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嘉定公安分局在市局及交警总队的指导下,建设了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根据市局要求,需加强道路管控力度。社会购买电子警察配套人员,服从、听从、配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交警支队开展违法信息数据处理。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数据审核
(1)根据市局交警总队发布的《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后台服务人员对每一条设备抓拍的数据进行初审、自查、复审及定量抽检四道工序,确保后台数据审核正确率达99.9%。
1.1.初审:供应商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标准完成初步审核,并对未录入数据进行无效原因分析,对初审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1.2.复核:对已读取的信息一个工作日内按标准完成全量复盘,同时系统生成复盘日志;
1.3.抽检:设置专岗对未录入数据进行不低于10%的抽检,进一步确保数据录用最大化原则、避免遗漏。
(2)对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六合一”平台)的有效违法数据,自动生成“上海市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告知单”进行打印并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给违法行为人。
(3)对于因后台审核差错导致采购人产生行政复议引起的损失,将由成交单位全部负责。
(4)要求后台对每一条无效数据均做到有理可查,有据可依,对后台无效数据进行定时定量抽查,确保数据不漏读。
(5)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尽心尽责,每天对提取的数据进行研判,
发现有数据异常应当第一时间与采购方联系,提供解决方案,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数据异常问题。
2.数据存储服务
根据市局交警总队及嘉定分局交警支队的相关工作要求,投标方需要提供“电子警察”后台存储,对违法入库(“六合一”平台)数据(含图片及视频数据)自违法之日起保存两年,未入库数据保存一个月的后台存储服务。
3.数据去重服务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技术规范》中第一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技术规范通则要求对重复记录违法的数据进行去重;
4.统计、分析表服务
(1)根据嘉定分局交警支队自身需求进行定制化报表服务(日报表、月报表、按违法代码、按设备抓拍的数据量等);
(2)提供前端设备运维效能的相关数据报表,包括每套设备的完好率、有效率、入库率等相关数据统计用以各支队对前端设备进行监管。
5.后台硬件要求
(1)有固定办公场地,用于开展日常服务工作;
(2)有电脑40台以上,用于后台审核的相关工作;
(3)配置相关服务器及存储,确保入库的违法信息存储达两年。
四、人员要求
1、人员要求:
(一)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20人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
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部门管理岗位5年以上;
2.数据处理员
(1)电子警察违法信息数据处理人员10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无犯罪记录。
(3)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
(4)年龄女性不超过45周岁(含),男性不超过55周岁(含);
3.制度要求
(1)做到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职责分明;
(2)定期开展职业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
4.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公民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秉公办事;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
(3)按规定着装,讲究仪表,礼貌待人,谦虚谨慎,接受监督;
(4)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准侵犯群众利益;
(5)严守保密规定;
5.队伍管理要求
(1)人员落实到位,统一穿着制式服装。
(2)队伍有统一标识。遵循相关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派驻人员无违法违规、严重影响公安形象事件。
队伍设有上岗培训和定期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