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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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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040000747622 发布时间:2023-09-04 文档页数:79页 所需下载券:10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计一个包,采购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8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1.00

12,8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项目概况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强调充分认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的重要性。

龙泉驿区作为成都“东进”战略排头兵,同时也是2023年成都大运会主场馆所在地,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一直以推动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为主要任务,围绕成渝制造业高地和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聚焦“三个做优做强”,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发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龙泉驿建设的生态环境新篇章。

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为依托,深入应用智能化科技和管理手段持续对城市环境管理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龙泉驿区应用智能化环境管治平台致力打造一个具备实践意义的智慧城市环境数据聚通用枢纽和智能学习运算大脑引擎,通过对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逐步形成职责明确、联动高效、齐抓共管、群众满意的“大生态环境”工作格局。

2020年2月,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启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监管中心项目”),项目主要包括:(1)192块工业级LCD大屏设备及相关辅材、1套分布式管理系统、48台驱动主机、48台4K显示器、交换机辅材若干;(2)80台移动式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数据监测服务;(3)5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数据监测服务;(4)5台紧凑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监测服务;(5)30台专用巡检车辆巡检、督查及监测设备数据监测服务;(6)1日/2日全域空气质量预测(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7)10个新增固定站点空气质量预测(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8)13个既有固定站点空气质量预测(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9)634个网格30分/60分钟/90分钟/120分钟空气质量预测(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10)634个网格空气质量指数(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11)软件服务(如:污染溯源系统服务、数据分析系统服务、统筹调度系统服务、线下响应系统服务、目标管理系统服务)等内容。于2020年9月1日开始正式开启项目服务,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已稳定运行超过2年,并将于2023年8月31日结束服务(服务期3年)。

其中:192块工业级LCD大屏设备及相关辅材、1套分布式管理系统、48台驱动主机、48台4K显示器、交换机辅材若干,80台移动式空气质量监测设备,5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设备,5台紧凑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和30台专用巡检车辆等所有硬件设施属于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

为深化智慧环保体系建设,现采购人拟开展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场地运营服务、TVOC固定监测数据服务、移动空气质量6参数(PM2.5、PM10、SO₂、NO₂、CO、O₃)在线监测数据服务、移动空气质量7参数(PM2.5、PM10、SO₂、NO₂、CO、O₃、TVOC)在线监测数据服务、30台车辆运维服务、提供智能监测管治体系及智能决策体系的智能化大气系统平台功能服务和新场景开发服务、项目日常运营服务等服务内容,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为重点控制对象,推动多污染源综合防治,持续提升空气质量,实现“蓝天常见、雪山常现”。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场地运营服务。

运营主体内容:监管中心场地日常运营维护(包括水、电、物业);LCD屏幕运行维护;分布式操作系统运行维护;弱电设备运行维护(音响、话筒)。

2.数据服务

数据服务主体内容:提供20台厂界挥发性有机物TVOC在线监测数据服务;提供50台移动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服务(6参数),主要包含大气环境6参数(PM2.5、PM10、SO₂、NO₂、CO、O₃)在线监测数据服务;提供20台移动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服务(7参数),主要包含大气环境7参数(PM2.5、PM10、SO₂、NO₂、CO、O₃、TVOC)在线监测数据服务。(数据服务所需硬件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设备所有权归中标单位。)

3.功能服务

提供智能化大气系统功能服务。包括:

(1)智能监测管治体系:系统首页、空气质量实时地图、全域空气质量精确分析、全域空气质量预测发布、污染溯源分析、空气质量污染事件告警、多维度数据统计、系统管理后台、系统移动终端、小尺度溯源、扬尘监管、智能雷达扫描应用、火点监测、移动源监管、污染事件管理、污染源管理、专题空气质量分析服务、专题污染治理服务。

(2)智能决策体系:运渣车精细化管控、电力智能化监测、抑尘车作业规划、工业园区管控。

4.项目运营服务

项目运营服务主体内容:30台车辆运营服务(包含车辆保险、保养、检修、故障处理,车辆由采购人提供);项目运维团队人员支撑服务;系统运维团队人员支撑服务;服务器资源服务。

(二)服务目标

1、总体服务目标

①主动对接国家战略

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②贯彻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实施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计划,以PM2.5和O₃协同控制为主线,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进一步降低PM2.5和O₃浓度,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为重点控制对象,推动多污染源综合防治,持续提升空气质量,实现“蓝天常见、雪山常现”。

