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采购标的
2024年城市副中心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试点和推广项目服务。
二、 商务要求
1.实施的期限和范围
1.1实施的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1.2实施的范围:项目主要集中实施区域为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及通州与河北省廊坊市、天津市武清区毗邻平原生态林地,总面积约2700亩。
2.付款条件
2.1付款条件:详见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三、 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以城市副中心的标准和质量,在确保“不成灾,少扰民”的前提下,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平原生态林地、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生态保育核等代表性区域推广和示范无公害绿色防控技术,逐渐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探索生态绿色防控新体系,营建和修复城市森林健康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感,确保城市副中心的绿色景观完整和生态安全,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林业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0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条例》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
(2)技术规程
《主要林木害虫监测调查技术规程》(DB11/T 1547-2018)
《美国白蛾检疫技术操作办法》(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000〕615号文件)
《草履蚧防治技术规程》(DB32/T 2762-2015)
《春尺蠖防治技术规程》(LY/T 2110-2013)
《双条杉天牛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DB11/T 704-2010)
《美国白蛾防治技术规程》(LY/T 2111-2013)
(3)相关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防治白蜡窄吉丁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绿造发〔2017〕6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2018~2035年)>的通知》(通政发〔2018〕2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函〔2015〕131号)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服务内容
围绕城市副中心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及通州与河北省廊坊市、天津市武清区毗邻平原生态林地综合使用绿色防控技术,总面积约2700亩,对主要发生、需要重点防治的林业有害生物,根据其习性和发生期,开展诱捕器悬挂、释放天敌等相关措施实施、防治措施的效果调查及防治物资回收等工作。
(1)防治措施任务量如下(所需防治物资由采购人负责):
1)施挂美国白蛾诱捕器540套,防治美国白蛾成虫;
2)施挂国槐小卷蛾诱捕器720套(需更换2次诱芯、适时更换粘虫板),防治国槐小卷蛾成虫;
3)施挂白蜡窄吉丁诱捕器540套,防治白蜡窄吉丁成虫;
4)施挂松梢螟诱捕器1440套(需适时更换粘虫板),防治松梢螟成虫;
5)施挂小线角木蠹蛾诱捕器720套,防治小线角木蠹蛾成虫(需更换1次诱芯、适时更换粘虫板);
6)释放周氏啮小蜂10800万头(分2次释放),防治美国白蛾老熟幼虫和蛹;
7)释放异色瓢虫14400卡,防治蚜虫;
8)释放肿腿蜂108万头,防治天牛、吉丁等幼虫;
9)释放赤眼蜂10800万头,防治国槐尺蠖、杨扇舟蛾、螟蛾等幼虫;
10)释放捕食螨27000袋,防治叶螨、红蜘蛛等。
(2)防控效果调查
结合项目具体措施,针对包括鳞翅目、鞘翅目、半翅目等有害昆虫,联用悬挂诱捕器、释放天敌昆虫等防控手段开展城市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前、后,进行目标害虫的虫口基数调查和防治措施效果调查,采集防控前、后项目区域及非项目区域的病虫害数据,通过计算有害生物防治量、防治率、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等对绿色防控具体措施的效果进行调查。
(3)突发情况处理
在实施阶段,供应商制定应急工作预案,配备应急处理队伍,进行应急处理培训,如出现突发情况,迅速调集应急防治队伍,按照应急工作流程进行应急响应。
2.2服务要求
(1)项目的整体实施及各项要求,以2024年《城市副中心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试点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开展。
(2)项目区域实施范围内,根据规定的防治措施任务量,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技术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数量、时间、人员、技术等内容的安排和计划。
(3)项目主要内容所需防治物资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供应商需具备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所需要的、符合行业标准的技术力量、基础耗材、施工车辆器具、辅助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内容,所用器械器具必须严格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和要求。
(4)实施时有完整、详细、真实的实施日志,包括作业记录、照片等资料。
(5)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向采购人报告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
(6)加强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培训,规范作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7)项目实施期间,与所在镇、街道、公园、社区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及时沟通,不能影响作业区内居民正常生活,不能引起纠纷。
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技术方案、数据、照片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2)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定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周报、月报及阶段性总结。
(3)项目完成时,提交项目实施总结和技术报告,汇总项目实施的主要资料,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总结成熟的经验做法,提出项目实施的改进措施。
3.考核与验收
(1)项目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数量、面积以及达到的防治效果均满足招标文件及2024年《城市副中心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试点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2)关于项目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考勤制度等与项目相关的制度健全完善并遵照执行。
(3)项目实施方案、应急方案、技术规程等技术资料的制定科学、合理、完备。
(4)投入的人员、物资、技术力量等满足项目需求。
(5)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施日志、防治数据等上报及时准确。
(6)项目需提交的技术方案及项目周报、月报、中期总结、终期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等资料齐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