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2.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2〕1号)要求,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土壤办发〔2022〕4号),为全面保障乐山市市中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特采购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3.采购预算:270万元。 4.本项目属于技术服务类采购。 5.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7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70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乐山市市中区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
1.00 |
2,7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包含方案编制、表层土样外业调查采样;样品风干、流转、制备;内业分析检测;成果编制等技术服务,全面完成乐山市市中区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及自身实际自行决定。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及自身实际自行决定。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设备使用费、人工费、资料费、评审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2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1)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10%。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2)供应商完成样品采集、流转、制作、检测工作及相关数据上报工作,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3)供应商完成普查相关数据库建立和县级成果编制,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4)通过最终审核并验收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