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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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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110001353212 发布时间:2024-05-11 文档页数:12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需求及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对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巡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秉承“节约财政支出、发挥资金效益、减少管理成本、管好事不养人”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工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无。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运行服务外包工作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的考核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运行服务外包工作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的考核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

(二)项目实施的时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三)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服务标准: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运行服务外包工作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的考核

(二)服务周期:1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委托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服务外包范围

(一)网格巡查监督服务范围

五华区辖区华山街道、大观街道、护国街道、莲华街道、红云街道、龙翔街道、丰宁街道、普吉街道、黑林铺街道(含高新区移交片区)、西翥街道10个街道办事处共103个社区的所有社区网格监督巡查范围,且区级网格监督员要满足市级考核需完成的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巡查工作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同时应兼顾市容巡查要求,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辖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巡查社区数量根据区委、区政府对下辖街道社区管理需要适时调整变化。

(二)综合诉求受理服务范围

依托五华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完成对各类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诉求问题、市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微博、微信及相关APP等途径反映诉求的诉求受理、立案派遣、案件流转、核查派遣、反馈结案等服务工作;且满足因市级考核区级工作要求需平台座席员履职完成的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完成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所产生在五华辖区反映诉求问题的相关数据提取、分析服务等;综合诉求服务范围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接诉受理平台更新变化的工作任务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变化。

(三)疑难诉求处置服务范围

五华辖区10个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内因地铁施工、产权纠纷、城中村改造等出现的疑难诉求问题,按照案件结案标准,完成此类疑难诉求问题处置的服务工作。

(四)综合办公辅助服务范围

围绕市、区两级相关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和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制定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任务,需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机关内部开展的综合办公辅助服务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纳入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运用的其他重点工作推进要求,协助完成办文、办会、统计、分析、数据整理、编辑、草拟等综合性文件办公服务,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

外包项目工作内容

一、招聘及培训要求

服务外包企业主导人员招聘及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可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纳、储备相应的人才,以保证项目服务期间的用工需求。在初步确定预选人中,年龄及学历、相关工作经验等内容需完全符合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要求,待培训合格即可上岗,并做好员工的薪酬绩效考核工作。人才建设方面,服务外包企业需保证人才储备,定期更新,若出现人员流失情况,一周内抽调人员进行培训,一周内上岗,做好相应服务外包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及人员入离职等手续办理工作。

二、区级网格监督员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巡查立案

负责完成五华区下辖各街道及各社区的所有网格监督信息采集巡查工作任务;承担对各类城市网格化管理诉求问题的立案和上报,以及城市运行过程中道路破损、淹积水等方面预警问题进行巡查上报;立案标准、结案标准、案件类别等要求根据市考区指标调整变化而变化;巡查社区数量根据区委、区政府对下辖街道社区管理需要适时调整变化。

(二)巡查覆盖

巡查覆盖。根据市考区工作要求,负责完成市考区巡查覆盖率考核指标任务,包括案件上报数、巡查轨迹和在线时长三个指标;案件上报数、巡查轨迹和在线时长同时达到要求的社区为巡查合格的社区;负责完成市考区类别覆盖率考核指标任务;负责完成市考区漏报率考核指标任务,要求监督员对照市级上报的案件信息进行案件比对;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同时应兼顾市容市貌监督巡查要求,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辖区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巡查覆盖率、漏报率及案件类别覆盖率等工作要求根据市考区指标调整变化而变化。

(三)疑似新增违法违规建筑专项巡查整治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建筑“双零”行动的工作安排,负责完成区内疑似违法违规建筑的摸排和数据采集,建立数据库;同时,按照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完成疑似新增违法违规建筑问题的巡查上报和现场核实工作。

(四)城市基础数据普查

根据市、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完成五华区辖区城市基础数据的普查采集任务;根据市、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部署,参与配合所属网格网格长开展为民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市、区网格中心关于配合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创文创卫、疫情防控常态化等专项工作的信息采集、宣传动员工作。

(五)现场核实

负责完成卫星遥感案件、图斑、无人机巡查、智能化手段视频巡查等案件现场情况核实、反馈;根据市、区政府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内参与配合处置五华区辖区内城市网格管理工作、市容市貌整治巡查等方面工作的现场情况核实、反馈;承担对市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微博、微信及相关APP等途径反映诉求问题的现场情况核实、反馈;负责配合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业务科室指派的案件和督办案件核实核查工作,必须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取证、上报案件情况,包括夜间经济、夜市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等问题;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业务科室指派的重点督查、集中督查、配合督查等工作。

(六)问题自处置

按照市、区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工作要求,负责完成对非执法类、轻微的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相关轻微问题的先行自处置;积极联动其他网格员上报案件;根据网格长的统筹安排,对轻微问题进行自处置或协调,并积极开展为民志愿服务活动。

