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
1.1招标项目名称:安阳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绿地管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2 标段(包)划分及其交付(实施)期交付(实施)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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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内容(范围) |
合同履行期限 (交付<实施>期) |
交付(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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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绿地管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同项目名称 |
见“第二章第2条: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日起 (招标公告1.6所述期限)内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 投标报价(价格构成)
1.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达到服务要求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浇灌及冲洗植物水费、苗木补栽费用、花境管理及鲜花更换费用、病虫害防治所用药物、垃圾处理、车辆运行、职工保险劳保福利、工具、园林机械维修、绿地内园路广场等基础设施零星维修维护、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及后期重建、项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所有费用,及中标人的利润和税金,有关绿地养护所产生费用,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以及相关税款、人工费、交通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知识产权(如有)、所涉货物包装等与招标项目(标段<包>)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材料、工具、设施)。中标价格在中标合同范围内固定不变。
1.3.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对投标报价的任何承诺、修改,除法定修正或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情形外,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考虑。
1.3.3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见招标公告1.4)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标段(包)做废标处理。
1.3.4 遵循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5项规定。
2.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标段(包)总体范围:
项目名称 |
管理单位 |
工作内容 |
服务范围 |
各管理单位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时间 |
安阳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绿地管养政府购买服务 |
A人民公园管理站 |
绿地植物管养,卫生保洁,水面保洁,公厕保洁等。 |
人民公园,管理绿地面积170962㎡。 |
494.81 |
2024.5.3-2027.3.31 |
B洹水公园管理站 |
洹水公园和三角湖公园绿地植物管养,公厕保洁,水面保洁,水电、园路和建筑小品等基础设施零星维护维修等;愉字园绿地植物管养,卫生保洁,水电、园路和建筑小品等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等;洹水公园、三角湖公园、愉字园垃圾清运。 |
洹水公园 、三角湖公园、愉字园,管理绿地面积452601㎡。 |
88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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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园林绿化科研所 |
科研所包括圃地植物管养、扩繁、出圃,花卉养植,管理区域内的水电、园路等基础设施零星维护维修,卫生保洁,公厕保洁,垃圾清运等;易园绿地植物管养,卫生保洁,公厕保洁,垃圾清运,水面保洁,地栽草花更换,山体管理,国庆花展布置,水电、园路和建筑小品等基础设施零星维护维修等。 |
园林绿化科研所、易园,管理绿地面积483042㎡。 |
840.44 |
2024.4.1-2027.3.31(易园:2024.5.3-2027.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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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道路绿化管理站 |
绿地植物管养,卫生保洁,水电、园路和建筑小品等基础设施零星维护维修,垃圾清运,车辆运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及后期重建等。 |
安阳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绿地,管理绿地2012680.3㎡,行道树64053株。 |
443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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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游园管理站 |
绿地植物管养,卫生保洁,水电、园路和建筑小品等基础设施零星维护维修,垃圾清运等。 |
洹河两岸绿地(东至光明桥西至铁路桥沿河两岸绿地)、市政广场、紫薇园、火车站广场、劳动广场、安惠游园、殷墟保护区绿地囿园、玉兰园、贞元广场、文峰游园、柳荫广场、文峰小游园、吉祥春天、解放路游园、东南环城、妙香园、德隆游园、京港澳高速安阳站等。管理绿地面积864184㎡。 |
1750.08 |
注:投标所报的各分项报价(以上五个管理单位)及投标总价均不应超过各管理单位最高限价及预算金额,超过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满足采购人正常工作需要。详见下述 2.4 款
2.2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
2.2.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后,对本次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品目、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为无效投标。
2.2.2 同等条件下,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
2.2.3本次采购产品如有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该产品应当按照《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进行安全认证或安全检测、或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应处于有效期内)。
2.2.4计算机产品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2.2.5 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2.2.6如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2.7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
2.2.8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
2.2.9 所供产品有商品包装的应当使用绿色包装。所供产品有其他环保政策要求的,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政策要求。
2.2.10 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投标人所投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投标人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质量。
2.4标段(包)内容(具体范围、数量),具体服务(技术)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一、本项目为安阳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绿地管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5个管理单位,各管理单位的服务要求及考核要求为以下内容:
A、人民公园管理站
(一)服务范围:人民公园管理站绿地管养及巡查保护(含绿地内乔灌木),园内大树的养护、卫生保洁、水面保洁及防溺水、公厕保洁等工作,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管理面积 |
1 |
公园绿地管养及巡查保护 |
79380.36㎡ |
2 |
道路、广场、硬化地面卫生保洁 |
46251㎡ |
3 |
水面保洁及防溺水 |
20010㎡ |
4 |
公厕保洁 |
6座 |
(二)人员工作要求: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配备不少于60人(不含项目经理),其中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名,持行政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岗,水电维修人员2名,要求持证上岗;技工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持绿化相关行业证书上岗,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户外)。遇突击检查、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措施,增加人员和设备,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任何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指定项目经理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高级工以上等级。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保证在岗履职,专职负责本站,不得兼任其它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被服务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做好日常工作分配及督导管理,并做好日常记录,建立管养档案;服从被服务单位管理,高质量完成任务。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采购人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的可要求更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三)设备和机械要求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载重量不低于 2 吨的生产用货车不少于 1 辆、电动扫地车不少于1辆(机身设有高压清洗装置,并配备高压水枪和不低于10米的高压管)、电动冲洗车不少于1辆(要求水箱容积:700公斤<±100>,高压泵:150-200公斤,15L升流量以上,高压枪配备至少四种以上喷嘴)、滚刷款除雪机不少于2台(除雪宽度:1.1m,除雪厚度:30cm,毛刷直径:50cm,工作效率:4000平/小时)、打药机(载重量不少于0.6吨)不少于2辆、电动三轮车(清理园林生产垃圾用,规格不小于1.5*1.2米)不少于 8辆、电动三轮保洁车1辆。以上车辆均应符合国家、安阳市的环保及交管规范要求,能够在市区内正常上路行驶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园林机械设备、工具等。草坪修剪机不少于 8 台、割灌机不少于4台、长杆绿篱机不少于 4 台、短杆绿篱机不少于4台、油锯不少于 2台、高枝油锯不少于2台、背式电动喷雾器不少于4台,手剪、平剪、铁锹、拖把、扫帚等生产工具数量能满足生产及临时工作任务的需要。确保园林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四)其他要求
1、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应对苗木现状进行核对,并记录台账。每年,双方根据台账记录核对植物品种和数量;如有因人为管理不善造成缺死株,中标人应及时补植,若不及时补植,采购人按照河南省园林绿化相关定额和指导价标准对中标人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将用于补植。
3、相应安全、防尘措施的配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行道树或乔灌木修剪按规范操作,施工人员要戴安全帽,上树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在施工范围周边要摆放隔离墩和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施工过程中配备雾炮等防尘设施。
4、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一切生产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春秋季补植补栽、迎接重大活动、花展布展、花境建设、临时性任务等。
