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第一次,项目签订合同后当年自然年内支付合同款的 30%(当年项目进度大于等于30%); 2、第二次,整体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以甲方签署的项目验收报告为准),支付项目合同款的 70%;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瑶海区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定之日至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以及“数字江淮”及《合肥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瑶海区委“12345”战略,紧抓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及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和打造全国老工业区转型发展示范区机遇,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打造“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三位一体的数字瑶海新生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统一标准、务实高效”的要求,遵循“安全、适用、共享、节约”的原则,结合瑶海区数字化转型发展实际需要,夯实瑶海区数字化基座,构建数字瑶海特色示范应用,推动瑶海区城市治理现代化,助力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和营商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让城市会思考、让资源最优化、让治理更高效、让生活更美好”,构建“数字瑶海”(一期)“1+4”总体架构,通过瑶海区城市大脑建设,实现瑶海区城市公共资源在线化,通过数据实时协同、系统在线互通、服务智能互联,打破机制体制束缚,打破瑶海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体制、技术壁垒,促进部门业务协同零边界,赋能瑶海区社会治理平台、应急指挥系统、养老服务平台、应急广播平台等四大示范应用建设,围绕“一个平台管全区”的目标,保证各子系统模块的兼容性,实现数据系统更加规范、应用更加高效、服务更加智能;提升人民群众和营商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政府主导、协同推进
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共同参与的“数字瑶海”建设运营新模式,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打造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同步提升的推进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数字瑶海”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数字瑶海”建设的整体合力。
(2)以人为本、开放合作
要把“数字瑶海”建设的最终目标落在满足城市居民对智慧生活和舒适环境的需求上,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深化本土力量培育,更大力度提高人口素质。
(3)规划先行、因地制宜
准确把握“数字瑶海”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通过规划引导,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特别是把经营城市的理念充分融入到“数字瑶海”规划、发展、建设、运营及产业带动的全过程。
(4)研以致用、示范带动
围绕瑶海区既有特色、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群众对智慧生活的迫切要求,找准突破口,强化信息共享和资源组合创新,提高智慧成果的转化率和转化水平。
(5)产业支撑、产城融合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和智能产业,培育城市经济新增长极,并以产业发展带动城市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步,重点支持瑶海区五大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三位一体的数字城市新生态,促进瑶海区城市治理现代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打造一个智能感知的“城市大脑”,四大城市示范应用建设的“1+4”的总体落地方案。
(1)瑶海区城市大脑
数据中心:建设“数字瑶海”(一期)项目数据中心,包含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池搭建等。本次建设的数据中心将作为合肥市新一代政务云及合肥市城市大脑体系的重要分节点及区级核心枢纽,数据中心参照合肥市政务云建设与运行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采用租赁运营商云服务的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行维护。
IOC指挥中心:建设“数字瑶海”(一期)项目的IOC指挥中心物理场所,包含设计、装修装饰及相关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等。
瑶海区城市大脑平台:城市大脑平台由能力平台、城市运营指挥平台两个部分组成,能力平台包括数据中台、技术中台,用于各类应用提供能力支撑;城市运营指挥平台包括统一集成平台、数据可视化管理平台、监测预警系统、专题展示系统及领导驾驶舱等。本次建设的瑶海区城市大脑平台应实现与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及瑶海区政法委、城管局、民政局、文旅局及应急局等部门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打破业务及数据壁垒,保证横向互联互通,提升业务协同联动能力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2)瑶海区4个示范应用
社会治理平台:包括社会治理软件系统、相关硬件建设、专网组建及专项服务等。
养老服务平台:包括智慧养老软件系统(智慧养老服务政府监管、机构智慧养老管理、社区居家智慧养老管理)、相关硬件建设及链路组网等。
应急广播平台:包括应急广播软件系统、区级应急广播平台、区直部门前置平台(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广播系统街道前端、应急广播系统社区前端、公共广播适配终端、应急广播室外终端、有线网络传输、终端传输以及借杆租赁等。
应急指挥系统:包括现场音视频采集系统、应急通信网络、视频调度系统、融合通信系统等。
项目建成后将作为瑶海区数字城市重要的数据资源和应用服务出口,所有区级部门信息化系统数据将全部汇聚至城市大脑进行统一安全管控,数据资源要实现跨系统备份,实现与合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所有信息化系统运行硬件资源将通过数据中心实现统一管理和调配,并与合肥市政务云实现无缝对接。
三、服务需求
为采购人合肥市瑶海区数据资源局提供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监理工作必须覆盖项目的实施、初验、试运行、项目终验、审计等各个阶段,并要求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建设合同、文档、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中标供应商要对采购人安排的信息化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理,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包括至少以下内容:
工程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总体技术方案(硬件集成方案、软件设计方案、网络建设方案等);
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组织实施方案;
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
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配置管理方案;
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测试计划;
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工程进度计划;
根据采购人和承建商签订的实施合同,确定本次项目实施和验收的技术标准;确定验收的软件模块、设备清单、到货时间及相关要求。
1、工程质量控制
(1)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1)系统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2)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
3)采取旁站等措施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参与对系统集成的总体验收。
(2)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
1)软件开发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2)对软件开发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应用测试等每个开发阶段进行把关;
3)对承建商的开发质量记录进行审核;
4)源代码及应用程序的移交验收;
5)参与对应用软件的总体验收。
(3)系统质量保证检测:
本系统根据需要需委托专业机构测试的,监督承建单位配合检验检测,并对测试结果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满足系统设计指标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4)系统安全质量控制:
1)负责系统安全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2)采取旁站等措施对安全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配置过程的监督;
(5)数据整合建库的质量控制
1) 对承建单位提出的数据整合与建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化监理建议;
2)对承建单位提供的各项建设成果进行逐一检验和验收;
3)采取旁站等措施对数据整合建库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4)监督承建单位落实独立第三方对各项数据成果进行客观公正检测;
5) 参与对数据整合及建库的总体验收。
(6)培训的质量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商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商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3)审核确认承建商的培训总结报告。
2、工程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商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商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工期目标出现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商尽快采取措施。
3、工程投资控制
(1)通过对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和工程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评估和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和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协助采购人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和形象的进度结合起来,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
4、工程合同管理
(1)负责下发开工令;
(2)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商按时履约;
(3)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4)对工程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5)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6)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商提交的支付申请;
