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40%预付款,其余部分在服务期满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
2 |
服务地点 |
肥西县境内 |
3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根据前期智能交通维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实际需求以及《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合政办)[2017]7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另外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2013)和《合肥市信息系统运维项目预算编制测算参考办法》,针对我县智能交通建设现状,为保证智能交通设施的完好率,提高设备综合效益,现开始实施肥西县(服务期1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外包,通过此次招标确定1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智能交通系统已过质保期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三、招标内容
(一)维护范围
根据《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合政办)[2017]7号文件规定,本次的维护范围包括肥西县范围内带电类、非带电类智能交通设施以及公安网、智能网及终端设备。
(二)维保内容
1.配合采购人开展全县所有带电类、非带电类智能交通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的管理。
2.开展所有带电类、非带电类智能交通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
3.开展已通过验收且过质保期并移交肥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智能交通设备,包括信号系统、监控系统、非现场执法类设备系统、诱导系统、大队机房及各类终端设备以及涉及到的光缆抢修、割接【属于租赁线路的,负责代表采购人与网络运营商联系维护】等相关设备的硬件及软件的维修、管养工作,以及标志标线的维护;
4.开展所有带电类、非带电类智能交通设施的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5.承担对交管大队机房的日常巡检工作;
6.根据行业规范及道路实际需求,对于老旧设备的升级改造提出相应计划,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实施;
7.承担智能网基础资料摸排、链路摸排以及配合采购人开展日常智能网IP的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8.提供对全县交通信号配时的普查工作及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交通信号配时辅助服务;
9.承担维保期间UPS电源的保养、检测、升级和电池放电等服务,精密空调和列间空调防尘网除尘、空调维护保养等服务,冷通道及配电系统等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服务;
10.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全县范围内智能交通设施内外场设备的拆除、运输和临时存放工作,上述具体工作根据投入人力物力计费。
11.满足交管工作需求,及时响应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有关工作。
四、运行维护内容
本次维保工作的详细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全县智能交通设备运维管理及日常巡检
全县智能交通设备的运维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通过对全县智能交通在建、在保、过保项目的运维过程进行加强管理,以提高智能交通设备的应用,提升肥西县智能交通项目的管理水平。
智能交通系统的日常巡检及基础资料摸排工作主要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2013)执行,成交供应商需对肥西县范围内带电类智能交通设备进行摸排统计并及时更新,根据GA/T1043-2013标准并结合实际需求对路面所有带电类智能交通系统设备建立统一规则编号,同时建立备案信息。
全县智能交通设备运维管理的基本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积极接应采购人的需求,通过配合采购人完成全县在建项目的资料收集,完善更新全部在建、在保、过保项目的资料收集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建立运维管理流程及要求,通过信息化技术,对上述项目的运维工作实现运维过程的监管工作。
1.项目资料建档完善工作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立即组织安排人员,配合采购人对所有智能交通项目从设计方案送审开始,开展项目全过程的档案化管理,并在1个月内完成全县智能交通各个子系统的项目信息档案核对工作,核对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涉及的设备类型、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完工期限、过保期限、项目状态、联系人电话等主要信息。在合同期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更新项目基础数据。
2.运维管理流程制定工作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根据实际工作流程,制定出从图纸审核、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移交、质保期内运维管理、过保移交、过保运维等完备的工作流程。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代表采购人进一步完成对整体智能交通带电类设备的运维管理工作,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对在建、在保单位项目的故障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形成项目、承建单位的考评信息,每月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的相关问题;
(2)负责配合采购人记录设计送审项目记录里程碑事件;
(3)负责配合采购人按照在建项目验收流程开展项目验收资料的收集、验收活动组织等工作,记录验收工作中的里程碑事件;
(4)负责向采购人提醒已验收项目的过保信息,并按采购人要求对过保项目进行过保移交验收工作;
(5)负责对前期项目设备信息进行统计;
(6)按照大队关于老旧设备拆除、报废的工作流程及其相关要求,完成老旧设备拆除、保管、报废及各环节信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二)已过质保期已经移交采购人的智能交通外场设备维修管养工作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已过质保期已经移交采购人的智能交通带电类设备的维修工作,主要包含信号系统、监控系统、非现场执法类系统(含闯红灯、测速、卡口、闯禁行等)、诱导系统、管网系统、智能网系统及标志标线等七个方面内容。主要依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 1043-2013)。