5、如遇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当或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须做好绿地巡查记录及汇总、日常自查及整改工作记录、“双重考核体系”等相关资料的完善工作。
7、合同期内,要服从上级部分关于推进我市智慧园林应用的管理要求,对中标人的车辆、人员进行管理。
(五)绿地管养工作内容及要求
1、卫生保洁内容及要求
1.1生产管理中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运到指定地点。垃圾不过晌。保持卫生基本清洁,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清除乔灌木上树挂,植物、硬化面、构(建)筑物及设施等基本完好美观,内外干净整洁,可见基本色;无积尘、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基本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挖乱占、乱堆乱放。保洁废弃物控制指标:果皮(片/1000 m2)≤4,纸屑、塑模(片/1000 m2)≤4,烟蒂(个/1000m2)≤4,痰迹(处/1000 m2)≤4,无污水及其他垃圾。绿地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干枯枝及其它废弃物(砖头、石块、烟盒、纸片、塑料袋、粪便、树枝等),保持绿地内土壤表面低于路侧石上平面10厘米;水面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清除、打捞水域垃圾及漂浮物,定时对水面消毒,在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02㎡以上的漂浮垃圾或动物尸体,保持水面干净。
1.2绿地防尘内容:对管理范围内绿篱、花灌木、行道树上有灰尘的及时进行冲洗,保持植物叶面干净。每年冲洗次数不少于15次,结冰期不宜冲洗。
1.3 保洁时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42小时,不高于44小时的工时制度,结合被服务单位的工作时间要求统筹执行,遇突击检查、重大活动按上级要求工作时间执行。该项目所需日常养护保洁用具(如扫帚、保洁袋、垃圾箱套一次性塑料袋、捡拾器)等由中标人负责。
1.4 园林生产垃圾处理须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2、公厕保洁内容及要求
2.1公厕开放时间为早园区开放时间至夜间闭园,日常保洁不得影响游客的正常使用,清洁厕卫时要在门口放置“清洁中”提示牌。
2.2文明礼貌劝导游客正确使用公厕设施。
2.3公厕对外一律免费,严禁中标人乱收费,或进行经营活动。
2.4厕所内外做到常冲洗、勤保洁,厕所达到“四无四净”要求,即:无尿碱、无蜘蛛网、无臭味、无蝇蛆;地面净、墙壁净、便池蹲坑净、厕所周边净(厕外3米内范围)。
2.5厕内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厕内(含管理间、工具间)地面、地垫、门框、墙壁、隔墙、灯具、洗手盆(池)镜台干净、整洁,无乱刻画、无尘垢。
2.6蹲位、尿槽、倒粪点“用后即冲”无尿碱、无粪迹、无堵塞。
2.7蓄水池、拖把池无水垢、无青苔。
2.8进行不定期的消杀,厕内基本无蚊蝇。
2.9发现厕内设施损毁、贮粪池粪便溢满应及时报告。
2.10公厕设置规范、齐全、整洁、免费说明、投诉电话于明显位置上墙。发现破损应及时维修更换。
2.11每个蹲位必须设置污纸桶,并做到每日清理。
2.12清洁用具应按《公厕每月必备工具清单》配备齐全。
2.13公厕周围无乱堆放、无“三乱”现象(乱扔、乱倒、乱吐)、无乱悬挂物,保持厕所容貌整齐。
2.14安全防火,禁止在公厕内洗衣服和使用电炉和高耗电电器、禁止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15公厕周环境整洁,无污染、无污水溢流、无堵塞,进出粪口干净。
2.16爱护厕所周边绿化。
2.17承包期内,公厕所有附属设施、公厕管理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或租借他人。
2.18要做到男女分开保洁,文明操作。
2.19保持通讯畅通,负责第一时间处理在卫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20公厕保洁巡查时间:要求保洁员40分钟巡查一遍。
2.21 该项目所需日常养护保洁用具、耗材(如拖把、刷子、草酸、蚊香、废纸篓套袋)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生产管理内容及要求
3.1修剪整形:修剪:对乔木、花灌木、绿篱色块、草坪地被等所辖绿地内的植物及时整形、修剪、抹芽、去蘖,及时清理残枝、枯枝、病虫枝等影响植物美观的枝条;及时刨除死树、杂树。整形:整形根据植物不同的生长季节,适时进行整形;规则式整形植物修剪保持3面以上基本平整,新出枝条不高于15厘米,每年修剪应不少于10次;造型植物每年修剪应不少于10次。
3.2补植补栽:保证原栽植植物品种、数量、模式不变,无缺株断档、黄土裸露。关于苗木缺株,因中标人管理不当或看管不力造成的苗木缺株,应自行负责购买并栽植。绿地接收时,双方对现有苗木共同进行移交统计,认定的苗木缺株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中标人负责栽植。
3.3 草坪打孔:每年2月底至3月中旬,对草坪进行打孔(复壮),防治草坪退化,要求打孔深度5-10㎡、孔径8-15㎡、密度36孔/㎡,打孔后,要求用沙子和营养土表施填满空洞,及时施肥和浇水,利于草坪生长和及时返青。冷季型每年不少于2次,暖季型每年不少于1次。
3.4苗木浇水:全年不少于20次,及时浇返青水、防冻水等。根据生长季节、天气情况、植被种类、环保要求适时安排,冲洗和浇水深度适宜,无旱涝现象,苗木不因缺水出现萎蔫、干旱现象。
3.5苗木冲洗:植株应及时冲洗、无积尘。
3.6松土除草:松土保墒及时,每年不少于8次。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滋生现象。乔木、花灌木树穴内松土除草,灌木丛、绿篱、色块内无杂草滋生现象,地被内松土除草。
3.7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所管辖绿地内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植株无明显病害危害;树木无蛀干害虫活虫、虫卵;植株叶片无虫粪、虫网;植株无“滴油现象”(受刺吸式害虫危害)。病虫害防治详表见附件,防治次数一年不得少于22次,其中采用生物防治至少1次。
3.8施肥:补充营养,保证植株生长健壮。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月养护计划进行施肥。乔木、灌木每年施肥次数不少于3次,其中有机肥不少于2次;整形植物每年施肥不少于3次,其中有机肥不少于2次;竹类植物每年施有机肥不少于1次;藤本植物每年施肥不少于3次,其中有机肥不少于2次;暖季型草坪、地被每年施肥不少于3次,冷季型草坪不少于6次;一、二年生草花不少于8次,其中有机肥不少于1次。施肥种类适宜,方法合理,无缺肥、无漏肥、无肥害。
3.9 涂白:初冬或早春树木涂白至少1次。减少日灼危害和防治病虫害的作用。
3.10绿地看护:合同期内苗木缺失、损毁,公共设施被毁坏,中标人需及时上报。
3.11生产计划及总结: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按如下要求向采购人申报生产计划及总结:年初制定年度整体生产计划、每月初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每半年汇报该期生产情况总结。
3.12生产技术管理总体要求:按对应城市绿地的等级标准执行;所辖绿地如遇调整、改造,按上级要求执行。
3.13 该项目所需园林机械,如:草坪修剪机、绿篱机、油锯、水泵、打孔机等机械所需油料、机油,维修、更换零件,以及生产工具、树木涂白剂、刷子、绿化养护所需农药及肥料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六)乔灌木整形修剪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1乔灌木整形修剪、抹芽、病虫害防治等。
1.2所有修剪、整形等工作中产生的枝条、其它垃圾由中标人运输,自行处理,并严格按环保要求执行。
1.3非法悬挂物、非法附着物的清理。
1.4乔灌木应急事件的清理。其中包括大风、暴雨和暴雪等灾害后倒伏行道树和伤残枝干的现场清理,倾斜行道树扶正等工作。要求全天24小时待命,随叫随到。
1.5乔灌木树洞修复,树穴内的卫生和杂草的清理。修补树洞前应与采购人结合,选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材料进行施工,不能影响树木的生长。
1.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所管辖绿地内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植株无明显病害危害;树木无蛀干害虫活虫、虫卵;植株叶片无虫粪、虫网;植株无“滴油现象”(受刺吸式害虫危害)。
1.7如遇高大树木修剪,中标人无法完成操作,需外聘专业人员进行修剪的情况,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人工费、器械使用及用油、车辆运输、人身意外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2、技术要求:
2.1乔灌木整体树冠完整,生长茂盛,有较好遮荫和生态效益。
2.2全年生长正常,无枯枝、断枝和生长不良枝。
2.3修剪科学合理,适时适度。主侧枝分布均匀疏密得当,修剪强度适宜。
2.4枯死枝、内膛乱枝、交叉枝、平行枝、下垂枝、劈裂枝等影响树势、树形的枝条应全部剪除,死株要及时清除。
2.5签订合同日开始计日,半年内全部乔灌木整形修剪一遍。凡是修剪过的树木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要求,并常年保持。及时抹芽除萌。
2.6工具齐全,操作合理认真标准,剪口、锯口平滑,涂抹得当。
2.7非法悬挂物、非法附着物及时清除。
(七)工作标准
绿地管养、卫生及乔灌木整形修剪,按《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手册一级管养、一级清洁标准。
B、洹水公园管理站
(一)服务范围
1.安阳市洹水公园管理站管辖内绿地植物管养,包括洹水公园绿地面积312156㎡、三角湖公园绿地面积67119㎡、愉字园绿地面积73326㎡。
2.洹水公园管理站管辖范围内卫生管理,包含道路广场清扫、全园清洁,垃圾清运,水体打捞(洹水公园90000㎡,三角湖17393.11㎡)。
3.公厕保洁:洹水公园4座,三角湖公园2座。
4.公园配套设施维护。
(二)人员工作要求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配备不少于112人(不含项目经理,洹水公园不少于72人,三角湖公园不少于26人,愉字园不少于14人),其中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4名,持行政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岗;技工人员比例达到30%(其中菊花养殖和果树盆景制作技术人员各2人),持绿化相关行业证书上岗。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户外)。遇突击检查、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措施,增加人员和设备,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任何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指定项目经理3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高级工以上等级。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保证在岗履职,专职负责本站,不得兼任其它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被服务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做好日常工作分配及督导管理,并做好日常记录,建立管养档案;服从被服务单位管理,高质量完成任务。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采购人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的可要求更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工作时间:执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4小时的工时制度,应结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要求统筹执行。根据季节调整上下班时间,但工作时间总量不能减少,遇重大活动按上级要求工作时间执行,中标人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三)设备和机械要求
洹水公园: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清运货车(载重量不低于1.5吨)1辆、电动三轮车不少于5辆(规格不小于1.5*1.2米)、电动三轮保洁车不少于1辆(参考环卫保洁车)、小型电动三轮清扫冲洗车(冲洗宽度≥3m)不少于2辆、车载式除雪铲1台(规格3米)、滚刷款除雪机6台(除雪宽度:1.1m,除雪厚度:30cm,毛刷直径:50cm,工作效率:4000平/小时),清雪板、清雪铲等工具数量要满足实际生产工作任务需求,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园林机械设备:座驾式草坪修剪车不少于1台、草坪修剪机不少于6台,割灌机不少于8台,绿篱修剪机不少于6台,油锯(或高枝油锯)不少于6台,高压打药机不少于2台,确保园林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对讲机5台,强光手电筒4个,扩音器4个,干粉灭火器2瓶(5Kg/瓶)、手剪、平剪、扫帚等工具均由中标人负责,且数量要满足实际生产及临时工作任务需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三角湖公园: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清运货车(载重量不低于1.5吨)1辆、水车(载重量不低于2吨)1辆、电动三轮车不少于6辆、巡逻车不少于2台、小型新能源清扫车不少于2辆、滚刷款除雪机2台(除雪宽度:1.1m,除雪厚度:30cm,毛刷直径:50cm,工作效率:4000平/小时),清雪板、清雪铲等工具数量要满足实际生产工作任务需求,以上车辆均应达到正常使用,符合国家、安阳市的环保及交管规范要求,能够在市区内正常上路行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园林机械设备、工具:座驾式草坪修剪车不少于1台、草坪修剪机不少于3台、割灌机不少于2台、绿篱机不少于3台、油锯或高枝油锯不少于2台、打药机不少于2台、对讲机5台,强光手电筒4个,扩音器4个,干粉灭火器2瓶(5Kg/瓶)、手剪、平剪、扫帚等生产工具应备齐,园林机械设备及用具,水管、打扫厕所所用工具,均由中标人负责,且数量要满足实际生产及临时工作任务的需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上报绿地养护管理方案及每月工作计划,并且专人专职,仅限服务于洹水公园管理站。
