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目标、任务和思路
1、采购目标
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甬政发〔2016〕22号)等文件精神为引导,以“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引导传统出租汽车适应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出租汽车运营监管模式,推进以“终端改造、平台复用”为主要内容的出租车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强化行业监管、保障司乘安全、满足出行需求,全面提升象山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促进象山县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便利、更优质的出行服务。一是提升行业监管和非现场执法能力,二是更好的满足乘客出行服务需要。
2、采购任务
本项目在合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完成车载终端设备安装、和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并提供电召、运维等服务。
3、采购思路
3.1实用可靠、适度超前
在实用可靠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提高系统性价比。同时对建设项目后期的使用价值进行评估,限制远超现实的高估价方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技术上立足长远发展,满足未来5~10年业务发展需求和系统规模扩张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体系架构和现有市场上成熟的产品,以保证整个系统高效运行。
3.2需求导向、保证安全
本项目的采购应以需求为导向,着眼于行业管理部门、出租车运营公司、乘客、司机多方的共同需求,推动出租汽车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
3.3合理适用、稳步实施
重视前期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提出创新性高、应用性强的功能需求,以确保系统开发和项目采购的合理性、适用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租车管理部门的运营人员应全程参与,及时研究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二、采购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在合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拟对象山县252辆出租汽车上完成三项内容:一是完成车载终端设备安装(包括终端机、视频主机、计价器、摄像头、智能顶灯等),支持5G通信方式和高清视频压缩传输等功能;二是将现有出租车车载终端设备并与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基础数据、营运数据、管理数据的上报和接收;三是提供整套系统的运维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电召调度服务。
三、终端系统技术和服务要求
1、概述
本项目中出租汽车运营专用终端设备主要包括:车载智能终端机、多功能信息显示屏、计价器、服务评价器、摄像头、支付装置等,设备间按照接口协议通过VST连接成有机整体,出租汽车运营专用设备基本构成如下图所示。
系统组成示意图
本次采购项目需对智能终端机、计价器、摄像头、智能顶灯等设备进行安装,重点提升性能、增加功能应用,但同时也要保障出租汽车与终端设备整体的协调和美观。
设备实物示意图
2、车载智能终端机
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是车载设备的核心部件。功能涵盖:电召服务、TTS语音播报、定位监控、音视频功能、证据锁存、数据与语音通信、营运数据采集、电子营运证、智能顶灯控制、系统自检、计价器数据采集、IP对讲、调度功能、报警和控制处理、安防功能、分级电源管理、远程维护升级、视频、图像图片信息快捷检索与提取、智能屏显、信息服务、智能导航、服务评价、多方式支付等功能模块。
车载智能终端集成信息显示屏,增加地图实时导航功能,改善驾驶员操作体验并支撑导航、电召等软件的升级;支持高清音视频压缩传输;增加乘客离车服务评价及支付宝、微信等多方式支付功能,适应用户出行需求。
3、计价器
计价器具备与智能终端的数据接口(RS232接口),以读取出租汽车空重状态、营运里程、营运收入等日常运营数据。其主要功能涵盖:司机卡功能、机打发票功能、数据对接功能、远程调价功能。
计价器计量值准确可靠,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17-2016》相关规定。出租汽车计价器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符合《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规程》(JJG517-2016)。
更换计价器,原有计价器相比增加远程调整运价功能,并与智能终端机联动支持开具电子发票,以提升行业监管和企业运营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用户出行体验。
产品连线图
4、摄像头
摄像头主要用于在报警、求助、投诉时采集车内图像和录像信息,为防止碰瓷、打击针对出租汽车司机的犯罪、认定投诉时的违法行为等提供证据,在紧急情况或乘客投诉的情况下,可将图像传输到后台管理系统。后台可远程检索、读取终端内存储的图像、录像信息。更换原有车载摄像头,安装四路车载高清视频:
4.1安装前排(前排座位)高清摄像头和后排(后排座位)高清摄像头(不低于720P),以便对乘客投诉等进行有效取证,高度还原事件现场。
4.2安装1路对外摄像头,当行车记录仪使用。
4.3安装DSM摄像机,实现对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的分析和主动预警。
5、工业级存储卡
安装256G存储卡。
考虑到车载三路高清视频数据需要存放至少15天,目前,高清视频(720P)码流一般2M以上,鉴于车内视频内容静态画面较多,取512Kb/s计算视频容量大小。15d*24h存储视频大小约为:512Kb/s÷8×3600s×24h×15d×3÷0.9≈263GB。
故每辆车的车载终端至少需要配置256GB的工业级存储卡,满足视频数据存储的安全、可靠。
6、视频主机
每车配置套高清音视视频主机(可与终端集成),每路最高可支持720P,并支持音视频的实时编码回传,方便远程取证和非现场执法。
同时增加人脸识别考勤、司机动态查岗、视频人数统计等图像识别功能,可帮助监管人员对司机身份进行识别(包括司机考勤和非法司机检测)和司机载客不打表检测。提升行业监管效率,满足企业智能化管理的需求。
四、车载终端采购及运营服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一 |
硬件设备部分 |
|
1 |
车载智能终端 |
包含7英寸显示屏、录像主机 |
2 |
计价器 |
|
3 |
工业级存储卡 |
|
4 |
摄像录像装置 |
包含四个摄像头,其中一路DSM |
5 |
智能顶灯 |
|
6 |
安装集成 |
|
二 |
系统服务部分 |
|
1 |
宁波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 |
|
2 |
系统运维服务 |
包含2年服务 |
3 |
电召服务 |
包含2年服务 |
五、车载终端清单及主要技术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车载智能终端 |
台 |
252 |
2 |
计价器 |
台 |
252 |
3 |
工业级存储设备 |
个 |
252 |
4 |
摄像、录像装置 |
套 |
252 |
5 |
智能顶灯 |
套 |
252 |
6 |
系统对接 |
项 |
1 |
2、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响应 |
一 |
车载智能终端 |
|
1 |
高清智能终端,集成终端显示屏;显示屏尺寸适中,不低于7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024*600。终端显示屏至少具备司机操作按键、刷卡区域、显示区域;应用功能按键可通过显示屏触摸操作; |
|
2 |
支持4G全网通能力,支持GPS、北斗双模定位;采用安卓9及以上操作系统。应具备图像智能分析模块,接入摄像机后实现各类图像智能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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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PU采用国产品牌;CPU不低于4核心1.5GHZ;同时支持2颗GPU和不低于0.8Tops算力的NPU;(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芯片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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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支持乘客使用支付宝、微信、银联扫码支付;能够对接计价器,对营运数据进行采集及存储; |
|
5 |
内置刷卡模块,实现驾驶人员考勤功能,支持人脸识别考勤;具备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相关软件著作权;(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终端制造商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6 |
支持导航功能和服务评价,支持乘客离车手机评价; |
|
7 |
支持手机微信小程序和95128电话等电召调度,支持互联网叫车接入; |
|
8 |
支持管理功能:电话本、通话记录、事件报告、提问应答、调度报文、系统设置; |
|
9 |
支持本地音视频调用隐私保护,车内视频禁止驾驶员直接调用,管理人员可通过管理账号调用,支持平台远程授权终端播放本地车内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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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支持通过终端显示屏展示周边热点; |
|
11 |
支持双向语音实时对讲功能; |
|
12 |
支持暂停营运,支持一键锁存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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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支持里程比对功能,通过采集CAN和GPS数据对计价器里程进行核实,防止计价器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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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支持司机主动查看营收情况,同时在司机签退前终端自动展示司机的营收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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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具有法拉电容保证安卓系统异常断电时系统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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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接口:I/O接口总数不低于4路;4路串口;1路USB接口;2个存储卡接口;提供CNAS/CMA标记的检测报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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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具备JT/T905.2-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检测报告和3C认证证书;(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终端制造商的检测报告及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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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为保证产品质量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供应商承诺交货时提供智能终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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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提供2年免费运维服务。 |
|
二 |
计价器 |
|
1 |
