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持与全县乡镇场镇环卫一体化服务同步,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服务商做好景区及场镇环境卫生治理项目工作。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2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2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黑龙滩景区及场镇环卫服务项目 |
1.00 |
8,2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黑龙滩景区及场镇环卫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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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 一、项目概述 为保持与全县乡镇场镇环卫一体化服务同步,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服务商做好景区及场镇环境卫生治理项目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主干道。自国道351入口绕环湖西路至成黑路与原清水镇交界处、岷黑路黑龙滩段、华清路黑龙滩段(岷黑路与东坡区交界处至光相场镇边界)、环湖西路至杨柳场镇和五里桥的道路。 2、市政、场镇。大坝景区(不含报恩寺)、光相场镇、杨柳场镇、四海生活小镇(不含康养公司经营区域)共4个区域的所有市政道路、人行道、广场及四海社区1.2.3期安置房。 3、公共厕所。大坝景区5个、金山广场1个、杨柳场镇1个、光相场镇1个。 4、景区旅游管理服务: ①游客接待中心,湿地公园宣教中心接待室宣讲服务。 ②牌坊、五公里处限高杆守护。 5、垃圾清扫。国道351虞黑路口至绕城路(黑龙滩段)两侧的枯枝败叶及垃圾清扫。 6、垃圾转运。将杨柳场镇、四海小镇、光相场镇,大坝社区、高店场镇、黑龙滩镇区域内社区垃圾转运(宾馆、jiu店、餐饮垃圾除外)共5个垃圾堆放点的垃投转运至仁寿宝马垃圾集中处理点。 附件:(仅供参考)
三、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标准及要求 1、主要道路与各类广场地面不得有人畜粪便;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不得超过4处/1000㎡,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20cm×20cm)、积水不得超过0.09㎡(约30cm×30cm);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痰迹、yan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每类不得超过5处/1000㎡,砖头石块类杂物不得超过4块/1000㎡。 2、次要道路不得有人畜粪便和淤泥灰土;雨水口不得有明显污物;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不得超过3处/1000㎡,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20cm×20cm)、积水不得超过0.16㎡(约40cm×40cm);痰迹、yan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每类不得超过6处/1000㎡,砖头石块类杂物不得超过5块/1000㎡。 3、道路附属设施(道牙、路灯、护栏、井盖、雨水口、树池盖板、公告牌、宣传栏和道路指示牌等)基本保持清洁。每100m道路上,有积尘、污泥的相应设施不得超过2处,有痰迹的设施不得超过3处。 4、上下水道确保通畅,有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按时清扫保洁,转运垃圾;公厕内外地面无残留粪便、无蛛网、无积灰,yan蒂、痰迹和废纸垃圾每类不得超过1处,公厕应定时消毒,确保基本无蚊蝇蛆虫、污垢和恶臭。 5、绿化带内保持干净整洁,垃圾随产随清,不得有宠物粪便、yan头、纸屑、瓜皮果等垃圾杂物,不得有废物堆料,植物叶面不得有积灰、痰迹,树干不得有污痕和树挂。 6、环卫设施保洁。垃圾池外壁不得有明显积尘,设置点及周围2~3m内无垃圾、污水、积泥、灰带等污迹污垢,无焚烧痕迹,无恶臭,夏季每周药物消杀蚊蝇等。中转站周边无外溢、无焚烧痕迹,周边无积水、无乱堆乱放现象,夏季每周药物消杀蚊蝇等。垃圾车在作业结束后车辆表面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象,垃圾收集车辆无破损,及时清洗,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 7、清理门市、墙壁、电杆、路灯杆等上的“牛皮癣”小广告,确保场镇区域内无乱贴乱画现象。 8、清扫作业周期。按照早上清扫、白天保洁的原则安排,每日上午6:00至8:00点全面清扫一次,下午13:00至15:00点再全面清扫一次,每日6:00-20:00除全面清扫时间外为巡回保洁时间(作业时间可根据特殊情况或季节变化进行调整)。遇严重污染、季节变化、迎检等特殊情况应增加普扫人员和次数。 (二)垃圾转运标准及要求 1、中标供应商采用压缩垃圾车收集运输至焚烧发电厂,采用电动/燃油三轮垃圾车,将垃圾收集并运送至垃圾中转房/中转站,中转房垃圾经压缩垃圾车压缩后运至位于宝马镇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池、中转站等不得爆满、外溢。 3、垃圾袋装化区域实行不落地式收集管理。沿街商家店铺每日循环收运,居民小区、单位生活垃圾实行定时收运,被委托收运服务单位与小区和单位签订定时收运协议,上门收运。杜绝垃圾散暴,拾荒及沿街堆放现象,保持周边环境及设备设施清洁干净;收运完毕后,要及时对现场进行清扫、冲洗;垃圾收运人员不得将袋装垃圾开包、拾捡袋内可回收垃圾,造成空气污染和二次污染。 4、垃圾桶装化区域,垃圾桶装车每日不间断巡回收集,城市重点路段,路口必须随时巡回收运,收运过程中无散装垃圾及垃圾落地、撒漏现象。 5、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实行错峰作业,避免造成车辆拥堵。 6、垃圾转运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化作业,严禁垃圾抛、洒、滴、漏。 7、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垃圾转运完后及时清扫设施周边垃圾,保证作业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撒漏。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3个月。 2.服务费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一个月合同金额的30%作预付款,预付款到账后,转为项目进度款,其余款项按考核结果,按月据实支付。(本次项目付款方式以此条为准) 3.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指含人员工资、差旅、食宿、交通、保险、设备仪器、材料及损耗、水电、税金、利润、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的包干价。成交供应商应对自身承担的一切费用自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此次中标项目资金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索取其他费用。 4.验收办法:由采购人组织,邀请服务对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月度考核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清扫保洁要求和垃圾转运标准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 5.投标人所投设备与人员,在中标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在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备案,设备和人员在履约期间须在仁寿境内,保证7*24h的应急机制,招标人不定期随机抽查设备使用到场情况和人员到场情况,若履约过程中,发现人员、设备存在不实情况(人员数量明显不足、设备数量与投标响应不符或不在仁寿境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6.监管考核 本次采购后由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环境治理进行监管考核,在每月末由乡镇按照《乡镇环卫服务一体化工作管理细则》进行考核打分,形成单一场镇打分表,考核中按100分制考核,并对照工程量清单、中标价分别计算分场镇得分和费用,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乡镇(街道)考核情况确定服务费。中标公司当月考核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的,全额结算当月服务费;考核分在95分以下的,得分每降0.1分,扣减中标公司当月结算经费0.1%(按百分制扣减),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打分情况确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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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由采购人组织,邀请服务对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月度考核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清扫保洁要求和垃圾转运标准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履约完成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仁寿县法院提起诉讼。
3.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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