深化PM2.5和O₃污染协同控制。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₃浓度增长的趋势统筹考虑PM2.5和O₃污染特征,强化协同管控,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实施NOx与VOCs协同减排,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措施。

③深化智能监测管治体系

持续提升龙泉驿片区科技治理环境水平。统筹使用辖区内现有科技治气设施设备,打通全区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传输通道,全区监测数据、治理设施共享共用,有的放矢解决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难题,为省、市科技治气树立模范标兵。

持续加强创新生态环境监测管治体系。基于城市静动态数据与气象动态数据多源融合,深入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科技,以自主研发核心算法为基础,转变传统大气环境治理模式,以单体预测广域、以广域传输追溯源头、发展地域平衡,将地区未来规划与大气环保治理相联系,提前布局、精准实施,真正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倡导生态环境治理新型模式。

完善应急与执法监测保障体系。第一时间发现潜在污染源、第一时间排查问题,根据当前污染源频发、短时、长时状态,结合污染源产生位置与区域,定性污染热点类别归属,指导对应业务部门开展快速执法活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执法活动实时有效,避免社会资源流失。

④深化智能决策体系

深化智能化监测管治手段。通过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结合“固定站+移动站”的监测方式,持续应用生态环境监测治理手段,提供每平方公里、每小时高精度大气环境数据并基于核心算法智能判断污染成因及性质,及时推送相关职能部门。

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打造国内领先、从“信息化”升级成“智能化”的环境管治平台,深入应用生态环境智能监测治理决策体系,全面、实时、科学分析各行业污染源及占比,为精准执法和精确管控提供数据依据与科学支撑,有效降低环境治理的经济代价,助力智慧城市生态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

2、具体实现目标

①实现龙泉驿区1km*1km网格化大气数据小时级输出

基于“固定站+移动站+多元城市大数据”,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实现龙泉驿区1km*1km网格化、每小时大气环境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七参数指标输出。

②统筹使用辖区内现有监测设施设备

综合发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数据融通效应,将我区目前监测设施设备、科技治霾投入设备数据引入,实现数据“聚、通、用”。监测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走航车、餐饮油烟监测、黑烟车抓拍、3D雷达扫描等。

③精准追溯异常排放对象,为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数据挖掘、分析功能,精准采集涉气企业排放、运渣车运行排放数据。

④构建“异常报警-快速溯源-任务推送-调查处置-结果反馈-目标考评”完整管理处置闭环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在持续运行下,进一步加强与区级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联动,构建事件快速处置、反馈、评估闭环体系,完成对各单位的业务考评。

(三)服务要求

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场地运营服务要求

(1)监管中心大屏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

监管中心大屏应保障每周7*8小时开启,且展示内容为智能化大气监测管治平台系统界面。

(2)监管中心日常运营服务内容及要求

监管中心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中标单位进行缴纳。①中标单位需配备1名监控中心运维经理;②配备2名专职保安,每周7*24小时轮休负责监管中心日常安全;③中标单位需配备1名专职保洁人员负责监管中心工作日清洁卫生;④中标单位需配备2名专职行政接待人员负责监管中心来客接待。

(3)监管中心重大活动运营服务内容及要求

重大活动期间,中标单位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技术支持、监管中心保障工作、服务讲解、会场会务服务、摄影照相服务等。

2.数据服务要求

(1)数据要求

1)提供龙泉驿区1km*1km每小时空气质量数据服务(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

2)提供20台厂界挥发性有机物TVOC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服务(TVOC、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强);

3)提供50台移动空气质量(6参)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服务(PM2.5、PM10、SO₂、NO₂、CO、O₃);

4)提供20台移动空气质量(7参)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服务(PM2.5、PM10、SO₂、NO₂、CO、O₃、TVOC);

5)每小时智能化大气服务数据:结合可视化技术将相关数据进行展示;根据采购人管控要求,中标单位需提供日空气质量分析报告、周空气质量分析报告、月空气质量分析报告、年度空气质量分析报告以及专题分析报告(若有)。数据分析成果包含但不限于龙泉驿区优良天数、优良率变化情况、重要国控站点空气质量情况、区空气质量站点日排名、站点成因及重要事件分析、事件调度反馈情况统计、管控建议等。

(2)硬件设备参数要求:

1)厂界挥发性有机物TVOC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

l 监测指标:TVOC、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强

l 测量范围:0-200mg/m³

l 分辨率:≤0.1mg/m³

l 风速:范围:0~60m/s,分辨率:≤0.1m/s,精确度:±0.3m/s

l 风向:范围:0~360,分辨率:≤1,精确度:±3

l 温度:范围:-40~+120℃,分辨率:≤0.1℃,精确度:±0.5℃

l 湿度:范围:0~99%RH,分辨率:≤0.1%RH,精确度:±3%RH

l 气压:范围:0~120Kpa,分辨率:≤1Kpa,精确度:±1.5Kpa

l 传输方式:带有GPRS/CDMA等无线通信接口,RJ45以太网接口

2)移动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6参数)技术要求:

l 颗粒物:PM2.5、PM10。

l 气态污染物:SO₂、NO₂、CO、O₃。

l 供电方式:车载电源供电。

l 供电电压:9-36V。

l 通讯方式:2G、3G、4G。

l 定位:GPS。

l PM2.5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激光散射粒子计数

测量范围:0~1000μg/m³

l PM10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激光散射粒子计数

测量范围:0~1000μg/m³;

l SO₂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ppm

l NO₂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ppm

l O₃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ppm

l CO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20ppm

l 设备固定安装在车内,将进气管延长至车外;

l 设备从电控箱取电,确保用电安全;

l 进气管道走线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

3)移动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7参数)技术要求:

l 颗粒物:PM2.5、PM10。

l 气态污染物:SO₂、NO₂、CO、O₃、TVOC。

l 供电方式:车载电源供电。

l 供电电压:9-36V。

l 通讯方式:GPRS无线通讯、4G、WIFI等可选。

l 定位:GPS。

l PM2.5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激光散射粒子计数

测量范围:0~1000μg/m³

l PM10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激光散射粒子计数

测量范围:0~1000μg/m³;

l SO₂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ppm

l NO₂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ppm

l O₃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1ppm

l CO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电化学

测量范围:0~20ppm

l TVOC技术指标:

测量原理:PID法

测量范围:0~50ppm

a. 设备固定安装在车内,将进气管延长至车外;

b. 设备从电控箱取电,确保用电安全;

c. 进气管道走线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

3.项目运营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应组建运行服务队伍,用于污染事件核查、污染点位更新及污染源清单更新。负责专用巡检车日常故障检测、周期性保养及故障修理。

中标单位需配备专业的服务运营团队,服务经理1人,数据分析师不少于2人,驻场服务工程师不少于2人,并配备系统运行维护、硬件运维相关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并组建车队,负责车辆运维、及线下督察,要求车队人员不低于10人。

4.功能服务要求

(一)空气质量实时地图

(1)系统需支持同时展示“固定监测+移动监测”动静结合的监测网络,涵盖大气质量6+1参数(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2)对于移动监测,系统需支持回放和实时监测两种模式。可支持至少两个月以内的数据回放;可支持监测值依时空顺序、变化顺序动态渲染移动轨迹,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3)系统需支持在线监测值在地图上以国家标准划分值展示,可切换监测指标并实时渲染。对于移动监测,系统支持监测指标与历史轨迹渲染同时切换,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二)全域空气质量精确分析

(4)系统需支持对整体区域网格化(1km×1km)高精度动态(小时级)感知与在线查看,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5)基于空气质量固定站点监测数据、空气质量移动站点监测数据、固定污染源数据、动态气象数据、逐时交通信息、重型货车数据、自然环境数据(绿地面积、水泊面积、海拔高度)、基础信息数据(路网长度、工厂面积、工地数量等)、城乡设施数据(住宅面积、餐饮数量、交通服务设施数量等),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实现对龙泉驿区范围内小时级1km×1km网格空气质量精确推算。每个网格应包含6+1类空气质量指标信息、污染源静态信息以及动态监测数据,且支持网格特征的切换与可视化,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6)系统支持实时导出全域全网格实时小时级6+1类空气质量参数报表。

(7)系统需支持全域网格6+1类空气质量指标时空分布的动态视频,以天为单位的逐小时播放,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三)全域空气质量预测

