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设计任务书
一、设计要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柞水县城区第五幼儿园新建项目的设计服务
1.2建设单位:柞水县城区第三小学
1.3建设地点:商洛市柞水县
1.4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柞水县下梁镇柞水县人民法院下梁人民法庭对面,幸福路北侧。项目占地面积4593㎡(约6.896亩)。拟建设1个大型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设立10个班,可容纳300人就读。总建筑面积为4795.62㎡。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4531.10㎡,地上四层,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一~三层为幼儿寝室活动用房,幼儿兴趣室、活动及辅助用房;四层为教师办公室及会议室。新建大门及门房、新建设备用房(位于地下一层)、楼梯间及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
2.服务内容
2.1设计范围:编制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设计等材料),并负责项目工程技术交底、施工指导、工程设计变更等工作,以及后续工程服务全过程。
2.2设计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纸设计,设计深度达到项目使用要求,并符合中省现行有关建筑行业技术标准,并通过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各专业设计深度达到作业(施工图)设计深度,并单独成册。
3.设计依据
3.1柞水县城区第五幼儿园新建项目前期资料;
3.2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强制性规范;
3.3业主的使用需求和相关要求。
4.服务质量
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交付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概算书等,并及时处理有关设计问题,服务至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为止。项目成果文件深度达到设计要求标准,并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
要求进行完善深化方案设计,并按照届时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和数量提供修改后的成果文件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5.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所设计的成果知识产权应归采购人所有,必须响应且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二、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以采购文件及签订合同时采购人要求的内容为准。
需提供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及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纸设计等。
2.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作业设计全套纸质版文本、附表、图纸及全套电子版。
4.最终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概算书各
6套。内容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可增加,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最终的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实际施工需求。如出现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的情况,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修改至符合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
5.设计周期要求
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期至施工验收完成。
6.配合工作
(1)在作业设计完成后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图纸答疑;
(2)对主要施工节点到现场进行指导,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沟通协调会议;
(3)协助委托人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解答施工中有关设计方面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并提交正式的变更图纸;
(4)配合采购人完成设计成果各阶段的报批工作;
(5)配合采购人完成深化设计;
(6)委派专人全程负责现场设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