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采购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示例图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如出现了则默认添加“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若其标准在需求书中没有规定,投标人应说明所用的标准。如果实际使用的标准有不同,必须对用于替代的标准、规范与本采购文件选用标准、规范之间的明显差异点作出说明,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中文版。
3.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属性:服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南段城市设计优化与控规单元概念规划))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工作期限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提交中期成果,并经采购人组织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于2024年3月30日前向中标人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由采购人出具结题函,完成成果归档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中标人办理支付手续,付清全部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10%; 注:因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付手续即视为已经按时支付,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拨款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文件、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9,570,000.00元,其中2023年预算安排人民币4785000元,2024年预算安排人民币4785000元,具体以财政局批复下达的资金为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南段城市设计优化与控规单元概念规划 |
项 |
1.00 |
9,570,000.00 |
9,5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南段城市设计优化与控规单元概念规划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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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 1.第一条中轴线是一个城市的脊梁和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最为集聚的主动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广州新中轴线(海珠)片区连片提升改造,推动城市老中轴、新中轴与东部发展轴融合互动,实现城脉、文脉、商脉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对标世界城市中轴线建设样本,加强城市新中轴线谋篇布局,通过城市设计优化提升,增强高端要素资源配置功能,营造高品质人居空间和公共开放空间,赋予经济新动能、文化新元素、生活新时尚,推动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及“四个出新出彩”的目标,促进广州加快打造充分彰显经典魅力与时代魅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标杆,开展本次项目。 2.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本次项目甲方,经公开招标后选定中标单位作为乙方,接受任务委托,承担本次规划的编制工作。 3.本项目规划范围涉及广州市海珠区、番禺区,北至海心沙,东至江海大道-番禺大道北,南至汉溪大道东,东至广州大道-富石路-钟顺路,约33.5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示意图 4.承接单位均视为承认本任务书的所有条款,并按规定条款完成本项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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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 1.工作期限:本项目工作期限为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 2.进度计划:2024年2月15日前提交中期成果,2024年5月15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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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计原则 1.世界眼光,广州特色。牢牢把握国家赋予广州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的重大定位,以世界城市标准眼光审视广州城市中轴线的发展差距,对标北京、纽约、巴黎等国内外世界城市轴线样本,立足广州云山珠水的空间格局,全面提升新中轴线功能、文化、品质、形态。 2.系统谋划、区域协调。聚焦对接区域战略谋篇布局,推动城市老中轴、新中轴、东部发展轴融合互动。落实上层次规划及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要求,加强规划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顺应广州山水格局,在规划中综合考虑生产生活生态各功能要素。 3.以人为本,功能优化。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广大群众生活、休闲、游憩、就业等综合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新中轴线空间供给、交通支撑、产业发展、人口构成、设施配套等因素,推动新中轴线人居环境提升。 4.面向实施,精明增长。以实施为导向,紧扣广州市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发展机遇,结合地区开发建设现实情况及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务实推进规划布局,引导新中轴线南段成片连片整体开发,保障新中轴线切实落地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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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目标与内容 1.工作目标:工作目标:落实上层次规划的相关要求,衔接战略目标,立足粤港澳湾区核心引擎与国际大都市建设,以世界城市标准优化提升广州新中轴线,延续广州千年商都名片、承载全球城市战略使命、叠加国家中心城市与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高能级功能,把新中轴地区打造为全球都会高能级复合轴,推动广州“三轴”融合互动。强化重点地区规划导控,指导后续做地方案高质量编制,为设计管理提供依据。 2.工作内容: 2.1总体概念设计 2.1.1区域分析与价值研判 面向广州推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从广州“三轴”融合区域发展格局和中轴线的发展历史出发,提出新中轴线对于广州未来城市发展意义和发展机遇。 2.1.2现状特征研究 从用地现状、土地资源、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生态要素、人文要素、功能布局、历史文化资源等多个方面梳理规划范围内现状情况,分析现状发展特征及存在问题。 