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2.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投标(响应)无效条款。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即: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房屋使用管理事项(退出管理)、租金催缴、信息采集和录入等事项。
1.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主要包括日常巡查、通过手机APP录入检查数据、检查结果汇总分析上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等,具体要求如下:
1.1成交人应制定房屋巡查计划报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其中房屋检查计划报辖区房管所确认、租赁补贴检查计划报采购人业务科室确认,按计划要求明确检查侧重点、派发或签回有关文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包括提前张贴巡查通知公告等。
1.2服务期内每套房屋成功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并将情况报告房管所确认后,房管所对于有特殊情况认为需要上门的,可在七个工作日要求再次上门。
1.3房屋巡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 结构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房屋沉降倾斜、墙体大面积剥落或开裂、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等安全问题;
b)使用安全检查,是否存在侵占损坏公共空间和设施、私接乱拉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堵塞消防通道以及影响安全管理、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室内设施设备损耗老化等安全隐患问题;
c)承租合规检查,是否存在转租、出借、经营、长期闲置、擅自调换、改变出租用途、承租人员条件变化情况未及时申报等情况。
1.4房屋巡查时成交人应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同行,并佩带工作证件。
1.5房屋巡查人员应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做好记录,整理巡查过程中收集的资料上传手机APP,,并告知当事人违规行为事实及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要求房屋使用人完成签名。空置房由成交人派员到辖区房管所领取钥匙开展检查。
1.6房屋巡查人员应将发现但拒不整改的、群众举报反映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示的(欠租、不按时续约等)违规行为纳入巡查重点并实时汇报采购人辖区房管所。房屋巡查人员应将发现租户信息未及时更新的,同步汇报房管所并转信息采集录入组变更信息。每月巡查发现的问题房屋清单,应汇总检查情况、用水用电、合同到期、有无欠租等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房管所。
1.7成交人每季度应对房屋违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季度巡查情况汇总报告报送运营委托主体,并进行下一步的核查和清退。
1.8成交人需要对领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约3500户,具体以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清单为准)的租赁房屋情况进行上门检查和申领补贴家庭诚信申报调查。核实补贴申领家庭是否实际租住在其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地址内。如有变更的,拍照、取证,并通知其须去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条件变化业务。如不再租住房屋,拍照、取证,待下一步解除租赁补贴协议。上门检查时,需同步进行申领补贴家庭诚信申报,填写《佛山市禅城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年审诚信申报表》和《佛山市禅城区保障性住房通知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2.房屋使用管理事项(退出管理)。主要跟进清退的整个过程(不包括清退过程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强制的相关费用)。
2.1清退证据资料整理。包括对不符合配租条件(包括日常检查发现的存在长期空置和转租公租房、经催告后仍不续约、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符合清退的租户,采集违规行为证据,并进行搜集整理,按要求报区住房保障实施部门和运营委托主体,并配合其完成清退过程中的证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2跟进清退的整个过程。跟踪落实清退过程每个时间节点具体发出对应的文书和工作,直到退房或清退流程结束为止。
(1)协助收集不符合配租条件、长期空置和转租公租房等租户的基本信息、违规事实证据资料并审核清退流程中作出的《预告知书》等文书,并跟进相关文书送达情况。对于提出申诉或反馈意见的,协助草拟《反馈意见复核通知书》并协助跟进送达情况,到期未有诉讼复议的,协助草拟行政强制执行等文书。
(2)协助跟进复议诉讼工作。若承租人对清退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成交人应当按区住房保障实施部门或运营委托主体的相关代理人的要求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并做好相关材料的移交工作,确保相关材料保存完整并根据行政复议结果或诉讼结果跟进后续处理工作。
(3)协助整理清退过程的资料工作。由成交人发现线索并启动清退的违规对象要以一户一档形式协助区住房保障实施部门整理好纸质档案;协助运营委托主体做好纸质档案扫描上传工作。
(4)上述清退对象应根据运营委托主体要求,将清退对象的基本信息、违规事实、清退理由、发出的文书、租金调整等信息整理形成电子表格以便数据统计及报送。
(5)在清退过程中,如遇特殊案件,成交人需参与投诉处理、信访解释等工作。
2.3跟踪总结清退案件数据。每个季度对清退案件的类型进行分类(包括采购人日常发现的清退案件,相应的数据或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并对上述数据跟踪总结,以书面方式上报给采购人。
3.租金催缴事项。主要包括欠租监管和欠租催缴,具体要求如下:
3.1成交人应于每月对租金滞缴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可进行入户调查和核实,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运营委托主体。
3.2运营成交人可釆取电话、短信、入户催缴、负责送达《租金催缴通知单》等方式督促欠租的租户补缴租金。