(8)系统需支持实现龙泉驿区全域未来两天逐日空气质量等级预测。

(9)系统需支持提供龙泉驿区全域所有1km×1km网格未来2小时内逐30分钟6+1类空气质量参数预测数据。

(四)空气质量污染事件告警

(10)系统支持网格污染告警和站点污染告警功能,且满足条件的告警可推送至线下污染事件排查系统中,进一步支持将排查结果反馈至后台并展示。网格告警应提供时间尺度、首要污染物、触发条件、网格空气质量数据等信息,同时在系统上展示告警网格位置和范围,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五)多维度数据统计

(11)支持全域网格空气质量按月度的统计周期数据展示,同时对空气质量的月均数据及日均数据(包括PM2.5、PM10、SO₂、NO₂、CO、O₃等6项指标)进行统计,提供各空气质量等级分布占比(基于全域网格统计),以及优良/污染天数与PM2.5、PM10、SO₂、NO₂、CO、O₃等6项指标监测数值的同环比分析。支持对龙泉驿区全域整体、各街道、各网格及辖区内各固定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空气质量分类统计。

(六)系统管理后台

(12)系统按照功能分为监测网格、监测站点、事件规则、账号管理、污染信息管理、操作日志等模块,通过管理后台统一管理配置,主要功能分为用户体系的录入和授权、污染源信息记录、监测网格和站点基础位置信息的新增修改、监测告警事件的规则配置、系统操作日志记录的展示。

(七)系统移动终端

(13)需支持接入国家标准站数据,包括固定式站点(区控站、国控站点、省控站点、市控站点、微型站点等)和移动式站点(移动微站、VOCs走航车等)数据到大数据集群,进行统一整理后写入业务平台,系统结合地图展示龙泉驿区不同类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各类污染物浓度值,通过切换展示不同的浓度指标,同时支持在地图上按监测指标(包括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TVOC)进行实时或者历史展示,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14)需支持系统结合地图展示龙泉驿区空间1km*1km网格信息,融合标准站点以及移动站等监测信息,结合交通特征(路况状态、重型车辆数等)、气象特征(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降水量)等网格信息,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进行网格区域内包含空气污染6+1参数(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的网格空气质量结果推断,同时支持在地图上按照监测指标筛选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查询展示,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15)系统需支持全域空气质量概况统计,包括全域网格空气质量级别占比,首要污染物占比等统计数据展示,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16)系统需支持移动终端查看指定网格或其它网格基本信息(包括位置描述、标签特征、工地数量、工厂数量、餐饮数量等)、交通特征、气象信息(温度、湿度、风向等)、空气质量信息(污染指标、污染程度、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历史变化趋势。

(八)小尺度污染溯源

(17)通过移动式大气监测数据趋势挖掘结果(PM2.5、PM10、NO₂、O₃、TVOC)与城市污染源清单数据(工地、工厂、交通、餐饮、汽修、加油站等)建立映射关系,实现城市每小时污染情况展示;系统需支持局部污染成因自动研判和疑似污染源名单自动生成,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九)扬尘监管

(18)系统深度挖掘运渣车、工地、停车场等数据,实现污染预警期间工地违规开工识别和日常管控期间扬尘精细化管控,包括支持运渣车停驻点识别、停驻点类型智能研判、高危点位研判、扬尘污染事件调度、核算土石方区域(工地和倾倒场)出(入)土量、道路扬尘指数热力展示,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十)智能雷达扫描应用

(19)系统基于龙泉驿区现有3台颗粒物激光雷达,通过大尺度水平扫描观测溯域,结合小尺度溯源精准高效识别疑似污染源,全天候、自动化、第一时间地发现问题和排查问题。

(十一)火点监测

(20)结合卫星遥感数据和线下排查,统计和分析出现生物质焚烧点位,全面掌握易发、频发火点区域。系统提供全域火点监测查询界面,查询条件包含火点类型筛选、高危点位信息等。

(十二)移动源监管

(21)需通过交通卡口、浮动车GPS数据等进行深层次加工挖掘分析,提供主要路段的小时级交通拥堵和流量排名信息,提供站点周边交通拥堵情况统计,支持动态播放形式提供8小时内拥堵态势变化。

(十三)油品管控

(22)融合尾气遥感数据、黑烟车抓拍数据、路检数据等,提供识别高排放、超标排放车辆功能。进一步基于车辆的OBD数据对其加油行为进行研判,提供全域内非社会加油点位列表以及疑似劣质油品供应点位。

(十四)污染事件管理

(23)需提供污染事件全流程管理服务,包含事件生成、事件派发、事件核查、结果反馈。

(24)需支持污染事件列表查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编号、区域、事件来源、推送事件、污染源类型、疑似污染源、事件状态等。