2、若遇区域内提升改造或市政施工等原因造成管理面积减少,费用按中标价格相应扣除,待改造或施工结束后,仍由中标人管理。
3、本次采购中标项目包括绿地范围内的缺株苗木的采购及补植工作。工作要求常态化、精细化管理,黄土裸露、苗木缺株断档须随缺随补。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应对苗木、建筑物、园林设施现状进行核对,并记录台账。如有损失,中标人按原规格进行补栽,维修,如中标人不能及时按要求进行补栽、维修,采购人按照河南省园林绿化、建筑相关定额和指导价标准对中标人进行扣款。
4、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一切生产工作要求,包括不限于如花展布展、绿地建设、创建活动、临时性检查等工作。
5、中标人管养期间因管养需要按采购人要求所配置的固定设施,如上水管道、水泵、电线电缆、管理房等,管养期结束后,保留原样,归采购方所有,不得拆除破坏。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因绿地管理、建筑物、园林设施小品等维护管理不到位或警示标志不明显、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引发的游人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民事、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
7、要求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设备。乔灌木修剪按规范操作,施工人员要戴安全帽,上树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在施工范围周边要摆放隔离墩和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出现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8、本次招标范围绿地之内如遇建设所需要起挖、移植的苗木由中标人负责,并保证成活。如临时增加管理面积在 2000㎡以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收管理。
9、水车、生产用货车,电动清扫车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动。
(五)绿地植物管养
1、管理内容
1.1对绿地所有的乔木、灌木、整形植物、草坪、地被、竹类、藤本、水生植物、花卉的绿化养护工作,主要包括浇灌排水、整形修剪、补植补栽、松土除草、有害生物防治、施肥、复壮、植物防护等养护工作。养护管理中需要的一切材料由中标人负责购买。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 依据公园规划,按照公园要求参与绿地建设。
2、管理要求
2.1整形修剪:修剪:对乔木、花灌木、草坪地被等所辖绿地内的植物及时整形、修剪、抹芽、去蘖,及时清理残枝、枯枝、病虫枝等影响植物美观的枝条;及时刨除死树、杂树。整形:整形根据植物不同的生长季节,适时进行整形;
2.2补植:保证原栽植植物品种、数量、模式不变,无缺株断档、黄土裸露。关于苗木缺株,因中标人管理不当或看管不力造成的苗木缺株,中标人自行负责购买。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绿地交接时,双方对现有苗木共同进行移交统计,认定缺株苗木由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中标人负责将苗木补齐;认定的苗木缺株由采购人造成的,采购人提供苗木,中标人负责栽植。苗木的补植补栽,应在第一个适宜栽植时期或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栽植。
2.3浇水:根据生长季节、天气情况、植被种类适时进行浇水,浇水深度适宜,无旱涝现象,苗木不因缺水出现萎蔫、干旱现象;及时浇返青水、防冻水。
2.4冲洗苗木:对绿地内、乔灌木上有灰尘的及时进行冲洗,保持植物叶面干净,并根据环保要求适时安排冲洗。
2.5松土除草:松土保墒及时,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滋生现象。乔木、花灌木树穴内松土除草,灌木丛、绿篱、色块内无杂草滋生现象,地被内松土除草。
2.6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所管辖绿地内植株无明显病害危害;树木无蛀干害虫活虫、虫卵;植株叶片无虫粪、虫网;植株无“滴油现象”(受刺吸式害虫危害),积极采用生物防治。病虫害防治的药品、器具由中标人负责购买。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7施肥:补充营养,保证植株生长健壮。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月养护计划进行施肥,施肥种类适宜,方法合理,无缺肥、无漏肥、无肥害。肥料由中标人负责购买。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8复壮:对生长势减弱或树龄较大的植物及时进行复壮,方案措施科学周密。乔灌木创部、朽部及时清理、消毒、涂药、修补。
2.9植物防护:做好人为损坏、灾害性风暴、冻害、树干空洞等对植物正常生长造成影响的保护工作。
2.10生产管理中产生的废弃物要随产随清理,垃圾不过晌。
2.11花坛、花境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边线流畅圆润、清晰美观、植物配置。提供时令花卉,做到一年四季更换,保证冬季景观。
2.12绿地看护:合同期内苗木缺失、损毁,配套园林设施被毁坏,中标人需及时上报。
2.13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按采购人制定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每月上报生产计划完成报表。
2.14生产技术管理总体要求:按照《河南省城市绿化养护标准》手册对应绿地等级标准执行;所辖绿地如遇调整、改造,按上级要求执行。
(六)卫生保洁
1.管理内容
1.1绿地卫生管理,包括全园清洁;道路、广场、硬质地面清扫(包括积水和积雪);水面打捞清理。
1.2垃圾由中标人清理,每天的绿化生产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每天外运到环卫垃圾中转站,不得焚烧。清理垃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厕所卫生管理。
2. 绿地卫生管理要求
2.1保持卫生清洁,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植物、硬化面、构(建)筑物及设施等保持完好美观,内外干净整洁,可见本色;无尘土、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过时、破损标语,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挖乱占、乱堆乱放。保洁废弃物控制指标:果皮(片/1000m2)≤4,纸屑、塑模(片/1000m2)≤4,烟蒂(个/1000m2)≤4,痰迹(处/1000m2)≤4,无污水及其他垃圾。绿地落叶法桐、楸树、银杏等大树叶4—11月少于5片/㎡,12—3月少于10片/㎡;国槐、白蜡、栾树等小树叶不应有成片、成堆落叶,每平方露出90%以上绿地。冲洗硬化面及园林设施表面浮尘,每年冲洗不少于20次。
2.2绿地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干枯枝及其它废弃物(砖头、石块、烟盒、纸片、塑料袋、粪便、树枝等)。
2.3每天早上一小时内完成集中捡拾绿地内垃圾一遍。上午10:30前,完成区域内所有的垃圾箱、灯杆、宣传栏、指示牌、坐凳、小品等园林设施擦洗,并全天保洁。
2.4每天早上一小时内完成清扫硬化地面一遍,上午9:00(冬季9:30)前完成绿地清扫及垃圾清运。
2.5每天早上一小时内完成集中打捞湖面和坑塘垃圾一遍,上午9:00(冬季9:30)前,并全天进行水面保洁。
2.6清运垃圾包括全园绿化生产垃圾、绿地内清扫的垃圾、垃圾箱内及保洁区域内窖井、湖面、水池及下水管口垃圾。
2.7雨雪天过后,要及时清扫园路、广场上积水、积雪和淤泥。
3. 厕所管理要求
3.1公厕开放时间为早上开园至夜间闭园,日常保洁不得影响游客的正常使用,清洁厕卫时要在门口放置“清洁中”提示牌。
3.2文明礼貌劝导游客正确使用公厕设施。
3.3公厕对外一律免费,严禁中标人乱收费,或进行经营活动。
3.4厕所内外做到常冲洗、勤保洁,厕所达到“四无四净”要求,即:无尿碱、无蜘蛛网、无臭味、无蝇蛆;地面净、墙壁净、便池蹲坑净、厕所周边净(厕外5米内范围)。
3.5厕内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厕内(含管理间、工具间)地面、地垫、门窗、排气扇、墙壁、天花板、隔墙(隔板)、灯具、洗手盆(池)镜台干净、整洁,无乱刻画、无尘垢。
3.6蹲位、尿槽、“用后即冲”无尿碱、无粪迹、无堵塞。
3.7蓄水池、拖把池无水垢、无青苔。
3.8进行不定期的消杀,厕内基本无蚊蝇。
3.9发现厕内设施损毁、贮粪池粪便溢满应及时维修、更换和清理。
3.10公厕设置规范、齐全、整洁、免费说明、制度、投诉电话于明显位置上墙,发现破损应及时维修更换。
3.11每个蹲位必须设置污纸桶,并做到每日清理。
3.12清洁用具应配备齐全。
3.13公厕周围无乱堆放、无“三乱”现象(乱扔、乱倒、乱吐)、无乱悬挂物,保持厕所容貌整齐。
3.14安全防火,禁止在公厕内洗衣服和使用电炉和高耗电电器、禁止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3.15公厕周围环境整洁,无污染、无污水溢流、无堵塞,进出粪口干净。
3.16爱护厕所周边绿化。
3.17服务期内,公厕所有附属设施、公厕管理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或租借他人,管理方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杂物或私人物品。
3.18保持通讯畅通,负责第一时间处理在卫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3.19公厕保洁巡查时间:要求保洁员40分钟巡查一遍。
3.20及时抽化粪池(一年四次)所用机械、车辆均匀由中标人负责。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园林配套设施维护
1、管理内容
1.1管理区域内所有配套设施的维护。
1.2在服务期内因管理不当,配套设施发生破损的维修,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管理要求
2.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构筑物、园林设施等一经发现,应立即设置警示,并在12h维修到位。
2.2园路及铺装场地应保持完好,无积水、泥土等现象,如发现变形、下沉、破损或危及游人安全时,应及时修复。
2.3金属构件,木制构件应及时保养,防止表面生锈,腐烂,破损构件应及时维修,但维修时应注意保持设施的原貌和风格。
2.4经常对水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损坏应及时维修,园内水电设施,从出现问题到维修的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服务期满应确保区域内的水电设施保护完好。
2.5护栏护网定期检查,发现破损、丢失的应及时填补、维修。
2.6园内建筑物、园林设施,应保证外形美观,如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应及时修复。
C、园林绿化科研所
(一)服务范围
1、易园:包括绿地植物管养,卫生保洁,公厕保垃圾清运,水面保洁,地栽草花更换,山体管理,国庆花展布置,水电、园路和建筑小品等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等,养护管理总面积为321700平方米。
2、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包括圃地植物管养、扩繁、出圃,花卉养植(盆花不少于8.5万盆/年),管理区域内的水电、园路等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卫生保洁,公厕保洁,垃圾清运等,养护管理总面积为173342平方米。
(二)人员工作要求
1、易园: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配备不少于53人(不含项目经理),其中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1名,持行政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岗;技工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持绿化相关行业证书上岗,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户外)。遇突击检查、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措施,增加人员和设备,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任何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配备不少于34人。其中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1名,持行政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岗;技工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持绿化相关行业证书上岗,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户外)。遇突击检查、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措施,增加人员和设备,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任何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指定项目经理2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高级工以上等级。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保证在岗履职,专职负责本本所,不得兼任其它服务项目,要求管理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被服务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做好日常工作分配及督导管理,并做好日常记录,建立管养档案;服从被服务单位管理,高质量完成任务。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采购人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的可要求更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三)机械和车辆要求