三、平台座席员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受理诉求问题来源

按照五华区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工作方案实施要求,受理问题主要分为六类:第一类“网格巡查监督”诉求,是由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员(以下简称“网格监督员”)主动巡查发现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方面的部件、事件问题;第二类“热线”诉求,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热线办通过“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及公文系统交办的各类群众诉求;第三类“吹哨”诉求,是由五华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上报符合五华区“街道吹哨”工作方案明确的问题类别;第四类“上级交办、领导督办”诉求,是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通过昆明市智慧化城市管理综合运行系统平台下发的“接诉即办”诉求以及领导交办的问题;第五类“群众来电来信、网络媒体”是由辖区群众通过五华区领导信箱投诉、民声五华区公众号投诉及网络媒体投诉产生的网格案件诉求;第六类“未诉先办”诉求,是由各街道办事处下辖各社区通过日常辖区巡查、走访、定期梳理易产生投诉问题形成的问题清单。

(二)立案和派遣

围绕项目服务要求,网格监督员在辖区网格内开展信息采集、问题上报等工作,同时依托区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接诉受理大厅,平台座席员开展案件受理、派遣、分析、保障等综合受理业务。

区级网格监督员上报的问题,平台座席员按照立案标准经过综合审核后进行立案;对于公众举报、信访事件及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问题,区级网格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平台座席员根据区级网格监督员反馈的现场情况判定是否立案;对于上级或其他部门转办的有关案件,统一由平台座席员通过区级平台完成巡查上报问题立案审核、派遣、结案核查,各类网格案件派遣率、受理率必须达到100%;督促区属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根据市、区相关考核办法对派遣的城市网格化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相关工作方面的事、部件问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置和备案登记,并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结果及时反馈到区级平台进行结案。

(三)核查派遣

平台座席员在接到各责任单位或处置部门反馈的案件处置结果或案件流转流程后及时通知(派遣)区级网格监督员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实,确认问题达到处置标准,由平台座席员进行结案;若核查结果与反馈信息不符,将案件返回责任单位或处置部门进行二次处置,同时做好书面备注说明和沟通对接工作。

(四)结案

平台座席员对已处置完毕并符合结案标准的案件进行结案,对于处置不达标的案件,进行重新派遣,并跟踪、指导、提醒到位,以保证案件结案率。

(五)反馈和回访

对于公众投诉、反映案件,做好登记和派遣,结案后统一由平台座席员逐一进行案件反馈,并对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回访,做好回访登记。

四、综合办公辅助服务外包人员工作内容及要求

综合办公辅助服务外包人员按业务需求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1.市级考核动态指标的监控、测算、分析、研判等工作。协助分析我区及优秀县区上月考核情况,提出应对市考区任务的改进意见及本月考核工作目标;分析测算制作市考区(八区)各项指标得分预测报表;每天统计、分析我区案件流转情况、案件积压情况,各类案件处置情况,并配合督促相关责任科室针对考核推进情况不达标的项目落实办理;监控市考区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及时预警和发布工作消息。

2.市级考核静态指标的监控、测算、分析、研判等工作。每月按要求收集各科室整理的静态考核指标上报的材料,包括:区级联席会议、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创新制度、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绩效结果运用、监督员绩效考核等市考区所需相关材料,上传考核评价系统,确保市考区各项静态考核指标得分;根据市、区两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协助完成年终相关考核工作。

3.科室行政办公文件编辑。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完成数据收集、统计、制作并报送相应报表和资料;完成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草拟科室各种综合性文件;协助完成上级领导安排部署的临时性网格化管理考核监督任务;协助制定工作方案、下派处置单、推进情况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工作总结、科室工作宣传等各种综合性文件。

4.区内考核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收集区内考核相关版块的各街道、部门、社区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区内月考核相关评价结果;草拟相关考核文件;按照市、区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工作要求,协助对目前运行的区内考核评价指标进行新增、调整、修改、完善;完成区内日考核工作;负责对考核数据的更新;根据《关于完善提升全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成城乡网格员考评指标和管理办法的拟定、修调、更新及工作考评等相关工作;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年度工作要求,协助完成相关报告。

5.督办工作。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指派的重点督查、集中督查、临时督查等工作的案件下派、督促处置、情况统计收集等工作;对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指派的疑难案件进行督办,完成与街道、社区的对接、协调工作,以及案件跟踪问效工作;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要求,完成市级重点案件及督办件的跟踪、监督,以及对区级部门下发的督办件进行督促办理。

6.“两违”专项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建筑“双零”行动的工作安排,同时按照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完成疑似违法违规建筑问题的收集、研判、立案、下派、核查、结案及协调相关工作。

(二)接诉受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接诉即办案件的流转、处置、分析等工作。负责协助完成“接诉即办”案件的接收、流转、研判、下派、协调、统筹等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有效整改落实;负责协助收集整理提交区内考核“接诉即办”版块相关考核材料;负责协助制作“接诉即办”综合性的通报相关文字、图表等内容。

2.未诉先办案件的流转、处置、分析等工作。负责协助完成“未诉先办”“民声五华”APP诉求案件的接收、流转、研判、下派、协调、统筹等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有效整改落实;负责协助收集整理提交区内考核“未诉先办”版块相关考核材料;负责协助制作“未诉先办”综合性的通报相关文字、图表等内容。

