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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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地形测绘 |
村 |
2 |
一、工作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9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53号)等要求,涉及全村域的村庄规划图纸绘制,采取1:10000比例尺DLG数据、1:2000比例尺正射影像图和“三调”的成果图叠加制作底图,或调绘村域1:2000地形图作为底图;集中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治理的局部地区(含农村居民点),采用1:1000或1:500的地形图和“三调”成果图叠加制作底图。 本次农村居民点地区实施1:1000地形测量,其余地区按1:2000实施地形测量,并需完成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全域约47平方公里0.1m分辨率1:2000比例尺正射影像图,农村居民点野外数字化测量1:1000数字线划地形图。 二、作业规范及依据 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10); 2.《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2010); 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2010); 4.《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数字正射影像》(CH/T 9008.3—2010); 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GB/T 18316—2008); 7.《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 1001—2005); 8.《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20257.1—2007); 9.《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17160—2008); 1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三、技术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4.精度要求:影像控制点、空中三角测量、图上地物、地貌点等精度按相关规范执行; 5.数字正射影像分辨率优于0.20米; 6.分幅与编号:数字正射影像图的分幅与编号应符合《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的规定,采用1:1000标准分幅,分幅影像文件名采用坐标编号法进行编号; 7.接边:数字正射影像应与相邻图像接边,接边误差不应大于2个像元; 8.色彩特征:数字正射影像应反差适中,色调均匀,纹理清楚,层次丰富,无明显失真,灰度直方图一般呈正态分布; 9.影像质量要求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外业全要素精确调绘和室内判读的要求。 四、质量要求 测绘成果质量符合《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GB/T 18316—2008)质量要求。 五、提交成果要求 1.成果测绘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正射影像图,分辨率为0.2米,比例尺为1:2000,格式为Tif文件格式,文件坐标格式为Tfw;3.地形图,比例尺:1:1000、1:2000,格式为CAD(可编辑的DWG电子文档);4.地形图成果以1:2000比例尺打印纸质图1套;5.所有测量成果电子文件1套U盘,另外地形图光盘文件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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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
村 |
2 |
一、工作内容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中完整版村庄规划的要求实施,对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共包含19个自然村屯。主要包括: (1)基础调研及公众参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作为规划基数,完成相关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入村入户调研工作); (2)村庄发展基础分析; (3)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分析; (4)发展定位与目标; (5)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6)村庄空间管控及用地布局; (7)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8)农村居民点规划; (9)建筑风貌导引; (10)村域国土空间治理与生态修复; (11)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规划; (12)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 (13)保障措施及近期实施计划。 二、规划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6)《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9年7月); (7)《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2021年3月) (8)《广西壮族自治区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要点(试行)》(2021年2月) (9)国家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规划原则 (1)农民主体地位,以村民的迫切需求为导向; (2)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盘活存量、扩大流量,保护村庄良好生态本底; (3)坚持因村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加强乡村产业支撑; (4)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建设。 四、工作要求 (1)落实成果评审的相关要求,推进后续成果报批、数据库入库等工作; (2)落实专项专人负责机制,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定期报送进展情况; (3)严格按进度计划推进各项工作,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4)加强规划宣传与沟通对接,做好与挂点服务“乡村规划师”的工作对接,做好各项编制工作。 五、提交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文本(纸质)每个村6套; (2)规划数据库:规划成果数据的电子形式,包括符合数据库标准的规划图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以光盘形式提交3份,相关图件按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出具成果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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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 |
村 |
2 |
一、工作目标 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域整体立项工作,主要包括完成资料收集、潜力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整治类型及整治任务、产业策划、编制或调整村庄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立项申报等工作,具体整体立项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以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为准。 二、服务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6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04号)等要求,结合兴宁区实际,推进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域整体立项阶段)工作。 针对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综合性问题,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整体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以及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等,使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国土空间布局得到合理优化,为乡村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助力建成兼具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镇美丽集聚、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村镇。 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整治区域、主要内容和布局要求,将整治任务、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明确实施时序、项目安排、资金估算和投资来源等内容,确保整治区域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整治区域原有耕地面积的5%;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整治区域调整面积的5%;做到县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出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解决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文); 7.《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 8.