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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公安分局文职辅警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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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4120001298043 文档页数:74页 所需下载券:10
东城公安分局文职辅警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247名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人事管理工作。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

★(1)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每一年度一签。

(2)采购人将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签订合同时如合同金额超过该项目当年财政预算批复金额,最终合同金额以财政预算批复金额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按月支付费用。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数量可能发生变化,支付金额以每月实际在岗人数计算。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辅助服务性工作。

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管理、培训咨询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处理突发事件、审核发放工资、扣缴险金税费、处理劳动纠纷等。文职辅警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最高65元。

(二)岗位设置

根据职能岗位不同,全局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分布在分局15个机关单位及23个派出所。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下列工作:

1、接线查询、窗口服务、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2、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实验室分析等技术支持工作;

3、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4、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由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组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管理和服务团队岗位分工明确合理,满足项目需求。

服务团队择优选择专业性强,政治可靠性高,从业经验丰富,具备社保业务办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服务团队人员中如包含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供应商应提供招聘录用服务:

(1)配合人员招聘:服务期间,配合采购人进行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工作。服务期间和合作关系结束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假借市公安局、东城公安分局的名义招聘录用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或提供招聘考试培训服务。如有上述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害赔偿责任。

(2)拟录用人员身份核实:在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阶段,对拟录用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原劳动关系、档案管理、社保公积金、缴费年限等劳务用工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确保符合招聘录用的法律条件。同时负责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中的阅档环节,对拟录用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实,并向东城公安分局出具审核报告。

完成时间:下发上岗培训通知前。

工作责任:未认真核实导致基本信息、劳动关系、档案管理、社保公积金等情况影响招聘录用工作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送招聘通知文书:向拟录用人员发送“证明基本信息、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确认转接社保公积金关系、参加岗前培训”等招聘通知文书材料。

完成时间:公安局确定招录人员名单前。

工作责任:未及时发送,导致拟录用人员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而未被录取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起草协议: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政策、市公安局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需求和管理制度要求,会同公司法务部门研究起草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协议,确保符合“法律政策、招聘需求、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完成时间:入职前完成。

工作责任:因合同内容不合法、不规范导致劳动纠纷或诉讼争议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岗前培训:负责协助分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负责面向拟录用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讲解“合同内容、待遇标准、薪酬发放、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等管理相关工作内容,以印发员工手册的形式,向拟录用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公示确认管理制度内容,并与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完成时间:岗前培训期间。

工作责任:培训记录、公示签字确认记录、劳动合同保存备案,如相关材料缺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在职管理服务

(1)通报管理计划:按月向公安分局报送警务辅助人员服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全面反映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服务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和工作安排。

完成时间:每月1号报送(如遇法定节假日,报送时间顺延)。

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报送内容完成工作,出现重点情况、重点问题漏报产生法律或劳动纠纷风险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2)参与制度建设:会同公安分局完成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的研究起草、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工作,针对管理制度内容提出“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意见建议,确保制度内容符合劳动用工、用工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制度具备管理效力。

完成时间:双方协商。

工作责任:如未对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用工风险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导致出现劳动纠纷和法律问题,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3)档案管理: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提供个人档案管理服务(针对本市户籍录用人员)。

完成时间:与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

工作责任:如未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供规范的档案管理服务,导致劳动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4)社会保障关系转接管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提供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转接服务。为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税费

等保障费用申报、申领、关系转移、理赔等需求的警务辅助人员,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完成时间:转接服务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完成。其他险金、税费管理服务在本市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完成。

工作责任:如社会保险公积金未按时转接或管理服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导致劳动纠纷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5)开具证明与保密管理:根据劳动用工政策和文职警务辅助人员需要,为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出具各种人事劳动关系证明;配合公安分局所属各单位,开展文职警务辅助人员保密管理工作,落实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关于离职人员脱密期的各项管理要求。

完成时间: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在职期间。

工作责任:严格审核证明信息内容,确保严谨真实;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

(6)代付人员工资:配合公安分局审核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发放结果,并按照公安分局提供的经费,按月足额发放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

完成时间:按照约定的发放时间。

工作责任:确保每名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按时足额接收到工资,并寄发工资证明,出现漏发、缺发等情况,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7)代扣代缴各项人员费用: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政策,按时、足额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费用的代扣代缴服务,并及时向公安分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完成时间:按照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约定时间,不得晚于社保政策规定的扣缴时间。

工作责任:出现漏扣漏缴、缺扣缺缴等情况,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8)处理突发事件: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出现伤病、生育、交通事故、违法犯罪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政策和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制度规定,办理涉及工伤、医疗、责任追究等事项的现场处置、材料收集、手续报送、险金核算赔付(含生育险金核算支付)等管理服务工作。

完成时间:第一时间到达突发事件现场,指导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或用工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工作责任:未及时完成上述工作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合法、不规范,引发劳动纠纷或用工风险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9)提供人员培训服务:按季度为公安分局所属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单位提供“政策讲解、事务办理、材料汇总、问题解答”等现场培训服务。

完成时间:每季度对公安分局下属所有用工单位开展1次现场培训服务。工作责任:未及时开展培训服务的,视情形扣减管理服务费用。

(10)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随时为公安分局及所属单位提供“法律规定、政策规定、文件依据、办事流程”等涉及警辅用工管理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确保咨询反馈的及时性、权威性、操作性。

完成时间:服务协议有效期内。

工作责任:未及时、准确提供咨询服务的,视情形扣减管理服务费用。

(11)处理劳动纠纷、争议及法律诉讼: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或长期合作法务机构,熟悉劳动仲裁、法院等劳动纠纷、劳动争议处理等机构,能够及时高效处理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劳动纠纷、争议、诉讼等案事件。

完成时间:服务协议有效期内。

工作责任:严格依据法律政策规定,最大限度规避劳动纠纷、争议、诉讼风险。

4.离职管理服务

(1)办理离职手续:按照法律规定,为离职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办理退回手续,并配合公安分局督促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服装装备证件上交等相关工作。

完成时间:服务协议有效期内。

工作责任:未依法规范办理离职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转移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导致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超发或其他劳动纠纷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2)处理离职法律风险:按法律规定,代公安分局向特定情形离职的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发放补偿金、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对符合离职情况,但长期不上岗或不办理离职手续的,按照法律规定发送通知文书,做好离职管理工作

完成时间:服务协议有效期内。

工作责任:未及时规范处理离职手续办理、险金关系转移、相关费用发放,导致劳动纠纷争议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5、保密要求: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与采购人签署保密承诺书。所有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工作中,应当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并必须在得到采购人同意情况下进行,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掌握的商业及工作秘密,包括数据、文档资料和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许可他人使用,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一切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四、响应要求

1、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如承担过类似业绩,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项目标的页、合同履行时间页或合同落款时间页、签字盖章页)电子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可结合项目需求特征及自身经验,提出对项目的需求理解,和项目工作量分析,并对本项目服务内容重、难点进行符合实际的分析。

3、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详细、工作流程合理得当,针对性强,规范、科学、全面,可行性高的招聘录用服务方案、在职管理服务方案、离职管理服务方案。

4、能够结合人事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提出考虑全面客观,方案详细,合理周密,针对性强,内容规范科学,实用有效的应急保障服务方案。

5、能够出具安全及保密管理措施,能够有效确保保密安全管理,并履行保密义务。

五、报价说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由人员管理费和人员经费组成。

人员经费部分不做竞争因素,实际支出以每月实有人数为准。

人员管理费为竞争报价,单价最高限价65元/人/月,人员管理费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5元/人/月的,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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