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0年由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采购了一辆基于泰雷兹公司THALES-XE监测测向系统的移动监测车(车型:丰田霸道,车牌:粤KA2368),监测、测向频率范围20-3000MHz。随着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监测车性能已经严重落后,监测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大幅下降,该移动监测站已无法满足《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中移动监测站的性能指标要求,无法满足国家无线电频谱监测工作的要求和重大活动、重点业务的保障要求,已严重影响了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同时,茂名市目前暂无一类移动监测站,不符合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发展需要。为提升茂名市无线电监测能力,同时考虑2026年第十七届省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的迫切需要,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了无线电移动监测站能力提升项目。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的《广东省无线电移动监测站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配套下达的建设资金,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需于2024年开展广东省无线电移动监测站能力提升项目(茂名)(下称“项目”)建设,对茂名市移动监测站进行改造升级:通过购置1套监测测向系统以及配套的硬件设施,1套监测测向软件完成监测车升级。整个系统改造完成之后,可实现无线电测向与无线电监测并行工作,满足国家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发布的《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中对一类移动监测站的性能指标要求,将茂名市丰田霸道监测车(粤KA2368)原有的THALES-XE及配套设备进行拆除留作备份待用。
(二)依据标准及规范
符合国家相关规划和技术标准,依据以下规划、标准进行项目的总体设计、建设和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版);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年);
3.《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技术设施建设指导意见》(2021年);
4.《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2019年);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工信部无〔2017〕283 号);
6.《频谱监测手册》(2009年增补);
7.《无线电监测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2016年);
8.《无线电监测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规范》T/RAC 026-2021;
9.《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五部分)(2020年);
10.《超短波频段监测基础数据存储结构技术规范》(2020年);
11.《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无线电管理经费使用计划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无办函〔2023〕17号);
12.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
(三)配置要求
序号 |
分项名称及设备 |
主要配置或技术描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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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动监测测向系统(含专项监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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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测向接收机 |
频率范围:20MHz~8GHz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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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体化测向天线阵 |
垂直极化:20MHz~18GHz; 水平极化:40MHz~1300MHz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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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测接收机 |
频率范围:20MHz~18GHz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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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测天线(可多副) |
垂直极化:20MHz~18GHz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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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系统监测测向软件 |
包括不限于多模式(空间谱/干涉仪)测向处理、监测测量,地图数据展示、实时信号分析处理、系统自检、专项监测等功能。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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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载及控制中心操作终端 |
配置:不低于 CPUi7,8G内存,256G SSD,1TB 硬盘,14寸屏幕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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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多路信号控守分析系统 |
64路窄带信号控守分析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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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附属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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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源控制系统 |
包含电流输入输出控制、车辆电瓶保护等功能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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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电单元 |
含充电装置(带电池保护功能)、分配单元、电池组等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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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络调制解调器 |
利用5G 网络与控制中心联网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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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产条码标签打印机 |
用于无线电固定资产标签打印及管理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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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货架 |
用于拆除的旧设备(作为备件)的存放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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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辆设备拆除与改装集成(含第三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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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改造 |
完成整车车辆改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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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翻新 |
