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2.建设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3.项目规模: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拟供应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工业用地暂估45宗(除东江科技园、惠南科技园、智慧区),总供地面积约193.3812公顷(见表1),分布在陈江街道、惠环街道、沥林镇、潼湖镇、潼侨镇。
4.投资金额:总投资建安费估算为 27290.0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预算(含地形测绘费用)约为307.97万元。可研报告编制费用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有关规定进行计费,原则上先按工程建安费的0.4%进行估算,若单份可研报告编制费用计算结果低于3万元,则按最低标准3万元/份收费。地形测绘费用依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取费标准,按照实测面积据实计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作范围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惠环街道、沥林镇、潼湖镇、潼侨镇(不含东江科技园、惠南科技园、智慧区),共45宗地块(暂估),具体结算项目参照2023年度计划供地信息(动态更新)地块数量。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计划供应地块,根据用地规模、指标、土地征收等因素予以实时更新,具体以实际供地为准。
表1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拟供应地块基本信息表
序号 |
镇街(园区)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1 |
陈江街道 |
ZKB-005-03 |
55585 |
2 |
陈江街道 |
ZKB-005-05 |
44066 |
3 |
陈江街道 |
ZKD-001-05 |
61458 |
4 |
陈江街道 |
ZKD-001-10 |
66176 |
5 |
陈江街道 |
ZKB-003-15 |
23110 |
6 |
陈江街道 |
ZKD-001-09 |
76127 |
7 |
陈江街道 |
ZKD-001-06 |
55390 |
8 |
陈江街道 |
ZKQCN-02-01 |
79599 |
9 |
陈江街道 |
ZKQCN-02-02 |
26710 |
10 |
陈江街道 |
ZKQCN-02-05 |
81517 |
11 |
陈江街道 |
ZKQCN-02-06 |
87948 |
12 |
陈江街道 |
ZKQCN-02-08 |
12739 |
13 |
陈江街道 |
ZKQCN-02-07 |
34222 |
14 |
陈江街道 |
ZKQCN-02-04 |
62675 |
15 |
陈江街道 |
ZKQCN-02-03 |
33836 |
16 |
陈江街道 |
ZKQCB-01-05 |
53869 |
17 |
陈江街道 |
ZKQCB-01-03 |
63483 |
18 |
陈江街道 |
ZKQCB-01-01 |
32951 |
19 |
陈江街道 |
ZKQCB-01-04 |
44985 |
20 |
陈江街道 |
ZKQCB-01-02 |
20595 |
21 |
陈江街道 |
ZKQCB-01-06 |
65997 |
22 |
陈江街道 |
ZKQC-01-17 |
50392 |
23 |
陈江街道 |
ZKC-057-11 |
43085 |
24 |
陈江街道 |
ZKC-056-04 |
59348 |
25 |
陈江街道 |
ZKCH-03-11 |
13107 |
26 |
陈江街道 |
ZKQCN-02-10 |
34396 |
27 |
陈江街道 |
ZKQCN-02-11 |
34461 |
28 |
陈江街道 |
ZKQCN-02-09 |
33261 |
29 |
陈江街道 |
ZKC-049-09 |
49391 |
30 |
陈江街道 |
ZKA-099-03 |
90241 |
31 |
陈江街道 |
ZKC-057-12 |
50026 |
32 |
惠环街道 |
ZKA-090-02-01 |
33410 |
33 |
沥林镇 |
ZKE-065-13 |
38835 |
34 |
沥林镇 |
ZKE-065-06 |
37630 |
35 |
沥林镇 |
ZKE-065-07 |
16905 |
36 |
沥林镇 |
ZKE-065-08 |
39117 |
37 |
沥林镇 |
ZKE-065-09 |
33710 |
38 |
沥林镇 |
ZKE-065-15 |
40544 |
39 |
沥林镇 |
ZKE-065-16 |
28230 |
40 |
沥林镇 |
ZKE-065-18 |
49647 |
41 |
沥林镇 |
ZKE-047-04 |
38315 |
42 |
潼湖镇 |
ZKD-025-33 |
11894 |
43 |
潼侨镇 |
ZKC-034-06-01 |
5287 |
44 |
潼侨镇 |
ZKC-034-06-02 |
6908 |
45 |
潼侨镇 |
ZKC-034-12 |
12634 |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拟供应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可研编制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个地块以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单地块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的约定工作内容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每3个月申请一次“进度款”,将通过评审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表内所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地形测绘(按实结算)费用计算结算价,“进度款”支付至结算价的70%。
2期:支付比例30%,已收到采购人支付进度款的地块,1个月后,中标人可申请该批次地块“结算价”剩余的30%。 说明:①“进度款”包括该3个月内中标人已实施完成的所有地块可研编制费用; ②“已实施完成”指中标人已经提交通过评审的地块可行性研究报告; 注:①以上款项,每期支付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支付依据,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办理财务转账;②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③采购人新增供应地块进行任务委托的,中标人须按要求开展服务,完成服务后按相同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新增供应地块服务费用按相同计费方式计算,不计入招标预算限额范围。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时间:每个地块以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单地块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 2、验收方式:中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工程咨询审核单位对中标人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如需修改,中标人根据评审报告中的意见3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直至正式通过评审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合格的成果资料。 3、验收标准: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内容、深度和要求符合国家、省有关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并符合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任务书内容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为3,079,700.00元。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下浮率必须≥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注:以投标下浮率按采购预算金额换算的投标总价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本项目投标下浮率必须统一。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含投标费用、招标代理费、本次采购项目人工费、服务费、资料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要求的一切费用。该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4.报价合理性: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保留两位小数,且是唯一确定的(当投标人报价比其他投标人中最低报价低于15%(含15%)时,投标人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
|
2 |
结算方式 |
项目完成后,在地块数量、项目面积、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超出预算金额的按预算金额进行结算,不足预算金额按实际结算;如地块数量、项目面积、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则按变动的数量、面积、内容及中标下浮率据实结算,但因变动引起的据实结算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总预算金额。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拟供应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可研编制服务”项目 |
项 |
1.00 |
3,079,700.00 |
3,079,7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拟供应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可研编制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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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期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45个地块(暂估),具体参照2023年度计划供地信息(动态更新)地块数量)的地形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任务。每个地块应根据具体供地计划和时间,7个日历天内提交单地块成果报告(报批稿)。 (2)如因不可抗力、地块调整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协商后工期相应顺延并互不作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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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内容 需进行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前期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服务工作,主要需求为①现场固化,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拟供应地块1:500DLG/DOM/DEM数据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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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范围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惠环街道、沥林镇、潼湖镇、潼侨镇(不含东江科技园、惠南科技园、智慧区),共45宗地块(暂估),具体结算项目参照2023年度计划供地信息(动态更新)地块数量。