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招标文件中,如有标“★”的地方,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招标文件中,如有标“▲”号的重要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将严重影响技术或商务评分。
4.对列入属国家强制性产品目录内的,必须出具该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5.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6.本项目采购包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目标
2022年4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州市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截止2023年年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已顺利收官,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无废细胞”类型不均衡、特色亮点有待挖掘、“无废”理念有待扩大等问题,需要在前期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为巩固“无废城市”建设成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充分融合“百千万工程”,打造“无废城市”建设特色亮点,按照国家和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最新工作要求,广州市“无废办”于2024年1月印发实施《广州市“无废城市”提质增效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系统完善目标指标体系,优化建设任务设置,广州“无废城市”正式进入提质增效阶段。
为高质量推进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积极探索“无废县区”“无废大学城”“无废汽车城”等特色“无废细胞”建设,计划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广州市“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等工作。
一是支持番禺“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按省“无废办”部署,选取番禺区开展“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编制“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及验收指南,有效指导番禺区开展“无废县区”建设;协助推进“无废大学城”和“无废汽车城”建设,开展宣传活动倡导“无废”行动,完成“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案例凝练总结。
二是全市“无废城市”提质增效跟踪评估。对照《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工作任务,对全市“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情况,采取常态化调研评估、定期信息调度、专家帮扶等方式开展跟踪评估,凝练广州特色亮点模式,编制完成《2024年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
二、任务内容
(一)支持番禺“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
1.梳理番禺“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情况,重点对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等五大领域开展“无废化”行动,推进各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处置,编制“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及验收指南,有效指导番禺区“无废县区”建设,持续跟踪落实,指导帮扶,总结评估“无废县区”建设情况,完成《广州市番禺区“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评估报告》。
2.调研番禺“大学城”、“汽车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坚持问题目标导向,编制广州市“无废大学城”、“无废汽车城”示范建设路径,支持开展“无废大学城”“无废汽车城”建设,落实跟踪指导,开展“无废”主题宣传活动,完成《广州市“无废大学城”示范建设成效评估报告》、《广州市“无废汽车城”示范建设成效评估报告》。
3.协助指导“无废实验室”和汽车零部件再制作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广州大学城固体废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探索推进汽车产业生产者延伸制度,助力打造“无废实验室”和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科教基地。
(二)全市“无废城市”提质增效跟踪评估。
1.定期跟踪进展,开展常态化评估。梳理《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工作任务与完成时限要求,定期收集进展情况,开展跟踪评估,掌握“无废城市”各领域目标指标完成进程,协助解决建设中的难点和问题。
2.落实“无废细胞”“无废园区”专家帮扶。优化完善“无废细胞”建设类型,结合全市各区区域特色,指导打造“无废细胞”示范点建设,为“无废细胞”示范点建设及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无废园区”建设情况跟踪帮扶、实地走访和全面指导,对各园区创建“无废园区”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推进“无废园区”建设。
3.完成年度跟踪评估报告。全面总结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情况,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凝练广州特色亮点模式,编制完成《2024年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
三、成果要求
1.完成《广州市“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及验收指南》1份。
2.完成《广州市番禺区“无废县区”试点示范评估总结》1份。
3.完成《广州市“无废大学城”示范建设成效评估报告》1份。
4.完成《广州市“无废汽车城”示范建设成效评估报告》1份。
5.完成《2024年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1份。
四、服务期限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经费预算及支付进度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90万元。
2.项目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支付比例50%,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期:支付比例40%,支付时间为完成《“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及验收指南》《“无废区县”建设评估报告》、《2024年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初稿,预计2024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期:支付比例10%,支付时间为项目通过验收之后10个工作日内,预计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服务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技术服务单位应具有丰富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和开展相关环境政策研究工作经验,合理安排项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在资料收集、现场调研、数据分析与预测、组织培训工作开展前接受省和国家相关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分步骤、有计划实施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时完成。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项目人员安排要求。参与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3.项目验收要求。项目提交的相关成果均需通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修改完善。
采购包1(广州市 “ 无废县区 ” 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时间为完成《“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及验收指南》《“无废区县”建设评估报告》、《2024年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初稿,预计2024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期:支付比例10%,支付时间为项目通过验收之后10个工作日内,预计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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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广州市 “ 无废县区 ” 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
项 |
1.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 “ 无废县区 ” 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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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