《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0号); 10.《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234号); 12.《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60号); 13.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2019〕130号); 1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 1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四、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向甲方提交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实施方案文本以及所有相应的电子成果资料等。 2.成果质量:技术服务及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五、提交成果 (1)文本报告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 (2)成果图件 综合整治区位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产业现状分布图、基础设施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空间结构分析图、总平面布置图、工程布局图等。 ▲六、以上所有要求在编制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将以采购方补充函件、会议纪要、传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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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提交初步成果,具体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以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为准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四、全域整体立项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三塘镇创新村、五塘镇七塘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域整体立项工作,具体整体立项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以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为准 □五、验收标准、规范: ▲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自完成规划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3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处理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4、售后服务期2年(提供2年后续服务,对招标人需求进行响应,提出问题解决方案。规划编制实行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 5、其他:根据审查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设计内容,协助采购人处理涉及本次规划的有关问题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实施和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设备、劳务、技术服务费、交通、维护、保险、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利润、交通维护、工艺损耗及人员进退场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合同条款分阶段支付合同款。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支付:自合同签订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额的20%。 第二阶段支付:初步成果通过城区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额的30%。 第三阶段支付:成果通过市级审查(备案、立项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额的30%。 第四阶段支付:成果通过批准机关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额的20%。 另,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有关要求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送交采购人。 £3、执行规范及标准: (1)质量标准:投标服务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本招标采购文件要求。 (2)规范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验收条件及标准: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招标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4、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 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复制、传播、引用及所接触到的采购人各类业务数据、工作措施等信息,如出现业务数据、涉密数据泄漏,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合同,并将追究服务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协调会、沟通对接会、征求意见会、审查会等意见修改完善规划内容。如内容深度没有达到国家的深度要求,或专家和部门审查时认为设计原因使项目多次未能通过相关专家审查和部门审核,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直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继续编制,总采购金额不变,各自金额按照规划编制的工作量来核定,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工期耽误等损失的赔偿。 ▲七、成果格式及数量要求: (一)中标人提供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并达到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二)所有规划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三)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四)编制过程中,全部工作所需的图纸和文本文件均由中标人提供。 (五)中标人需为采购单位制作各阶段的宣传材料的电子文件(指宣传册、展板所需的JPG图片等,不含多媒体动画、三维效果图、模型等)。 (六)正式成果存档数量以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的要求为准,文本规格根据需要为A3或A4大小。 (七)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电子数据文件。 (八)规划成果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设计成果制作成电子文件,图纸文件应提供矢量格式。 ▲八、设计团队人员基本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规划(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团队人员中应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含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城市(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人员,其中土地利用规划(含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城市(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等专业人员必须至少有5人具中级以上(含)职称。 ▲九、项目技术团队服务要求: 1、项目负责人响应 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的全面工作。承诺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时、保质提供规划服务(包括合同约定的服务以及因项目需要临时增加的合理规划服务,并对整个项目负责,承诺按甲方要求参加与本次采购规划相关的各种评审会、咨询会、专题会议;同时承诺按照技术团队、人员安排构成要求配置优秀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编制工作。 2、项目技术团队响应 在采购人提前3天通知重大会议安排的情况下,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汇报。项目主要设计团队人员(应涵盖土地利用规划、城市(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等专业)应保证至少有六个月时间常驻南宁开展工作(项目编制第一年不得少于三个月,之后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调节)。 3、服务承诺响应 (1)在规划编制服务期内,积极响应委托单位的要求,积极主动地提供规划技术协调与服务,并积极协助规划成果的报批工作。 (2)根据需要配合开展有关现场调研、宣传工作,并派出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根据约定时间提前抵达,开展有关工作;配合采购方完成规划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后续工作。 (3)配合采购方完成后续的公开宣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努力推动和扩大此次规划项目的社会影响力;积极跟踪规划实施情况,主动实地考察调研,关注实施动态,响应规划管理部门的后续实施工作服务要求,配合与实施规划相关的其他规划技术咨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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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