3.热线案件的流转、处置、分析等工作。负责协助完成“12345市长热线”案件的接收、研判、下派、审核、结案、协调等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有效整改落实;负责协助收集整理提交区内考核“热线”版块相关考核材料;负责协助制作“12345市长热线”综合性的通报相关文字、图表等内容。

4.哨件的流转、处置、分析等工作。负责协助完成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符合市、区、街道哨件的接收、流转、研判、下派、协调等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有效整改落实;负责协助收集整理提交区内考核“吹哨报到”版块相关考核材料;负责协助制作“吹哨报到”综合性的通报相关文字、图表等内容。

5.科室行政办公文件编辑。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完成数据收集、统计、制作并报送相应报表和资料;完成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草拟科室各种综合性文件。

(三)综合办公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宣传工作。负责配合组织计划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内外宣传工作;负责配合完成日常活动照片的拍摄;结合工作实际,负责配合完成与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内部各科室,五华区涉及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完成约稿;负责协助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宣传栏的定期更新与布置;负责协助收集整理提交区内考核“宣传推广”版块的相关考核材料。

2.公文收发。负责配合运转“昆明市无线政务信息交换平台”;负责协助完成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登记、编号、交换、收发、预处理、传阅;负责配合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档案的定期整理及保存。

3.资产管理。负责协助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具体资产的采购、管理、登记与使用工作。

4.会议组织、公文草拟。负责协助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负责协助草拟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各种综合性文件;负责协助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简介PPT的制作及定期更新;负责协助各科室数据收集、统计、制作并报送相应报表和资料;负责协助完成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5.人事、财务。负责协助市网格五华分中心人事、财务管理及工青妇等工作。

6.后勤保障。负责协助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负责完成其他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办公室临时性承接的工作任务。

(四)指挥调度业务需求

1.案件协调、申诉工作。对市、区两级上报的疑难案件进行协调处置;对具备申诉条件的区级错误案件、漏报待比对案件和市级上报的错误案件等,向市级进行申诉、废案等相关工作。

2.基础信息更新。依据“基层治理网格划分”、“七员入网”和五级网格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对基层网格数据信息、人员信息和网格地图的完善更新;根据区内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并结合《关于完善提升全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完成相应区内考核工作任务。

3.科室公文草拟及宣传。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完成数据收集、统计、制作并报送相应报表和资料;完成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草拟科室各种综合性文件;根据科室安排的工作内容及明确的工作时限,形成工作任务明细,按时督促相关责任人,了解工作开展进度,反馈科室负责人;科室办公用品保管等工作;依据市级工作指示,草拟完成城市数据更新采集相关工作文件;每月负责督促各岗位责任人提交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4.预警工作。根据市、区两级城市预警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人员名单更新、指挥调度、督促、跟踪、预警演练抽查、协调、申诉等相关工作任务;每月依据岗位职责形成考核材料;根据当前需求对防汛、抗旱进行重点指挥调度。

5.视频巡查调度工作。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指挥调度工作任务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存在问题,通过领导批示、公文指出、视频监控巡查和微信工作群反馈等来源,开展专项视频巡查、指挥调度以及对讲机点名等工作;通过视频监控探头进行街面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问题等问题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视频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案件上报立案。

6.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平台系统、“网格五华”APP及相关软件设备的日常监管,并对各成员单位的处置终端、系统平台提供技术指导;保障视频会议的正常召开;对因系统原因造成考核失分的情况,及时向市级申诉;定期收集科室间技术需求进行调整。

7.卫星遥感工作。配合市中心及时完成卫星遥感案件的下发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办理,跟进办理进度并对结案质量进行把控;每月依据岗位职责形成考核材料。

8.重点工作保障。根据当前工作任务开展重点指挥调度工作要求,协调各部门,并牵头开展重点指挥调度工作(如创文、创卫集中指挥调度);配合落实区委区政府当前重点工作落实,包括但不限于多网融合、一网统管、护林防火巡查检查、重点问题点位撤诉销号、市容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反复发案点位的长效监管等;负责将我区因地铁施工、产权纠纷、城中村改造等出现的无主疑难诉求,按照“应急处置、按标准结案”的原则,按时、按质、完成各类诉求处置。

9.现场抽查。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要求,负责完成对反复巡查立案上报及接诉受理平台审核提交已处置但结案情况存疑的网格案件,进行结案后的现场抽查。

10.五级网格工作任务。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工作要求,对五级网格各类网格员进行随机抽查和调度;指导、培训、督促各类网格员开展五级网格工作。

11.五员入网工作。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工作要求,完成市级下派的抽查、检查及相关工作任务;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工作要求,完成区内考核相关工作任务。

12.网格学院工作。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网格学院”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临时工作任务

中标的服务外包企业在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根据各业务科室的实际需要,配合完成科室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服务外包企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工作推进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市网格中心,区委、区政府,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需要,以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需要,适时进行增减。

