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外宣活动
二、项目背景
2017 年以来,“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已在德国、匈牙利、波黑、克罗地亚、阿尔巴尼亚、希腊等国家主流电视台落地播出,取得良好效果,为持续加深中国与“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之间媒体和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迈出了一大步。“魅力北京”业已成为通过海外主流媒体渠道对外讲述中国故事,搭建海外主流媒体“朋友圈”,树立良好北京城市形象的品牌传播项目。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持续深入开展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魅力北京”海外主流传播渠道,展示丰富多彩、生动立体的中国形象, 提升首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继续坚持“以旧带新”模式,计划在阿尔巴尼亚电视台和希腊电视台播出 2023-2024 年度“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并开展线下宣传推广、现场展示及专题节目播出等系列文化交流活动。
1、成交供应商需全面深入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外宣活动的精神内涵和影响力, 在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全过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思想文化政策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思想文化政策要求。
2、根据采购方提供的纪录片,做好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电视台落地播出的翻译、配音、后期制作工作,配音为当地语种;
3、依托中标方自身资源做好与阿尔巴尼亚和希腊两国电视台的对接联系,确保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电视台分别播出 52 集“魅力北京”纪录片节目,每集 30 分钟;
4、做好“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当地社交媒体的宣传,不少于8 期。
5、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落地电视台举行“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播出签约启动仪式,并在电视台所在城市各举办一场面向当地受众的线下宣传推广活动。
6、服务期:2023 年-2024 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约定的实际播出时间为准。
7、成交供应商需做好在外播出工作的全程记录,做好活动前期策划、实施过程、成果展示等结案留存工作,便于项目存档和后续宣传推广。
8、成交供应商需规范活动结项报告和验收报告,便于甲方对项目进行验收。
1、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有自己的或拟合作的媒体资源或平台;
2、具备国内外宣传推广等活动经验或能力;
3、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有项目实施及当地对接的资源;
4、具有根据服务方案所需的专业制作译制设备及专业人员,以及对整个项目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把关能力。
5、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对项目的认识与理解、初步的总体策划方案、执行方案、译制方案、宣传策划方案;结合自身经验,提出此次工作中各个环节的重点难点环节的把握与分析,以及对采购人的合理化建议;根据采购人的工作时限要求,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及组织协调方案。
6、活动组织策划实施过程中应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的组织执行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所有活动工作方案务必要经采购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1、积极配合采购方确认符合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当地播出的 52 期“魅力北京”纪录片节目。
2、根据项目需求完成 52 期“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的翻译、配音及后期制作,由母语专业人员译制成阿尔巴尼亚语和希腊语,确保配音台本翻译的准确性,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当地政治、宗教、惯例、习惯。
3、52 期“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电视台的落地播出,要求媒体覆盖阿尔巴尼亚和希腊全境。
4、“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在当地电视台的宣传推广以及在社交媒体渠道的定期信息发布,共发布 8 期。
5、在阿尔巴尼亚和希腊落地电视台举行“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播出签约启动仪式,并在电视台所在城市各举办一场面向当地受众的线下宣传推广活动。
6、“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播出以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在国内及当地媒体的报道。
7、联络驻阿尔巴尼亚及希腊当地使领馆,对“魅力北京”优质纪录片节目内容及项目实施进行整体把关。
8、设立阿尔巴尼亚及希腊当地监播人员,负责监督节目播出具体情况,并收集反馈意见、收视数据、媒体报道等项目情况。
9、项目实施期间,收集各方数据、观众反馈,定期整理及提交反馈报告;项目实施完成后,整理及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及验收报告,并由采购方验收。
10、项目报价须包含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