计价显示范围:(0.00—999.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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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计价显示分辨率: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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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程显示范围:(0.0—999.9)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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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程误差:±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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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计时显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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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00分00秒—59分59秒,计时显示分辨率: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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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1小时00分—99小时59分,计时显示分辨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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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时误差:±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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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切换速度:12km/h;切换速度误差:±0.5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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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永久时钟误差:±5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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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失电时机内数据至少能保持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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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供2年免费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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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业级存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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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6G容量存储,要求具备高稳定性和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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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2免费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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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摄像、录像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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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摄像装置包括:每套4个摄像头,分别为对外摄像机、对内前排摄像机、后排摄像机、驾驶员行为分析专用摄像机,4路摄像机均采用分体式安装,保持安装的灵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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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外摄像机贴近挡风玻璃安装,支持不低于1080P分辨率,对外摄像机焦距不高于4mm,视角不低于70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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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内前排摄像机安装于后视镜上方,整体结构尽量与后视镜上方空间适配,支持不低于720P分辨率,对内摄像机焦距不高于2.3mm;视角不低于120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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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后排摄像机采用海螺式设计,不易被破坏,支持不低于720P分辨率,后排摄像机焦距不高于2.8mm;视角不低于105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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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安装于驾驶员左侧A柱附近,可集成在A柱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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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除对外摄像机外,其他3路摄像机均具备红外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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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录像装置与终端主机集成,支持断电保护,保证断电后所有摄像机正常录像1s以上。录像装置应具备2张存储卡卡槽,单卡支持最大不低于256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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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摄像装置与终端搭配后实现:驾驶员离线人脸识别、真人人脸检测、车内乘客数量识别、司机与乘客口罩识别、不佩戴安全带识别、打哈欠疲劳检测、闭眼疲劳检测、打电话检测、抽烟检测、前车碰撞识别、盲区行人识别、车道异常偏离识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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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用H.265/H.264编码,支持不低于1路音频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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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符合光生物安全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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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提供2免费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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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为了保证产品的集成性,4路摄像机与终端须为同一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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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智能顶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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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观尺寸不低于:长810*宽130*高17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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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后屏显示尺寸:不低于800*160mm、分辨率不低于192*40点,不低于P4 全彩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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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前屏:支持不低于2个汉字同时显示,支持全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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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JT/T905.2-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检测报告、防护等级≥IP66;(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智能顶灯制造商送检的具备CNAS或CMA标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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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系统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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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将复用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车载设备系统能够与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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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能够基于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电召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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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载设备应与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适配,能够在系统界面上显示车辆的位置、方向、司机信息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用户证明文件、3张及以上截图证明且截图上需体现供应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