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特勤执法大队执法船舶定点维修服务采购,船舶维修范围涵盖船体工程、轮机及电气工程,部分船舶配件及物料,维修费用包含修船厂的合理税管费用。
2.依据标准
2.1. 船舶维修项目技术依据标准:
2.1.1《国内海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钢质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建造规范》(中华人民和国海事局)及相关国家船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推荐标准;
2.1.2《中国修船质量标准》(GB/T34001-2016);
2.2. 船舶修理价格评估依据标准:
2.2.1《国内民用船舶修理价格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992黄本);
2.2.2《修船价格手册》(中华人民 共和国交通部 1993蓝本);
2.2.3《中国修造船价格指引》(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16红本);
2.2.4当前福建省修造船市场价格行情及配件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报价。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针对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中国渔政的船舶状况、营运特点、故障维修保养情况,结合其船队管理实际和需求开列常规维修项目单(详见附件)。
要求:
1、本表格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本表格仅适用于特勤执法大队执法船舶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和价格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3、本表格所列维修项目以外的其他维修项目价格以委托方和修船厂双方协商定或经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价格为结算价格;
4、本表格所列维修项目适用于在修船厂厂区内施工和在非修船厂区及靠泊码头、浮筒、锚地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修理等施工费用;
5、本表格所列维修项目价格除有特殊备注说明配件换新另计外,均包含维修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人工费用;
6、本表格所列服务费用与维修项目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国内船舶修理价格表》(92黄本)、《修船价格手册》(93蓝本)和《中国修造船价格指引》(16红本)为基础,结合当前福建省修船市场价格行情及配件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市场报价,适当考虑其他因素,进行评估;
7、轮机工程的主要内容是机件的拆解,清洗,检查,修理,测量,安装并做出记录或出具相应产品维修合格证明书,部件换新如表中已注明价格,其他换新价格另计;主要机电设备的检修由原厂家维修或厂家授权的有资质的供应服务商执行;轮机工程中包括设备电气部分的拆装等附属工程;轮机工程还包含设备装复后进行的调试试车(含系泊及航行试验);
8、机电设备及配件以原生产厂家的报价为依据,生产厂家不直接零售供应的,以特约、专营供应商或授权供应商的报价为准,通用品、标准件根据市场定价;
9、除了重要机械部件(包括主/副机替换下的残旧件)、螺旋桨和尾轴之外,其余修船中拆卸下的废旧料,除委托方有特殊说明外,全部由修船厂提供废料清单后进行报废处理;
10、涂装工程原则上按新造船时的涂装工艺方案,油漆用量按理论用量另加30%合理损耗计,涂装工程含必要的拆搭脚手架、堆砌物搬移等附属工程费用,油漆品 牌参 考“国际牌”油漆价格或更高等级品 牌油漆;
11、本表格中标注“▲”为必修项目,标注“●”为常规检修项目,标注“〇”为不常检修项目。
12、中标方需现在泉州地区自有上排轨道或船坞,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泉州地区拥有上排轨道或船坞(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让)。
13、船舶进坞维修来回油料等其他相关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提供。
注:1.如发生以上清单外的维修项目及报价,则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市场询价为基准价,结算价为基准价×中标人的中标折扣。
2.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须在24小时内开始对船舶进行维修,特殊情况须在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 定码头现场进行维修。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上门维修,采购人可另行选择其他服务商进行维修。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有:船舶电气、船体工程、船舶结构、船舶轮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 报价要求
1、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费、维修人工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集成、产品检验检测、验收、操作人员培训、税金、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及售 后 服 务等费用。
★2、本项目为电子化投标,由于电子后台无法填写投标折扣只能填写金额,因此本项目以各采购预算作为投标折扣的填写依据。投标时各投标人电子后台报价=采购预算×投标人投标折扣。评标时按照各投标人在电子后台所填写的金额÷各合同包采购预算×100%计算各投标人投标折扣,投标人投标费率须与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费率一致,若不一致,以评标时所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为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投标折扣不得高于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采购人预估2年可能发生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维修发生金额为准。但2年服务期内维修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
6、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特勤执法大队执法船舶定点维修服务采购的实施方案。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船舶日常维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后;进坞维修完成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招标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项目质量进行查验。其查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3.验收时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4.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根据实际维保情况支付维修费。由中标人按双方结算确认的金额提供正式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其他商务要求:
无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 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属大、中、小、微四个企业类型。 2.2 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 应商,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 2.3 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2.4 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 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咐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账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 应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号。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