[备注:日常维护内容包括所有系统设备维修及系统涉及到的光缆抢修、割接等维护工作,同时包括非租用网络的地上机电设施配套的通信线缆(含通信光缆、通信电缆、终端盒、光缆接线盒、光缆交接箱等)和供电设施等的维护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需上报采购人确认,最终费用以审计审核为准]。
1.信号系统日常维护内容
肥西县现有信号系统431处,2023-2024年度过保点位共计311处,详细维护内容如下:
(1)过保信号系统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过保信号系统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车行及人行信号灯、倒计时器、行人过街语音提示器、信号机、信号灯杆件及基础、管道、线缆、光缆及网络通信设备、取配电设施及交通信号涉及的全部设施及配件。提供的维护要求如下:
A.负责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及时维修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对损坏需要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
B.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每月对外场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频繁发生相同障碍的点位提出整改建议;
C.负责提供移动式信号灯对停电或暂时无法修复的点位进行应急处置,另外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重要路口在停电的情况下,需及时提供移动式发电设备临时供电;
D.负责故障设备的检修,对于需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设备更换按实际发生量计费;
E.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发现绿化遮挡交通信号的情况,并及时采取修剪等有效措施确保交通信号不受遮挡,所发生的费用按投入人力物力计费,承担因交通信号受绿化遮挡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
F.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其他突发紧急状况进行应急安全处置及核查清理,对因事故造成损坏的信号设施进行第一时间维修,维修费用由审计进行核准,随半年付款时进行结算;
G.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检查工作;
H.现场施工涉及到城管、绿化、供电、电信、燃气、道管、物业等部门的,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I.属车行灯或人行灯灯盘亮度不足,不满足视认性的,由成交供应商巡检或各辖区中队提出,维保单位负责维修,如果无法维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维修及更换工作按工程量计费;
J.该系统对应的内场服务器等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按维修工程量计费;
K.根据工作需求,对系统外场设备进行保洁,确保灯盘表面不被异物遮盖。
(2)对在保、在建信号系统外场设备的工作职责包括:
A.负责提供移动式信号灯,对停电或暂时无法修复的点位进行应急处置;
B.负责配合采购人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对故障点位进行修复,并将结果反馈采购人;
C.对事故或具有安全隐患的现场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置,必要时调取高车、吊车对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灯盘、杆件、线缆进行现场清理,对有漏电隐患的线缆、设备进行安全防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信号配时辅助服务工作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路口信号配时辅助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及时维护与更新信号控制档案库;
B.根据辖区中队的需求,完成信号配时方案的现场调整工作,并及时做好调整工作记录,并录入平台系统;
C.配合信号配时中心完成信号外场设施调试、故障维护等工作;
D.重大活动、特殊日期的交通信号设施保障与应急工作响应。
2.监控系统日常维护内容
肥西县目前已接入大队的监控共计1474路,2023-2024年度过保监控点位共计962路,详细维护内容如下:
(1)过保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过保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及云台、支架、监控杆件及基础、壁挂箱、管道、接线井、线缆、光缆及网络通信设备、取配电设施及监控系统涉及的全部设施及配件。提供的维护要求如下:
A.负责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及时维修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对损坏需要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
B.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每月对外场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频繁发生相同障碍的点位提出整改建议,故障点位要求24小时以内修复,如遇到市政修路、停电、主干光缆损坏等特殊情况需在2小时以内上报采购人;
C.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发现绿化遮挡监控画面的情况,并及时采取修剪等有效措施确保交通信号不受遮挡,所发生的费用按投入人力物力计费,承担因交通信号受绿化遮挡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
D.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其他突发紧急状况进行应急安全处置及核查清理,对因事故造成损坏的监控设施,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审计进行核准,随半年付款时进行结算;
E.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监控类设备录像调取工作;
F.遇特勤等紧急任务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加强任务路线的巡检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以外保障线路沿线监控设备的完好及回连,确保任务期间沿线监控可看可控。
G.该系统对应的内场服务器等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按维修工程量计费;
H.根据实际需要,对系统外场设备镜头表面污渍遮挡的进行清洗保洁。
(2)在保、在建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的工作职责
A.遇到紧急任务保障期间,负责提供移动发电设备对停电或暂时无法修复的重点点位进行应急处置;
B.负责配合采购人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对故障点位进行修复,并将结果反馈采购人;
