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人员要求,即食堂劳务所用厨师、面点师、配菜、洗刷工不少于6人,且均由承包方聘用配置,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主厨、面点师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注:第一成交人候选人在公示结束之前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健康证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交予招标人验证,招标人验证通过后,给予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依次替补。);如第二成交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成交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1.食堂使用包餐制下的选餐制,提供正常服务时间为每个正常工作日和10个节假日,平均每餐用餐职工约100人左右,不使用现金交易。食堂员工每月按照600元/人的标准,每半年结算一次,统一交食堂入账。
2.单位公务接待一般提前2小时通知。
3.餐厅、餐具、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乙方在提供外包服务前应对职工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甲方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交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甲方负责(故意、过失除外)。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购买。
4.食堂劳务所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均由承包方聘用配置,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材采购、成本核算及定价等。并对劳务外包承包方的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过程进行全面监管。
5.承包方的供餐包括早餐、中餐(工作日早、中餐平均每餐100人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早、中餐30人次左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活动用餐。承包方要根据龙游县市场季节特点,每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一套菜谱(每日早、中餐每个品种要注明详细的配菜比例及数量,提交时间为上周五下午4点前);按菜谱拟订每天采购的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所需要的原料及调味料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交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按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及要求制作菜肴、面点主食等;根据合同的要求及通行餐饮行业标准,严格控制菜肴及面点主食等的制作成本,普通食材安排3-5种不同的烧法。
(二)服务期限与纠纷处理
服务期限为一年。成交单位履约期间要认真履行合同,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无安全质量事故与重大投诉,干部职工的满意率(全年)达到2/3以上(考核以采购人方的记录或第三方评价为准);若成交单位未能达到上述履约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若在合同期内,成交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单位可少支付一个月服务费,且成交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承担一年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采购单位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上级有统一要求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解除合同的承担一年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其他纠纷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通过龙游县仲裁委员会解决。
(三)劳务质量要求
1.质量管理:
(1)乙方必须做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对甲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营运方案。
(2)乙方需要将制定好的员工月考核方案交给甲方审核,依据甲方认可的员工月考核方案每月对员工进行工资考核,特别要加强对厨师进行考核。
(3)在提供劳务期间,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或意见改进菜肴的口味及质量。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4)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确保咸、淡相宜,口味适中。
(5)严格把握加工环节,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不烧夹生饭,半生菜。(以上环节出现负面情况,经双方共同确认,由此造成的无法食用的饭菜由承包方买单。)
(6)菜肴制作加工要满足本单位员工就餐时间安排,若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就餐,则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保护好职工食堂所有财产,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一旦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3)餐厅、操作间、室内外楼梯、周边区域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桌、楼梯、餐具清洗与保管等)卫生、整洁。
(4)乙方餐厅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不得与单位用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5)乙方所有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设备、场地等参与其它项目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
(7)乙方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使用:详见附件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付款方式采用按月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经甲方审核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支付前一个月的劳务承包服务费。乙方于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