控酸技术模式。该模式基于作物平衡施肥,适量施用碱性肥料,以减少氢离子累积;酸性土壤改良剂可快速中和活性酸提升土壤pH值;秸秆腐熟还田可提高土壤pH和交换性盐基离子含量、降低土壤交换性铝含量,同时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对酸化的缓冲能力。平衡施肥可采用配方肥、控释肥和碱性肥料,在水稻种植关键生长期施用;酸性土壤改良剂在早稻收获后,整地前撒施;秸秆还田在水稻收割时,粉碎还田,水泡田5~7天,旋耕整地后种植下茬作物。采用该种技术模式建设的示范区不少于7.2万亩。

②“酸性土壤改良剂+增施有机肥”的培肥降酸模式

针对pH为4.5~5.0的酸化土壤,采用“酸性土壤改良剂+增施有机肥”的培肥降酸技术模式。该模式基于作物平衡施肥,适量施用碱性肥料,以减少氢离子累积;酸性土壤改良剂可快速中和活性酸提升土壤pH值;有机肥可提高土壤pH和交换性盐基离子含量、降低土壤交换性铝含量,同时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对酸化的缓冲能力。平衡施肥可采用配方肥、控释肥和碱性肥料,在水稻种植关键生长期施用;酸性土壤改良剂在早稻收获后,整地前撒施;有机肥作为基肥,在水稻种植前施用。采用该种技术模式建设的示范区不少于4000亩。

③“酸性土壤改良剂+高效灌排+有机改良”的协同减酸模式

针对pH低于4.5的酸化土壤,采用“酸性土壤改良剂+高效灌排+有机改良”的协同减酸技术模式。通过灌排系统的空间布局优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灌排降酸效果,根据水稻生育期、施肥时期和土壤pH,设计合理的稻田间歇灌溉方案(水量、时期),快速降低土壤酸含量。该模式基于作物平衡施肥,适量施用碱性肥料,以减少氢离子累积;酸性土壤改良剂可快速中和活性酸提升土壤pH值;有机改良包括秸秆还田、有机肥和绿肥等单独施用或协同配施,有机物料可提高土壤pH和交换性盐基离子含量、降低土壤交换性铝含量,同时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对酸化的缓冲能力。平衡施肥可采用配方肥、控释肥和碱性肥料,在水稻种植关键生长期施用;酸性土壤改良剂在早稻收获后,整地前撒施;有机物料中的有机肥作为基肥,在水稻种植前施用,水稻收获时秸秆粉碎还田,水泡田5~7天,旋耕整地后种植下茬作物,绿肥种子在晚稻灌浆后期播种撒入田中,充分利用水热资源,晚稻收获时,注意避开绿肥种植处,使其完成冬种生长期后还田,培肥土壤。采用该种技术模式建设的示范区不少于4000亩。

4、实施区域

针对我市土壤酸化情况,结合2022年项目实施区域及成效,2023年项目实施总面积8万亩以上,实施区域包括白沙、冲蒌、都斛、斗山、海宴和汶村6个镇44个村的粮食主产区,具体分解情况如表1。实施区域均为我市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

表1台山市酸化耕地治理项目拟实施镇、村面积统计表

技术模式

镇级

村级

治理面积(亩)

小计(亩)

酸性土壤改良剂

白沙镇

潮镜村

1680

10320

朗北村

1040

郎溪村

1840

阳岭村

2640

长江村

3120

冲蒌镇

八家村

3680

23360

朝中村

1520

冲洋村

1680

达材村

1360

官窦村

2800

前锋村

1680

三和村

1760

伞塘村

2080

西海村

1280

新围村

1680

新屋村

2560

竹湖村

1280

斗山镇

浮石村

2800

6000

唐美村

1200

田稠村

2000

海宴镇

澳村村

3040

23120

东联村

4640

洞安村

1440

海通村

880

联南村

1200

那陵村

2960

沙栏村

2400

升平村

2960

石美村

800

肖美村

1200

永和村

1600

汶村镇

大担村

1920

10000

凤村村

2000

九岗村

2000

上头村

1360

小担村

2720

酸性土壤改良剂+增施有机肥

都斛镇

大纲村

800

4000

龙和村

900

沙岗村

1100

西墩村

1200

酸性土壤改良剂+有机改良

都斛镇

莘村村

1100

4000

下莘村

1200

银塘村

1350

都阳村

350

合计

>80000

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对镇、村及其面积进行调整增减。

 