外观修复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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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系统测试验证 |
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项目监测、测向系统及整车电磁兼容性能进行第三方测试,并出具系统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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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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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总体要求 1.应对现有的丰田霸道监测车中的设备进行拆除,保留整车底盘,同时为旧车底盘新配置测向接收机和测向天线,扩展独立的监测通道,实现20MHz~18GHz频段信号测向功能,且具备64路窄带信号控守分析以及数字对讲机解码侦听功能。为旧车底盘新配置信号分析专用设备,包括扩展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含2G/3G/4G/5G)与数字集群专网基站(含DMR/PDT/TETRA)的信息解码与路测、DMRdPMR/PDT/TETRA/NXDN制式数字对讲/数字集群设备语音解调还原、PAL-D/NTSC/SECAM/DTMB/DVB-T/DVB-T2电视信号解码分析以及音视频还原、ADS-B民航信号监测分析等专项应用功能。为旧车底盘新增加配套的附属设施,包括网络控制单元及供电单元等,并升级监测测向应用软件;最后根据设备及车辆空间进行重新布局与集成改装。以原子服务封装的方式接入广东省无线电监测一体化平台;并对该平台的远程控制场所茂名市无线电监测中心的相关场所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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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应能实现辐射源搜寻定位、固定监测网的拾遗补缺及应急机动监测等功能。监测车除需满足技术性能良好、应用功能齐全、自动化作业程度高及系统运行稳定、可靠等条件,能独立完成无线电监测、测向、交会定位、信号分析各种无线电监测作业应用外,还需针对设备装车应用的特点,充分考虑车辆配重、行驶安全、抗颠防震、电磁兼容、操作使用方便性以及车辆上户可行等多种要求。系统要设计合理,设备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充分考虑广东省高温、潮湿的气候环境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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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3.系统各项指标和功能不低于《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一类移动监测站指标和功能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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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4.支持国家监测中心监测网传输协议(RMTP1.01版);符合《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能够以原子服务封装的方式接入广东省无线电监测一体化平台,形成统一的全省监测网(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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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系统交付之前须委托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项目监测系统和测向系统进行第三方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得与被检测企业及法人、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等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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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移动监测测向系统:(一)监测技术指标 1.监测接收机 :监测频率范围:20MHz~18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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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测向频率范围:8GHz~18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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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频率稳定度(0℃~4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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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噪声系数(实时带宽20MHz):≤12dB(20~3000MHz),≤15dB(3~18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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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最小频率分辨率:1Hz;监测灵敏度:≤10dBμV/m(20~3000MHz),≤15dBμV/m(3~6GHz),≤20dBμV/m(6~18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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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中频实时带宽:≥80MHz,多档可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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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相位噪声:≤-125dBc/Hz@10kHz(fc=1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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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二阶互调截段点:≥60dBm(低失真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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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三阶互调截段点:≥20dBm(低失真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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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频抑制:≥90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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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镜频抑制:≥90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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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
全景扫描:≥500GHz/s(全频段,25kHz步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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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调制测量能力:AM、FM、CW、ASK、PSK、DPSK、QAM、FSK、MSK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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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多路DDC:64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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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监测天线:监测频率范围:20MHz-18GHz(垂直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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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天线增益:优于2dBi(典型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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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尺寸:≤Φ145mm×4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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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二)测向技术指标 1.