易园: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洒水车1辆(核定载质量大于8吨)、货车2辆(核定载质量大于1.4吨)、大型电动三轮车4辆(规格不小于1.5*1.2米)、电动三轮保洁车4辆(参考环卫保洁车)、小型电动清扫车(清扫宽度≥1.2m)2辆、小型电动三轮冲洗车(冲洗宽度≥3m)3辆,以上车辆均应符合国家、安阳市的环保及交管规范要求,能够在市区内正常上路行驶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园林机械设备:大型骑式(座驾式)草坪修剪车2台(功率不低于23HP)、草坪修剪机12台、割灌机6台、绿篱修剪机7台(长杆4台,短杆3台)、油锯4台(长杆2台,短杆2台)、高枝油锯2台、打药机3台(打药高度不低于20米)、2寸汽油抽水泵5台、滚刷款除雪机4台(除雪宽度:1.1m,除雪厚度:30cm,毛刷直径:50cm,工作效率:4000平/小时)、对讲机8台,强光手电筒4个,扩音器4个,干粉灭火器4瓶(5Kg/瓶),确保园林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大型自卸电动三轮车6辆(规格不小于1.5*1.2米)、4辆三轮车、轻型货车不少于3辆(载重量不低于1.4吨)、履带式挖掘机(功率不小于40千瓦、带30-60厘米挖树刀)1台,以上车辆均应符合国家、安阳市的环保及交管规范要求,能够在市区内正常上路行驶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园林机械设备:割灌机不少于5台、手扶式旋耕机不少于5台、绿篱机不少于6台、油锯或高枝油锯不少于6台、打药机(打药高度不低于20米)不少于6台、滚刷款除雪机不少于2台(除雪宽度:1.1m,除雪厚度:30cm,毛刷直径:50cm,工作效率:4000平/小时)、对讲机2台,强光手电筒3个。确保园林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四)绿地植物管养工作内容与标准
1、绿地植物管养管理内容
易园:
1)对绿地所有的乔木、灌木、整形植物、草坪、地被、竹类、藤本、水生植物、宿根花卉、草花的绿化养护等工作,主要包括浇水、修剪、整形、补植补栽、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施肥、树干涂白、草坪补播等养护工作。
2)每年新栽2000平方米的地被,景点建设200平方米。
3)每年补播草种10000平方米,播种密度为20克/平方米。
4)每年栽植菊花碧桃不少于15棵,地径不小于5㎝,干高不低于80㎝,分枝均匀,无明显偏冠,无明显病虫害。
5) 适时更换地栽鲜花(包括花境等),要求三月上旬、五月下旬提供规格不低于13㎝*12㎝营养钵时令鲜花4000盆;十一月中旬提供规格不低于直径18㎝营养钵时令鲜花3000盆。
6) 每年引进新品种不少于5种,每种不少于5棵。(乔木胸径或小乔木地径不小于5CM,分枝均匀,无明显偏冠,无病虫害,全冠栽植;灌木冠幅修剪前不小于1M,冠型饱满,分枝均匀,无明显偏冠,无病虫害;以上要求苗木外地来苗,需要有检疫证明。)括号内为加的内容。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圃地内所有苗木的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浇水、修剪整形、断根、冲洗等,同时负责苗木出圃回填及扩繁。
2、绿地植物管养管理要求
易园:
1)修剪整形:修剪:对乔木、花灌木、草坪地被等所辖绿地内的植物及时整形、修剪、抹芽、去蘖,及时清理残枝、枯枝、病虫枝等影响植物美观的枝条;及时刨除死树、杂树。整形:整形根据植物不同的生长季节,适时进行整形;规则式整形植物每年修剪应不少于10次。暖季型草坪每年修剪不少于9次、冷季型草坪每年修剪不少于22次。冷、暖草坪高度始终保持在6-10厘米之内。
2)补植:保证原栽植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模式不变,无缺株断档、黄土裸露。因中标人管理不当或看管不力造成的苗木缺株,应自行负责购买并栽植。绿地接收时,双方对现有苗木共同进行移交统计,认定的苗木缺株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中标人负责栽植。
3)浇水:根据生长季节、天气情况、植被种类适时进行浇水,浇水深度适宜,无旱涝现象,苗木不因缺水出现萎蔫、干旱现象;及时浇返青水、防冻水。
4)冲洗苗木:对绿地内乔灌木上有灰尘的及时进行冲洗,保持植物叶面干净,并根据环保要求适时安排冲洗,绿地内苗木环保冲洗每年不低于30次。
5)松土除草:松土保墒及时,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滋生现象。乔木、花灌木树穴内松土除草,灌木丛、绿篱、色块内无杂草滋生现象,地被内松土除草。
6)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所管辖绿地内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植株无明显病害危害;树木无蛀干害虫活虫、虫卵;植株叶片无虫粪、虫网;植株无“滴油现象”(受刺吸式害虫危害)。中标人负责农药的购买及使用。
7)施肥:补充营养,保证植株生长健壮。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月养护计划进行施肥,中标人负责农药的购买。乔木、灌木每年施肥次数不少于2次,有机肥施肥量平均1.5kg/株.年;整形植物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有机肥为主,有机肥施肥量平均1kg/m2.年;暖季型草坪每年施肥不少于1次,冷季型草坪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无机肥施肥量0.1kg/m2.年;地被、花卉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其中有机肥不少于1次,有机肥施肥量0. 5kg/m2.年,无机肥施肥量0.03kg/m2.年。施肥种类适宜,方法合理,无缺肥、无漏肥、无肥害。
8)日常管理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要随产随清,垃圾不过晌。公园内不提供垃圾堆放点。
9)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按被服务单位制定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每月上报生产计划完成报表和工作总结。
10)生产技术管理总体要求:按对应绿地等级标准执行;所辖绿地如遇调整、改造,按上级要求执行。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总体要求:苗木管养按《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绿地二级标准执行;所辖绿地如遇调整、改造,按上级要求执行。
1)修剪整形:
修剪:对圃地内苗木及时修剪、抹芽、去蘖;及时修剪残枝、枯枝、病虫枝等影响植物美观的枝条;及时刨除死树、杂树。整形:根据植物不同的生长季节,适时进行整形;规则式整形植物每年修剪应不少于10次。
2)出圃回填: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苗木出圃任务;苗木出圃后按采购人要求整地回填,保持圃地平整。
3)浇水:根据生长季节、天气情况、植被种类适时进行浇水,浇水深度适宜,无旱涝现象,苗木不因缺水出现萎蔫、干旱现象。
返青水、抗旱水、防冻水和新栽苗木具体浇水要求如下:
a.2月--3月浇返青水不少于2遍。
b.4月--6月浇水不少于3遍。
c.11月下旬--12月浇防冻水1遍。
d.其他月份视墒情合理浇水。
e.新栽苗木酌情增加浇水。
4)冲洗苗木:主干道绿篱造型、办公院和展示区内的植物有灰尘的要及时进行冲洗,保持植物叶面干净,并根据环保要求适时安排冲洗。
5)松土除草:圃地松土保墒及时,保持土壤疏松;及时清除杂草。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符合《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相应条款。
7)施肥:补充营养,保证植株生长健壮。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每月生产计划进行施肥(施肥前要求中标人将肥料放置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购买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展示区、圃地每年秋季施有机肥1次,春、秋季各施复合肥1次。每年每亩施肥量,有机肥不少于1000公斤,复合肥不少于100公斤。施肥种类适宜,方法合理,无缺肥、无漏肥、无肥害。
8)扩繁: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苗木扩繁,其中嫁接繁殖每年不少于2000株,且成活率达80%以上。
9)断根: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圃地内苗木进行断根。
10)园林生产垃圾处理服从采购人安排。生产管理中产生的废弃物要随产随清,垃圾不过晌,费用自理。
11)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按采购人制定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每月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上报生产计划完成台账和工作总结。
3、花卉养殖
易园无此项内容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1)工作内容
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年盆花养植不少于8.5万盆。
(2)养植要求
1)场地:保证温室设施完好,无破损现象。场地平整干净,无凹凸。花盆、培养土在场地内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沤制肥需加覆盖物。
2)生长:盆花长势整齐,冠型均匀,无枯死枝无黄叶,摆放整齐。
3)修剪:根据植物的物候期适时进行修剪、摘心、抹芽。
4)浇水:根据不同植物品种的生活习性,适时浇水。无干旱、积水现象。
5)松土除草:场地内、盆内外无杂草。盆土及时疏松透气,无板结现象。
6)施肥:盆土及播种基质使用前必须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沤制肥为熟肥。根据植物习性定期施肥。
7)清洁:园林生产垃圾处理服从采购人安排。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全日保洁,生产垃圾随产随清。
8)病虫害防治:根据现场实际,按照采购人下达的防治措施进行病虫害防治,喷洒药物要均匀周到,严禁随意丢弃农药,使用完的农药容器统一交给保管集中处理。
9)扩繁: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花卉进行扩繁。
4、卫生保洁管理内容
易园:
1)垃圾由中标人自行清理,日产日清,不得在园内过夜;生活垃圾每天外运到环卫垃圾中转站,不得焚烧。清理垃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道路、广场、硬质地面清扫(包括积水和积雪)、除垢;绿地、道路、广场、硬化地面全天保洁。
3)湖面全天打捞清理。
4)厕所保洁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管理区域内卫生保洁工作,垃圾清理及外运工作。
5、卫生保洁管理要求
易园:
1)保持卫生清洁,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植物、硬化面、构(建)筑物及设施等保持完好美观,内外干净整洁,可见本色;无尘土、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过时、破损标语,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挖乱占、乱堆乱放。保洁废弃物控制指标:果皮(片/1000m2)≤4,纸屑、塑膜(片/1000m2)≤4,烟蒂(个/1000m2)≤4,痰迹(处/1000m2)≤4,无污水及其他垃圾。绿地落叶法桐、楸树、银杏等大树叶4—11月少于5片/㎡,12—3月少于10片/㎡;国槐、白蜡、栾树等小树叶不应有成片、成堆落叶,每平方露出90%以上绿地。冲洗硬化面及园林设施表面浮尘,每年冲洗不少于15次。
2)绿地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干枯枝及其它废弃物(砖头、石块、烟盒、纸片、塑料袋、粪便、树枝等)。
3)每天早上完成集中捡拾绿地内垃圾一遍,上午8:00(冬季8:30)前,全天擦保洁区域内所有的垃圾箱、灯杆、宣传栏、指示牌、坐凳、小品等园林设施。
4)每天早上完成机械集中清扫硬化地面一遍,上午8:00(冬季8:30)前。
5)每天早上完成集中打捞湖面,上午8:00(冬季8:30)前,并全天进行水面保洁。
6)清运垃圾包括全园绿地内清扫的垃圾、垃圾箱内及保洁区域内窖井、湖面、水池及下水管口垃圾。
7)雨雪天过后,要及时清扫园路、广场、园林设施上的积水和积雪,及时清理常绿植株上的积雪。
8)公厕开放时间为上午5:30至夜间闭园,期间进行日常保洁,但不得影响游客的正常使用,每周一上午对辖区3座厕所进行全面清扫,清洁厕卫时要在门口放置“清洁中”提示牌。厕所内外做到常冲洗、勤保洁,厕所达到“四无四净”要求,即:无尿碱、无蜘蛛网、无臭味、无蝇蛆;地面净、墙壁净、便池蹲坑净、厕所门区净。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1)园林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由中标方自行清理。生活垃圾每天外运到环卫垃圾中转站,不得焚烧;园林生产垃圾处理服从采购人安排。清理垃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道路、广场、办公院地面每天清扫(包括积水和积雪),遇检查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扫。
3)厕所卫生:厕所内外做到常冲洗、勤保洁,厕所达到“四无四净”要求,即:无尿碱、无蜘蛛网、无臭味、无蝇蛆;地面净、墙壁净、便池蹲坑净、厕所周边净。
a.进行不定期的消杀,厕内基本无蚊蝇。
b.发现厕内设施损毁、贮粪池粪便溢满应及时报告。
c.污纸桶做到及时清理。
d.化粪池无溢流、无堵塞,及时清理。
6、园林建筑和园林设施维护管理内容
易园:
1)对服务期间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地面、栏杆、景石、座凳、上下水管道、垃圾箱、宣传栏、标识牌等设施破损进行维修维护。
2)负责工作中使用的一切园林设备机械和工具的购买、保养和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对管理区域内上下水管网、电力和温室设施、杀虫灯、垃圾箱、宣传栏、标识牌等设施进行日常清洁维修维护。
