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298号)、《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道安办〔2020〕90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交通运输厅”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粤交科〔2020〕423号)的要求,厅委托数字广东公司依据厅“1168”信息化总体架构,在“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业务协同平台”内开发了“省货运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源头监管系统”)。珠海交通运输局作为下属地市,须根据系统使用章程按要求将源头企业治超数据采集汇聚上传至省源头监管系统。
为加快我市货运源头单位治超检测数据的接入联网进度,提升系统的数据规范性、后期可维护性,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我局开展“2023年度珠海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线路租赁采购项目”采购工作,实现58家货运源头单位治超检测数据的接入联网,为珠海市源头治超信息监管平台2021年度联网建设项目提供为期12个月的数据专线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技术指标
1.供应商需提供满足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使用需求的数据专线;
2.这些线路与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通信设备能够互联互通,保障承载业务数据传输的稳定性。
3.线路技术指标要求
(1)时延指标:PE-PE时延平均值≤50ms;CE-PE时延平均值≤0.5ms(如通过DSL专线接入,单端加20ms);CE-CE时延平均值≤51ms(如通过DSL专线接入,≤91ms)。
(2)平均丢包率:PE-PE丢包率平均值≤0.5%;CE-PE间丢包率:如通过DSL专线接入,则单端加0.5%;CE-CE丢包率值≤0.5%(如通过DSL专线接入,≤1.5%)。
(二)运维服务要求
1.供应商设立统一的售后服务热线,并配备专人负责协调沟通,接到服务请求必须立即响应,保障运维服务按质按量完成。
2.通信保障过程中必须保证人员安全,并遵循以下原则:
(1)先抢通、后抢修:故障处理过程中,应以在尽短的时间内恢复尽可能多的业务为指导。
(2)先干线、后接入:本原则在遵守第一条原则的基础上,当抢修工作出现冲突时,先抢修核心节点的业务,后抢修接入节点的业务。应避免将故障扩大化。
3.维护保障体系
(1)为确保线路安全和业务畅通,要求做好以下几点:
①要求维护人员应高度重视客户的线路安全保障工作,成立安全保障应急小组,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切实做好维护调度工作。
②加强线路基础维护工作,敦促维护人员做好线路维护的各项基础维护工作。
③各线路的维护资料要齐全,应带有最新的物理路由图、网络拓扑图及提供的业务服务信息等。
④维护人员对维护范围内的线路定期全面检查安全隐患的情况,在租赁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高效、可行的整治计划进行整治。
(2)故障响应及恢复服务
①供应商承诺向采购人提供7*24小时、12个月全天候的维护和服务,提供相关技术业务咨询服务。
②故障申告反馈:提供7×24小时客户故障申告热线电话服务,承诺用户申告线路故障后, 半小时内主动向用户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③故障修复时限:能对重点线路进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视,能第一时间发现故障,对发现的故障能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修,将故障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④维护报告: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供运维报告和故障报告。
附:52家企业共58个点位详细地址及带宽需求
序号 |
地址 |
带宽(M) |
1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高新区/淇澳岛/南芒角/三号营房 |
20 |
2 |
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深井湾/西侧/码头 |
20 |
3 |
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横琴新区/环岛西路与长隆大道/交叉口 |
20 |
4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环湖北路白藤街道白藤污水处理厂对面 |
20 |
5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淇澳岛/南芒角警备区/营房/营房 |
20 |
6 |
珠海市金湾区高栏岛高栏港大道环岛西路龙华石化中控室 |
20 |
7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高新区后环路/7号 |
20 |
8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小林联合/水闸旁 |
20 |
9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临港东路/1075号高栏港经济区/办公楼 |
20 |
10 |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泗和围 |
20 |
11 |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黄杨大道大濠冲村办公楼 |
20 |
12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5号 |
20 |
13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S365省道磨刀门水道新环五围水闸南侧 |
20 |
14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红旗大林工业园 |
20 |
15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矿山工业区/大林西路 |
20 |
16 |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前山翠屏北路/(鹅槽山片区) |
20 |
17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鼎科技工业园金恒二路/8号 |
20 |
18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环岛中路768号华南中油综合楼 |
20 |
19 |
珠海市金湾区高栏岛高栏港大道南迳湾石化专区立杆 |
20 |
20 |
珠海市金湾区高栏岛高栏港大道南迳湾怡达仓储 |
20 |
21 |
珠海市金湾区高栏岛高栏港大道南迳湾平排二路 |
20 |
22 |
珠海市金湾区高栏岛高栏港大道环岛西路新海能源机房新海能源机房1号楼 |
20 |
23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径中路北侧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珠海宝塔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A点 |
|
24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S366省道鸡啼门桥监控杆 |
20 |
25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径中路北侧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珠海宝塔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B点 |
20 |
26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风鹰北路3号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B |
20 |
27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风鹰北路3号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A |
20 |
28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迳湾中路恒基达鑫1号楼 |
20 |
29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碧阳路联成化学1号楼 |
20 |
30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电厂路高栏港电厂南路珠海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20 |
31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迳湾中路恒基达鑫1号楼 |
20 |
32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迳湾中路一德石化1号楼 |
20 |
33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高新区唐家后环路/警备区后勤部/西侧 |
20 |
34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矿山工业区/大林西路 |
20 |
35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屏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一路/11号 |
20 |
36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洪湾工业片区(3-15、3-18)地块内的临时厂房/A-I |
20 |
37 |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路/珠海中学与珠峰大道/交叉口/北1号 |
20 |
38 |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永利工业区 |
20 |
39 |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泰来路中材天山(珠海)水泥1号楼 |
20 |
40 |
珠海市/金湾区/胜利路/三灶超限治超点 |
20 |
41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丽珠南路珠江车业有限公司珠江车业车间 |
20 |
42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青湾北路/肖邦公司/西侧 |
20 |
43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工业开发区港源路/18号A |
20 |
44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工业开发区港源路/18号B |
20 |
45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鼎金沙路/159号 |
20 |
46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矿山大林南路/西侧 |
20 |
47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临港工业区/南水化工专区珠港大东/一厂房 |
20 |
48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作业区临港东路/18号 |
20 |
49 |
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横琴新区/洪湾港区 |
20 |
50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红东村/南洪湾港区内/-/209号房 |
20 |
51 |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厂房/106室 |
20 |
52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临港工业区厂房 |
20 |
53 |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北水路/551号 |
20 |
54 |
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环岛西路/科学城/三期 |
20 |
55 |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黄杨大道/林场公交站/东面约150米处/1699 |
20 |
56 |
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横琴/磨刀门水道东侧/码头 |
20 |
57 |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七星大道1号广东海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0 |
58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屏屏工西路/15号 |
20 |
59 |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谷都大道与金福街交叉口南150米/上冲交通综合管理大楼/1栋/301机房 |
1000 主端汇聚 |
备注:以下《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供资格响应时使用。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说明: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包1(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度珠海市源头治超信息监管平台网络线路租赁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经甲方确认专线交付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的租赁期。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023年11月,收到供应商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024年2月,收到供应商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期满后次月,收到供应商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若中小微企业成交,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付给成交供应商。2023年11月,收到供应商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024年2月,收到供应商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期满后次月,收到供应商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上述付款时间均指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时间,采购人提出申请后即视为采购人已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服务要求: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磋商文件规定详见本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验收方法: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验收小组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网络接入服务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珠海市源头治超信息监管平台网络线路租赁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462,900.00 |
1,462,900.00 |
信息传输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珠海市源头治超信息监管平台网络线路租赁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内容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