3.3对经多次催收仍拒不缴纳租金或无法联系的租户,必要时协助完成上门询问笔录或者上门调查记录,并拍照或者录像,记录上门调查过程,事后及时移交运营委托主体,保全催缴证据。
3.4对累计欠租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租户,将短信、电话、EMS邮寄、上门张贴等催收记录报送至房管所,协助区住房保障实施部门收集整理用于作出行政处理或者其他处理程序所所需的其他资料。认为违规情节严重或者承租人拒不整改应当协助予以清退或行政处理的,并将相关情况录入系统。
3.5若承租人对行政处理决定或清退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成交人应当按区住房保障实施部门或运营委托主体的相关代理人的要求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并做好相关材料的移交工作,确保相关材料保存完整。根据行政复议结果或诉讼结果跟进后续处理工作。
3.6根据运营委托主体要求,将欠租租户基本信息、欠租金额、发出的文书、租金调整等信息整理形成电子表格以便数据统计及报送。
3.7上述欠租对象以一户一档形式建立好纸质档案,所有文书、送达凭证、清退、欠租等相关材料均需保存;同时协助运营委托主体做好纸质档案扫描上传工作。
3.8在租金追缴处理过程中,如遇特殊案件,成交人需参与投诉处理、信访解释等工作。
4.信息采集和录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信息采集和录入,主要包括采集信息、上门服务和系统录入等,具体要求如下:
4.1采集信息。材料包括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实施保障材料和动态管理材料的采集;根据业务科室需求,以小区为单位派员到小区设点受理保障对象续租、条件变化申请等相关材料。
4.2上门服务。对于没按期续约的独居老人、身患重病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住房保障对象,必要时配合上门服务收集资料。
4.3协助系统资料录入。包括申请、审核、实施保障、动态管理及相关失信、违纪、处罚等情况的电子材料录入系统。
(二)人员要求
成交人须安排不少于11人提供服务,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全职服务人员10人,全职服务人员要求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人数 |
素质要求 |
工作内容 |
1 |
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 |
4人 |
大专或以上学历,或具有巡查工作经验 |
对区住房保障中心管辖范围的约4800户进行包括日常巡查、通过手机APP录入检查数据、检查结果汇总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釆集证据上报等 服务。对领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约3500户,具体以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清单为准)的租赁房屋情况进行上门检查和申领补贴家庭诚信申报调查。 |
2 |
房屋使用管理事项(退出管理) |
2人 |
大专或以上学历 |
主要包括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和跟进清退的整个过程。对清退文件进行审查、修改等。 |
3 |
租金催缴事项 |
2人 |
大专或以上学历 |
主要包括欠租监管和欠租催缴。 |
4 |
信息采集和录入 |
2人 |
大专或以上学历 |
主要包括采集信息、上门服务和系统录入等。 |
(三)服务试点范围
项目名称 |
小区名称 |
总房屋套数 |
已分配套数 |
智博丽海花园公租房项目 |
智博丽海 |
34 |
32 |
华新路沿海馨庭小区 |
沿海馨庭 |
1255 |
1209 |
丝绸大街绿嘉芳居小区 |
绿嘉芳居 |
851 |
842 |
祖庙华昊公租房配建项目 |
岭南水岸 |
196 |
188 |
2023东方广场 |
2023东方广场 |
286 |
255 |
2023富力新居 |
2023富力新居 |
34 |
27 |
2023同季街17号 |
2023同季街 |
23 |
18 |
2023普君新城 |
2023普君新城 |
95 |
91 |
2023零散 |
2023零散 |
321 |
307 |
大观街惠泽园小区 |
惠泽园 |
643 |
636 |
2023鸿业新天地 |
2023鸿业新天地 |
49 |
47 |
南庄龙光水悦龙湾公租房项目 |
水悦龙湾 |
112 |
103 |
2023惠景城 |
2023惠景城 |
436 |
410 |
佛山公园绿语芳居小区 |
绿语芳居 |
171 |
164 |
2023金沙新城 |
2023金沙新城 |
127 |
123 |
2023越秀可逸 |
2023越秀可逸 |
11 |
8 |
2023锦隆花园 |
2023锦隆花园 |
43 |
43 |
2023升平改造 |
2023升平改造 |
83 |
77 |
南庄绿岛明珠花园公租房项目 |
绿岛明珠 |
60 |
54 |
总户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
4830 |
4634 |
三、其他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价,磋商报价包含设备费、印刷费、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用、代理服务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禅城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评价指标
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组 |
→ |
入户信息登记、发现租户家庭信息变化需实时汇报住房档案组进行档案更新。 |
→ |
信息采集录入组 |
|
↘ |
|
||
租金催缴组 |
→ |
发现违法违规、欠租行为的采集证据并实时上报退出管理组。 |
→ |
退出管理组 |
说明:1、成交人需根据服务内容分为四个小组:日常使用情况巡查监督组、信息采集录入组、租金催缴组和退出管理组。每个小组按服务内容完成各自工作外,要按上图实时做好信息对接。
2、采购人需明确各个小组工作职责,汇总其工作情况每三个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
3、各组考核指标(采购人按以下标准每三个月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组:入户检查率(实际入户数/应入户数),证据上报及时率等。
租金催缴组:催租及时率,租金追缴率(处理数/发现数)等。
退出管理组:违法违规处理率(处理数/发现数)等。
信息采集录入组:信息采集录入及时率,续租及时率(实际续约数/应续约数)等。
(三)禅城区政府购买公租房管理服务绩效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与 实际得分(每三个月一个季度) |
评分 方式 |
实际平均得分 |
扣分原因 |
|
1 |
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 (35分) |
按时完成区住房保障中心管辖全部公租房的巡查监督。 |
