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站点名称 |
包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 6 个乡镇空气站 2024 年运维项目 1包 |
虎头岗乡、汲水乡、张完集乡、南丰镇、白马镇、丁村乡 |
60 |
2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 6 个乡镇空气站 2024 年运维项目 2包 |
秋渠乡、宜路镇、洺南办事处、高新区、城郊办事处、新城办事处 |
60 |
2.技术要求(1包、2包)
一、运维工作目标
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各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日常维护、巡检、故障维修等工作,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自动站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
3、数据有效率达到90%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二、运维机构及人员要求
运维单位应承诺至少在河南省设立一个运维技术支持机构。并能在周口市或郸城县长期派驻至少2名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大于4小时的正常车程时间内赶到空气自动监测子站。
三、运维工作要求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6、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7、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四、运维工作内容
(1)一般要求
①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②检查供电、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③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5℃左右,相对湿度保持在
80%RH以下;
④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⑤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⑥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⑦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日工作
至少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空气站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①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②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③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通知管理方,应能在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④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⑤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⑥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上级平台。
⑦每天通过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的审核,并提交小时值审核结果和根据小时值生成的各点位日均值。
⑧数据审核报送工作于每日下午10时前完成,当天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数据审核报送的,可顺延一日审核报送(如1日产生的数据,应于2日10时前完成审核)。届时仍未完成数据审核与报送的城市,将不能通过县市端软件报送3日以前的审核数据。对于未能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数据,须于数据产生一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郸城县环境监测站报送书面审核结果及未能按时完成审核的原因。但每月1日16:00前必须将上月将所有审核结果报送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
(3)每周工作
每周至少巡视空气站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①检查空气站设备是否齐备,有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②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检查各仪器的运行状况,保证系统运行顺畅;
③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④检查电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⑤检查空气站的通讯系统,保证空气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⑥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口切割器的污染情况,每周清理灰尘。
⑦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空气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防止冷凝现象。
⑧应及时清除空气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
⑨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空气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线路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⑩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⑪每周对颗粒物仪器至少进行一次流量检查和标准膜检查,超过规定范围时进行校准;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及时进行更换。
⑫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洗采样系统管路和采样头。
(4)每月工作
①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检查β射线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
②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流量,如果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检查仪器是否泄漏;
③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④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5)每两个月工作
①更换PM10、PM2.5分析仪滤纸带,进行系统自检;
②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
③用标准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手持式风速风向仪,校准相关的自动仪器。
(6)每季度工作
①采样管路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②对PM10与PM2.5进行标准膜检查,如果超过国家规范或说明书规定的限值,需要进行校准。
(7)每半年工作
①检查PM2.5、PM10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8)每年工作
①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
②更换所有泵组件。
③每年进行一次监测仪器的准确度审核。
(9)日常运行维护记录
应建立空气站维护档案,将空气站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
①空气站运行维护记录表;
②颗粒物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③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④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⑤空气站主要消耗材料使用登记表;
⑥空气站室内外环境记录;
⑦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资料保管清单;
⑧量值传递/溯源及标准设备检定记录。运维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记录表格。
(10)日常运维其他相关内容如下:
①应及时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为招标方核查中标方的重要工作内容。运维公司严格按计划执行,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业主。
②运维公司保证满足招标方对空气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空气站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运维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
③对于因洪水、地震、站房外部火灾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导致的仪器报废,运维公司要先行提供备机开展监测,并及时报告招标方,招标方视情况决定重新购置监测仪器,或者继续使用备机,继续使用备机的,招标方将支付相关费用。
④运维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定、规范执行,严禁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数据传输方式,以及更改仪器参数设置。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紧急维修工作
除定期性的运转维护工作外,当子站仪器出现故障或监测值有异常情形时,即迅速进行紧急维修。在发现问题的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
紧急维修有现场维修和更换仪器2种方式,如在现场发现不能在短期内修复仪器的,应采取更换仪器处理,确保6小时内子站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紧急维修主要针对发生故障之设备,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检修,如果发生零件损坏,如不能在不影响数据的情况下尽快修改,应马上进行更换。
3.商务要求(1包、2包)
1、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40%,运维半年后付30%,运维结束后付30%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期:365日历天;
4、质量保证: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