7、园林建筑和园林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易园:
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栏杆、景石、座凳、垃圾箱、宣传栏、标识牌等一经发现,应立即设置警示,并在12小时维修到位。
2)园路及铺装场地应保持完好,无积水现象,如发现变形、下沉或危及游人安全时,应及时修复。
3)金属构件、木制构件应及时保养,防止表面生锈,腐烂,破损构件应及时维修,但维修时应注意保持设施的原貌和风格。第一年和第三年,铁质栏杆刷漆一遍,防腐木刷桐油一遍。
4)经常对水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损坏应及时维修,园内水电设施,从出现问题到维修的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服务期满应确保区域内的上水设施保护完好。
5)护栏护网定期检查,发现破损、丢失的应及时填补、维修。
6)园内园林小品,应保证外形美观,如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应及时修复。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1)管理区域内道路及铺装场地应保持完好,无积水现象,如发现变形、下沉,应及时上报。
2)经常对水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损坏应及时维修,管理区域内水电设施,从出现问题到维修的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服务期满应确保区域内的上水设施保护完好。
3)围墙应每天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安排人员填补、维修。
8、其他
易园:
1)若遇区域内提升改造或市政施工等原因造成管理面积减少,费用按中标价格相应扣除,待改造或施工结束后,仍由中标人管理。
2)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应对苗木现状进行核对,并记录台账。每年双方根据台账记录核对植物品种和数量规格;如有损失,中标人按原规格进行补栽(最迟在第一个栽植季节内完成),如中标人不进行补栽,采购人按照河南省园林绿化相关定额和指导价标准对中标人进行扣款。
3)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一切生产工作要求,如花展布展、升级改造、创建活动、临时性检查等工作。
4)所有绿地管理面积范围内的植物管养、卫生保洁、基础设施、建筑小品维护维修等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和相关的工具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人管养期间因管养需要所安装的固定设施,如上水管道、水泵、电线电缆、管理房等,管养期结束后,作为管养投资,产权归招标方所有保留原样,不得拆除破坏。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因地面、设施、建筑小品等施工维护管理不到位,以及山体、水面等警示标志不明显而引发的游人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民事、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
园林绿化科研所基地:
1)若遇区域内提升改造或城市建设等原因造成管理面积减少,费用按中标价格相应扣除,待改造或施工结束后,仍由中标人管理。养植花卉数量如上级安排增加,中标人须接受并完成管养任务,采购人不增加管养费用。
2)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应对苗木现状进行核对,并记录台账。每年双方根据台账记录核对植物品种和数量规格;如有损失,中标人按原规格在第一个种植季节完成补栽,如中标人不进行补栽,采购人按照河南省园林绿化相关定额和指导价标准对中标人进行扣款。
3)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一切生产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花展布展、升级改造、创建活动、临时性检查等工作。
4)中标人管养期间因管养需要所安装的固定设施,如上水管道、水泵、电线电缆、管理房等,管养期结束后,作为管养投资,保留原样,无偿交给采购人,不得拆除破坏。
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民事、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
6)合同期内,要服从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我市智慧园林应用的管理要求,对中标人的车辆、人员进行管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D、道路绿化管理站
(一)服务范围:
序号 |
绿地名称 |
地 址 |
招标面积(㎡) |
行道树(株) |
|||||||||||||||||||||||||||||||
1 |
五一广场 |
文明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
7967 |
|
|||||||||||||||||||||||||||||||
2 |
文峰大道 |
华祥路—京港澳生态廊道 |
161728 |
3033 |
|||||||||||||||||||||||||||||||
3 |
中华路 |
安阳县界-明福街 |
159699 |
3052 |
|||||||||||||||||||||||||||||||
明福街至文昌大道(分车带) |
6321 |
|
|||||||||||||||||||||||||||||||||
安林高速-汤阴县界 |
51308 |
2244 |
|||||||||||||||||||||||||||||||||
4 |
永明路 |
人民大道-永明桥 |
50282 |
1008 |
|||||||||||||||||||||||||||||||
5 |
兴业路 |
紫薇大道-安棉路 |
900 |
234 |
|||||||||||||||||||||||||||||||
6 |
朝霞路 |
人民大道-安棉路 |
16070 |
453 |
|||||||||||||||||||||||||||||||
7 |
朝阳路 |
人民大道—文明大道 |
80883 |
1070 |
|||||||||||||||||||||||||||||||
文明大道—文昌大道 |
27075 |
506 |
|||||||||||||||||||||||||||||||||
8 |
兴泰路 |
紫薇大道-文明大道 |
6489 |
178 |
|||||||||||||||||||||||||||||||
9 |
光明路 |
人民大道-岳飞街 |
148758 |
3949 |
|||||||||||||||||||||||||||||||
10 |
灯塔路(含邱家沟) |
戏院街-光明路 |
37224 |
1410 |
|||||||||||||||||||||||||||||||
11 |
建安街 |
平原路-中华路;永明路-光明路 |
736 |
548 |
|||||||||||||||||||||||||||||||
12 |
紫薇大道 |
东风路-京港澳生态廊道(不含中华路-朝阳路行道树) |
4499 |
782 |
|||||||||||||||||||||||||||||||
13 |
富源街 |
永明路-朝霞路 |
820 |
94 |
|||||||||||||||||||||||||||||||
14 |
富泉街 |
永明路-光明路 |
622 |
336 |
|||||||||||||||||||||||||||||||
15 |
文明大道 |
华祥路—地下道(东) |
81784 |
3301 |
|||||||||||||||||||||||||||||||
16 |
明福街 |
曙光路—光明路 |
11642 |
619 |
|||||||||||||||||||||||||||||||
17 |
岳飞街 |
永明路—光明路 |
5706 |
299 |
|||||||||||||||||||||||||||||||
18 |
彰德路 |
五七桥—南林高速 |
88661 |
4721 |
|||||||||||||||||||||||||||||||
19 |
校场路 |
彰德路—益民路 |
3136 |
91 |
|||||||||||||||||||||||||||||||
20 |
益民路 |
文明大道—文昌大道 |
5738 |
280 |
|||||||||||||||||||||||||||||||
21 |
自由路 |
赛博门前及自由路与彰德路东北角绿地 |
672 |
|
|||||||||||||||||||||||||||||||
22 |
机场南路 |
107国道—蓝天市场 |
8162 |
385 |
|||||||||||||||||||||||||||||||
23 |
洹滨南路 |
五七桥—安阳桥 |
2464 |
250 |
|||||||||||||||||||||||||||||||
24 |
三府路 |
胜利路以东 |
684 |
150 |
|||||||||||||||||||||||||||||||
25 |
爱民路 |
永安街-洹滨南路 |
45 |
89 |
|||||||||||||||||||||||||||||||
26 |
安漳大道 |
安阳桥—平原路 |
5318 |
532 |
|||||||||||||||||||||||||||||||
27 |
漳河大道 |
东风路—平原路 |
15995 |
784 |
|||||||||||||||||||||||||||||||
28 |
人民大道 |
平原路—地下道(西) |
54080 |
1190 |
|||||||||||||||||||||||||||||||
29 |
文昌大道 |
华祥路—中华路 |
96810 |
1919 |
|||||||||||||||||||||||||||||||
30 |
东风路 |
韩陵路—文昌大道 |
25165 |
1977 |
|||||||||||||||||||||||||||||||
31 |
东工路 |
盘庚街—文昌大道 |
83 |
1645 |
|||||||||||||||||||||||||||||||
32 |
平原路 |
文昌大道—邺城大道(不含人民大道至洹滨南路) |
37903 |
1676 |
|||||||||||||||||||||||||||||||
33 |
曙光路 |
人民大道-紫薇大道;惠苑街—文明大道;德隆街—明福街 |
7120 |
498 |
|||||||||||||||||||||||||||||||
34 |
化工路 |
漳河大道-建业小学 |
|
343 |
|||||||||||||||||||||||||||||||
35 |
三台街 |
平原路—东风路 |
2700 |
264 |
|||||||||||||||||||||||||||||||
36 |
北辰大道 |
东风路—中华路 |
8817 |
426 |
|||||||||||||||||||||||||||||||
37 |
民航路 |
机场南路-五七桥 |
673 |
196 |
|||||||||||||||||||||||||||||||
38 |
纱厂立交至民航路周边绿地 |
|
67458 |
|
|||||||||||||||||||||||||||||||
39 |
107国道 |
纱长立交—董王度 |
66200 |
117 |
|||||||||||||||||||||||||||||||
40 |
彰德路(铁路沿线) |
长江大道—南林高速(铁路沿线) |
121410 |
|
|||||||||||||||||||||||||||||||
41 |
安钢大道 |
铁西路-华祥路 |
65825 |
1108 |
|||||||||||||||||||||||||||||||
安钢景观带 |
128442 |
|
|||||||||||||||||||||||||||||||||
42 |
安彩大道 |
铁西路-梅东路 |
22127 |
587 |
|||||||||||||||||||||||||||||||
43 |
铁西路 |
安钢大道-宗村 |
13249 |
1096 |
|||||||||||||||||||||||||||||||
44 |
中州路 |
安钢大道-宗村 |
30991 |
1188 |
|||||||||||||||||||||||||||||||
45 |
梅东路 |
安钢大道-文昌大道 |
39047 |
1410 |
|||||||||||||||||||||||||||||||
46 |
钢花路 |
安钢大道-文峰大道 |
13775 |
821 |
|||||||||||||||||||||||||||||||
47 |
芳林街 |
铁西路-铁五路 |
1240 |
413 |
|||||||||||||||||||||||||||||||
48 |
文源街 |
铁西路-梅东路 |
8326 |
813 |
|||||||||||||||||||||||||||||||
49 |
商都路 |
文明大道-太行小区 |
3379 |
181 |
|||||||||||||||||||||||||||||||
安钢大道-文源街 |
|
95 |
|||||||||||||||||||||||||||||||||
50 |
烟厂路 |
文明大道-文昌大道 |
8630 |
440 |
|||||||||||||||||||||||||||||||
51 |
太行路 |
安钢大道-文明大道 |
18351 |
|
|||||||||||||||||||||||||||||||
52 |
华祥路 |
文昌大道-邺城大道 |
69008 |
2553 |
|||||||||||||||||||||||||||||||
53 |
安林路 |
华祥路-高架桥(西) |
92756 |
1672 |
|||||||||||||||||||||||||||||||
54 |
洹滨北路 |
立交桥东—东风桥以东 |
|
994 |
|||||||||||||||||||||||||||||||
55 |
胜利路 |
安阳桥-邺城大道 |
|
580 |
|||||||||||||||||||||||||||||||
56 |
新兴街 |
文峰大道-解放路 |
|
118 |
|||||||||||||||||||||||||||||||
57 |
迎宾路 |
和平路-解放大道 |
|
58 |
|||||||||||||||||||||||||||||||
58 |
友谊路 |
自由路—人民大道 |
|
107 |
|||||||||||||||||||||||||||||||
59 |
辉府胡同 |
北门东-解放大道 |
|
16 |
|||||||||||||||||||||||||||||||
60 |
唐子巷 |
解放路-文峰南路 |
|
124 |
|||||||||||||||||||||||||||||||
61 |
金水路 |
人民大道-北厂街 |
|
56 |
|||||||||||||||||||||||||||||||
62 |
北厂街 |
解放路以北 |
|
17 |
|||||||||||||||||||||||||||||||
63 |
南厂街 |
和平路以北 |
|
29 |
|||||||||||||||||||||||||||||||
64 |
铁狮口 |
文峰南路-文峰北路 |
|
31 |
|||||||||||||||||||||||||||||||
65 |
纱厂路 |
纱厂立交-殷都桥西 |
|
311 |
|||||||||||||||||||||||||||||||