(25)需支持污染事件详情查看,包括但不限于上报位置、上报类型、排查项、上报照片、上报视频、备注等。

(26)需支持污染事件地图展示功能。

(27)需支持污染事件在线复核功能。针对事件污染证据不充足等,系统支持职能部门申请事件复核并反馈至上级派发部门。

(28)需支持污染事件按照时间来源、事件状态、污染源类型、疑似污染源名称、推送起始时间、区域等筛选功能。

(29)需支持事件导出、统计功能。

(十五)污染源管理

(30)系统支持对污染源进行智能化识别,提供非法施工工地智能识别服务、供违规倾倒场智能识别服务和未知重型停车场智能识别服务;支持污染源新增、更新、停用、启用功能。

(十六)运渣车精细化管控

基于运渣车GPS数据,按照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统计或计算运渣车车辆、车次、总里程和污染排放量(CO、HC、NOx、PM2.5、PM10、VOCs),协助执法部门在重污染期间对运渣车的管控。

(31)需支持对污染预警管控期间违规运行的运渣车分时段(天、小时、区间)、车辆基础信息和所属公司查询,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32)需支持运渣车活跃里程和车次统计,筛选条件包括时段(天、小时、区间)、管控区域、排放阶段,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33)需支持重点管控区域运渣车对比分析。针对不同排放阶段的运渣车,提供车辆车次和里程的区域对比分析服务,筛选条件包括(天、小时、区间)、管控区域、排放阶段,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34)需支持重污染预警天气时段标记,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35)需支持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运渣车电子围栏捕获,并追溯被捕获运渣车过往一定时段内的行程轨迹及主要停驻OD点,提供排放阶段、触发小时数等信息,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36)需提供全域精细化污染物排放测算和可视化功能,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37)需支持基于运渣车运行特征,提供运渣车常用道路,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38)需支持基于运渣车停驻点、土石方点位运渣车流量数据,提供土石方点位周流量排名、月流量排名统计,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十七)工厂电力智能化监控

系统基于涉气企业用电(总表或工况)数据,实现一厂一策企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用电异常、违规生产等自动告警,提供用电告警详情。

(39)需提供涉气企业用电指数监控及趋势分析,需支持涉气企业和一厂一策企业分小时级/天级、全域、区县、行业用电指数趋势同步展示,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40)需提供重污染预警期间用电告警基准轮廓线自动生成和自适应调整功能,并基于基准轮廓线进行重污染预警时段企业电力告警。

(41)需提供重污染预警时段企业电力告警分析功能,通过对告警事件数量、告警前后用电趋势的对比,提供电力告警的效果和影响的评估服务,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42)需提供重污染预警期间电力告警事件数据和告警企业分析功能,包括电力告警事件数量累计值、告警企业空间分布、告警率,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43)需提供用电告警历史分析功能,包括重污染预警时段前后用电趋势对比分析、污染预警期间用电指数减少排名(按区县、行业用电减少量分别计算排名),并提供功能界面配图。

(44)需支持对用电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将用电企业分布情况与风险等级在地图上展示。

(45)需提供重污染预警期间电力报警数据和TVOC走航数据分析功能,基于一厂一策重点企业清单,输出高危重点企业画像。

(46)需提供告警事件表格导出功能。

(十八)抑尘车作业规划

(47)基于气象、道路情况(扬尘、道路破损、流量、拥堵)、运渣车(常用路线、停驻点)等综合要素,利用相关算法,功能需提供洒水建议以及路线建议。

(十九)工业园区管控

对生产型工业园区边界或厂界进行实时监控,全面客观反映工业园区及周边环境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趋势。

(48)需支持工业源基础清单的数据接入。

(49)需提供工业园区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新增、更改、删除等功能。

(50)需支持工业园区站点监测及生产排放环境监测数据接入。

三、知识产权及部署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期内,基于项目成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联合申请发明专利或发表论文,共同申报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二)中标单位在部署阶段需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部署工作,确保项目在3个月内完成部署后顺利开始服务。中标单位需指派1名技术负责人和1名平台功能研发经理参与本项目。

(三)由于部分功能服务项依赖相关政府数据,中标人需承担其相关数据的保密性要求,如因数据源问题导致功能缺失,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拟定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20套TVOC固定站布设规划方案、70台移动站布设规划方案、功能服务响应方案、运维服务方案及功能演示,所提供的内容将作为评审依据,也将作为中标后履约过程中的监督及验收依据。

