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及温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借势借力发展体育旅游、赛事经济,高标准打造运动之城、赛事之城的部署和要求,推动旅游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融合发展;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在温州市泰顺县举办本次比赛。
二、赛事举办目的
攀岩运动集健身、娱乐、教育、竞技于一体,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和观赏性的运动项目,已经为列为奥运会、亚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 2023长三角地区自然岩壁公开赛暨浙江省首届自然岩壁挑战赛的举办为岩友爱好者们提供同场竞技、互相交流的平台,这对于推动攀岩这项运动群众化、大众化起到积极作用。本次比赛场地位于泰顺南浦溪景区,风景优美,设施完善,民风淳朴,南浦溪自然岩壁风格独特,线路多样,常年都有国内外攀岩爱好者来此进行攀岩活动,是华东地区极佳的攀岩圣地,本次活动成功举办必将进一步提升泰顺南浦溪自然岩壁在国内外攀岩运动员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赛事概况
1、赛事活动名称:2023长三角地区自然岩壁公开赛暨浙江省首届自然岩壁挑战赛。
2、赛事时间:2023年8月19-20日。若具体赛事活动时间有变更的,以采购方确定为准。
3、赛事举办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南浦溪景区。
4、奖金安排
组别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12 |
男子 |
10000.00 |
8000.00 |
6000.00 |
3000.00 |
2000.00 |
800.00 |
女子 |
5、赛事活动日程初步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8 月 16 日 |
16:00前 |
裁判员、定线员、工作人员报到 |
待定 |
19:00-20:00 |
全体工作会议 |
待定 |
|
8 月 17-18 日 |
全天 |
舞台搭建、气氛布置、线路定线、各项准备工作 |
南浦溪景区 |
8 月18 日 |
16:00前 |
直播、摄影团队报到 |
待定 |
19:00-20:00 |
直播测试、彩排 |
南浦溪景区 |
|
8 月 19 日 |
15:00前 |
运动员报道 |
待定 |
18:40-19:00 |
运动员技术会议 |
南浦溪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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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9:10 |
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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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21:00 |
男/女预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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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0 日 |
09:30-10:30 |
男/女半决赛 |
南浦溪景区 |
10:00-10:30 |
男/女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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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20 |
颁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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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30 |
午餐/返程 |
注:上表为初步安排,中标方应提供最终的方案经采购人确定。
三、赛事服务内容
2023长三角地区自然岩壁公开赛暨浙江省首届自然岩壁挑战赛赛事组织服务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负责赛事的策划组织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竞赛、宣传、交通、安保、救援、开闭幕式等),要求能充分体现赛事特点,易于传播及报道;
2、负责比赛线路的设计和定线,策划赛事形象设计以及比赛的组织和裁判工作。比赛组别氛围男子组、女子组,运动员总人数不低于100人(含特邀运动员10人);
3、负责赛事的传播和运动员的招募,运动员报名费自情况确定,运动员报名费不高于120元/人,负责赛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的招募(救援人员、裁判人员、摄影师、工作人员等);负责赛事所有涉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4、负责赛事的奖金(男女根据成绩各录取前八名并设奖金,总奖金不少于25000元(奖金分配方案须与采购方协商确定);奖牌、证书、号码簿、参赛指南、参赛服装、参赛包、食品补给、计时系统、通讯系统等赛事所涉及的所有物品、器材和设备的设计制作、采购工作;
5、负责开闭幕式方案制定(包括开幕式暖场节目安排)和场地的搭建、氛围布置,设备的制作、采购、租赁工作,负责赛事结束后,场地的清理、物品的回收工作;
6、负责嘉宾、运动员和赛事相关工作人员比赛期间的交通车辆安排;
7、负责赛事期间媒体的宣传(确保在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网红自媒体等有比赛的相关报道,具体方案须与采购方协商确定),图片的拍摄工作,承担视频直播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9、负责办理赛事活动的公众责任险及赛事有关人员的团体人身意外险,确保赛事活动安全。赛事活动期间出现的安全相关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赛事期间运动员、工作人员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等所产生的费用。
10、负责赛事开闭幕式领导的邀请,并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其他要求
1.拥有经采购人授权的“赛事”承办权及“赛事”场地现场的部分广告权;
2.供应商拥有的“赛事”比赛场地广告所有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根据“赛事”需要,供应商负责协调“赛事”承办地的相关管理部门,保障“赛事”圆满成功举办。
签订合同且具备支付条件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50%,待赛事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剩余的款项(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注:每次付款均在收到中标方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