1.入户检查率:每一个季度入户数占总户数的25%,纳入重点的房屋至少上门一次。实际巡查数/计划巡查数: 完成90%的,不扣分; 完成85%及以上的,扣5分; 完成80%及以上的,扣10分; 完成60%及以上的,扣15分; 完成60%以下的,扣20分。 2.证据上报及时率:每月巡查发现的问题清单书面汇总后在下月初的10个工作日内报房管所,属于违规证据的同时报退出管理组,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信息更新率:租户信息有变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住房档案组。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第一季度: |
每季度报告和现场查阅资料 |
|
|
第二季度: |
|
||||||
第三季度: |
|
||||||
第四季度: |
|
||||||
2 |
房屋使用管理事项(退出管理)(30分) |
跟进清退的整个过程。 |
1.违法违规处理率(处理数/发现数): 完成90%的,不扣分; 完成80%及以上的,扣5分; 完成60%及以上的,得15分。 2.发现一宗未按规定时间处理的,扣5分,扣完为止。 |
第一季度: |
每季度报告和现场查阅资料 |
|
|
第二季度: |
|
||||||
第三季度: |
|
||||||
第四季度: |
|
||||||
3 |
租金催缴事项 (15分) |
欠租监管和欠租催缴。 |
1.催租及时率:发现欠租的及时催缴。发现一宗未催缴或未及时催缴的,扣1分。扣完为止。 2.租金追缴率(处理数/发现数):发现累计3个月未交租的,未及时处理的,发现一宗扣2分,扣完为止。 3.无正当理由累计欠租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租户,累计达到5个月后,发现由于成交人过错未及时收集整理用于作出行政处理或者其他处理程序所所需的其他资料,导致无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者个案处理的,发现一宗扣2分,扣完为止。 |
第一季度: |
每季度报告和现场查阅资料 |
|
|
第二季度: |
|
||||||
第三季度: |
|
||||||
第四季度: |
|
||||||
4 |
信息采集和录入(5分) |
资料收集归档、上门服务和系统录入等。 |
⚫ 信息采集及时率:及时采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实施保障材料和动态管理材料。未在采集完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的,一宗扣1分,扣完为止。 2.及时采集续约条件变化材料:及时派员到小区设点受理保障对象续租、条件变化申请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收集续约资料录入系统,导致未能及时续约或条件变化的,一宗扣1分,扣完为止。 3.录入及时率:在收到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组信息更新反馈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报告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核实并在及时更新系统信息。未及时跟进的,一宗扣1分,扣完为止。 |
第一季度: |
每季度报告和现场查阅资料 |
|
|
第二季度: |
|
||||||
第三季度: |
|
||||||
第四季度: |
|
||||||
5 |
满意度(5分) |
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被投诉现象或存在未及时取得证据。 |
1、出现针对巡查事项信访投诉的,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出现经业务科室提醒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取得证据的,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
评价说明:
1、采购人按以上标准每季对成交人进行考核,按照每季度成交人的情况报告和现场督查的情况,按季度进行评分。季度考评得分満分为100分,四个季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 (含90分)为验收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1)当季考评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上 (含90分)为验收合格,采购人支付成交人总费用为合同总额的100%结算;
(2)当年考评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采购人支付成交人总费用为合同总额的90%结算;
(3)当年考评分数低于80分的,采购人支付成交人总费用为合同总额的80%结算;
2、成交人每个季度末的最后一个月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当季度的总结报告(提供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财政),未提供一次的扣除总费用的5%。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年,合同签订前相关人员需全部到位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首期支付合同签订且人员全部到岗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合同签订六个月后,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绩效考核分数均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否则,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合同期满后,成交人须继续完成合同期间发现的违规行为和用户档案录入等工作,完成后,对成交人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在考核结果出来后根据考核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注: 1.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考评结果;(4)成交通知书。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其他商务要求详见上文,对于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条件响应表》中“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建议逐条复制商务要求相关条款原文。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400,000.00 |
1,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技术要求详见上文,对于响应文件格式《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建议逐条复制技术要求相关条款原文。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