5、本项目包括三个包组,供应商可对各包组分别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如在多个包组中同时排名第一,中标推荐顺序按包组自然顺序推荐,已在前序包组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包组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石灰质改良剂。若有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则只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采购包1(冲蒌镇、斗山镇、都斛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 月10 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30%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经财政部门报账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70%

验收要求

 

 

 

1期:1、(1)货物的验收: 由第三方机构按标准进行抽检检验。供应商需提供供货产品本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供查验。 (2)货物的验收程序: 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按标准进行抽检检验,检验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相关条件及一切费用。 3、验收后,第三方机构应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报价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石灰质改良剂,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2.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款、供货包装运输(含保险、装卸车)、人力成本、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免费服务、各项税费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报价人提供的专项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完成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 月10 日前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交货方式:免费送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1.货物的生产有正式生产批号,生产的货物符合农业部产品标准,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及实施区农户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4.各种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5.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直至撒施、验收完毕。 6.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7.货物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货物质保期由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示范区服务售后服务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 2.货物售后服务紧急的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货物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3.保修期内采购人所购货物发生非人为故障,中标供应商均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货物发生人为故障或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人为造成的故障,中标供应商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只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1.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2期:第1期: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30%;第2期: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经财政部门报账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70% 。 2.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冲蒌镇、斗山镇、都斛镇项目区建设

1.00

4,696,330.00

4,696,33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冲蒌镇、斗山镇、都斛镇项目区建设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

1

2976330.00

2976330.00

其他

详见附表一

2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增施有机肥

1

1050000.00

1050000.00

其他

详见附表一

3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有机改良

1

670000.00

670000.00

其他

详见附表一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2

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469633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石灰质改良剂亩施70Kg,包含物资、仓储、运输、撒施到田、资料、税费等全包费用。

3、有机物料包括有机肥和绿肥,其中增施有机肥实施面积4000亩,亩施50Kg;绿肥实施面积4000亩,亩施油菜种子1 Kg;包含物资、仓储、运输、撒施撒施到田、资料等费用。

 

3

项目执行标准

  1.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

 

4

1、《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这些要求,若有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凡标注有“▲”号参数为重要条款,需要逐条响应,如不满足要求将可能影响评分。

  3、凡标注的“△”的地方为核心货物,请投标供应商注意。

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1

△石灰质改良剂

2615.2吨

详见“(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2

有机肥

200吨

详见“(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3

绿肥

4吨

详见“(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5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石灰质改良剂

★(1)含量要求:氢氧化钙含量≥65%。

(2) 包 装 要 求: 重量为25kg/ 袋 或 吨 袋 包 装 , 内 塑 外 编 包 装 , 包 装 标 识 需 满 足《NY/T3034-2016》的要求;

★(3)质量 要求 :有害物资含量必须低于企业标准和国家标 准所定的限量 ,符合NY/T1978-2010的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及含量必须不低于以下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单位:mg/kg)

汞(Hg)(以元素计)

≤2.0

砷(As)(以元素计)

≤30

镉(Cd)(以元素计)

≤1.0

铅(Pb)(以元素计)

≤100

铬(Cr)(以元素计)

≤150

注:投标时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经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需盖有CMA印章)复印件以供查验。

2、有机肥

项目

指标

肥料种类

生物有机肥

有效活菌数

≥2亿/g

有机质

≥40%

水分(游离水)

≤30%

PH

5.5~8.5

粪大肠菌群数

≤100个/g

蛔虫卵死亡率

≥95%

总砷(As)

≤15mg/kg

总镉(Cd)

≤3mg/kg

总铅(Pd)

≤50mg/kg

总铬(Cr)

≤150mg/kg

总汞(Hg)

≤2mg/kg

产品形态

颗粒状,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恶臭、无腐败味

规格

40Kg/包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采购包2(海宴镇、汶村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 月10 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30%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经财政部门报账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70%