C.对事故或具有安全隐患的现场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置,必要时调取高车、吊车对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摄像机、杆件、线缆进行现场清理,对有漏电隐患的线缆、设备进行安全防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非现场执法类设备系统日常维护内容
肥西县目前已建非现场执法类及卡口设备共计2497个方向(含违停),2023-2024年度非现场执法类及卡口设备过保点位共计949个方向,详细维护内容如下:
(1)过保非现场执法类系统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过保非现场执法类系统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抓拍摄像机、补光灯、主控机/存储盒、支架、杆件及基础、壁挂箱、管道、接线井、线缆、光缆及网络通信设备、取配电设施及该系统涉及的全部设施及配件。提供的维护要求如下:
A.负责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及时维修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对损坏需要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
B.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每月对外场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频繁发生相同障碍的点位提出整改建议,故障点位要求24小时以内修复,如遇到市政修路、停电、主干光缆损坏等特殊情况需在2小时以内上报采购人;
C.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非现场类设备录像、图片的调取工作;
D.负责上报测速设备的年度检定日期,并按采购人要求每年完成固定点测速设备的检定工作,确保测速设备的符合检定标准;
E.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发现绿化遮挡监控视频画面的情况,并及时采取修剪等有效措施确保视频画面不受遮挡,所发生的费用按投入人力物力计费;
F.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其他突发紧急状况进行应急安全处置及核查清理,对因事故造成损坏的非现场设施进行第一时间维修,维修费用由审计进行核准,随半年付款时进行结算;
G.该系统对应的外场设备、内场服务器等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按实维修工程量计费;
H.根据实际需要,对系统外场设备镜头表面污渍遮挡的进行清洗保洁。
(2)在建、在保非现场执法类系统外场设备的工作职责
A.负责配合采购人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对故障点位进行修复,并将结果反馈采购人;
B.负责对已备案测速设备上报设备的年度检定日期,并配合采购人督促在建、在保单位每年完成固定点测速设备的检定工作,对不合格的点位及时上报采购人;
C.对事故或具有安全隐患的现场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置,必要时调取高车、吊车对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摄像机、杆件、线缆进行现场清理,对有漏电隐患的线缆、设备进行安全防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4.诱导系统日常维护内容
肥西县目前已建诱导类设备共计22处,2023-2024年度过保未移交点位15处,维护内容主要针对过保点位的日常维护,以及对其它在建、在保点位的应急处置,详细内容如下:
(1)过保诱导类系统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过保诱导类系统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屏、大屏框架、电源稳压设备、杆件及基础、壁挂箱、管道、接线井、线缆、光缆及网络通信设备、取配电设施及该系统涉及的全部设施及配件。提供的维护要求如下:
A.负责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及时维修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对损坏需要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
B.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每月对外场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频繁发生相同障碍的点位提出整改建议,故障点位要求24小时以内修复,如遇到市政修路、停电、主干光缆损坏等特殊情况需在2小时以内上报采购人;
C.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其他突发紧急状况进行应急安全处置及核查清理,对因事故造成损坏的设施进行第一时间维修,维修费用由审计进行核准,随半年付款时进行结算;
D.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诱导信息的更新发布;
E.配合采购人完成紧急及特勤任务系统运行保障工作;
F.该系统对应的内场服务器等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按实维修工程量计费。
(2)在建、在保诱导类系统外场设备的工作职责包括:
A.负责配合采购人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对故障点位进行修复,并将结果反馈采购人;
B.根据采购人要求,督促在建、在保单位完成诱导信息的发布并核实。
C.对事故或具有安全隐患的现场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置,必要时调取高车、吊车对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摄像机、杆件、线缆进行现场清理,对有漏电隐患的线缆、设备进行安全防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5.手井及管网系统日常维护内容(含铭牌制作)
该项内容包含手井维修、手井内铭牌的制作安装以及顶管、引管敷设等工作,以及对其它在建、在保点位的应急处置,维修费用由审计进行核准,随半年付款时进行结算。
(三)机房管理及维护
7楼机房设备的管理及维护,主要负责进行日常巡检与结果反馈、停电、断网等突发情况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机房日常维护通用内容
(1)负责对机房内供电、UPS电源、空调、监控、照明、门禁、温湿度等进行巡检及故障修复;
(2)根据巡检情况,对损坏的静电地板需要及时更换,属于在建、在保项目的负责督促承建单位更换;
(3)根据巡检情况,对机房内监控、门禁等机房所有配套弱电系统进行维修,属于在建、在保项目的负责督促承建单位更换;
(4)根据巡检情况,对设备安装不合理,线路布放不符合机房铺设要求的,属于过保、在保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负责进行整改,对于在建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指导安装、整改;
(5)负责机房内强弱电安全防护;
(6)根据巡检情况,对机房内压力下降的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修复及更新,属于在建、在保项目的负责督促承建单位更换;
