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临海经济开发区)是临海市的中心区块,也是临海市工业企业的主要集聚区,不仅承担着全市产业发展的两大主平台之一的功能,还承担着主要的城市功能。为了实现临海经济开发区全面融入长三角、接轨大上海、聚焦提升临海经济开发区产业竞争力、构建高能级产业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营造宜居宜业环境,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先进制造业合作发展示范区、产城融合新城的目标,在2021年临海经济开发区进行新一轮整合。整合后的临海经济开发区整体范围、发展目标以及在临海市战略定位随之改变提升。
同时,随着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以及临海经济开发区十四五规划的提出,为了更加科学落实上位相关规划各项要求,引导开发区未来发展建设,更高水平打造临海高质量发展平台,发挥其在全市经济与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提升临海市综合竞争力。从统筹的角度实现空间资源、产业布局、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的协调配置,整合空间规划,协调区域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开发区,特开展编制《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临海经济开发区范围包括东城区块、江南区块、钓鱼亭区块、临海南区块四大区块,总规划面积54.9平方公里。其中东城区块规划面积约33.8平方公里,江南区块规划面积约7.8平方公里,钓鱼亭区块规划面积约2.1平方公里,临海南区块规划面积约11.2平方公里。(详见规划范围图)
规划范围图
三、规划期限
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与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四、技术要求
(一)指导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
2、《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
3、《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中发〔2019〕18号);
4、《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5、《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6、《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
7、《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51号);
8、《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9、《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办[2019]37号);
10、《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浙自然资厅函〔2019〕389号);
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12、其他新出台的国家、省市、开发区相关文件。
(二)规划依据(包含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8、《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9、《浙江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2023.2修订版);
10、《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2023.2修订版);
11、《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12、其他相关规划。
五、规划内容
《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开发区总规)的编制应落实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临海市开发区的总体要求,重点对规划范围内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进行系统优化和统筹安排,开展现状基础分析,提出开发区整体定位与目标,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各类空间控制线,引导产业发展与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套等,具体内容如下。
5.1基础分析
以基础资料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临海经济开发区现状情况和发展诉求,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土地管理数据等为基础摸清底图底数,对临海经济开发区区位条件、现状特征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展趋势。
5.2定位目标
结合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及十四五规划,在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下,研判临海市开发区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根据特征问题,明确规划思路,确定临海经济开发区定位与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发展战略。
5.3空间格局
结合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资源本底条件,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保障三生空间,确定产业发展与配套空间,促进产城融合;明确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合理布局现代产业空间,提出相关管控要求。
5.4空间控制线落实
落实“三线”划定成果,在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控制线划定的基础上,对粮食安全控制线、生态环境控制线、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风景文化控制线、城乡风貌控制线、城市重要控制线等7类26种控制线进行落实。
5.5规模及空间布局方案
根据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规划约束性指标,科学确定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合理判断开发总量。按照节约集约原则,以高效利用增量、有效盘活存量为重点,优化用地结构,制定各类用地布局方案,形成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5.6 产业引导
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及开发区产业平台要求等,提出产业发展目标,通过打造产业集群、融合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数字赋能等路径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提出创新产业配置的合理对策。
5.7 景观风貌
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园区空间形态,以山体、水体和城市主要交通为基本骨架,打造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要空间轴线、廊道及城市界面,以重要地段为节点,以自然环境为背景,打造临海经济开发区整体风貌。
5.8基础设施体系
优化路网结构,构建等级明晰、循环畅通的交通道路网络。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强化公共交通网络,打造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结构。
综合自然地理条件和现状建设基础,合理确定电力、燃气、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各类基础设施网络。
5.9国土空间安全与保障
落实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防灾、减灾相关规划内容,充分衔接相关专项规划防灾减灾设施、提出总体安全格局及防洪排涝、防潮减灾、抗震、地质灾害、防疫等主要灾害防治的规划对策措施。
5.10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与衔接相关规划中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与海洋资源的保护利用,明确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原则,提出自然资源保护总体策略。
5.11 近期规划及重大项目与工程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的近期实施做出统筹安排;落实临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和工程,明确与开发区相关的各类项目。
5.12 规划实施与传导
从相关规划落实与传导、规划管理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计划,形成可行性分析。
六、成果提交
最终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技术说明书、规划图集、数据库内容。具体数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七、时间要求
2023年9月底形成规划初稿;2023年10月底提交评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会;2023年11月底前调整完善规划并提交最终成果。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初稿提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评审稿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调整完善规划并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