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为保证顺利开展2023-2024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工作,现需选取2家符合条件的有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的单位。
全区范围共两个子包:总预算750万元,子包1预算375万元,子包2预算375万元。
包组1:九佛街、龙湖街、红山街、穗东街、南岗街、夏港街、黄埔街、联和街;
包组2:新龙镇、永和街、长岭街、萝岗街、云埔街、大沙街、鱼珠街、长洲街、文冲街、生物岛。
采购包1(2023-2024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项目(包组一))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服务期内采购金额使用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另行指定。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结算方式:服务费按服务的具体项目宗地结算。中标人提交指定项目宗地的正式报告后,采购人自收到请款函之日起,1个月内向区财政申请款项,直接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2.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款项:合同、中标人开具的有效正式发票、收费函、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按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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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的单位,开展九佛街、龙湖街、红山街、穗东街、南岗街、夏港街、黄埔街、联和街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年 |
1.00 |
3,750,000.00 |
3,7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的单位,开展九佛街、龙湖街、红山街、穗东街、南岗街、夏港街、黄埔街、联和街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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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区域 九佛街、龙湖街、红山街、穗东街、南岗街、夏港街、黄埔街、联和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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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估服务内容 (1)宗地相关地质资料收集; (2)通过工程地质测绘及地质灾害调查,查清评估区域范围内地质灾害分布、类型、危险性影响及影响程度,做出危险性现状评价;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做出预测和综合评价,初步提出防治措施、防治方案; (4)负责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进行专家审查,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 (5)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正式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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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要求 (一)完成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出委托函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最终成果。无法在2个月内完成的复杂项目,中标人应在委托函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延长工期申请,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按审定结果延期提交成果; (二)中标人必须能够满足采购人24小时的服务要求。 (三)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的业务转包第三方(或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中标人须安排至少1名专业人员驻场工作,并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电脑等硬件设施。 |
★ |
4 |
服务项目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价格要求 执行标准: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执行2018年1月,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发布的《TCAGHP031-201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咨询评估预算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宗地分别计费;2.地形测量: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委托宗地分别计费;3.钻探:《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每块委托宗地的实际钻探工作量分别计费。 (二)服务项目报价要求 1.为杜绝不正常竞争,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文件规定价格标准的80%。 2.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评估服务费的下浮率b%。 3.投标人所报下浮率b%大于20%的,应出具成本分析报告,说明其他报价合理性。 注:b值为固定值,不得为区间值,b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b值范围:0%≤b%≤100%,即投标人报价可按计费标准下浮0%-100%,实际支付的评估服务费金额=计费标准×(1-b%)。采购人根据工程项目计费标准按各中标人报价下浮率计算评审工程项目评审费。协议执行期内,评审费用计费方法不作调整。 (三)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服务费按服务的具体项目宗地结算。中标人提交指定项目宗地的正式报告后,采购人自收到请款函之日起,1个月内向区财政申请款项,直接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2.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款项:合同、中标人开具的有效正式发票、收费函、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2023-2024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项目(包组二))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服务期内采购金额使用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另行指定。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结算方式:服务费按服务的具体项目宗地结算。中标人提交指定项目宗地的正式报告后,采购人自收到请款函之日起,1个月内向区财政申请款项,直接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2.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款项:合同、中标人开具的有效正式发票、收费函、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按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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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的单位,开展新龙镇、永和街、长岭街、萝岗街、云埔街、大沙街、鱼珠街、长洲街、文冲街、生物岛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年 |
1.00 |
3,750,000.00 |
3,7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的单位,开展新龙镇、永和街、长岭街、萝岗街、云埔街、大沙街、鱼珠街、长洲街、文冲街、生物岛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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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区域 新龙镇、永和街、长岭街、萝岗街、云埔街、大沙街、鱼珠街、长洲街、文冲街、生物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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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估服务内容 (1)宗地相关地质资料收集; (2)通过工程地质测绘及地质灾害调查,查清评估区域范围内地质灾害分布、类型、危险性影响及影响程度,做出危险性现状评价;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做出预测和综合评价,初步提出防治措施、防治方案; (4)负责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进行专家审查,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 (5)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正式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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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要求 (一)完成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出委托函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最终成果。无法在2个月内完成的复杂项目,中标人应在委托函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延长工期申请,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按审定结果延期提交成果; (二)中标人必须能够满足采购人24小时的服务要求。 (三)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的业务转包第三方(或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中标人须安排至少1名专业人员驻场工作,并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电脑等硬件设施。 |
★ |
4 |
服务项目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价格要求 执行标准: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执行2018年1月,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发布的《TCAGHP031-201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咨询评估预算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宗地分别计费;2.地形测量: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委托宗地分别计费;3.钻探:《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每块委托宗地的实际钻探工作量分别计费。 (二)服务项目报价要求 1.为杜绝不正常竞争,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文件规定价格标准的80%。 2.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评估服务费的下浮率b%。 3.投标人所报下浮率b%大于20%的,应出具成本分析报告,说明其他报价合理性。 注:b值为固定值,不得为区间值,b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b值范围:0%≤b%≤100%,即投标人报价可按计费标准下浮0%-100%,实际支付的评估服务费金额=计费标准×(1-b%)。采购人根据工程项目计费标准按各中标人报价下浮率计算评审工程项目评审费。协议执行期内,评审费用计费方法不作调整。 (三)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服务费按服务的具体项目宗地结算。中标人提交指定项目宗地的正式报告后,采购人自收到请款函之日起,1个月内向区财政申请款项,直接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2.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款项:合同、中标人开具的有效正式发票、收费函、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