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部或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每一批次卫片图斑为单位,建立“批次卫片图斑清单表”和一宗一档,作为各环节工作的基础数据和成果反映,时时更新,时时共享,直至处置到位。
2、采购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每年预算金额 |
3年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购买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核查整改等技术服务(2024-2026年) |
3年 |
115万元 |
345万元 |
|
说明:谈判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表格中的各项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工作任务
1.图斑核查
(1)内业核查(项目号1)
a.负责对新下发的图斑进行内业套图和数据分析,记录土地座落、地类、面积等基础信息。
b.套图显示已批合法项目的,制作套合图,由县局生态修复股、调查登记股、空间用途管制股、档案室等相关业务股室配合提供项目用地批文等佐证材料。
(2)经数据分析判定为疑似违法或其他类非违法的,先行外业核查拍照后,再下发属地乡镇自然资源所核实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情况,由业主补充提供相关材料。乡镇有疑义的,补充提供用地审批材料。(项目号2)
(3)每一个图斑需建立一个文件夹用于保存相关佐证材料和现场照片。(项目号3)
(4)协助核实该图斑所提交的各种手续或已整改后的图斑实际情况。(项目号4)
2.外业核查
(1)采取“点”与“片”相结合方法,合理安排外业核查。即优先核查违法占用耕地大图斑、耕地非农化“六严禁”图斑,或其他需要重点核查的图斑,并结合属地乡镇其他图斑一并作业。重点核查可与数据分析同步进行。(项目号5)
(2)技术人员到实地进行定位拍照取证。拍摄照片要真实反映现场建设情况,至少要有一张带有周边固定参照物的全景照,两至三张不同角度近景照。所摄照片存入图斑文件夹。(项目号6)
(3)通过手机APP拍照上传系统时,拟认定为其他类非违法的,先按照非违法的现场标准拍照。(项目号7)
3.数据填报
一个图斑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图斑号命名,内含材料包括:
(1)已批合法项目的卫片图斑套合图;(项目号8)
(2)制件成PDF、JPG等格式的合法用地批文及相关佐证材料(农转用、供地、土地证、不动产证等);(项目号9)
(3)以图斑号命名的外业核查初始照片、历次现场督查照片、整改验收照片;(项目号10)
(4)记载有关情况的说明备注(WORD文档格式)。(项目号11)
4.卫片执法系统填报(项目号12)
在每一批次卫片图斑系统上报规定期限前,由县自然资源局、作业单位和有关乡镇,根据判定结果开展系统填报。
5.协助内业系统填报(项目号13)
协助县局处理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国土调查云系统、自然资源执法综合平台等3个系统。
6、协助县级日常监管(项目号14)
协助县级进行土地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管。
l作业依据
(1)《关于利用2024年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号);(项目号15)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6号);(项目号16)
(3)《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和纪检监督贯通协调的若干规定》(闽自然资党字[2023]54号);(项目号17)
(4)《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项目号18)
(5)《福建省自然资源卫片执法预警约谈暂行办法》;(项目号19)
(6)《关于完善土地卫片执法闭环机制的意见》(闽自然资发[2023]17号);(项目号20)
(7)《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项目号21)
(8)《城乡规划法》;(项目号22)
(9)《矿产资源法》;(项目号23)
(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项目号24)
(11)《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项目号25)
(12)《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项目号26)
(13)《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项目号27)
(三)进度安排
(1)自然资源部每月卫片图斑下发后,作业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外业核查、合法性判定、系统填报等工作,将核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县自然资源局研究解决。同时,作业单位要按照以下时间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成果。
作业单位对部、省级下发卫片图斑开展逐宗实地核查,根据核查情况逐宗进行合法性判定。经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合法性判定结果扫描件及相关举证材料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或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执法系统”)上报。(项目号28)
1.“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图斑,作业单位原则上应在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核查及上报工作,在每个月底前完成当月20日前下发图斑的填报工作。(项目号29)
2.“其他新增建设类”、“其他变化类”图斑,作业单位原则上应在部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及上报工作(项目号30)
3.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当年所有下发图斑的上报工作(项目号31)
4.部、省级下发的矿产卫片图斑,作业单位原则上应在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核查及上报工作。(项目号32)
5.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期。(项目号33)
(四)成果要求
(1)批次卫片图斑清单表和一宗一档的材料;(项目号34)
(2)卫片核查统计表。(项目号35)
(五)人员、保密、设备等要求(项目号36)
(1)投标人需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地理信息、图斑等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严禁泄露。
(2)由于项目涉及图斑、遥感、卫片执法等各类细分领域,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较高,项目内容多,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成员、设备及配套软件等能满足该项目实际履行和质量、进度要求的需要。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109号 |
2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95)天内交货 |
3 |
★ |
交货条件 |
按规定时间将成果提交至采购人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经县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2、2024年12月底,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3、2025年6月底,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4、2025年12月底,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5、2026年6月底,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6、2026年12月底,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其他商务要求
8、保密要求
8.1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部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8.2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销毁相关保密数据和资料,不得保留备份。
8.3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非涉密网络上传输、保存。
8.4本项目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提交工作成果时,应移交全部资料。
9、报价要求
9.1供应商须承担服务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要求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本因素:员工工资、设备、工具、材料、管理费、风险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社保、医保、各种补贴和福利劳保费、质量自检费用、特殊措施费等最终提交成果且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含支付给相关机构的验收费用)。
9.2本项目的成果须通过相关验收且成果验收评定等级达到合格以上,质量不合格的限期责令重新返工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引起的合同总价的调整。
9.3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供唯一方案、唯一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9.4由于项目上存在服务内容变更的可能性,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数量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成交人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0、售后服务
10.1质量保证期:在移交成果资料给甲方之日起1年内。在成果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成果不合理等情况,中标人应无条件及时给予整改,确保采购人对成果的正常使用。
10.2如遇不可抗因素或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无法按时交付的,应书面向采购人说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约定交付时间。
11、违约责任
11.1中标人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服务的;或由于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单方面导致项目服务搁置的,可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依然无法解决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2如遇不可抗因素或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无法按时交付的,应书面向采购人说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约定交付时间。
11.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视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2、现场勘测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察。投标人应自行现状考察和资料收集,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一旦中标签约时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任何费用或索赔的要求。实际服务要求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原则前提下,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13、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响应要求
(1)本部分所述的质保期及售后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履约保证金等商务条款为采购人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充分响应,并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阐明,否则评委有权酌情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或重大负偏离。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服务承诺。
(2)投标人中标以后,如果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14、其他要求
(1)各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
(2)上述招标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所有围绕投标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中标单位若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其他人或发生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5)中标人应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做好售后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投标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
(7)本次采购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采购人在确认中标结果前,可自行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符合性条款和商务技术评分项中涉及的证明资料(证书、报告等)原件进行复核,中标候选人无法提供原件复核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情形处理,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顺延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2.2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①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需出具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报名时间)。②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③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④质疑函格式以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为准,下载网址为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⑤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不接受多次或非现场递交。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接受采购文件的规定。2.3解释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2.4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外,不接受其他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参与投标。2.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财规(2023)29号文件规定,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的补充通知(一)闽财购(2008)10号已废止,现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中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的规定。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协议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此为准。2.6关于中标投标人申请融资业务的说明:(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2)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投标人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账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投标人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号。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4)上述事宜详见http://zfcg.quan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