2.1.3基础承载力分析 根据地区的功能布局、底线要素以及专项规划,开展公共服务设施评估、交通承载力评估、开敞空间评估,梳理三类设施空间缺口与短板,提出设计改善建议。 1)公共服务设施评估。梳理规划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收集规划人口数据,汇总现状设施、规划设施数据,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在数量、分布上存在的问题,评估片区公共服务水平。结合评估结果与案例对标,明确新中轴线南段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出本次设计需新增的公服设施类型、布局以及规模等。 2)交通承载力评估。考虑区域开发背景交通,在特定的服务水平标准下,根据交通设施供给情况,开展交通承载力分析,统筹考虑道路系统与轨道系统的剩余容量,形成项目开发规模建议。 3)开敞空间评估。收集现状公共空间特征以及建设情况,参照相关标准,对比相关城市中轴线开放空间案例,提出开敞空间体系存在问题及规划建议。 2.1.4国内外经验研究 研究国内外知 ,名城市中轴线的商业、商务、文化等功能总体情况,分析其中轴线建设成效、轴线长度、营轴秩序等方面的发展经验,对比出广州新中轴线现状城市展功能短板,提炼对广州新中轴线规划建设的启示。 2.1.5定位与愿景 对标国际一流城市中轴线建设情况,结合上层次规划要求与广州2049战略目标,提出广州新中轴线南段目标愿景与总体定位。 3.新中轴线南段城市设计方案 3.1总体格局 梳理广州传统中轴的营城秩序,从全球视角、市民视角、城市视角三个视角,梳理新中轴线与城市职能、山水格局、支撑体系的三组关系,结合不同区段资源禀赋和开发条件,综合考虑目标定位,提出新中轴线的总体空间结构,确定新中轴线总体空间形态。 3.2开敞空间体系 结合国际一流城市中轴线公共开放空间的体系构建经验,结合广州新中轴线生态要素和功能布局,设计适用于广州中轴线未来发展的开敞空间体系结构,研究新增建设的公园类型和数量。结合开合有致的空间节奏要求,明确绿轴的控宽要求,提出传承岭南特质的设计措施。 3.2天际线与地标体系 兼顾海珠湖、新光大桥、广州塔等多角度景观视点,提出特色而富有变化的城市天际线设计建议,形成代表广州特色的新中轴形象。对标国内外中轴线地标建筑分布节奏,提出中轴线地标的布局与高度建议、设计理念和底线标准等。 3.4功能与活动策划 根据新中轴线及周边区域未来城市发展机遇,开展功能和项目策划,研究相关功能、活动和空间的相呼应关系,打造复合型、多元化、体验型的城市中轴。 3.5交通系统 结合地区交通特征,明确交通发展目标和策略。重点研究骨架道路交通提升方案,结合做地范围完善地区内部道路网络体系;结合地区发展诉求,研究公共交通提升方案,提升地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3.6分区设计 从土地资源、生态要素、开放空间体系、功能构成、交通互联等方面梳理各个片区的现状情况,明确各片区发展的基本情况与主要问题。结合总体设计愿景和分区资源禀赋,明确新中轴线南段不同区段目标愿景与发展主题。整合协调新中轴线南段各片区与周边重点平台的产业功能关系,提出匹配整体发展的功能内容。根据地区的功能布局、底线要素以及专项支撑,提出合理的用地布局方案,确定分区总体空间形态、重要景观廊道、重要节点等要素3.7做地实施及近期行动建议 划定海珠段做地实施范围,提出做地的实施建议。提出近期行动计划,提出近期项目的空间示意。 3.8控规单元导控建议 强化重点地区规划导控,指导后续做地方案高质量编制,为设计管理提供依据。将总体概念设计和分区设计的愿景目标、空间格局转化为设计要求,明确做地范围内开敞空间、交通等重要底线控制要素,提出单元总量、高度、形态等指导性建议,促进形成新中轴线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 4.重要节点城市设计 4.1重要节点城市设计方案 研究选取重要节点,针对开敞空间、建筑形态、慢行系统等方面开展详细设计,形成重要节点设计方案。结合国际风范、岭南特色的设计要求,明确建筑布局方式、群体形象、体量、高度和景观、开敞空间、历史文化等内容,指导下一步详细设计与建设实施。 4.2空间效果展示 选取合适视角,对重要节点制作实景融入效果图,有效表达设计理念与设计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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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要求 1.设计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任务书中的总则、设计原则、工作内容等有关章节的规定。成果内容要点清晰,具有实操性,能够切实发挥设计对实施的指导作用。 2.成果需提交A4大小的文档报告,上述文件同时需提供符合项目归档结题的电子文件格式,报告要以word或PDF格式文件提供。所有文件应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及甲方要求。 3.所有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建筑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³)为单位。 4.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上述成果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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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报送与审查规定 1.本项工作采取分阶段评审的方式,甲方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乙方负责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需的汇报材料和相关文件。 2.提交的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乙方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协调人及设计人员名单,并加盖乙方公章和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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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项规划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归组织编制单位所有;甲方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2.规划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甲方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3.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函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将做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答复。 4.乙方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果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1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规划任务书规定的; 4.2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4.3无填充完整的乙方图签;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或出图章或设计人员未签署。 5.后续技术服务。为保证该工作的实施效果,提高实施效能,承接单位和具体人员必须履行后续跟踪服务职责。承接单位应派不少于2-4名人员驻场服务。 6.本规划任务书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