测向接收机 测向接收机通道数:≥3;测向体制:三通道相关干涉仪体制测向(20MHz-8GHz),三通道空间谱估计体制测向(20MHz-8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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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频率范围:20MHz-8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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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最大测向带宽:≥80M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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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
同频分辨信号个数:≥5(空间谱估计测向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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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
同频相干信号分辨个数:≥2(空间谱估计测向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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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最小同频分辨角度:≤20°(空间谱估计测向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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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测向天线 测向天线阵元数:≥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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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频率范围:20MHz-18GHz(垂直极化),40MHz-1.3GHz(水平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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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测向准确度:≤2°(30MHz-3GHz,RMS),≤3°(3GHz-6GHz,RMS),≤5°(6GHz-18GHz,R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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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测向灵敏度:≤15dBμV/m(30MHz-3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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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20dBμV/m(3GHz-6GHz);≤25dBμV/m(6GHz-18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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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测向时效:≤2ms(单次突发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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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三、主要功能要求 1.基本监测功能:频率测量、电平测量、场强和功率通量密度测量、占用带宽测量、调制测量、脉冲测量、覆盖范围测量、频率使用率测量、无用发射测量、信号分析和发射机类别识别、中频频谱分析、数字荧光谱等; 2.电磁环境测量; 3.广播电视声音与图像信号监测和分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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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6 |
4.至少支持一种及以上无线电测向体制,如相关干涉仪、比幅测向和空间谱估计等测向体制,能够对过去不少于6小时内出现过的干扰信号测向定位。其中,空间谱估计测向体制的频率覆盖范围满足20MHz-8GHz,须具备同频相干信号分离能力和空域滤波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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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5.具备基站信号接收和解码能力,能够对指定区域,通过电子地图展示出公众移动通信频率、不明基站的使用及信号分布情况,掌握不同运营商、不同网络制式(2G/3G/4G/5G)基站的情况,如类别、制式、频率、运营商、信道号、场强、基站识别码、蜂窝小区号、位置区域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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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6.具备对DMR/PDT/TETRA等数字集群专网基站的配置信息进行解析和存储。具备对DMR/dPMR数字集群终端通信的测试和协议解析,包括色码、主叫号、被叫号、短信内容、语音等,并在频谱分析的同时输出短信内容和语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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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7.广播电视信号场强分析系统具备搜索电视台信号,并对包括PAL-D、NTSC、SECAM、DTMB、DVB-T、DVB-T2制式的电视信号进行解调、播放的功能。可对电视台站数据进行保存,形成电视台站数据库;能进行列表查询展示;电视台站数据库有电视特征数据(如一帧截图),并能对保存的电视信号进行回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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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8.满足路测要求:完成频率使用率的频段占用度、年时间占用度、空间覆盖率三个指标测试;按国家标准bin格式保存数据;能显示和计算路测轨迹、场强热力图、频谱地图、信号定位信息(概率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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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9.监测数据的保存与统计分析,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监测数据库的数据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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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10.提供原子化封装服务,服务接口的设计开发按照国家监测中心颁布的《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提供通信协议联网,协议符合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下发的《无线电监测网传输协议》(RMTP1.01版)。接入广东省监测一体化平台,实现与其它监测站组网监测、数据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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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11.测向系统包含超短波测向系统和微波测向系统。超短波测向系统采用三通道多模式测向设备,频率范围覆盖20MHz-8GHz,全频段采用三通道空间谱估计和三通道相关涉仪双测向体制,具备空域滤波分离能力,包括频谱数据、声音数据的分离,系统可显示对应通道的信号示向度和实时频谱信息;微波测向系统由微波测向天线阵和监测接收机组成,频率范围覆盖8GHz-18GHz,采用比幅测向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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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12.专项业务软件功能 路测功能:能够自定义对不同频段进行数据采集,输出该频段的时间占用度数据、频段占用度数据和区域覆盖率数据。