66 |
滨河路 |
洹滨南路-盘庚街 |
|
104 |
|||||||||||||||||||||||||||||||
67 |
戏院街 |
灯塔路西头向北 |
|
44 |
|||||||||||||||||||||||||||||||
68 |
盘庚街 |
东风路—南漳涧 |
|
398 |
|||||||||||||||||||||||||||||||
69 |
团结路 |
东工路-平原路 |
|
136 |
|||||||||||||||||||||||||||||||
70 |
健康路 |
民主路-红旗路 |
|
40 |
|||||||||||||||||||||||||||||||
71 |
老北厂街 |
锻压厂南墙外 |
|
11 |
|||||||||||||||||||||||||||||||
72 |
北门东 |
辉府胡同-北大街 |
|
27 |
|||||||||||||||||||||||||||||||
73 |
北门西 |
唐子巷口西 |
|
5 |
|||||||||||||||||||||||||||||||
74 |
西钟楼巷 |
钟楼-唐子巷口西 |
|
46 |
|||||||||||||||||||||||||||||||
75 |
裴家巷 |
唐子巷口西 |
|
46 |
|||||||||||||||||||||||||||||||
76 |
卜府巷 |
|
|
18 |
|||||||||||||||||||||||||||||||
77 |
向阳路 |
洹滨南路-永安街 |
|
357 |
|||||||||||||||||||||||||||||||
78 |
红星路 |
灯塔路—永安街向北 |
|
187 |
|||||||||||||||||||||||||||||||
79 |
同兴街 |
益民路-相州路 |
|
179 |
|||||||||||||||||||||||||||||||
80 |
利民路 |
德隆街向南 |
|
107 |
|||||||||||||||||||||||||||||||
81 |
广和路 |
德隆街-迎春东街 |
|
91 |
|||||||||||||||||||||||||||||||
82 |
光辉路 |
永安街-灯塔路 |
|
224 |
|||||||||||||||||||||||||||||||
83 |
清流街 |
永安街—人民大道 |
|
45 |
|||||||||||||||||||||||||||||||
84 |
永安街 |
红旗路-东工路 |
|
354 |
|||||||||||||||||||||||||||||||
85 |
祥润路 |
曙光路向东 |
|
31 |
|||||||||||||||||||||||||||||||
86 |
长青街 |
灯塔路-紫薇大道 |
|
137 |
|||||||||||||||||||||||||||||||
87 |
彩虹路 |
文峰大道-紫薇大道 |
|
44 |
|||||||||||||||||||||||||||||||
88 |
惠苑街 |
春光路西-中华路 |
|
324 |
|||||||||||||||||||||||||||||||
89 |
民安街 |
曙光路-中华路 |
|
101 |
|||||||||||||||||||||||||||||||
90 |
迎春东街 |
东工路-平原路 |
|
148 |
|||||||||||||||||||||||||||||||
永明路—兴盛路 |
|
73 |
|||||||||||||||||||||||||||||||||
91 |
迎春西街 |
能源路—彰德路 |
|
65 |
|||||||||||||||||||||||||||||||
92 |
光华路 |
育才路-德隆街 |
|
255 |
|||||||||||||||||||||||||||||||
93 |
东关街 |
东工路-东风路 |
|
29 |
|||||||||||||||||||||||||||||||
94 |
育才路 |
平原路-东工路 |
|
201 |
|||||||||||||||||||||||||||||||
95 |
文化路 |
德隆街—文明大道 |
|
101 |
|||||||||||||||||||||||||||||||
96 |
能源路 |
德隆街-迎春西街 |
|
101 |
|||||||||||||||||||||||||||||||
97 |
德隆街 |
彰德路—永明路 |
|
816 |
|||||||||||||||||||||||||||||||
98 |
和平路 |
彰德路—新兴街 |
|
78 |
|||||||||||||||||||||||||||||||
99 |
县中街 |
解放大道—灯塔路 |
|
60 |
|||||||||||||||||||||||||||||||
100 |
春光路 |
紫薇大道—惠苑街 |
|
136 |
|||||||||||||||||||||||||||||||
101 |
铁狮口街 |
文峰北路-文峰南路 |
|
31 |
|||||||||||||||||||||||||||||||
102 |
兴盛路 |
文明大道-安棉路 |
|
140 |
|||||||||||||||||||||||||||||||
103 |
民防路 |
永明路—兴业路 |
|
23 |
|||||||||||||||||||||||||||||||
104 |
农业路 |
永明路—兴业路 |
|
27 |
|||||||||||||||||||||||||||||||
105 |
文博街 |
朝阳路-朝霞路 |
|
76 |
|||||||||||||||||||||||||||||||
106 |
洹春路 |
|
|
42 |
|||||||||||||||||||||||||||||||
107 |
TD16 |
|
|
85 |
|||||||||||||||||||||||||||||||
108 |
军工路 |
铁西路以东 |
|
56 |
|||||||||||||||||||||||||||||||
109 |
凤阳街 |
铁西路-TX52 |
|
112 |
|||||||||||||||||||||||||||||||
110 |
清风街 |
铁西路-梅东路 |
|
753 |
|||||||||||||||||||||||||||||||
111 |
华林街 |
中州路—铁四路 |
|
115 |
|||||||||||||||||||||||||||||||
112 |
龙图街 |
中州路-铁二路 |
|
100 |
|||||||||||||||||||||||||||||||
113 |
铁一路 |
文源街北-文峰大道以南 |
|
211 |
|||||||||||||||||||||||||||||||
114 |
铁二路 |
文昌大道—龙图街 |
|
75 |
|||||||||||||||||||||||||||||||
115 |
铁三路 |
安钢大道-文源街 |
|
285 |
|||||||||||||||||||||||||||||||
116 |
铁四路 |
芳林街—文源街 |
|
139 |
|||||||||||||||||||||||||||||||
清风街—文峰大道 |
|
170 |
|||||||||||||||||||||||||||||||||
117 |
钢城路 |
文峰大道南 |
|
132 |
|||||||||||||||||||||||||||||||
118 |
TX32号路 |
运昌大道向南 |
|
34 |
|||||||||||||||||||||||||||||||
119 |
TX35号路 |
钢二路—梅东路 |
|
151 |
|||||||||||||||||||||||||||||||
120 |
TX52号路 |
凤阳街南 |
|
68 |
|||||||||||||||||||||||||||||||
121 |
明福街 |
光明路—桑园路 |
2176 |
134 |
|||||||||||||||||||||||||||||||
122 |
明福街 |
中华路—光明路 |
4170 |
|
|||||||||||||||||||||||||||||||
123 |
朝阳路 |
明福街至文昌大道 |
3414 |
|
|||||||||||||||||||||||||||||||
124 |
明福街 |
TD48号路—桑园路 |
3479 |
172 |
|||||||||||||||||||||||||||||||
125 |
盖津路 |
德隆街-明福街 |
2188.3 |
90 |
|||||||||||||||||||||||||||||||
126 |
德隆街 |
TD48号路—桑园路 |
1500 |
170 |
|||||||||||||||||||||||||||||||
127 |
兴业路 |
同兴街-明福街 |
800 |
76 |
|||||||||||||||||||||||||||||||
合计 |
|
2012680.3 |
64053 |
||||||||||||||||||||||||||||||||
备注:序号121至127路段为拟接收绿地。 |
(二)人员工作要求: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配备不低于447人(不含项目经理、智慧园林管理专职联络员),其中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15名,持行政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岗;技工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持绿化相关行业证书上岗,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户外)。遇突击检查、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措施,增加人员和设备,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任何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指定项目经理3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高级工以上等级)、智慧园林管理专职联络员3名(要求熟练使用电脑);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保证在岗履职,专职负责本站,不得兼任其它服务项目,要求管理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被服务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做好日常工作分配及督导管理,并做好日常记录,建立管养档案;服从被服务单位管理,高质量完成任务。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采购人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的可要求更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三)设备和机械要求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水车(载重量不低于 8 吨)不少于18辆(至少有3辆具备雾炮功能)、高空作业车(6吨以上、臂长18米以上)3辆、压缩车3辆(8m³以上)、生产用货车(载重量不低于 1.5 吨)不少于9 辆、电动三轮车(清理园林生产垃圾用)不少于 30辆,以上车辆均应符合国家、安阳市的环保及交管规范要求,能够在市区内正常上路行驶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园林机械设备、工具,坐驾式草坪修剪车 2 台、草坪修剪机(或割灌机)不少于50台、绿篱修剪车3台(刀片长度不低于80cm)、绿篱机不少于50 台、油锯或高枝油锯不少于 30台,手剪、平剪、铁锹、扫把等生产工具数量能满足生产及临时工作任务的需要。确保园林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四)智慧园林
为适应新工作要求,安阳市道路绿化管理站内所有服务要采取智慧园林管理模式,具体要求:
1、 智慧园林管理专职联络员(3名),要求自备电脑且能熟练使用电脑操作智慧园林系统,通过智慧园林系统规范管理人员、车辆,完成各项考核工作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办公。
2、中标人需采购智能工牌,并要求服务本项目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佩戴,工牌定位信息需要在本站服务范围内。相关管理人员及持证上岗人员必须严格规范使用工牌,不得出现使用人员和工牌信息不符的情况。
3、服务本站的车辆,由中标人按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定位信息需要在本服务范围内,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许随意调动。
4、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岗位和人员信息如需变动,提前一周上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调整、更换。
5、智慧园林系统备案人员及车辆的在线信息将作为本项目工作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和车辆设备是否完备情况的重要依据,在线信息未达要求将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6、智能工牌及车辆GPS定位设备故障需提前报备并报纸质版情况说明,故障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绿地管养(《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三级管养标准)
1、卫生保洁内容及要求
(1)生产管理中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不过晌。保持卫生基本清洁,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植物、硬化面、构(建)筑物及设施等基本完好美观,内外干净整洁,可见基本色;无积尘、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基本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挖乱占、乱堆乱放。保洁废弃物控制指标:果皮(片/1000m 2 )≤8,纸屑、塑模(片/1000 m 2 )≤10,烟蒂(个/1000m 2 )≤10,痰迹(处/1000m 2 )≤10,其他(处/1000 m 2 )≤6。绿地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干枯枝及其它废弃物(砖头、石块、烟盒、纸片、塑料袋、粪便、树枝等),保持绿地内土壤表面低于路侧石或人行道上平面 10 厘米。确保在管养过程中路面整洁,无泥痕。
(2)绿地防尘内容:对管理范围内绿篱、花灌木、行道树上有灰尘的及时进行冲洗,保持植物叶面干净。
(3)保洁要求:全年保持绿地卫生干净整洁。如遇重大活动等按上级要求工作时间执行。
2、生产管理内容及要求
(1)修剪整形:修剪:对乔木、花灌木、绿篱色块、草坪地被等所辖绿地内的植物及时整形、修剪、抹芽、去蘖,及时清理残枝、枯枝、病虫枝等影响植物美观的枝条;及时刨除死树、杂树。整形:整形根据植物不同的生长季节,适时进行整形;规则式整形植物修剪保持 3 面以上基本平整,新出枝条不高于 15 厘米,每年修剪应不少于 6 次;造型植物每年修剪应不少于 6 次。
