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电子政务外网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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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1130000206875 发布时间:2022-01-13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合肥市电子政务外网租赁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合肥市政务外网是根据合肥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照国家政务网络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的全市统一公共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是国家、安徽省电子政务外网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居委(行政村)统一的 电子政务专网,与市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互联网逻辑隔离,其目的是为了减少 重复建设,节约投资,推动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合肥市政务外网始建于2005 年,合肥市政府租用。经过历次续约,市政务外网形成核心(汇聚)、接入层层次清晰的政务基础网络,其中核心(汇聚)网络目前由电信大钟楼机房、五里墩机房、市信息中心机房3 个核心节点组成,节点间采用双万兆光纤互联, 形成双环结构,具有故障自愈能力,减少故障;城域接入层采用光传输网技术, 全网设计可接入能力满足 1100 个以上光纤点接入。截止目前,全网已完成 989个光纤点,从横向联通情况看,已接入的市直单位及部分二级机构已达256 家,市工商局下辖分局、所 58 家,其它接入点 70 家。从纵向联通情况看,市政务外网已联通了国家、省电子政务外网和 13 个县(市、区),尤其是,市辖区乡镇(街道)、社居委(行政村)覆盖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已达到69 家乡镇(街道)和 523 家社居委(行政村),形成了覆盖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的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项目、合肥市统一政务处理平台、合肥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协税护税信息系统等全市性政务系统依托市政务外网运行。市政务外网采用统一、集约化建设的模式,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约了资源,同时又保证了应用的安全性和独立性,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市政务外网建设目标及租赁模式 

充分利用供应商公用基础通信设施,整合网络资源,完成市直部门的横向连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居委(行政村)纵向连接,建设结构合理、边界清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市政务外网,为市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提供支撑,通过市政务外网平台,促进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服务质量与政务信息化水平,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2021 年 11 月 17 日市政务外网租约已到期,需要重新租赁,租赁仍将采用“以租代建”模式,拟招选择一家电信运营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来承建市政务外网网络(含设备及光纤链路),政府租用,采购人按年支付市政务外网租赁费,由供应商承担在服务期内的网络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

四、租赁服务内容 

为保证市政务外网的现有应用不受影响,同时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和满足近期业务应用需要,本次的市政务外网租赁应满足网络结构不变,接入点、接入网络带宽满足现有接入应用需求并确保能够灵活支持扩展。 

(一)互联网出口 

市政务外网要求提供 6 条 1000M 互联网出口带宽接入,满足市政务外网统一互联网访问及业务发布需求。

市政务城域骨干网由分布于运营商不同机房的三台核心节点设备组成,满足县(市、区)广域骨干网链路、城域接入网链路的统一接入。

(二)市政务外网广域网 

市政务外网要求分别提供 2 条市到各县(市、区)广域骨干网链路,1 条 1000M专线主用, 1 条 1000M 专线备用,总计 24 条 1000M 专线,实现市与各县(市、区)MPLS/VPN 互联,形成统一完整、功能完善、安全可靠、上下贯通、覆盖广泛的市政务外网广域网网络体系。 

(三)市政务外网接入网 

为保证现有市政务外网的应用,市政务城域接入网租赁最多 1100 条 100M 光纤接入点,其中 100 条 100M 光纤接入点可按用户业务实际要求扩展到最高1000M 带宽。

五、租赁服务需求 
( 一)网络架构要求 

由于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外网均采用MPLS/BGP VPN 和千兆以太网络技术,与现有市政务外网网络技术架构相同,且安全可靠,为便于市政务外网与国家和省 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纵向上能够实现与省政务外网的对接,实现与国家、省 政务外网VPN 业务对接互通。因此,此次租赁继续沿用现有市政务外网网络架构。 

从规模上看市政务外网是一个典型的大型城域网,网络应用主要以基于 IP 的应用为主。因此要求: 

1、基础网络系统应进行合理清晰的层次划分和设计,建立合理的网络结构。

2、除了设备本身具有的高可靠性以外,对骨干层网络建立相应的备份光纤链路和自动迂回通路,网络拓扑合理以保证路由协议的快速收敛,对重要的设备全部配置可更换备件,并将做好应急通信调度预案。 

( 二)互联网出口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 6 条 1000M 互联网出口线路,分 3 组,每2 条做链路捆绑,支持IPv4/v6 双栈,每组互联网出口分别提供 16 个NAT v4 互联网地址、256 个DMZ 区v4 互联网地址、64 位v6 互联网地址。

1、每组互联网出口应提供2 条带宽 1000M 光纤,做链路捆绑互为冗余备份, 任意 1 条链路出现中断事故时,不影响网络访问。 

2、建立完善的巡检制度,监控互联网出口状态,及时发现网络中断故障。 

3、所提供服务的每条链路独占上下行速率达到  1000M,平均丢包率不高于0.1‰(采取连通性测方式ping 路由器对端地址,1 万个包丢1 个包),除市政修路等不可抗力原因外,可用率承诺不低于99.9%(公式:全年可用时间/全年时间)。

4、IP 宽带业务质量要求:到国内大型网站(百度、腾讯)或中央政府网站网络传输时延≤10ms,丢包率≤1‰(采取连通性测方式ping 对方地址,1 千个包丢 1 个包)。