在进行数据采集的同时,进行信号分选,对扫描出来的信号与信号库和台站库进行比对,统计信号类型和台站类型的数量。 干扰查找功能:具备扫描分析和频率表查干扰两个功能。扫描分析主要适用于机动外出,对被干扰的频段进行扫描,搜索干扰源。而频率表查干扰主要用于已知干扰频点,前往查找干扰频点具体位置。 路测数据回放:根据实际任务需要,可以选择想要分析的频段或频点,点击分析后,在地图上回放出当时车辆行进的轨迹图、区域覆盖率方框图、频谱态势图,并可以生成对应的频率使用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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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3.移动混合定位 系统要求具备移动混合定位功能。可按照车辆行进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示向度,结合场强数据,以及车辆各个时刻的行进位置,利用算法在地图上生成示向度态势图,并用不同的颜色来表征信号源所在位置的概率大小,引导和指示监测人员快速前往发射信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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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l 车辆改装要求 严格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管理,车内、车外所用材料,使用工艺满足防锈、防腐、防霉菌、防潮湿要求,车辆改装后满足下列要求: 1.环境适应性 工作温度:-20℃~55℃;贮存温度: -40℃~70℃; 相对湿度:95±3 % (40℃);抗风:≤20m/s(8级风);工作高度:≤3000m(海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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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2.电磁兼容性设计 电磁兼容性设计贯穿于总体工程设计的全过程。电磁兼容性设计综合利用屏蔽、接地、滤波、搭接、元器件的合理选用、空间、时间、频率分隔、合理布线、材料与工艺的正确选用等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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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元器件的选用要考虑元、器件的电磁发射与电磁敏感特性。一般原则是:在杂散耦合可能引起有害作用的电路中,应选用带有屏蔽的电感器;应使用有屏蔽的继电器,并把屏蔽层有效接地;电源输入变压器的初级绕组要进行静电屏蔽;用于敏感电路的电源变压器,其初级和次级绕组间要有静电屏蔽;该屏蔽层变压器外壳均应与系统底板可靠地连接;选择的电缆连接器应有足够的插针供电缆内各个屏蔽层短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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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屏蔽措施,一般原则是:设计能提供最大屏蔽效能的屏蔽线或屏蔽外壳;要使接头、接缝、密封衬垫和孔洞数目减至最少;用导电材料作密封衬垫;压紧所有的射频衬垫;要严密控制系统外壳在表头、开关、键盘、指示灯、显示器、保险丝座、把手、检修或测试孔处的射频泄漏;要尽可能对全部外壳间断处进行电气搭接;电源、充电器、交直流变换器设计时应考虑电磁兼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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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选用适合的电线和电缆,进行合理的布线设计。一般原则:视频模拟信号一般选用同轴电缆传输,对数字信号可根据信号特征及阻抗匹配特性优先选用同轴电缆,扭绞线或带线,限制使用单线传输;把电源线与信号线分开,把输入、输出线分开,不准把它们安排在同一个线束内或接在同一连接器内;敏感电缆应远离电源变压器和其它大功率装置敷设;在安排电线、电缆布线时,应根据传输信号的电平、敏感性及干扰特性等因素,对电线、电缆进行合理分类搭配,以便有效地减少电磁干扰及耦合,并利用现有的空间获得最佳的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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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接地设计。一般原则:将安全地线、数字信号地线、模拟信号地线、射频信号地线、噪声地线等形成各自独立的接地平面或接地网络,并将这些网络各自汇集一点与大地相连;各电路的地线与接地平面或接地网络要保持有效的搭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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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滤波设计的一般原则:应优先对干扰源进行滤波;应采用滤波技术抑制所有的乱真信号;敏感电路的电源线应有滤波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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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可靠性 监测车首次故障里程≥5000km;监测车平均无故障行驶间隔里程(MTBF)≥3000km;在碎石路面上以25千米/小时的速度行驶200千米,车内系统设备不出现任何松动和损坏;汽车在行驶10000km内,不应发生重要零部件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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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运载能力:符合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有关规定,满足车辆公路运输要求;满载爬坡能力满足原车指标。车辆在一、二级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低于 80km/h;在三级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低于50km/h;四级路面上,车辆速度不低于 3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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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维修性:车内设备布置合理,便于设备安装、检修和维护;设备和部件安装合理,润滑和调整部位和部件易于接近;尽量采用标准件和通用件,减少专用工具;基层级平均故障维修时间(MTTR)不大于30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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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三防要求:整车有防潮湿、防盐雾、防霉菌能力;适应海洋性气候使用,防锈、防腐能力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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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安全要求: 车辆改装不更改汽车底盘的发动机、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行驶系统和转向系统等关键结构;具有良好的抗振性,所有工具、配件及其他物品均固定牢固;配备必要的自救工具和灭火设备;具有漏电流保护装置;车体及设备柜等人手可触及部件不带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所有可触及部位应抛光、防划伤、擦伤、碰伤;车顶平台均具有防滑措施,以保证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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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材料:改装原材料采用符合相关标准;各种材料具有无污染、绿色环保材料、防火/防水材料;胶为无苯胶;各项性能符合相应材料标准。车外螺钉、螺母、垫片等紧固件全部选用不锈钢材料,铆钉可采用铝铆钉;车外金属材料,除材料有特殊要求可采用碳素钢镀锌外,其余均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料;车顶平台采用铝合金花纹板。车内材料,有现场配作或有补充加工可能的材料,均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料;车内其它材料应以耐腐蚀钢、对应类别的铝合金等为主,并经镀锌钝化等工艺手段的表面处理。需焊接和喷涂防锈漆的金属件,也必须先进行镀锌钝化或导电氧化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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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连接及紧固:车内、外安装通信设备机柜和附件的位置应有相应埋铁。车厢不允许采用无防松装置的螺纹连接。