(二)项目周期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须完成本项目服务相关的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服务配套硬件的部署等工作,并通过部署期验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服务期:3年(其中部署期3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经考核达标后续签合同,开启下一年服务,对应的验收标准详见验收要求。

(三)付款约定

第一年:本年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40%,服务部署期验收通过后7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20%,每半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7日内,并根据中标单位每个半年度考核得分区间对应的付款比例*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20%支付相应金额;

第二年:本年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40%,每半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上半年度考核通过后,根据中标单位考核得分区间对应的付款比例*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40%支付相应金额,下半年考核通过后,根据中标单位考核得分区间对应的付款比例*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20%支付相应金额;

第三年:本年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40%,每半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上半年度考核通过后,根据中标单位考核得分区间对应的付款比例*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40%支付相应金额,下半年考核通过后,根据中标单位考核得分区间对应的付款比例*年度服务款项总金额的20%支付相应金额;

每年服务合同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中标单位两次半年度考核得分的均值作为年度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用于评定是否开启下一年服务。

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及采购人付款所需资料。

(四)保密要求

★投标人必须承担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数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五)验收要求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政[2016]205号)、本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1)服务部署期验收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服务配套硬件的部署、试运行等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认可,按要求组织服务部署期验收。验收前应完成的工作包括不限于:功能开发、功能部署、配置调试、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服务配套硬件的部署,确保所有功能服务可正常运行,完成实施过程中所有文档的提交(硬件实施文档、用户使用手册等)。

(2)服务期验收

服务部署期验收后进入服务期,服务期验收标准见下表: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服务验收标准

序号

服务大类

服务子项

服务要求

服务评分细则

1

数据总量

要求

20台厂界挥发性有机物TVOC在线监测空气质量指数

(1)20台厂界挥发性有机物TVOC监测设备(含:TVOC、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强)每年数据总量≥1,000,000条,有效数据比例≥90%;

计算公式:20台*6参数*24小时*365天=1,051,200条;

按照半年为服务周期进行验收,对每年数据总量按比例进行核查(全年数据总量的2分之1)。以有效数据量为判断依据,每个子项数据量完全达标,得5分;数据量满足标准的80%及以上,得4分;数据量满足标准得60%及以上,得3分;数据量不足标准的60%,则不得分。数据总量要求满分为15分。

有效数据比例指由于设备故障、服务器维护,外部数据端口异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缺失、乱码、异常的数据量在数据总量中占比不超过10%。

移动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指数

(2)50台移动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含:PM2.5、PM10、SO₂、NO₂、CO、O₃)每年数据总量≥26,000,000条,有效数据比例≥90%;

计算公式:50台*6参数*60分钟*4小时*365天=26,280,000条;

(3)20台移动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含:PM2.5、PM10、SO₂、NO₂、CO、O₃、TVOC)每年数据总量≥12,000,000条,有效数据比例≥90%;

计算公式:20台*7参数*60分钟*4小时*365天=12,264,000条

2

运营服务

运营人员配置

服务经理1人,数据分析师不少于2人,驻场服务工程师不少于2人,并配备系统运行维护、硬件运维相关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并组建车队,负责车辆运维、及线下督察,要求车队人员不低于10人。

在半年运维服务中可满足人员数量要求,得5分;到岗人员数量达一半及以上,得3分;到岗人员数量仅一半及以下,则不得分。

3

事件任务

污染事件推送

提供污染事件识别、污染源研判及消息推送服务。

每半年度推送污染事件不少于500件,得10分;不少于300件;得8分;不少于200件;得6分;小于200件不得分。

4

月度汇报

项目服务汇报

每季度针对项目服务的整体情况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2次汇报,汇报内容包含项目服务内容及和采购人协商确定的内容;

每半年度服务结束后对汇报次数按年度的2分之1进行确认。若汇报次数全部满足,得5分;汇报次数满足总数的80%,得4分,汇报次数满足满足总数的60%,得3分。汇报次数满足在总数的60%及以下,则不得分。