 

 

 

 

 

服务外包企业运行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工作保障制度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服务外包企业属于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要自觉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和五华区委、五华区政府以及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的规章制度,如涉嫌违纪违法,将会受到监察机关的监督、调查和处置。服务外包企业要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建立健全保障项目规范、高效开展的队伍、培训、绩效、奖惩等相关制度机制,并定期收集整理执行过程材料,落实好项目台账、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同时定期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和亮点工作,撰写宣传和提炼总结材料,严格把关质量,定期提交到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进行抽查、审核。

二、综合服务保障

根据市、区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调度相关工作要求,综合受理服务保障应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涉及区级网格监督员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保障队伍,承担区网格化指挥中心大厅值班值守、接待观摩、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服务保障、配合联动指挥等相关工作。

服务外包企业应实时提升服务外包团队人员工作质量积极主动结合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工作要求,制定服务外包团队人员管理办法及绩效考评办法,明确人员进出机制,严格管理和考评。每季度召开业务培训或技能提升会议,并组织人员进行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绩效奖惩运用。

三、信息采集终端及基本运转保障

服务外包企业应配备满足开展本服务项目所需的信息采集终端及相关携行装备,保障基本运转条件,同时保障好其他利于促进服务工作保质保量保优完成的相关技术和设备。

四、保密工作责任

服务外包企业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的相关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配备到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工作的人员,均需签署保密协议。相关人员及服务外包企业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传输涉及国家及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的秘密信息,不得违规留存涉及国家及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秘密载体;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触和知悉的涉及国家及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秘密;未经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发表、传播涉及未公开工作的内容、文章、著述等。若服务外包企业或个人违反国家及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服务外包企业或个人相关责任。

五、项目应急保障

服务外包企业日常配置不少于3辆以上机动车辆,用于满足必要工作需求。机动车采购、购置、保险等相关费用不在项目预算之列,服务外包企业需自行解决自有车辆日常开销等支出。应急保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服务外包企业除已有车辆外,通过调用、借用、租用等方式临时补充,以满足网格监督工作需求。应急保障人员应急保障期间,服务外包企业应服从市网格五华分中心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六、应急垫资保障方案和人员储备制度

服务外包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垫资保障方案和人员储备制度。服务外包项目运行期间,若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因财政划拨款项滞后,或因财政吃紧等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月服务费用未及时到账,服务外包企业应启用应急垫资保障方案。人员应急保障期间,作为临时补充,服务外包企业应充分满足网格监督工作需求,在时限内第一时间反馈中心,服从市网格五华分中心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七、特别说明

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网格中心、区委、区政府、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需求,以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需求,由市网格五华分中心主导,服务外包企业配合,采取灵活、可操作、合法合规地优化调整,完善改进。最终解释权归市网格五华分中心。

为保障服务的延续性及服务质量,建议中标供应商与原有服务企业协商,并优先接收原有的服务人员。

 

 

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考评标准及内容

一、考评内容

考核为月度考核,任务目标为:市对区月考核“保一争一”。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机制,考评权重比为:基础服务占50%,过程考核占50%;两项指标组成当月月度考评结果。

二、考核方式

服务外包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为确保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各项工作有序推行,项目服务情况将按月进行评价,月度考评结果将作为每月支付服务外包款项的重要依据,每月支付服务外包款项以当月总服务费为计算基数(当月总服务费=项目中标价格÷12)。参照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考评指标(详见附件)。

(一)基础服务得分计分方式

基础服务得分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计分,满分为50分。

1.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一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50分;

2.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二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45分;

3.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三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40分;

4.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四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8分;

5.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五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6分;

6.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六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4分;

7.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七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2分;

8.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八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0分

如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一名,在正常支付月外包服务费用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比例具体由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视当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经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原则不超过服务期限内自然年累计扣除金额的20%。

(二)过程考核考评方式

过程考核由“管理机制”和“服务质量”两个模块组成;过程考核模块分数为:管理机制占25分,服务质量占25分。

管理机制25分,考评内容包括:“效能监督”、“职业道德”、“应急机制”和“附加分”四个模块;服务质量25分,考评内容包括:“区级网格监督巡查工作任务”、“受理、研判、下派、核查、结案工作任务”、“问题处置工作任务”、“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行政办公、综合辅助工作任务”和“统筹指挥、日常调度工作任务”六个模块;对中标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具体考核标准及评分方式见附件。

过程考核考评方式由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每月按照《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考评指标(试行)》进行考评。

每月服务外包工作结束后的次月,由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按照《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考评指标(试行)》对应考评指标,收集、汇总考评依据和相关工作台账报审核科室审核后,形成上月服务外包项目总体考评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交由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办公室进行后续结果运用。

2024年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

项目考评指标(试行)

序号

考评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考评标准

基础服务(50分)

1

基础服务

50

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计分

基础服务得分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计分,满分为50分。

1.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一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50分。

2.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二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45分。

3.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三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40分。

4.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四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8分。

5.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五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6分。

