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所需的《平安漳州》电视栏目服务项目。
2、本项目预算价980000元,最高限价为979992元(9423元/期×104期=97999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二、技术要求
1、宣传形式:制作《平安漳州》栏目所需视频 (每期时长约5分钟),并于每周三、周日20时20分在漳视一套首播;于每周一至周五7时25分、20时45分在漳视一套重播、于每周一至周五11时00分在漳视二套重播。
2、宣传内容:根据市委政法委工作需求,设置一线子栏目(内容涵盖普法剧场、平安视角等);二线子栏目(内容涵盖法治现场、法眼观案、法律救助、社会治理等);三线子栏目(内容涵盖法治访谈、道德与法治、法治文化、法治云课堂等),并制作、播出电视节目。
3、配套要求:供应商派精干的视频技术人员专项对接、深度服务,并负责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
4、运营要求:①根据工作需要,策划年度以及阶段性宣传报道重点,策划年度以及阶段性线上线下活动方案。
②组织协调媒体资源和政法系统资源,与各县区政法单位形成联动,更好地组织宣传报道。
③积极对接上一级媒体平台以及政法系统的上级新媒体平台,争取把漳州的先进经验,在更高的平台上发布。
④负责栏目运营管理、栏目策划方案执行;负责组织栏目作品制作、审核和质量监督把控工作;负责栏目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栏目制作协调工作。
⑤安排在各平台宣传报道内容的统一分发。
⑥制作一批节目,并择优参与全国全省政法系统的评奖。
⑦开展主题工作访谈活动。
⑧组织其他临时性重点宣传任务。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由于系统固话格式,交货时间以序号8为准)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采购人凭节目播出表等材料验收。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由于系统固话格式,合同支付方式以序号8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1、本项目交货时间以此项为准: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至2026年1月; 2、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以此项为准:按进度支付,于2025年6月验收支付期间实际制作播出期数(单价×验收期数);于2025年9月验收支付期间实际制作播出期数(单价×验收期数);于2025年12月验收支付期间实际制作播出期数(单价×验收期数);于2026年2月验收支付期间实际制作播出期数(单价×验收期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