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商务、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廉政主题电视节目《濯锦视界》围绕市纪委监委各项重点工作,紧跟群众关心的反腐败热点话题,通过视点聚焦、专家解读、文化浸润、互动反馈等多种电视节目表现形式,传递廉情民意、引领舆论导向、营造清风正气。节目播出后,社会反响好,收视率屡创频道同时段历史新高,受到了领导、专家和观众的认可和肯定。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全额。(采购人逾期支付采购资金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验收要求:
3.1验收标准: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负责,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验收方案,出具验收报告。
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5、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6、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主要内容
1、服务要求
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团队开展工作,负责素材采访、文字撰写、视频拍摄、后期制作、节目播出等。服务团队应具备较高新闻工作从事能力及长期从事此类工作的相关素质,能独立完成采访、稿件采写、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能够确保节目执行,高标准制作《濯锦视界》节目,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搭建起一个传递廉情民意的沟通平台,使《濯锦视界》节目品牌效应与影响力持续保持良好上升趋势。
2、服务内容
按照成都市纪委监委要求,提供《濯锦视界》栏目(每周1期)专版稿件的采写、制作、播出服务。包括文字稿件撰写、图片拍摄、栏目制作、后期调整服务等。
3、播出平台:对节目进行拍摄,制作,剪辑后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CDTV-1栏目中播出。(提供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授权播放的相关证明或授权;或提供在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取得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播放授权的承诺函原件。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注:1、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