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计划供应地块,根据用地规模、指标、土地征收等因素予以实时更新,具体以实际供地为准。 《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拟供应地块基本信息表》详见项目概况中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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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要求 1、前期准备工作 中标后,根据项目需求,收集每个地块的前期资料、制定调研工作大纲。 2、踏勘调研 现场调研每个地块的地形地貌,建设条件,周边设施,项目所在区域同类功能设施现状,居民需求和意见等情况。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提高调研效率。 3、现场固化 制定相应的测量大纲,收集各地块附近路网的控规标高,野外踏勘,布设控制网,并进行每个地块的地形测绘、现状管线探测等,完成地形图后,计算场地的土石方量。 4、可研阶段土石方调查 为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估算等内容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节省投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土石方调查。 5、方案研究 根据地形测绘、踏勘调研、土石方调查等前期资料,以及各相关单位的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实施进度方案、确定投资规模,再和各相关单位沟通,形成初步方案。进行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评价、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总投资估算等。 6、报告撰写 根据方案研究结果,撰写报告初稿。 7、修改完善 提交报告、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进行项目汇报或答疑,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8、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4)《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5)《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第6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国务院令第284号);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1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大,2002年10月);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全国人大,1998年1月);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年颁布); (1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1995年第5号令,水利部2005年第24号令修改)等。 9、主要技术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002); (2)《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 (3)《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 (4)《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 (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8)《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9)《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 (1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4年版)); (11)《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1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13)《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14)建设部《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15)《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16)《惠州仲恺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18)《惠州市1:15万地质图》; (19)《惠州市1:80万构造纲要图》等。 (20)《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2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2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2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 (24)《惠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 (25)《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26)其他现行规范、标准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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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接到任务要求及基础资料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实地调查、测绘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通过评审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合格的成果资料。 2、工作内容 1.地形测绘(含地下管线探测) (1)测绘范围:实测用地红线内以及外扩20m的现状地形,如几个地块合并实施土方平整,则同时实测地块之间的地形(比例尺1:500)。 (2)测绘内容: 1)构(建)筑物、已拆除建筑物基础、地下室、建筑生活垃圾堆、坟墓等地物位置、范围及其标高; 2)电力管线(含架空线)、通讯、燃气、雨水污水等管线的类别、位置、管径大小、管口位置,排水沟(渠道、过水暗涵箱涵等)位置、尺寸标高、水面标高和流向等; 3)地块内现状道路的起终点、路面材质,路面水泥砼板块厚度及高程等; 4)水域范围的水面标高及水深; 5)根据控规和设计标高,计算各类土石挖填方量; 6)提供每个地块的控制点(至少3个)。 2.可行性研究报告 (1)根据现场固化(地形测绘、地下管线探测等)情况,进行可研阶段土石方调查,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依据。 (2)根据《土石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前期资料,进行建设方案研究、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评价、风险分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总投资估算等。 (3)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服务咨询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不少于 9名,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派出1名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购买社保(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正常缴纳的单位社保证明)的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 (2)拟派出人员 投标人需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负责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班子人员必须健全,实施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套。鉴于本项目为地块土石方场平类型,涉及地层土石分类、测绘。其中至少有3名技术人员需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岩土工程专业、测绘专业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团队服务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对应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正常缴纳的单位社保证明。 4、服务要求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采购人沟通联络,中标人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2)中标人需提供员工咨询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中标人须主动接受招采购人的合理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4)在修编可行性研究报告过程中,中标人要主动与评估单位和发改部门对接,形成最终报告后交至采购人。 (5)本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应参照2023年度计划供地信息(动态更新)地块数量进行实施。 5、评审标准 评审工作在中标人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后,由采购人选择评审方式开展评审工作。最终以通过评审为准。否则采购人不予承认。 6、中标人提交成果资料: (1)《仲恺高新区 )XX镇(街道) 镇XX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地关图文资料、专家评审意见、对应的属性电子数据光盘。 (2)《仲恺高新区 )XX镇(街道) 镇XX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测绘技术总结》及相地关图文资料、对应的属性电子数据光盘。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由于项目立项的需要,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重新报审,合同金额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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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作为投标承诺。(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十九位置处增加此响应承诺书),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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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