( 三)市政务外网广域网要求 

市政务外网广域网负责市到各县(市、区)的广域互联,确保合肥县(市、区)级政务外网统一连接接入市政务外网。接入具体要求: 

1、市政务外网广域网链路需支持MPLS/VPN;

2、所提供的市政务外网广域网链路上下行速率达到 1000M;

3、除市政修路等不可抗力原因外,市政务外网广域网单条链路可用率承诺不低于 99.9%(公式:全年可用时间/全年时间); 

(四)市政务外网接入网要求 

市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政府直属企业、经授权具有公共事 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其他因政务数据汇集、互联网+政务应用需要的单位应接 入市政务外网。县(市、区)负责将县(市、区)级各类单位接入县(市、区) 级政务外网后统一接入市政务外网。接入具体要求: 

1、光纤网覆盖整个城区,不得有盲区;

2、所提供的市政务外网网络光纤链路上下行速率达到100M(采用上、下载大文件方式估算);

3、除市政修路等不可抗力原因外,市政务外网接入链路全年每单条链路可用率承诺不低于 99%(公式:全年可用时间/全年时间);

4、提供的电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租用期内,需免费提供线路两端的光电设备;

5、每接入点每年可免费迁移一次。

(五)安全服务要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对互联网出口指定的不多于 100 个公网 IP 进行DDOS 流量清洗服务,确保互联网出口安全稳定运行。

(六)其他要求 

为市政务外网用户提供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服务,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通 7×24 小时故障受理电话,负责用户申告障碍的一点受理和一点管控。

2、开通 7×24 小时咨询热线及电子邮箱,负责实时解答用户的各种网络问题。

3、负责VPN 业务的开通及撤销工作,并协助用户端调试、开通相关业务。

4、负责 VPN 延伸至县区业务的开通及撤销工作,配合县(市、区)电子政务市政务外网PE 路由器参数、配置调整。

5、收到客户的障碍申告后,综合监控人员将在 15 分钟内予以响应,并按“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和相应的应急调度预案进行障碍处理。原则上市政务外网基础网核心层网络最长中断时间不得超过1 小时;汇聚层最长中断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接入层最长中断时间不得超过白天6 小时、夜间10 小时。

6、收到新增、迁移等市政务外网光纤接入点协调公函后,应在15 个工作日内施工完毕,并将完工确认单按时反馈采购人。 

7、接受采购人对市政务外网基础网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设备参数、配置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8、供应商应实时监控市政务外网骨干链路、汇聚链路的实际带宽使用情况, 当带宽出现瓶颈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链路进行免费升级,确保市政务外网网 络运行稳定。

9、供应商应在服务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运维总结文档,文档材料中应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接入点开通清单、接入点服务确认单、网络运维记录、DDOS 流量清洗服务分析报告等内容。

10、供应商应提供 3 名运维服务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网络运维服务和机房管理,主要服务内容:监控网络链路状态、网络服务质量、网络负载情况等重点指标并详细的记录,调整网络设备配置适应网络变化,对于出现的故障和异常情况能够做到及时响应和排除;保障基础网络服务包括DHCP 等服务的正常运行,调整基础网络服务适应服务变化,对于出现的故障和异常能够做到及时响应和排除;完成市政务综合楼网络信息点的开通、调整等工作;完成机房人员进出管控、精密空调巡查等机房管理工作。运维服务人员应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正式提供服务。

六、监管 

接受采购人对市政务外网网络链路质量、故障响应时间、排障效果、使用单位投诉处理等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监管,建立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见附件:考核办),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支付的依据。 

七、服务实施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完成市政务外网的组网及链路开通,满足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应制定科学完备的实施方案,确保网络平滑过渡,无缝 切换,将网络中断时长降至最低(不高于24 小时),若未按期完成属于未履约,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最终以监管部门认定为准。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按下表中内容对每种链路类型报综合单价,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暂定数量报总价。仅有单价或仅有总价的,响应无效。 

2、总价作为定标依据,综合单价含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总价 不得超出预算价格,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单价,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下表中所列数量仅为暂定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时按实际数量及所报综合单价据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九、申请验收条件 

合同签订服务期届满,并完成以下任务,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具体如下:

1、完成服务期内市政务外网网络架构搭建,完成服务期内互联网出口、广域网链路的服务任务。 

2、完成服务期内市政务外网接入网的接入、迁移等服务任务。

3、完成服务期内互联网出口DDOS 流量清洗防护任务。

4、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合格。

十、验收要点 

1、对照租赁服务内容(本文第三条款),提供市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广域网链路、接入网链路服务交付佐证材料。

2、对照租赁服务需求(本文第四条款),提供性能参数测试报告或链路配置、状态、路由表等佐证材料。

3、接入网链路需接受采购人不低于 5%的质量抽检,质量抽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带宽测试、网络连通性测试等,合格率需达到 100%,否则视为接入网服务提供整体不合格。

4、完成互联网出口 DDOS 流量清洗防护,并提供 DDOS 流量清洗防护配置佐证材料及DDOS 流量清洗服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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