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背景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 号),要求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强化五级中最后一级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对详细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详细规划,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进行实用性村庄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深化和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村级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关于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紧紧围绕稷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太阳乡国土空间格局和功能,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最终塑造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性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服务范围
太阳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太阳乡乡域范围,总面积 106.19 平方千米。
太阳乡实用性村庄规划:白家庄村(1.65 平方千米)、修善村(4.09 平方千米)、丁庄村(3.71 平方千米)、兴隆庄村(1.86 平方千米)、东王村(6.94 平方千米)、西王村(7.76 平方千米)、杨家庄村(3.83 平方千米)、小阳村(4.86 平方千米)、勋重村(3.97 平方千米)、东里村(4.46 平方千米)、西里村(3.89 平方千米)、董家庄村(7.38 平方千米)、均安村(4.43 平方千米)、西小郝村(1.85 平方千米)、白池村(6.43 平方千米)、兴稷村(17.11 平方千米)、坞堆村(14.69 平方千米)村域范围。
三、服务标准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第一次修订)》以及其他关于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执行。
测绘成果符合国家、山西省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基础底图工作需要。
完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其他材料等规范性成果文件编制,空间规划成果符合国家、山西省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
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符合国家、山西省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符合国家、省关于乡镇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
按照编制程序要求,配合业主方完成论证、审查、公示、报批、备案。
四、服务内容
1. 完成太阳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
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000,CGCS200) 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乡域规划含乡镇域和乡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镇)域规划需落实上位规划部署,合理确定乡镇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目标。突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底线约束,资源保护利用,历史文化传承。优化镇村体系、村庄布局和产业空间,统筹安排各类设施。乡镇政府驻地主要突出用地布局、公共绿地与公共开场空间、设施安排、综合防灾、历史文化保护、空间形态和风貌指引、四线控制等内容
2. 太阳乡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包括现状数据和规划数据,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并及时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 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3. 太阳乡国土空间规划主要规划内容包括但不应局限于以下内容
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定位;
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等约束指标的落实分解情况;
③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及其他重要控制线的范围及管控要求;
④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产业空间布局等综合支撑体系的布局及配置要求;
⑤体现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⑥乡镇政府驻地功能布局及用地结构;
⑦对上级规划的落实及详细规划的传导。
4. 完成白家庄村、修善村、丁庄村等 17 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坚守底线、绿色发展。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坚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和村庄建设用地不增加,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多规合一、全域统筹。按照全域全要素管控的要求,统筹乡村国土空间、产业发展、镇村体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乡村地区涉及空间保护利用的各类规划有机融合,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本地自然地理格局和资源禀赋优势,突出中心带动和产业发展特色。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形态、保持当地乡土风情,推动形成具有地域特色、记得住 乡愁的美丽乡村。
尊重民意、简明实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全过程参与规划,充分发挥当地村民的主人翁作用。形成简明扼要的规划成果,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实现能落地、好监督的工作目标。
5. 完成白家庄村、修善村、丁庄村等 17 村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
对接上一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按照统一的图层和数据标准,形成村庄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规划数据库包括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其内容与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附件一致。
6. 白家庄村、修善村、丁庄村等 17 村实用性村庄规划主要规划内容
现状分析;上位及相关规划解读;定位及目标;生态保护修复;农业空间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国土空间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近期实施方案。
五、成果交付内容
1. 太阳乡国土空间规划
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规划数据库等,各类成果要相互校核,确保图数表一致。成果提交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 规划文本采用 pdf 格式,图纸采用 jpg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矢量数据采用 gdb 格式。
2. 白家庄村、修善村、丁庄村等 17 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规划附件、数据库五部分组成。规划成果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规划成果的表达应清晰、规范,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六、验收程序
1. 太阳乡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对规划草案进行不少于 30 日的公示,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运城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自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由编制主体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并将经批准的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 白家庄村、修善村、丁庄村等 17 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论证通过并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在村内公示 30 日。公示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规划批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告,加强村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