6.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六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4分。

7.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七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2分。

8.若服务月份五华区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月考核中排名八区第八位,则在当月基础服务得分为30分。

过程考核(50分)

2

管理机制(25分)

效能监督

25

在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网格监督巡查工作开展不到位被省、市、区级及以上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督办、专报)批评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

1.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被省级及以上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10分;被市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4分;被区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2分。

2.非核心区域被省级及以上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5分;被市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2分;被区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1分。

3

在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网格监督巡查工作开展不到位被省、市级及以上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曝光报道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

1.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报道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10分;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报道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5分。

2.非核心区域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报道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5分;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报道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3分。

4

在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网格监督巡查工作开展不到位被省、市、区级以上领导,以及部门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

1.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10分;被市级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4分;被区级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2分;被部门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1分。

2.非核心区域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5分;被市级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2分;被区级领导和部门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1分;被部门领导检查、巡查或抽查中批评、文件批示指出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0.5分。

5

在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网格监督巡查工作开展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问题,被热线投诉、“网格昆明”及“民声五华”公众号举报等其他诉求来源渠道反复反映、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增、在建疑似违法违规建筑问题,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

1.影响范围50-100平方米(包含100平方米),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4分;非核心区域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2分。

2.影响范围100-200平方米(包含200平方米),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6分;非核心区域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3分。

3.影响范围200-500平方米(包含500平方米),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8分;非核心区域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4分。

4.影响范围500平方米以上,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10分;非核心区域经核实实属漏巡、漏报的,发生一次扣5分。

5.在开展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过程中,因网格监督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问题,被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等反映问题核实实属漏报的,按照问题类型权重,由服务外包企业对提供问题线索市民进行奖励兑现。

6

服务外包企业应实时监控提升服务外包团队人员工作质量,需结合中心工作要求,制定服务外包团队人员管理办法及绩效考评办法,明确人员进出机制,严格管理和考评。每季度召开业务培训或技能提升会议,并组织人员内部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绩效奖惩运用。

1.未提交人员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或人员进出机制的,一次扣10分。
2.未按时召开培训会,一次扣5分。
3.未提交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照片、考评结果或绩效依据的、一次扣2.5分。

7

职业道德

存在“吃、拿、卡、要”、上报虚假信息、发生有责纠纷等影响信息采集公信力的行为。

发生一次扣5分,发生三次以上的,扣除《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过程考核考评指标》全部分值。

8

报复性采集。

每发生一次扣5分。

9

泄露采集信息或信息采集工具里的信息。

每发生一次扣5分。

10

应急机制

项目应急保障:服务外包企业日常配置不少于3辆以上机动车辆,用于满足必要机动需求;同时,应急保障期间,需配置充足的应急保障人员,以满足网格监督巡查工作需求;应急相应的保障人员在应急保障期间,需听从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统一调配。

服务外包企业日常配置不满足必要机动车辆需求;应急保障期间,不满足网格监督巡查工作需求;应急相应的保障人员在应急保障期间,不听从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统一调配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11

服务外包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垫资保障方案和人员储备制度。服务外包项目运行期间,若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因财政划拨款项滞后,或因财政吃紧等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月服务费用未及时到账,服务外包企业应启用应急垫资保障方案。人员应急保障期间,作为临时补充,服务外包企业应充分满足网格监督工作需求,在时限内第一时间反馈中心,服从市网格五华分中心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服务外包期间,若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因上级划拨款项滞后,或因财政吃紧导致不可抗力的情况,服务外包企业未启用应急保障方案;人员应急保障,服务外包企业不满足网格监督工作人员需求;在时限内没有及时反馈中心;人员应急保障期间,服务外包企业不听从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统一调配,每发生一次扣5分。

12

 

附加分

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推广:在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因工作成效突出、有效发挥网格化管理工作创新机制、体现五华区网格管理和体系建设特色、亮点或网格化管理工作创新的举措、做法,被省、市级及以上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正面报到、宣传的,由服务外包企业牵头策划、包装,并形成具体成果的,报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认定。(注:1.国家级媒体,国家级(含国家部委办局)报纸类: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等;通讯类: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广电类:中央电视台;网络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及腾讯、搜狐、新浪。2.省级媒体,云南电视台十个频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信息报;云南省人民政府网、云南网(不含昆明频道)、云南信息港、人民网云南频道、新华网云南频道、新浪网云南频道。3.市级主要媒体为: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昆明新闻、联播昆明)、都市时报。

经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研判符合的,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正面表扬、宣传推广的,一次加1分;被市级新闻媒体正面表扬、宣传推广的,一次加0.5分。

13

领导正面批示表扬:在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因工作成效突出、有效发挥网格化管理工作创新机制、体现五华区网格管理和体系建设特色、亮点或网格化管理工作创新的举措、做法,被省、市、区级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表扬,由服务外包企业牵头策划、包装,并形成具体成果的,报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认定。

经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研判符合的,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表扬的,一次得1.5分;被市级领导正面批示表扬的,一次得1分;被区级领导正面批示表扬的,一次得0.5分。