2.智能交通后台子系统日常维护内容
机房内智能交通后台子系统由硬件设备、软件和数据组成。硬件设备包括数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工作站、显示设备、存储设备等;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信息安全软件和应用软件等;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和动态数据。机房内智能交通后台系统应正确、持续、稳定、可靠工作。子系统的其它功能、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智能交通后台系统的主要设备应符合下列运行技术要求:
A、服务器应符合下列运行技术要求:
B、工作站应符合下列运行技术要求:
C、终端应符合下列运行技术要求:
D、云存储设备应符合下列运行技术要求:
E、软件系统应符合下列运行技术要求:
(2)具体日常养护项目、周期、方法与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A、服务器的日常养护项目、周期、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方法与要求 |
1 |
日常保洁 |
月 |
对机箱、风扇、风道、过滤器进行检查和除尘、清洁 |
2 |
系统性能优化 |
月 |
定期删除垃圾文件、清理磁盘碎片、关掉不必要的进程 |
3 |
微码版本升级 |
月 |
定期升级服务器关键部件的微码版本 |
B、工作站的日常养护项目、周期、方法与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方法与要求 |
1 |
日常保洁 |
月 |
对机箱、风扇、风道、过滤器进行检查和除尘、清洁 |
2 |
系统性能优化 |
月 |
定期删除垃圾文件、清理磁盘碎片、关掉不必要的进程 |
C、终端的日常养护项目、周期、方法与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方法与要求 |
1 |
日常保洁 |
月 |
对机箱、显示屏幕进行检查和除尘、清洁 |
2 |
电源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
半年/故障排除后 |
检查是否符合产品要求,如不符合则应调整 |
3 |
易损部件 |
产品要求 |
更新部件并作调试记录 |
D、云存储设备的日常养护项目、周期、方法与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方法与要求 |
1 |
日常保洁 |
月 |
对机箱、显示屏幕进行检查和除尘、清洁 |
2 |
控制器升级 |
需要 |
按产品说明进行升级,杜绝升级过程中中断电源 |
E、软件系统的日常养护项目、周期、方法与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方法与要求 |
1 |
操作系统 |
周 |
更新风险补丁;升级系统微码;关闭不必要的服务进程 |
2 |
数据库 |
周 |
更新风险补丁;关键文件做镜像;过期归档日志清除;删除空数据库页、压缩数据文件,重新组织数据和索引页上的数据,更新索引统计 |
3 |
信息安全软件 |
日 |
离线更新版本并下发 |
(四)改造升级及应急工程
1.改造升级及应急工程内容
(1)成交供应商须在招标服务期内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改造升级及应急工程;
(2)应急改造工程主要根据肥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求对有隐患的道路进行新建或改造,包含信号系统、监控系统、非现场处罚系统、标志标线、指挥中心设备及后台设备等;
(3)当采购人需要进行外场设施改造时,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工程现场调研,绘制施工图纸,制作工程量清单报采购人审核确认。成交供应商须依照图纸、施工规范进行工程施工,施工过程将接受采购人或委托代表的监督。隐蔽工程施工时须提前通知采购人或委托代表到场监督,并拍照记录施工过程。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提交相关施工现场图片资料报采购人方可申请验收;
(4)应急工程项目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并提供设备附件及相关资料。
2.改造升级及应急工程内容清单(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报交管部门确认)
3.相关设备参数要求需满足现有大队最新要求。
设备参数以满足设计功能需求为准,但所选设备参数指标不得低于现有大队设计要求,并与交管部门后台在用设备兼容,能接入大队现有智能交通集中管理系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五、运行维护方式及工作要求(需根据情况填写)
(一)人员及车辆要求(除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后进场服务前供采购人核查,若发现所配备人员有不符合条件的,采购人可无条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人员)。
1.项目管理组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为该项目配备总牵头项目管理组(不少于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服务期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成交供应商需自行配备项目运行中所需的安全、材料、仓库、财务、综合等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
2.外场子系统日常维护要求
外场子系统维护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不少于2个不同地点发生故障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按人员、车辆使用费用结算。
(二)安全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开展维护任务时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作业车辆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件,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规范的工程作业服装和反光衣,施工完毕后须做好清除障碍物和善后工作;
2.所有施工维护车辆需按要求做喷黄漆处理,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件,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须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于维护范围内和维护工作中所有安全责任,如设备、线缆漏电或设备、零件松动、脱落等引起的事故责任,以及在维护工作中涉及自身和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中过使用年限更换、应急工程等涉及新装杆件等施工,施工完成后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建设完成之后无安全隐患。
(三)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采购人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采购人方各种文件、数据、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在对采购人业务有关的终端、软件和非技术部门进行服务时均需有采购人方人员在场;
