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001/01 服务内容: 大东区总工会采购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疗休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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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活动方式:大东区劳模疗休养计划安排省内休养。省内休养团以安排组织学习、参观考察和休养为主的疗休养方式。 活动时间:共五天四晚。 活动内容:开展理论学习、交流座谈、参观考察、拓展训练、医疗保健等活动。 服务标准要求 住宿标准:要求每期休养均入住各级工会挂牌疗休养基地的双标房(每两人一间,参照四星级标准)。疗休养基地要具备室内外温泉及洗浴条件。 交通工具标准:旅行车为豪华空调大巴车,要求车龄在5年以下,座位数量大于旅客数。 饮食标准:150元以内/人/天,午、晚餐标准为12菜1汤(每餐均有5青菜;1蛋菜;3肉菜;1鱼菜;2海鲜菜;1汤)。 导游标准:全陪、导游必须是持有国家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书,做好组织和讲解。 预计服务人数:190人。 参观安排:疗休养全程参观收费景点为1-2处,均为AAA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严禁到纯娱乐性游乐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性场所、高消费场所、私人会所、封建迷信场所、有低俗庸俗活动内容的场所)。同时安排参观1-2处劳模工作室(免费)参观学习。 理论学习安排:疗休养场所要具备容纳一百人以上的会议室,须具备投影或大屏幕等设备,同时聘请正规院校专业教授组织劳模开展理论学习。 娱乐设施:疗休养场所要具备健身、棋牌、团建活动等功能设施及场地。 相关标准:劳模疗休养的住宿标准参照有关差旅费规定执行;开展理论学习、交流座谈、养生温泉、参观考察、医疗保健、拓展训练等活动,参观游览经费合计不超过费用总额的20%;疗休养期间保险、困难劳模往返路费、工作人员有关费用、购买第三方督导服务、处理突发意外事件等其他费用一般不超过费用总额的15%。 疫情防控:中标方应及时掌握目的流行传染病相关信息及状况,提前做好沟通应对。在每期休养期间应落实住宿及交通工具等相应设施消毒及防控措施。 医疗保障:应配备医疗应急救护人员、急救药品及出行常备药品。 其他:必须有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等保险,需签订劳模信息保密协议。 说明:因疫情管控、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及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服务要求为最低标准,若在实时投标报价时承诺低于该标准的,将视做无效标处理。 最终服务中标方应设有固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时响应招标方的各项合理的要求,并按招标方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应专门建立工会疗休养服务项目的业务台账,并积极配合招标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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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采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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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服务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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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约地点:休养地点为大连、鞍山、营口、辽阳、本溪、葫芦岛、丹东、锦州、阜新等工会系统下属疗养基地及各级工会挂牌的社会疗养场所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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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活动结束后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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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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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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