(2)补植补栽:中标进场前,双方对现有苗木共同进行移交统计,保证原栽植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模式不变,无缺株断档、黄土裸露。补栽标准符合《安阳园林地方标准汇编》相关要求。关于苗木缺株,因中标人管理不当或看管不力造成的苗木缺株,应自行负责购买并栽植。
(3)苗木浇水:根据生长季节、天气情况、植被种类、环保要求适时安排,科学浇水,无旱涝现象,按时浇返青水、防冻水等。
(4)苗木冲洗:绿地及行道树等冲洗应符合环保要求。
(5)松土除草:松土保墒及时,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滋生现象。乔木、花灌木树穴内松土除草,灌木丛、绿篱、色块内无杂草滋生现象,地被内松土除草。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以防为主,所管辖绿地内无病虫害发生。植株无明显病害危害;树木无蛀干害虫活虫、虫卵;植株叶片无虫粪、虫网;植株无“滴油现象”(受刺吸式害虫危害)。由中标人负责农药的购买及使用。
(7)施肥:补充营养,保证植株生长健壮。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月养护计划进行施肥。乔木、灌木每年施肥次数不少于 1 次;整形植物每年施肥不少于 2次,其中有机肥不少于 1 次;竹类植物每两年施肥不少于 1 次,有机肥为主;藤本植物每年施肥不少于 1 次;暖季型草坪、地被每年施肥不少于 2 次,冷季型草坪不少于 2 次;一、二年生草花不少于 2 次,其中有机肥不少于 1 次。施肥种类适宜,方法合理,无缺肥、无漏肥、无肥害。
(8)生产计划及总结: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按要求向采购人上报年、月生产计划及总结。
(9)完成上级及采购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10)绿地内所有的设施要及时维护,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11)生产技术管理总体要求:按对应绿地路段的等级标准执行;所辖绿地路段如遇调整、改造,按上级要求执行。
3、行道树(乔灌木)整形修剪
3.1 工作内容
(1)行道树(乔灌木)整形修剪、抹芽、病虫害防治等。
(2)所有修剪、整形等工作中产生的枝条、其它垃圾由中标人运输,自行处理,并严格按环保要求执行。
(3)树挂、非法悬挂物、非法附着物的清理。
(4)行道树(乔灌木)应急事件的清理。其中包括大风、暴雨和暴雪等灾害后倒伏行道树和伤残枝干的现场清理,倾斜行道树扶正等工作。要求全天 24 小时待命,随叫随到。
(5)行道树(乔灌木)树洞修复,树穴内的卫生和杂草的清理。修补树洞前应与采购人结合,选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材料进行施工,不能影响树木的生长。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所管辖绿地内无病虫害发生。植株无明
显病害危害;树木无蛀干害虫活虫、虫卵;植株叶片无虫粪、虫网;植株无“滴油现象”(受刺吸式害虫危害)。由中标人负责农药的购买及使用。
3.2 技术要求:
(1)行道树(乔灌木)整体树冠完整,生长茂盛,有较好遮荫和生态效益。
(2)全年生长正常,无枯枝、断枝和生长不良枝。
(3)修剪科学合理,适时适度。主侧枝分布均匀疏密得当,修剪强度适宜。
(4)枯死枝、內膛乱枝、交叉枝、平行枝、下垂枝、劈裂枝等影响树势、树形的枝条应全部剪除,死株要及时清除。
(5)签订合同日开始计日,半年内全部行道树(乔灌木)整形修剪一遍。凡是修剪过的树木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要求(具体标准见技术要求)并常年保持。及时抹芽除萌。
(6)工具齐全,操作合理认真标准,剪口、锯口平滑,涂抹得当。
(7)树挂、非法悬挂物、非法付着物及时清除。
4、景点建设与养护
4.1 景点建设
(1)工作内容。对封闭型绿地进行提升改造,通过增加园路、广场、坐凳、垃圾箱等园林设施,以及改造地形、丰富植物品种等措施,建设为人可进入的街边口袋公园,提升景观效果,打造精致景点。
(2)技术要求。一是选址,要结合周边人居情况进行选址,最大符合周边居民需求,提升人居环境,让居民能够推窗见景、出门见绿;二是园林设施设置,园路走向、广场位置要符合行人游园习惯,垃圾箱、坐凳等设施数量符合周边居民需求;三是植物配置,要做到乔灌木层次丰富,增加时令鲜花,使景观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3)管养要求。参照绿地管养标准执行。
5、花境建设与养护
(1)工作内容。对主要道路交通节点进行提升改造,优选我市表现良好的植物品种,通过确定花境边线、运用各类一二年生和宿根花卉、草类、灌木等进行配置,结合景石进行造景,其间填充覆盖物以消除黄土裸露,给予植物充足生长空间,充分展现植物个体特有的自然美、植物组合的景观群落美以及植物季相自然景观变化美。
(2)技术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一是花境边线设定。要契合绿地现状,边线流畅圆润、清晰美观,深度10-15cm、宽度10-15cm;二是植物配置。合理使用一二年生花卉,数量控制在20%左右,做到一年四季更换,保证冬季景观。灌木等骨架植物布局要紧凑有节奏,填充植物所用各类花草类要综合考虑株形、株高、叶色、花色等特性进行合理搭配,做到花境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三是花境管理,要做到精细化,具体到浇水、修剪、病虫防治等;四是覆盖物覆盖,花境建设浇水后要及时采用木趣等进行覆盖,确保间隙全都覆盖到、不漏黄土,期间要不定期补充覆盖物。
(3)管养要求。参照绿地管养标准执行。
6、地栽鲜花及宿根花卉
6.1 工作内容
(1)主要包括栽植、浇灌、病虫害防治等。
(2)及时修剪残梗败花。
(3)根据生长季节、天气情况、植株特性等因素适时浇水,科学灌溉。按时浇返青水、封冻水等。
(4)补充营养,保证植株生长健壮。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合理施肥。
(5)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管辖绿地内无病虫害发生,植株生长正常。
(6)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滋生现象。
(7)对花草株丛内生产垃圾或生活废弃物等及时清理,保证卫生干净整洁。由此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8)按照栽植规范要求,完成地栽鲜花及宿根花卉的更换。
6.2 技术要求
(1)搭配基本合理,色彩一致,株行距适宜,基本无残梗败花,管理基本到位,有美化效果。
(2)植株生长较正常,株型基本一致。开花植物正常开花。
(3)根据天气情况及草花生长习性进行施肥和浇灌,每年浇水应不少于18次。每年施肥应不少于 6次,其中施有机肥不应少于 1次,施肥种类基本适宜。
(4)栽植高低基本一致,栽植基本均匀。定期修剪残梗败花,按时补植更新,根据花草种类每年更新次数应不少于4 次。
(5)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病虫危害率在5% 以下,基本无杂草。
(6)草花株丛内外基本完好,无较明显垃圾及生活废弃物。
(7)及时在雨后或浇后松土除草,每年应不少于18次。
(六)绿地巡查保护
1.建立健全绿地巡查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巡查台账,编制巡查日志,巡查日志内容要及时、真实、完整。严格落实单位绿地巡查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2.对已办理绿化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施工行为,管养公司要确保监管到位,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审批范围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原状。
3.对于各类侵绿毁绿行为应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迟报行为。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恢复原状,由此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确保园林绿地的生产和使用秩序,劝导折花、攀枝、摘花等不文明行为;检查绿地内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处理;保护园林绿地财产安全,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时上报。养护绿地内无乱停乱放、乱摆乱挂等不文明现象。
(七)苗木清单管理
本次各标段项目内苗木实行清单管理,进场时确定苗木清单数量及苗木规格,离场前核对数量及苗木规格,缺少部分按照原有苗木品种及规格进行补栽或按照同品种同规格当年市场价格(含栽植费用)进行赔偿。
(八)五一广场绿地按照一级管养标准(《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执行。
E、游园管理站
(一)服务范围
本站包括洹河两岸绿地(东至光明桥西至铁路桥沿河两岸绿地)、市政广场、紫薇园、火车站广场、劳动广场、安惠游园、航校绿地、袁林西侧绿地、殷墟保护区绿地囿园、玉兰园、贞元广场、文峰游园、柳荫广场、文峰小游园、吉祥春天、解放路游园、东南环城、妙香园、德隆游园、京港澳高速安阳站(长江大道光明路东侧段)等绿地,面积864184㎡。详见下表。
游园管理站绿地面积统计表 |
|||
序号 |
园 名 |
绿 地 位 置 |
管理面积(㎡) |
1 |
洹上人家游园 |
洹滨北路东风桥东侧 |
11570 |
2 |
观澜园 |
洹滨北路东风桥至安阳桥 |
38901 |
3 |
洹春园 |
洹滨北路安阳桥至五七桥 |
49579 |
4 |
双虹园 |
洹滨南路五七桥至安阳桥 |
38252 |
5 |
双虹园堤外 |
洹滨南路五七桥至安阳桥 |
6634 |
6 |
双阳园 |
洹滨南路安阳桥至东风桥 |
19677 |
7 |
双阳园堤外 |
洹滨南路安阳桥至东风桥 |
4633 |
8 |
樱花园 |
洹滨南路东风桥至平原桥 |
38496 |
9 |
樱花园南侧绿地 |
洹滨南路南侧平原桥至安阳桥 |
4324 |
10 |
中华桥北游园 |
中华桥北侧路西 |
13340 |
11 |
芳草园、明华园 |
洹滨南路平原桥至光明桥 |
71025 |
12 |
火车站广场 |
解放路西段火车站 |
215 |
13 |
劳动广场 |
解放路与彰德路交叉口东北角 |
6332 |
14 |
紫薇园 |
红旗路与灯塔路交叉口西南角 |
3600 |
15 |
市政广场 |
红旗路与灯塔路交叉口东北角 |
5603 |
16 |
洹滨南路行道树 |
|
1361 |
17 |
汇芳园 |
洹滨北路五七桥以西 |
15178 |
18 |
憩园 |
纱厂立交桥东南侧 |
4700 |
19 |
纱厂立交桥花坛 |
纱厂立交桥东南侧 |
607 |
20 |
安惠游园 |
文峰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东北角 |
10739 |
21 |
航校绿地 |
航校内 |
5323 |
22 |
袁林东侧绿地 |
胜利路袁林东侧路南 |
2770 |
23 |
袁林西侧绿地(花圃地) |
袁林西侧 |
18589 |
24 |
文峰游园 |
文峰塔西侧 |
3327 |
25 |
柳荫广场 |
文峰塔西南角 |
3002 |
26 |
解放路游园 |
解放路南侧文化宫至红旗路口 |
3075 |
27 |
东环城游园 |
东风路西侧 |
18766 |
28 |
南环城游园 |
文明大道北侧 |
9215 |
29 |
妙香园 |
东风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4500 |
30 |
德隆游园 |
东风路与德隆街交叉口东北角 |
1980 |
31 |
吉祥春天 |
铁西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3320 |
32 |
贞元广场 |
中州路与文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31349 |
33 |
文峰小游园 |
文峰立交桥西北角 |
3628 |
34 |
囿园 |
殷墟路西侧 |
118180 |
35 |
殷墟路两侧行道树 |
殷墟路两侧 |
148 |
36 |
玉兰园南部绿地 |
殷都桥南东侧 |
50821 |
37 |
仁义巷 |
仁义巷内 |
48 |
38 |
高速出入口绿地 |
长江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东段路南 |
139894 |
39 |
高速出入口绿地 |
长江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东段路北 |
82681 |
40 |
高速出入口分车带 |
长江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东段分车带 |
18802 |
合 计 |
|
864184 |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配备不少于158人(不含项目经理),其中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6名,持行政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岗;技工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持绿化相关行业证书上岗,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户外)。遇突击检查、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措施,增加人员和设备,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任何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指定项目经理3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高级工以上等级。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保证在岗履职,专职负责本站,不得兼任其它服务项目,要求管理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被服务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做好日常工作分配及督导管理,并做好日常记录,建立管养档案;服从被服务单位管理,高质量完成任务。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采购人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的可要求更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工作时间:执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4小时的工时制度,应结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要求统筹执行。根据季节调整上下班时间,但工作时间不能减少,遇重大活动按上级要求工作时间执行,中标人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三)设备和机械要求