3.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泄漏相关信息,未经采购方人员确认,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不得对采购方业务系统作任何操作。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采购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采购人方各种文件,数据、信息、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采购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按照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要求,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应与项目实施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落实公安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的各项规定。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结合业务工作需求和系统运行保障要求,制定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并建立周报、月报的台帐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维护工作事项;
2.成交供应商应积极优化系统功能,结合业务需求提出合理的系统运行管理改进措施,促进前端设备和后台系统的高效率应用,满足采购人业务管理需求;
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管理所有的维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办公场所秩序,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出现脱岗、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
4.该项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所需的各类维护工具及其使用费用(包括后台运行管理计算机、网络维护工具、施工器具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前端设备维修、设备年度标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汇报,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维修更换,产生费用以审计审核为准。因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损坏,由采购人协助进行追偿;
6.后台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不能自行设置;
7.与前端设备配套的标志标线等设施设备,在出现残缺、不清晰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情况,成交供应商需对全县标志标线进行摸排,并提出整改方案,对属于业主单位管理的标志标线进行维护修复,对不属于业主管理的标志标线,建议业主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8.成交供应商应每月向采购人提交《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记录表》;
9.成交供应商对维保范围内的智能交通系统设备进行更换时,主要设备必须与原设备品牌型号一致,如原设备品牌停产,成交供应商所采用设备的功能参数不应低于原有设备的参数,辅材等品牌规格不低于原有规格。
六、维保管理平台
供应商负责开发的维保管理平台根据数据交互等需求,免费开发相应接口。
(一)平台基本功能
主要实现本项目运行维护内容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全县所有智能交通系统内场、外场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含统一规则编号)及巡检管理,实现对全县所有智能交通系统内场、外场项目信息化管理,实现各类系统障碍处理跟踪维护全过程闭环管理。
1.系统具体功能
维保管理平台主要实现全县智能交通各业务点位、内场的基础资料管理及故障修复流程管理。实现摸排、巡检、故障报修等过程信息录入、查询、记录等功能,同时关联肥西县各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及基础资料信息。具有数据分析功能,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路口、路段、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单位、设备状态、在建状态、在保状态、过保状态等关键信息,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自定义统计分析,形成报表。
2.模块化建设
为保障智能交通维保业务的全面开展,系统软件应包含资产基础资料管理、项目管理、巡检管理、障碍闭环管理、数据综合分析、报表工具、用户管理等模块,具体要求如下:
(二)其它要求
采购人不支付维保平台的系统开发、硬件及软件费用,平台运维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结束后,维保平台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得保存相关数据。
七、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
考评是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根据信号系统、非现场处罚系统、监控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及智能交通后台系统等子系统特点,分业务类别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倒扣制。
(一)全县智能交通系统维护工作考核要求
信号系统、监控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主要依据维护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以及各子系统联网在线率、月报分析材料及事故等突发状况下的现场处置情况,对其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考核。
大队机房主要针对日常管理、基础资料建立与更新、动环系统维护、防火防雷防鼠害防漏水等防控工作、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其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考核。
智能交通后台子系统主要依据后台子系统内场设备维护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智能交通系统维护工作应根据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
其它详见考核表,另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求,不定期对考核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