14

通报表扬:在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因工作成效突出、有效发挥网格化管理工作创新机制、体现五华区网格管理和体系建设特色、亮点或网格化管理工作创新的举措、做法,被省、市、区级及以上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督办、专报)中正面宣传、推广表扬,由服务外包企业牵头策划、包装,并形成具体成果的,报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认定。

经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研判符合的,被省级及以上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表扬的,一次得1.5分;被市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表扬的,一次得1分;被区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文件通报通报表扬的,一次得0.5分。

15

服务外包企业及时主动开展网格监督巡查工作任务,及时发现、上报有安全隐患、重大事故、大型在建的疑似违法违规建筑物等,提供有价值、有贡献的问题线索,经核实由于上报此类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的予以奖励加分。

根据风险隐患、影响范围及问题结果紧急程度等实际情况,经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研究判定后,予以得分,一次加1分。

备注:附加分总分5分,加分后总分不超过25分。

 

16

服务质量(25分)

区级网格监督巡查工作任务(7.5分)

区级网格监督员巡查覆盖

1.4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区级网格监督员需完成巡查覆盖工作,该项工作包括案件上报数、巡查轨迹和在线时长三个指标任务;巡查工作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同时应兼顾市容市貌巡查要求,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辖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4分;排名第三扣0.8分;排名第四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不认真履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一次扣0.4分;非核心区域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不认真履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一次扣0.2分;问题严重的一次扣0.4分。

17

类别覆盖

0.8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区级监督员巡查发现的案件类别“应报尽报”,实际巡查上报的案件小类数保证每天进行统计。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扣0.3分;排名第四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2.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发生上报类别虚假、上报类别不标准的扣0.4分;非核心区域发生上报类别虚假、上报类别不标准的扣0.2分,问题严重的一次扣0.4分。

18

巡查立案

2

1.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完成五华区辖区10个街道办事处共103个社区的所有社区网格监督信息采集巡查任务;立案标准、结案标准、案件类别等要求根据市考区指标调整变化而变化;对各类城市网格化管理诉求问题的处置立案上报,以及城市运行过程中道路破损、淹积水、“两违”等方面预警问题进行巡查上报。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4分;排名第三扣0.8分;排名第四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日常网格监督巡查中出现虚假上报、重复上报、巡查不到位等问题的,一次扣0.4分;非核心区域日常网格监督巡查中出现虚假上报、重复上报、巡查不到位等问题的,一次扣0.2分。
3.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巡查立案工作发生严重失误的一次扣0.6分;非核心区域巡查立案工作发生严重失误的一次扣0.4分。

19

2.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完成五华区辖区“联动机制”相关工作情况。

“联动机制”在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主城五区排名第一、第二不扣分;排名第三扣0.4分;排名第四扣0.8分;排名第五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20

3.问题自处置。按照市、区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工作要求,对非执法类、轻微的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相关轻微问题的先行自处置工作;联动配合属地街道网格内其他网格员发现和处置问题;根据网格长的统筹对相关信息采集和轻微问题进行处置、协调,并开展为民志愿服务活动。

1.未配合社区完成自处置工作、未按要求到达上报案件数量一次扣0.2分。2.自处置案件上报错误、不达标、弄虚作假一次扣0.2分。

21

漏报

1.5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负责完成市考区漏报率考核指标任务,要求监督员对照市级上报的案件信息进行案件比对。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主城五区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4分;排名第三扣0.8分;排名第四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出现漏报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敷衍了事的问题,导致巡查不到位案件漏报的,一次扣0.4分;非核心区域出现漏报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敷衍了事的问题,导致巡查不到位案件漏报的,一次扣0.2分。
3.因漏报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0.8分。
4.出现案件漏报比对自动流转的问题,一次扣0.2分,出现需要区级监督员审核未确认的案件数一次扣0.4分。

22

数据普查

1

1.根据市、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完成五华区辖区城市基础数据的普查采集任务;根据市、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部署,参与配合所属网格网格长开展为民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市、区网格中心关于配合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创文创卫、疫情防控常态化等专项工作的信息采集、宣传动员工作。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4分;排名第三扣0.8分;排名第四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错普、漏普、巡查工作不达标出现问题一次扣0.4分;非核心区域错普、漏普、巡查工作不达标出现问题一次扣0.2分。
3.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问题的一次扣0.6分;非核心区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任务,造成严重问题的一次扣0.4分。

23

2.按照市、区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工作要求,需区级监督员开展重点巡查工作;上级或其他部门转办的,需区级监督员开展巡查工作。

24

现场核实

0.8

1.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卫星遥感案件、图斑、无人机巡查、智能化手段视频巡查等案件现场情况核实、反馈工作;根据市、区政府工作要求,参与配合处置五华区辖区内城市网格管理工作、市容市貌整治巡查、疑似“两违”建筑等方面的现场情况核实、反馈工作。