(7)负责严格按照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建设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书面确认流程。
5、信息管理/工程文档管理
(1)根据国家、省、市、行业及规范要求做好项目文档管理;
(2)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3)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与存档;
(4)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5)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6)提交验收所需的管理文档汇编;
(7)项目周报、月报;
(8)监理工程师通知;
(9)阶段性项目总结;
(10)根据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组织完成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并在合同期结束前,经采购人确认后移交至采购人。
6、项目安全的管理
(1)协助审核监测系统建设的有关安全保密工程技术方案;
(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7、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8、项目的协调和组织
(1)接受委托,统筹项目监理工作,牵头负责项目信息化监理工作与城市运营指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协调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2)中标供应商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项目例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评审会、问题通报会、监理协调会、监理交底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阶段以及最终验收会和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9、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
(1)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项目建设中的技术难点与新技术为采购人提供解答;
(2)结合采购人需求提供咨询意见;
(3)提供完善的项目管理措施,协调项目管理工作。
10、移交及质保相关服务
(1)组织承建单位做好验收、移交工作;
(2)组织、督促承建单位做好整个质保期内相关维护工作。
11、监理其他要求
(1)工程监理大纲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监理大纲,应明确如建筑智能化工程、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中心机房工程、电子通信工程、系统安全、云计算等各类项目监理工作措施及检查工具,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中标供应商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大纲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
(2)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该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的协调和组织等几个方面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对工程建设的关键部分和关键工序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或采购人要求实行旁站监理。
中标供应商必须定时(每周)向项目采购人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中标供应商要对参与的项目全部内容进行保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和影响项目验收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包括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关处罚、不予支付服务费用等。
由于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中不符合项目规范和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
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中标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
提供服务前,参加本项目的所有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到达采购人指定项目实施现场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查验,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鉴于考虑到本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采购人对本项目建设管理的可控性要求,为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中标供应商应具备配套的项目管理平台系统和电子档案管理平台系统,同时具有现场工艺追溯系统软件。为了责任到人。同时中标供应商要提供监理本工程所需的其他监理工具。
(3)监理人员配备
岗位 |
人员配额 |
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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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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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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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 |
5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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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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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不得少于7人。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 1)拟配备监理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所配备监理人员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4)工作保障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执行监理合同时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方可解散,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监理责任;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职为本项目服务,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中标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项目现场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人员及配套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相机、移动硬盘等,租用场地保障监理工作正常开展,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监理机构承担。
(5)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适当调整、增加人员配备和数量,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且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中,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6)中标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并制定完备的本地化服务方案。
(7)中标供应商应遵守相应的监理咨询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文件制度、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8)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其它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协调、竣工验收、项目决算、项目备案等工作。
(9)监理例会定于每项目至少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会议由采购人、承建单位、中标供应商的主要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参加,每次会议中标供应商负责例会考勤和会议记录的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上月工作总结、问题分析解决方案、本月工作计划确定及其他内容。
(10)在合同期间, 监理单位须针对本监理项目专门成立监理工作组,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期间全程主持项目监理工作,并配备相关设备。监理工作组人员至少按附表配备。其中,采购人认为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现场。至少保证2名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其它人员根据项目需要随时到场。
监理服务体系和响应时间要求量化如下:
1)至少提供 5×8 小时的工作时间驻场服务,并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非正常工作时间也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2)提供 7×24 小时的热线支持服务。
3)提供 7×24 小时的应急支持服务,如需到现场支持,2 小时内到达。
项目终验后,中标人仍应随时响应用户服务需求,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到现场技术支持等服务。在确保满足需求的情况下,也可经采购人同意通过电话等方式响应服务。
(11)中标供应商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采购人所有,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采购人。
(12)采购人认为需要咨询或监理的其它事项
除了上述事项外,经双方协商同意,采购人委托中标供应商咨询或监理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取统招分签形式,由合肥市瑶海区数据资源局和中标单位签订主体合同,各子项目主管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合同作为主体合同的补充。社会治理平台由瑶海区委政法委作为子项目主管单位,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由区文旅局作为子项目主管单位,瑶海区应急指挥中心由区应急局作为子项目主管单位,瑶海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由区民政局作为子项目主管单位。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8.74万元,共分为5个子项目:瑶海区城市大脑最高限价90万元,瑶海区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最高限价20万元,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最高限价7.34万元,瑶海区应急指挥中心最高限价12万元,瑶海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最高限价9.4万元。报价(及各子项目分项报价)高于项目及子项目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