验收要求

 1期:1、交付验收标准: (1)货物的验收: 由第三方机构按标准进行抽检检验。供应商需提供供货产品本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供查验。 (2)货物的验收程序: 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按标准进行抽检检验,检验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相关条件及一切费用。 3、验收后,第三方机构应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报价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石灰质改良剂,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2.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款、供货包装运输(含保险、装卸车)、人力成本、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免费服务、各项税费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报价人提供的专项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完成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 月10 日前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交货方式:免费送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1.货物的生产有正式生产批号,生产的货物符合农业部产品标准,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及实施区农户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4.各种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5.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直至撒施、验收完毕。 6.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7.货物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货物质保期由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示范区服务售后服务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 2.货物售后服务紧急的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货物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3.保修期内采购人所购货物发生非人为故障,中标供应商均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货物发生人为故障或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人为造成的故障,中标供应商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只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1.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共2期:第1期: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30%;第2期: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经财政部门报账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70% 。 2.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海宴镇、汶村镇项目区建设

1.00

3,357,494.00

3,357,494.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海宴镇、汶村镇项目区建设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

1

3357494.00

3357494.00

其他

详见附表一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2

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3357494.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石灰质改良剂亩施70Kg,包含物资、仓储、运输、撒施到田、资料、税费等全包费用。

 

3

项目执行标准

 1.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

 

4

1、《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这些要求,若有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凡标注有“▲”号参数为重要条款,需要逐条响应,如不满足要求将可能影响评分。

  3、凡标注的“”的地方为核心货物,请投标供应商注意。

5

(一)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1

△石灰质改良剂

2318.4吨

 

详见“(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石灰质改良剂

★(1)含量要求:氢氧化钙含量≥65%。

(2) 包 装 要 求: 重量为25kg/ 袋 或 吨 袋 包 装 , 内 塑 外 编 包 装 , 包 装 标 识 需 满 足《NY/T3034-2016》的要求;

★(3)质量 要求 :有害物资含量必须低于企业标准和国家标 准所定的限量 ,符合NY/T1978-2010的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及含量必须不低于以下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单位:mg/kg)

汞(Hg)(以元素计)

≤2.0

砷(As)(以元素计)

≤30

镉(Cd)(以元素计)

≤1.0

铅(Pb)(以元素计)

≤100

铬(Cr)(以元素计)

≤150

注:投标时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经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需盖有CMA印章)复印件以供查验。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采购包3(白沙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 月10 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30%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经财政部门报账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70%

验收要求

 1期:1、交付验收标准: (1)货物的验收: 由第三方机构按标准进行抽检检验。供应商需提供供货产品本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供查验。 (2)货物的验收程序: 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按标准进行抽检检验,检验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相关条件及一切费用。 3、验收后,第三方机构应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报价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石灰质改良剂,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2.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款、供货包装运输(含保险、装卸车)、人力成本、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免费服务、各项税费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报价人提供的专项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完成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 月10 日前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交货方式:免费送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1.货物的生产有正式生产批号,生产的货物符合农业部产品标准,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及实施区农户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4.各种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5.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直至撒施、验收完毕。 6.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7.货物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货物质保期由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示范区服务售后服务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 2.货物售后服务紧急的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货物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3.保修期内采购人所购货物发生非人为故障,中标供应商均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货物发生人为故障或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人为造成的故障,中标供应商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只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1.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2期:第1期: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30%;第2期: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经财政部门报账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70% 。 2.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白沙镇项目区建设

1.00

1,046,176.00

1,046,176.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白沙镇项目区建设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酸性土壤改良剂

1

1046176.00

1046176.00

其他

详见附表一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2

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1046176.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石灰质改良剂亩施70Kg,包含物资、仓储、运输、撒施到田、资料、税费等全包费用。

 

3

项目执行标准

  1.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

 

4

1、《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这些要求,若有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凡标注有“▲”号参数为重要条款,需要逐条响应,如不满足要求将可能影响评分。

  3、凡标注的“”的地方为核心货物,请投标供应商注意。

5

(一)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1

△石灰质改良剂

722.4吨

详见“(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含量要求:氢氧化钙含量≥65%。

(2) 包 装 要 求: 重量为25kg/ 袋 或 吨 袋 包 装 , 内 塑 外 编 包 装 , 包 装 标 识 需 满 足《NY/T3034-2016》的要求;

★(3)质量要求 :有害物资含量必须低于企业标准和国家标 准所定的限量 ,符合NY/T1978-2010的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及含量必须不低于以下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单位:mg/kg)

汞(Hg)(以元素计)

≤2.0

砷(As)(以元素计)

≤30

镉(Cd)(以元素计)

≤1.0

铅(Pb)(以元素计)

≤100

铬(Cr)(以元素计)

≤150

注:投标时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经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需盖有CMA印章)复印件以供查验。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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