紧固件必须经过三防处理,对于穿过车厢的螺钉和铆钉必须涂密封剂,铆钉应排列整齐,铆钉不允许有歪头、裂头或松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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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完好性要求:经过规定的试验后,不允许出现下列缺陷: 脱层、翘曲、戳穿、破损、永久变形;密封部位开裂或脱落,车厢漏雨;车门、盖板等活动部件转动不灵活、关(锁)不住;安装件损坏或位移超过公差;金属件锈蚀或镀层脱落,漆层脱落或起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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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人—机—环境工程:车内设备的布置应有良好的人机界面;车内的工作环境应有利于使车内通信、监测设备发挥最佳效能,并应能使操作者保持良好状态;工作台和座椅的尺寸应符合GB10000-1986的有关要求,在操作座位上应能方便地操作常用设备;应保留操作者进行操作时所需的工作空间,各设备使用不应相互干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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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整车稳定性:改装后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原车的规定最大总质量;整车重心分布合理,运行平稳,车辆加速、制动、转向灵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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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整车完好性:漆面、外观完好,车辆内外设施完好,车内布局合理,各种线路铺设完好。在验收之前,必须对整车外观进行处理和修复,以保证整车外观的美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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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试验与测试:淋雨试验依据GJB150.8A-2009《军用装备试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淋雨试验》。车体改造完成后进行整车性能测试,整车性能测试包括:行驶测试、改装后车辆噪声测试、整车整备质量秤重测试及淋雨测试等,并提供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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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淋雨测试:整车淋雨试验在专用淋雨台上通过20分钟淋雨测试。 淋雨完毕后检查车内车壁内,驾驶室及各孔处不应出现任何漏水现象。注意:做淋雨试验前,应将车顶预埋电缆线头、接口做好密封、防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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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行驶测试:改装后按照标准要求,进行100公里跑车试验。路况要求见下表: 表5-4 改装后跑车试验路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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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装车平台选型 选型原则:满足用户对无线电监测车机动性和功能性的总体要求;选择进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车辆;符合《无线电管理特种车及装备配置技术要求》、《无线电监测车技术条件》、《无线电监测车技术条件》对装载平台的要求;有完整的售后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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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4.车辆电源系统改装方案 (1)监测车供电模式 系统拥有两种供电模式:市电供电模式、电池供电模式,以市电模式优先。市电供电模式:当有交流220V输入时,电源控制器的常闭交流继电器(常闭型)得到信号后,实现市电优先供电的市电供电模式。市电经过电源器后,然后给设备供电,同时对锂电池进行充电。锂电池充电完成后自动关闭充电器,并持续为设备供电。电池供电模式:当无市电输入时,默认为锂电池通过电源控制箱给设备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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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车供电系统原理 上图为供电系统原理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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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3)电源系统的组成 监测车电源系统由电源控制器、锂电池组、各电源开关接口、电缆绞盘、漏电与过欠压报警装置、防雷接地装置以及原车电源系统等组成。整个供配电子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体积小重量轻非常适合车载系统,同时采用标准模块化设计便于扩展、维修。 电源控制器:电源控制器包含锂电池、市电两种供电方式,最大输出功率1500W;电源控制器具备过压、短路、防雷等保护功能,支持在线切换功能,并网充放电,离网独立逆变。 锂电池组:不小于3700wh磷酸铁锂电池组,可支持系统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电池标称电压24V,重量不大于26kg。具有低压报警和关断、过压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温报警保护功能。具有放电效率高,使用寿命长和安全防爆的特点,适宜作为车载后备电池使用。 |
采购包1(广东省无线电移动监测站能力提升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其中包括不少于30个日历日的试运行期。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正规税务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完成设备安装,试运行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正规税务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启动二期款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20%,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正规税务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三期款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
验收要求 |
1期:1期:采购人按照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验收,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设备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1.出厂验收:在设备向项目目的地发货前,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可派有经验的人员或专家赴供货单位现场进行出厂验收,并签订相关验收文档。 2.合同验收:建设项目已按合同约定条款完成单项合同或分项合同的建设内容并满足要求,采购人应当及时组织开展合同验收。一般步骤如下:采购人对照合同、招投标文件,确认合同约定内容的完成情况。经审核,采购人认为满足合同约定的,同意通过合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认为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应提出整改要求,待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 3.初步验收。建设项目已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完成建设且试运行满足使用要求,采购人应当组织开展初步验收。一般步骤如下:采购人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对项目初步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初步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随机抽取验收专家。专家对项目批复执行情况、系统功能和技术指标实现情况、项目运行及应用情况等进行业务验收审查,必要时应当现场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和结论。 4.竣工验收:采购人确认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商定整改事项,达到竣工验收(终验)条件后,以合同和初步验收意见等为依据,综合考量项目成果、技术指标、应用效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经审查认为建设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按规定实施竣工验收,并应出具竣工验收(终验)意见。 5.对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终验)未通过的项目,采购人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待整改完成后再行验收。 6.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7.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各种方案及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文档符合国家、省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档案验收的有关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说明:1.