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大连金普新区气候投融资工作按照3年内有序推进、试点示范、推广经验的步骤,逐步实现气候金融服务产业转型和能源调整的战略目标,推进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项目建设,实现新区碳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单位GDP能耗下降、非化石能源比重提升、产业结构升级、森林覆盖率提升、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城市绿色发展具体目标,尤其是通过创新管理机制体制,探索高品质城市治理方式,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以低碳发展为特征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碳汇体系及基础设施体系,在能源调整、产业转型及气候金融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丰富气候金融业态聚集,培育气候投融资市场主体,完善气候投融资政策标准体系,建设气候投融资平台,丰富气候投融资产品及工具,构建绿色项目库,初步形成气候金融发展框架。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加强人才政策对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扶持、鼓励引进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技术,充分发挥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高新技术企业等集聚优势,加快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积极构建具有金普特色的低碳产业链条。为了更好的推进试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对2023年-2025年的工作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需完成如下工作: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主要工作成果 |
1 |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
落实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重点任务,梳理金普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现状,结合金普新区定位、产业发展方向从政策、技术、实施路径等方向提出建议,为金普新区减污降碳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
编制完成《金普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路径研究报告》 |
2 |
促进有序发展碳金融 |
结合国家碳市场发展方向,梳理金普新区内碳配额盈缺及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分析抵质押业务开展的必要性,研究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实施流程、实现方式。通过盘活企业的碳资产,缓解企业融资压力,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
编制完成《金普新区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实施研究报告》 |
3 |
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 |
结合金普新区产业特点,确定重点工业企业,通过清单发放、现场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数据,进行碳排放数据核算及分析,形成《金普新区重点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核算分析报告》。 |
编制完成《金普新区重点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核算分析报告》 |
依照相关指标标准要求,从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置五大领域核算金普新区2020-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摸清家底,为碳达峰碳中和实现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
编制完成《金普新区2020-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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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促进气候投融资政策落实 |
收集国内绿色金融及气候投融资资金支持政策和案例,研究其先进性并总结经验,结合金普新区的气候投融资发现现状,提出建设性意见。 |
编制完成《国内绿色金融及气候投融资资金支持政策和案例研究报告》 |
梳理金普新区气候投融资发展现状,识别阻碍本地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从政策、工具和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
编制完成《金普新区气候投融资发展的若干问题和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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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 |
根据金普新区气候投融资特点,从项目入库、动态管理等业务流程方面研究项目库建设方案,从而有效促进银企对接。 |
编制完成《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方案》 |
根据国家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标准要求,结合金普新区产业结构、项目类型、项目碳减排量等特点编制具有金普特色的气候投融资项目筛选标准,并制定气候投融资项目评价指南。 |
编制完成《金普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筛选标准及评价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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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 |
落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重点任务。通过专题培训会,主题交流会、专家研讨会等形式提升各相关人员气候投融资专业知识水平。 引导金普新区内重点企业开展碳管理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推广碳资信评价。 |
针对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等相关人员开展《碳管理体系建设》《企业碳资信评价》等培训每年不少于1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培训每年不少于1场(包括但不限于“双碳”目标政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全国碳市场建设、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与碳强度核算等内容) |
做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检查和验收的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案例的总结和沉淀,及时形成金普经验。 |
编制完成《金普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典型案例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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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服务 |
协助金普新区气候投融资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 |
完成相关调研安排、项目筛选、包装、绩效分析 |
注:1.招标文件中标记★号的指标为实质性的要求或条件,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指标未响应该项指标要求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中未标记“★”号的指标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指标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2.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服务)的技术、功能、性能、规格等参数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交付物的参数要尽量详尽,并且参数不能少于目前数量。
3.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