5

运维报告

监管中心运维报告

监管中心运维报告数据服务:周运维报告52份/年、月运维报告12份/年、季度运维报告4份/年,半年总结报告2份/年

在每半年度服务结束后对报告数量按年度的2分之1进行确认。若报告数量全部满足,得10分;报告数量满足总数的80%,得8分,报告数量满足总数的60%,得6分。报告数量在总数得60%及以下,则不得分。

车辆运维报告

30台车辆运营服务(包含车辆保险、保养、检修、故障处理等)

在每半年度服务结束后对车辆运营服务资料进行确认。若30台车的运营服务资料都满足,得10分;满足总数的80%,得8分,满足总数的60%,得6分。不足60%及以下,则不得分。

设备运维报告

20台厂界挥发性有机物TVOC监测设备及70台移动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周维护记录52份/年、月维护记录12份/年、半年维护记录汇总2份/年;

在每半年度服务结束后对报告数量按年度的2分之1进行确认。若报告数量全部满足,得10分;报告数量满足总数的80%,得8分,报告数量满足总数的60%,得6分。报告数量在总数得60%及以下,则不得分。

6

空气质量报告

空气质量日报、周报、月报、年报

日常报告数据服务:报告内容及出具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365份日报/年、52份周报/年、12份月报/年、1份年报/年。

在确定报告所需求内容后,按照日报(每日出具)、周报(每周出具)、月报(每月出具)的输出时限,在每半年度服务结束后对报告数量按年度的2分之1进行确认。若报告数量全部满足,得10分;报告数量满足总数的80%,得8分,报告数量满足总数的60%,得6分。报告数量在总数得60%及以下,则不得分。

7

典型案例分析要求

智能推送典型案例分析

梳理智能推送的典型污染事件的判断过程、溯源过程以及处理过程,分析典型之处

自服务期正式开始,以半年为单位,提供通过大数据或人工智能研判的区域内污染典型案例(包含时间、地点、所属类型、污染特征、溯源分析等),案例数量不少于10项,得10分;案例数量不少于8项,得8分,

案例数量不少于6项,得6分;案例数量少于6项,不得分。

8

数据准确性要

网格空气质量推断

系统支持对目标区域网格空气质量6+1参数(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进行推断,对推断网格随机抽样,与移动空气质量监测站监测值(校准后)比较计算准确率,AQI±15准确率不低于80%。

自服务期正式开始,以半年为单位,网格空气质量推断准确率:达到80%以上得5分;达到75%以上得3分;

达到70%以上得1分;准确率不足70%则不得分。

9

全域空气质量预测

系统支持对目标区域全域空气质量6+1参数(AQI、PM2.5、PM10、SO₂、NO₂、CO、O₃)未来两天逐日预测,与全域空气质量实际值(生态环境局发布)比较,AQI±15准确率不低于70%。

自服务期正式开始,以半年为单位,全域空气质量预测准确率:达到70%以上得5分;达到60%以上得4分;

达到50%以上得3分;准确率不足50%则不得分。

10

土石方点位智能识别

系统支持对区域内清单外土石方作业点位或扬尘风险点位(包括工地、倾倒场、砂石场、重型停车场等)进行智能识别,线下核实是否为土石方作业点位或扬尘风险点位,准确率不低于70%,并提供核实之后的点位。

自服务期正式开始,以半年为单位,土石方点位识别准确率:达到70%以上得5分;

达到60%以上得4分;达到50%以上得3分;准确率不足50%则不得分。

评分付款规则:以上计分规则用于采购人对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半年度为服务期限对服务期内输出内容进行验收并支付相应款项。得分≥85,服务质量为优秀,采购人需全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用;70分≤得分<85分,服务质量为良好,采购人可选择支付相应期限服务费用的85%;60分≤得分<70分,服务质量为合格,采购人可选择支付相应期限服务费用的75%;得分<60分,服务质量为不合格,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整改和支付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60%)。

每年服务合同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中标单位当年两次半年度考核得分的均值作为年度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75分自动续签下年服务合同,年度考核得分<75分的,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整改和合同续签事宜。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以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内描述为准。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以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内描述为准。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涉及演示评分,如投标人未参加演示,则演示部分不得分,演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投标人自行控制演示时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演示所需软、硬件设备,投标现场提供显示设备、网络可供使用(投标人应自行调试)。演示时间:开标时间。演示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5号蓝灵集团5楼507开标室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龙泉驿区。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政[2016]205号)、本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服务部署期验收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上半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下半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或者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损失;2.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调节、仲裁和诉讼等其他的解决方式。

3.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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