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标的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01 |
“大戏看北京”展演季(2023)剧目展演组织 |
1 项 |
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贺信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文化交流互鉴。全面落实《北京市建设“演艺之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推进“大戏看北京”工作方案(36条)》,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集中展现文化文艺创新创造新成果,推动首都文艺高质量繁荣发展,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凝聚精神力量。北京市委宣传部将统筹全市文化资源全力推动开展“大戏看北京”展演季(2023)。展演季立足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定位,用好首都文化资源,推介优秀剧目、促进产业发展、凸显北京优势,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邀请全市重点剧目、国内精品剧目在京集中展演,展示优秀文化成果。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北京市各大演出剧场、演艺空间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首付款: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80%;
尾款: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履行完毕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应尽义务及职责、并向甲方交付与本项目有关资料、成果(例如照片、视频等活动证明资料)、验收材料及活动总结后,甲方根据验收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尾款。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
(1)组织安排中央院团、市属院团、外省区市演出单位、民营演出机构和国外演出团队制作出品的20余部大剧场剧目,集中在国家大剧院、保利剧院、天桥艺术中心等剧场进行展演。剧目主要包括:近年来原创新创的精品剧目、外省选送的地方特色剧目等。
(2)将展演剧目安排与“‘京’彩文化青春绽放”行动计划之文艺行活动中的“戏聚高校佳作有约”精品演出进高校结合,设置高校演出单元,遴选10部适合大学生观看的文艺作品到高校展演或组织学生进剧场观演。同时,围绕作品组织策划演后谈、主创见面会、艺术导赏等活动。
(3)统筹组织管理“大戏看北京”展演季项目安排,围绕文化氛围营造,设计制作演出电子海报,在西直门、国贸等商圈户外媒体播出。
2.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活动流程、活动形式、活动规模、邀请外地来京院团、组织精品演出进高校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提供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2)负责确保各剧场演出时现场安全有序,保障演出效果。
(3)在展演剧目确定后,结合剧院演出排期情况,充分考虑作品规模、体量及艺术风格,为展演剧目联系协调适合的剧场和演出空间。
(4)对接高校演出空间资源,组织演出主体将精品演出送给高校学生。
(5)设计制作剧目电子海报,在西直门、国贸等商圈户外媒体播出,营造演艺氛围。
(6)完成主办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舞美搭建:
(1)舞台验收,如有修改须征得主办方和设计人员的认可;
(2)排练演出期间,须进行现场维护和保障人员安全;
(3)使用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4)提前协调硬件设施尺寸。灯光设备:
(1)根据演出内容和演出场地提供专业灯光设备;
(2)根据场地吊点进行灯光的安装和调试;
(3)确保演员走台对光编程及现场演出;
(4)使用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4.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向甲方交付与本项目有关资料、成果(例如照片、视频等活动证明资料)及验收材料。
5.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承接过外地表演院团进京演出等类似项目,应有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验;
(2)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内容准备响应方案,包括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活动策划案;
(3)方案应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4)中标供应商须具备与响应方案相匹配的团队执行能力并承诺组建符合工作要求的专职执行团队,应不少于(含)5人;
(5)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