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线路实现13县(市、区)及164家市直单位顺利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2、吕梁市电子政务外网中心机房至吕梁市13个县(市、区)以及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审计局总计26条100M数据专线,市行政审批局1条1000M数据专线。(100M及1000M专线需双回路);
3、吕梁市电子政务网外网中心机房至吕梁市150家市直单位10M数据专线及汇聚和接入设备的维保服务;
4、县(市、区)落地PE设备必须在县(市、区)政务外网管理单位放置,禁止安放到运营商机房,并与备用PE设备互联互通;
5、所有线路的后期维护、运维及设备故障处理需中标运营商负责;
6、电路接入端光衰耗符合国家标准:0.25db/公里,1db/法兰盘;
7、专线电路相关设计、设施和线路必须具备良好的扩张性和可升级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张需求;
8、速率要求:用户接入网络的接通率平均值需大于95%,节点设备接通时延平均值小于1ms,丢包率平均值小于0.1%。遇到特殊情 况时,临时提速等方面的承诺。提供的网络必须具备可网管能力,能够及时发现网络的故障,通过图形化展示;
9、所有网点要求全程光纤线路;
10、投标人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具有完备的网络健康保障及运营支持体系;
11、明确线路全程是自己的线路还是委托其他公司代建或是否有租用他方的通信线路,如果有,要求清楚说明哪一段线路;
12、提供符合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电信业务质量要的线路质量,即长期运行基本无瞬时中断现象,误码率在10E-8以内的电信级线路;
13、未经高新研究院同意,中标商不允许私下任何操作(禁止扩容升级等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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