签订合同后,三期款交付前,提交保额为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二年后的30天内,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方式提交:可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形式;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及退还:①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形式,应保证履约保函(担保)在结算通过财政审定前一直有效,续保要求:采用保函(担保)提交履约担保的,合同期满且银行保函有效期满尚有部分未结算或移交的,以及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提前办理妥续保手续。②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全部设备结算并移交,中标人不发生违约事项须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事前未征得采购人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2)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4)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如在合同期内,发生以上情形之一,采购人可直接从成交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4.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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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应包括货物、第三方检测费、培训费、系统测试升级、人员劳务费、运输、装卸、保险、质保期售后服务、各项税费以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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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保期 |
1.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提供至少2年的质保期;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免费解决(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3.质保期内如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更新《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版本,中标人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本项目符合新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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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要求 |
保证产品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整机无污染,无侵害第三方权利、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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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包装、装运和运输 |
1.把货物安全地运到交货地点; 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考虑到运输和储存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包装必须足以满足运输、转运、装卸和储存的需要; 3.中标人负责包装方式的确定,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任何损坏的,自行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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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计划与进度要求 |
1、应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出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开发方法、所采用的关键技术,项目管理过程,充分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风险,提出完善的项目解决方案及项目计划,包括需求调研计划、软件开发计划、测试计划、部署及试运行计划、售后服务计划等,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作为项目的最终实施计划。 2、应承诺允许项目单位对项目的调研、设计、开发、测试、集成、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提出在开发过程中的开发计划及详细的进度安排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追踪和控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项目的开发计划、进度安排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追踪和控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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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培训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合同签订后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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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售后要求 |
1.采购方享受本项目的软件升级(含跨版本升级)和设备质保服务;中标人提供功能适应性和完善性修改升级(软件),使设备更符合业务要求和更适应使用者的操作。 2.要求提供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接到通知后在2小时之内响应,系统出故障时24小时随时响应,若需现场处理的,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48小时内解决软件一般故障问题,并恢复系统运行;若设备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排除,应在随后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的备用设备供采购方代替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质保期内若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更新《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版本的,中标人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符合新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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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施要求 |
1.必须针对本项目专门建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具有稳定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 2.严格按照项目需求对移动监测站进行施工安装。 3.在项目实施期间,若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及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涉及内容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人力不足、人员不到位所导致的相关质量及进度等违约责任。 4.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及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项目人员,中标人须予以配合,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5.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项目组织方案、人员名单及沟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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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测向接收机 |
套 |
1.00 |
0.00 |
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无线电移动监测设备 |
批 |
1.00 |
0.00 |
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二 |
附表一:测向接收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项目概况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二:无线电移动监测设备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项目概况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