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眉山天府新区广播村村响和有线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负责服务区域内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和农村有线电视等县级前端、镇级分前端的设备设施、线路、杆路和村社终端设备(用户)的日常维修、维护服务工作,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时、稳定的收看广播电视节目,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24年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服务。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8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2024年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采购 |
1.00 |
88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2024年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采购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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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服务内容 1.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 2.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 3.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运行与维护。 ★二、服务要求 1.须为本项目提供镇(乡)定点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须持工作证上岗。 2.运行维护服务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且有服务人员接听和工单派发、跟踪、回访。 3.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必须按照《眉山天府新区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考评表》的要求一一落实。 眉山天府新区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考评表
4.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应接到报修工单30分钟内响应,修复时间小于24小时。响应各村广播村村响故障报修要求,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修复时间小于24小时,若有特殊情况需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再进行处理。 5.运行维护服务所涉及广播村村响、户户通等用户设备设施、元器件、传输链路等运行巡查巡检、维修、更换设备及配件、安装及调试设备设施、操作培训。 6.定期对辖区内广播村村响、户户通和广播电视公服网点等设施(含新增)设备、元器件、传输链路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月巡检次数不得低于一次,并提供巡检报告。接故障报修工单后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处理,信号中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按要求做好维护服务过程记录,并提供含维护前、中、后的相关图片。 7.日常巡查巡检、维护服务完成后必须具备用户签名的服务工单并附维护处理过程或更换过程影像资料。10月份前完善网点规范化建设,并报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清单,每6个月报送广播电视设备维护、维修、安装、销售4本台账,12月报送《广播电视基础信息核实统计表》。 8.维护服务所需设备设施、元器件,线材等物料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所采购物料必须具备正规出入库管理单据作为附件组卷存档。 9.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巡查,并做好记录。 10.对村级终端(村广播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11.督促指导各村广播室抓好规范化运行。 12.完成应急抢险、脱贫攻坚等交叉检查和乡村振兴临时性任务。 ★三、总体服务要求 1.服务网点有统一的标识,店招标识明显,服务电话必须对用户进行公示,并确保统一的专线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业务。 2.服务网点的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必须上墙公示。 3.服务网点在接到报修通知时,必须确保服务及时、有效。 4.定期对辖区内的广播电视项目进行维护,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及时修复,并按要求做好维修、维护记录。维修服务记录作为衡量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的重要依据。 5.在智慧广电APP(公共服务网点信息)平台中及时、准确录入全区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覆盖区域广播电视服务记录等数据信息。 6.供应商须公布各公共服务网点维修服务电话,接受、处理用户的咨询及相关服务请求。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 2服务地点:眉山天府新区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对眉山天府新区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网点进行全面梳理和运行维护检查维修,达到全部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完成第二季度服务内容及要求并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完成第三季度服务内容及要求并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完成第四季度服务内容及要求并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4.验收办法及标准: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省、市广电行政部门制定的村村响、户户通、公共服务网点运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验收职责进行验收。 5.安全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条款、商务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条款以供应商服务需求偏离表的响应情况为准,商务要求以供应商商务偏离表的响应情况为准。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服务要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详见服务要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眉山天府新区
3.3.3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4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对眉山天府新区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网点进行全面梳理和运行维护检查维修,达到全部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完成第二季度服务内容及要求并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达到付款条件起 2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完成第三季度服务内容及要求并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达到付款条件起 2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完成第四季度服务内容及要求并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达到付款条件起 2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00%。
3.3.5.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省、市广电行政部门制定的村村响、户户通、公共服务网点运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验收职责进行验收。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 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本合同另有具体约定外,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偿。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服务期内,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服务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 有权在未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4.甲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而乙方拒不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 应全部赔偿。 5.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 赔偿责任及因合理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 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监督管理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28-36638537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2)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