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不需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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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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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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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宾阳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
项 |
1 |
一、工作任务 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耕地数据为基础,结合2021、2022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部监管系统相关本案数据和各级掌握的合法审批等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就地恢复整改或异地恢复补划(不足)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编制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 二、工作内容 (一)核实处置图斑分析及工作底图编制。 以报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和耕地保护目标中一般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提取的非耕地图斑作为核实处置工作的主要对象,全面查清“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就地恢复整改和异地恢复补划(补足)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开展内业分析,补充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图斑,并形成工作底图。 (二)异地补划(补足)潜力分析 按照在已划入“两区”、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灌区等9种纳入情形和不稳定利用耕地、25度以上坡耕地等不合符纳入情形,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影像、耕地质量数据、最新变更影像等数据,对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进行筛查,分析全县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目标补划潜力,形成一般耕地补划潜力数据。 (三)核实处置分类对接。 各县级核实处置图斑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逐图斑查清采取就地恢复整改或异地恢复补划措施,与县级各乡镇开展对接工作,如实填写核实情况说明表,包括承包主体、养殖或种植种类、成长周期、种植或养殖时间等内容,确定分类处置方案,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 (四)编制核实处置工作成果。 按照自治区成果数据库汇交要求,提交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目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非耕地核实处置图层、图斑举证包、文本、附表、附件及附图等成果数据。 (五)上报逐级成果审查。 配合完成市级检查论证并上报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时修改完善核实处置成果。 (六)提交成果资料。 三、成果内容和要求 (一)成果内容 核实处置方案、表格、矢量数据等。 (二)成果要求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3〕193号)的要求完成,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
7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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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完成时间: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最新的时间要求完成。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售后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以及质保期外为用户提供广泛、及时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质保期为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的电话热线服务,在接到问题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前期工作经费; (2)成交供应商按照计划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 (3)成交供应商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并通过市级论证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成交供应商提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工作经费。 (5)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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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