1.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现场问题核实、反馈不及时、不准确的,一次扣0.3分;非核心区域现场问题核实、反馈不及时、不准确的,一次扣0.2分。
2.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对诉求问题的核实、反馈、案件核查错误一次扣0.4分;非核心区域对诉求问题的核实、反馈、案件核查错误一次扣0.3分。
3.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案件督办、协调、跟踪不及时,出现一次扣0.4分;非核心区域案件督办、协调、跟踪不及时,出现一次扣0.2分。
4.核心区域(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核实不准确、履职不到位,问题严重的一次扣0.6分;非核心区域核实不准确、履职不到位,问题严重的一次扣0.4分。

25

2.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对市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微博、微信及相关APP等途径反映诉求问题的现场情况核实,反馈工作;配合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业务科室指派的案件核实核查工作。

26

受理、研判、下派、核查、结案工作任务
(4.5分)

上级转办、领导督办诉求

0.5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对上级或其他部门转办的有关案件、事件核实检查问题的受理、研判、下派、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办理、考核、数据统计,相关文字、图表汇总及相关工作。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转办、督办案件跟踪不及时一次扣0.1分。3.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0.4分。

27

吹哨诉求

0.5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收集市级哨源,配合科室开展吹哨报到相关工作(包含协调处置、考核汇总);区属街道办事处街道哨源的研判、流转、处置、督促属地街道办事处按照服务单位考核指标完成哨件考核、数据统计汇总、哨件相关文字、图表汇总及相关台账收集等工作。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未按要求发起哨件、收集哨件、核算“吹哨报到”工作得分等工作,一次扣0.2分。
3.哨件弄虚作假、未达到工作要求,一次扣0.4分。

28

网格监督巡查诉求

1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操作智慧城管平台案件(含市区两级监督员巡查立案案件)进行受理、研判、下派、核查,督促责任单位处置、结案、考核、废案、数据统计等工作。

1. 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扣0.4分;排名第四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2.未及时完成当日上报案件的立案、派遣、核查、结案工作一次扣0.3分。3.立案审核不仔细导致错误案件流转下派的一次扣0.4分。

4.案件未达到结案标准、错误结案一次扣0.5分。

29

热线诉求

2.5

根据《五华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工作要求,对“12345市长热线”案件的受理、研判、下派、督促责任单位处置、审核、协调、结案、考核、数据统计,相关文字、图表汇总及相关工作台账收集等工作。

1.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热线诉求下派工作一次扣0.4分。2.未及时收集、整理热线数据、热线案件办理失误的一次扣0.5分。
3.热线抽查工作中案件响应不达标、满意率不达标、案件处置不达标的一次扣0.3分。4.未文明接听热线诉求或热线诉求处置出错,导致严重后果的一次扣1分。

30

群众来电来信、网络媒体诉求

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新闻媒体曝光、网站信息留言及相关APP等方式反映的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相关案件、事件问题,以及社会公众通过热线投诉及相关APP举报的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有关案件、事件问题的受理、研判、下派、督促责任单位办理、审核、结案、考核、数据统计,相关文字、图表汇总及相关工作台账收集等工作。

1.日常案件受理、跟踪不及时,出现问题一次扣0.4分。2.未及时收集、整理“民声五华”、“电话交办”、“区长信箱”各方面反映的诉求案件一次扣0.3分。3.诉求案件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一次扣0.5分。

31

未诉先办诉求

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五华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相关工作中其他网格员发现的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相关案件、事件问题的受理、研判、下派、督促责任单位办理、审核、结案、考核、数据统计,相关文字、图表汇总及相关工作。

1. 未及时对“未诉先办”的诉求案件按程序受理回复,一次扣0.2分。
2.未及时完成“未诉清单”的研判或研判错误,一次扣0.3分。

3.未及时研判、收集、统计上报的未诉问题,一次扣0.2分。4.被举报工作态度有问题的,一次扣1分。

32

科室行政办公文件编辑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完成数据收集、统计,制作并报送相应报表和资料;完成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草拟科室各种综合性文件。

1. 报表、考核材料和数据等的收集、统计、报送出错一次扣0.2分。
2.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问题,一次扣0.2分。

3.科室各种文件、PPT的草拟、制作出错一次扣0.2分。

33

问题处置工作任务
(1分)

疑难诉求处置

1

根据工作要求,对五华辖区10个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内因地铁施工、产权纠纷、城中村改造等出现的无主诉求问题,按照案件结案标准,此类疑难诉求问题处置等内容;疑难案件的协调、下派等工作;考核对部门、街道主动承担部分案件的审核并整理形成台账工作;配合接诉受理平台整理出的积压、超期案件,并对接考核监督科进行研判给出废案意见,报审批废案,并对废案详情进行登记工作。

1.未协助完成疑难案件的协调、下派等工作出现一次扣0.4分。2.案件未在案件处置期限内完成的,出现一件扣0.5分。

34

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工作任务
(3分)