1、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压缩车(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额定载质量不小于8000KG,具备翻转式装运)不少于1辆、水车(载重量不低于 8 吨)不少于1辆、货车(不低于1.4吨)不少于2辆、草坪修剪车(汽油动力草坪修剪车,最大剪草宽度不低于35英寸,功率不低于23HP)不少于2辆、大型电动三轮车不少于14辆(规格不小于1.5*1.2米)、卫生保洁电动三轮车不少于6辆(参考环卫保洁车样式)、小型电动三轮冲洗车(冲洗宽度大于5米)不少于6辆、小型电动扫地车(最大工作效率12000㎡/h,宽度不小于1.5米)不少于3辆、滚刷款除雪机不少于4台(除雪宽度:1.1m,除雪厚度:30cm,毛刷直径:50cm,工作效率:4000平/小时),以上车辆均应符合国家、安阳市的环保及交管规范要求,能够在市区内正常上路行驶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园林机械设备、工具:草坪修剪机不少于19台、割灌机不少于19台、绿篱修剪机不少于19台(其中长柄绿篱修剪机不少于10台)、油锯不少于8台(其中高枝油锯不少于4台)、打药机不少于4台、动力吹风机不少于5台、对讲机10台、扩音器4个、干粉灭火器8瓶(5公斤),以上工具数量要满足实际生产需求。确保园林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四)其他要求
1、若遇区域内提升改造或市政施工等原因造成管理面积减少,费用按中标价格相应扣除,待改造或施工结束后,仍由中标人管理。
2、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应对苗木现状进行核对,并记录台账。每年双方根据台账记录核对植物品种和数量规格;如有损失,中标人按原规格进行补栽,最迟在第一个种植季节内完成,如中标人不进行补栽,采购人按照河南省园林绿化相关定额和指导价标准对中标人进行扣款。
3、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一切生产工作要求,包括不限于如花展布展、升级改造、创建活动、临时性检查等工作。
4、本招标方式为大包,即所有绿地管理面积范围内的植物分类养护、卫生清洁、园林建筑及设施维护、巡查保护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和相关的工具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人管养期间因管养需要所安装的固定设施,如上水管道、水泵、电线电缆、管理房等,管养期结束后,作为管养投资,产权归采购方所有,需保留原样,不得拆除破坏。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因地面、设施、建筑小品等维护管理不到位或警示标志不明显等原因而引发的游人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民事、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当对合同约定管养范围内的设施、苗木等购买公众平安险或相应险种。
7、合同期内,要服从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我市智慧园林应用的管理要求,对中标人的车辆、人员进行管理。
(五)绿地植物分类养护内容及要求
1、管理内容
1.1对绿地所有的乔木、灌木、整形植物、草坪、地被、竹类、藤本、水生植物、宿根花卉、草花的绿化养护工作,主要包括浇水、修剪、整形、补植补栽、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草坪打孔、施肥、树干涂白、草坪补播、花镜更新维护等养护工作。
1.2每年春季提升改造5000平方米的地被,建设景点500平方米。
1.3每年秋季补播黑麦草草种,播种密度为15g/平方米,补播面积为5万平方米。
1.4每年乔灌木新品种引进不少于10种,每种不少于10株。
1.5每年春季进行杨柳飞絮防治,做好杨柳飞絮抑制剂采购及注射工作。
2、管理要求:二级管养标准
2.1修剪整形:修剪:对乔木、花灌木、草坪地被等所辖绿地内的植物及时整形、修剪、抹芽、去蘖,及时清理残枝、枯枝、病虫枝等影响植物美观的枝条;及时刨除死树、杂树。整形:整形根据植物不同的生长季节,适时进行整形;规则式整形植物每年修剪应不少于8次。
2.2补植:保证原栽植植物品种、数量、模式不变,无缺株断档、黄土裸露。关于苗木缺株,因中标人管理不当或看管不力造成的苗木缺株,应自行负责购买并栽植。绿地接收时,双方对现有苗木共同进行移交统计,认定的苗木缺株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中标人负责栽植。苗木的补植补栽,应在第一个适宜栽植时期或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栽植。苗木存活率要达到98%以上。
2.3浇水:根据生长季节、天气情况、植被种类适时进行浇水,浇水深度适宜,无旱涝现象,苗木不因缺水出现萎蔫、干旱现象;及时浇返青水、防冻水。
2.4冲洗苗木:对绿地内、乔灌木上有灰尘的及时进行冲洗,保持植物叶面干净,并根据环保要求适时安排冲洗,绿地内苗木环保冲洗每年不低于30次。
2.5松土除草:松土保墒及时,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滋生现象。乔木、花灌木树穴内松土除草,灌木丛、绿篱、色块内无杂草滋生现象,地被内松土除草。
2.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植株无明显病害危害;树木无蛀干害虫活虫、虫卵;植株叶片无虫粪、虫网;植株无“滴油现象”(受刺吸式害虫危害)。由中标人负责农药的购买及使用。
2.7施肥:补充营养,保证植株生长健壮。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月养护计划进行施肥。乔木、灌木每年施肥次数不少于2次,有机肥施肥量平均1.5kg/株.年;整形植物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有机肥为主,有机肥施肥量平均1kg/㎡.年;暖季型草坪、地被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冷季型草坪每年施肥不少于4次,无机肥施肥量0.1kg/m2.年;一二年生花卉每年施肥不少于7次,其中有机肥不少于1次,有机肥施肥量0. 5kg/m2.年,无机肥施肥量0.03kg/m2.年。施肥种类适宜,方法合理,无缺肥、无漏肥、无肥害。
2.8生产管理中产生的废弃物要随产随清,垃圾不过晌。
2.9侵绿毁绿:对管辖绿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侵绿毁绿现象,应立即制止并上报;合同期内苗木缺失、损毁,公共设施被毁坏,中标人需及时上报,并对原栽植植物进行补栽,公共设施恢复,由此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市政施工毁坏,1000平方米以下绿地由中标人无偿恢复。
2.10应保持绿地完好,无积水坑洼现象,如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复。
2.11生产计划及报表: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按采购人制定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每日、每周上报工作量,每月及时上报生产计划和生产计划完成报表。
2.12生产技术管理总体要求:按对应绿地等级标准执行;所辖绿地如遇调整、改造,按上级要求执行。
(六)卫生清洁
1、管理内容
1.1管理中产生的任何垃圾均由中标人自行清理外运。
1.2绿地、硬化地面保洁的清扫和全天保洁(含绿地内小路)。
2、 管理要求
2.1保持卫生清洁,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植物、硬化面、构(建)筑物及设施等保持完好美观,内外干净整洁,可见本色;无尘土、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过时、破损标语,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挖乱占、乱堆乱放。保洁废弃物控制指标:果皮(片/1000㎡)≤6,纸屑、塑模(片/1000㎡)≤6,烟蒂(个/1000㎡)≤8,痰迹(处/1000㎡)≤8,无污水及其他垃圾。绿地不应有成片、成堆落叶,每平方露出90% 以上绿地。
2.2绿地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干枯枝及其它废弃物(砖头、石块、烟盒、纸片、塑料袋、粪便、树枝等)。
2.3每天早上一小时内完成集中捡拾绿地内垃圾一遍,上午8:30(冬季9:00)前,擦保洁区域内所有的垃圾箱、灯杆、宣传栏、指示牌、坐凳、小品等园林设施,并全天保洁。
2.4每天早上一小时内完成机械集中清扫硬化地面一遍,上午8:30(冬季9:00)前、完成绿地清扫及垃圾清运。
2.5清运全园清扫的垃圾、清理全园垃圾箱及保洁区域内窖井、水池及下水管口垃圾。
2.6雨雪天过后,要及时清扫园路、广场上积水和积雪。
(七)园林建筑及设施维护
1、管理内容
1.1管理区域内所有建筑、小品、构筑物、地面、路面、路沿石、栏杆、景石、座凳、上下水管道、盖板、垃圾箱、宣传栏、标识牌等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及重新粉刷、补划非机动车停车线。
2、 管理要求
现有的园林建筑和园林设施现状接收,中标人管理期间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维修。
2.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构筑物、地面、栏杆、景石、座凳、上下水管道、垃圾箱、宣传栏、标识牌等一经发现,应立即设置警示,并在12h维修到位。
2.2园路及铺装场地应保持完好,无积水现象,如发现变形、下沉或危及游人安全时,应及时修复。
2.3金属构件,木制构件应及时保养,防止表面生锈,腐烂,破损构件应及时维修,但维修时应注意保持设施的原貌和风格。铁质栏杆每两年刷漆1次。防腐木每两年刷桐油1遍。
2.4经常对水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损坏应及时维修,园内水电设施,从出现问题到维修的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服务期满应确保区域内的上水设施保护完好。
2.5护栏护网定期检查,发现破损、丢失的应及时填补、维修。
2.6园内建筑小品,应保证外形美观,如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应及时修复。
2.7每年翻新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1遍。
2.8每年维修更换破损花岗岩地砖、面包砖或水泥地面不少于400平方米。
(八)工作标准
按《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手册进行绿地管养。
二、服务其他要求
1、本次服务项目中所要求的人员、设备等均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中标后在进场服务前,按各管理部门要求的人员数量、职称证书、上岗证书、设备和机械,将人员名单、证书、车辆行驶证或车辆合格证提交至采购人处进行备案,不允许持证人员随意流动,更换人员需提前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进行。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视其为虚假承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2、中标人应每月10日之前按时发放上月工资,每月工资不能拖欠,不得低于安阳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工资采用银行卡发放,每月将发放工资证明交至采购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拖欠部分,并有权终止签订的服务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必须按中标承诺人数上岗,不得缺人缺岗。中标人在中标后需为上岗人员缴纳意外伤害险和其他有必要缴纳的险种;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中标人承担。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人员安全事故、民事、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4、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干净整洁,自觉遵守《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劳动纪律考核办法》的规定,文明作业,优质服务。中标人须组织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每年4次以上,被服务单位负责业务指导。
5、如中标人在实际工作管理中,达不到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根据损失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按相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签署的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6、上述工作人员要求中“园林绿化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要求中级以上职称且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由职称评审权限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认可的职称或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技工人员要求均为中级工以上工勤岗位。
7、本次服务中中标人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提供的车辆、机械和设备(包括服务承诺的其它车辆、机械和设备)均应达到正常使用的要求,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为本项目按时完成服务,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车辆符合国家、省、市环保及交管规范要求,能够在市区内正常上路行驶。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