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长安公园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13号,安保范围包括:长安公园、人民广场、平安公园、槐北公园、民防公园。
(二)服务范围
石家庄市长安公园所辖的长安公园、人民广场、平安公园、槐北公园和民防公园。
(三)服务时间
要求24小时不间断巡逻,每人每班次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
(四)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2年。拟入本项目的安保人员年龄须为25岁—60岁之间。主要任务是在石家庄市长安公园所辖的长安公园、人民广场、平安公园、槐北公园和民防公园执行防火、防盗、防灾害、防爆炸、防溺水、防治安事故门卫值守和24小时巡逻以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游园秩序、保障设施安全、文明服务做到劝阻和制止各种不文明行为以及防止园区噪音污染,要求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逻值班。除此之外,还要承担公园下达的其他应急任务,具体工作、服务内容要服从甲方安排、管理、调配。本采购项目因同市政府人民广场主席纪念像互通并承担人民会堂的大型活动及年度两会的部分安保任务,同时园区内水面救生任务较重,与住宅小区及单位内保工作性质差异较大,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公园、广场安全管理经验,且沿湖岸边巡逻人员必须承担施救任务,要求部分人员具有游泳技能。
保安公司设立防汛预案,防汛、消防物资自行配备。日常工作中,负责保安管辖范围内因与游客沟通产生的舆情处理问题。
(五)保安人员要求
1、所有保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无不良犯罪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相貌端庄,身体健康无残疾及传染病。
2、男性,要求保安队员年龄为25岁-60岁之间。
3、身体要求: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适应四季户外巡防工作,中标单位人员上岗时须提供每个人的体检报告。
4、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50岁以下,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五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提供相关服务业主的工作证明及近一年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要求承担公园的消防防火灭火职能。退伍军人优先。中标人派驻的管理干部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
4.2广场为开放性场所,情况复杂,治安维护工作任务较重,能适应四季户外巡防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公园管理,优先考虑具有公园、广场管理经验的保安服务公司治安人员上岗,湖面救生任务较重,湖岸巡逻人员至少有2人持有水上救生员证。
4.3所有人员为合法的中国公民,须全部持有保安证上岗,必须保证上岗人员数量且相对稳定,中标后上岗人员须与标书中提供人员相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若有更换应征得石家庄市长安公园同意。人员要求的资格证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服务岗位
长安公园23人,平安公园6人,槐北公园6人,民防公园4人。
(七)预算信息:
项目预算共计:219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