市级考核监测、预警

3

协助分析我区及优秀县区上月考核情况,提出应对市考区任务的改进意见及本月考核工作目标;分析测算制作市考区(八区)各项指标得分预测报表;每天统计、分析我区案件流转情况、案件积压情况,各类案件处置情况,并配合督促相关责任科室针对考核推进情况不达标的项目落实办理;监控市考区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及时预警和发布工作消息。

1.未分析上月考核情况,一次扣0.2分。2.未对市考区的改进而做出调整,一次扣0.2分。3.未做测算分析,一次扣0.2分。4.未统计、分析我区案件流转、积压、处置情况,一次扣0.2分。
5.未及时监控市考区指标运行情况的,一次扣0.2分。

35

市级考核数据研判、收集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收集各科室整理的静态考核指标上报的材料,包括:区级联席会议、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创新制度、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绩效结果运用、监督员绩效考核等材料,上传考核评价系统;根据市、区两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完成年终相关考核工作。

1.材料收集、上传出错的一次扣0.2分。
2.未按要求完成年终报告、台账收集整理出错,一次扣1分。

36

区级考核综合研判、收集及综合文书编辑

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收集由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各责任科室提交的区内考核相关模块的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和社区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区内月考核相关评价结果。

考核材料收集、审核、汇总出错的一次扣0.2分。

37

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草拟相关考核文件;按照市、区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工作要求,协助对目前运行的区内考核评价指标进行新增、调整、修改、完善;牵头完成区内日考核工作;负责对考核数据的更新;根据《关于完善提升全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成城乡网格员考评指标和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年度工作要求,完成相关报告。

1. 月通报出错一次扣0.4分。2.未对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一次扣0.2分。3.未按照任务要求对考核评价指标进行新增、调整、修改、完善的一次扣0.2分。4.日考核结果收集、审核、统计、汇总出错一次扣0.2分。

5.未按要求完成年报制作或数据计算汇总出错,一次扣1分。

38

专项工作考核研判、收集

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收集区级相关牵头部门纳入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月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区内月考核相关评价结果。

考核材料收集、审核、汇总出错的一次扣0.2分。

39

“两违”专项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建筑“双零”行动的工作安排,同时按照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完成疑似违法违规建筑问题的收集、研判、立案、下派、核查、结案及协调相关工作。

1.未按要求完成“两违”专项案件的立案、派遣、核查、结案工作一次扣0.2分。2.未按要求完成“两违”专项案件的认定情况收集的,一次扣0.2分。
3.未按要求完成“两违”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处置情况收集汇总等工作的,一次扣0.2分。
4.“两违”专项工作跟踪督促不及时、案件交办单、结案通知等出错,导致出现严重后果,一次扣0.4分。

40

督办

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完成市网格五华分中心业务科室指派的重点督查、集中督查、配合督查等工作;对市网格五华分中心业务科室指派的疑难案件和督办案件,完成与街道社区的协调工作,以及案件跟踪问效工作;依据上级领导、部门工作要求,完成市级重点案件及督办件的跟踪、监督,以及对区级部门下发督办件进行督促办理;完成中心督办件的拟定、下发、跟踪、督促、反馈等工作。

1.督办工作出现问题一次扣0.2分。2.督查、督办不及时、出现严重错误的一次扣0.4分。

41

科室行政办公文件编辑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完成数据收集、统计,制作并报送相应报表和资料;完成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草拟科室各种综合性文件。

1. 报表、考核材料和数据等的收集、统计、报送出错一次扣0.2分。
2.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问题,一次扣0.2分。

3.科室各种文件、PPT的草拟、制作出错一次扣0.2分。

42

监督管理综合文件编辑。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协助完成上级领导安排、部署的临时性网格化管理考核监督任务;协助制定工作方案、下派处置单、推进情况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工作总结、科室工作宣传等各种综合性文件。

综合性文件未按时完成、未达到工作要求的一次扣0.2分。

43

行政办公、综合辅助工作任务
(1.6分)

宣传推广

1.6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对外宣传推广工作要求,配合组织计划中心内外宣传工作;配合完成日常活动照片的拍摄;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完成与中心内部各科室,五华区相关涉及部门、街道办事处完成约稿;协助完成中心宣传栏的定期更新与布置;协助草拟中心相关宣传材料;协助收集整理提交区内考核“宣传推广”模块相关考核材料。

1. 日常活动的宣传拍摄工作未完成,一次扣0.2分。2.未及时配合各科室与涉及部门、街道约稿,一次扣0.2分。

3.未对宣传栏进行定期更新与布置,一次扣0.2分。4.宣传推广材料草拟、收集出错,一次扣0.2分。
5.考核材料整理、计算出错的一次扣0.2分。

44

日常管理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协助使用“昆明市无线政务信息交换平台”系统;协助完成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登记、编号、交换、收发、预处理、传阅;配合完成中心档案的定期整理及保存。

1.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登记、编号、交换、收发、预处理、传阅遗漏、出错,一次扣0.4分。2.中心档案的定期整理及保存遗漏出错一次扣0.2分。

45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协助数据收集、统计,制作并报送相应报表和资料;协助完成中心具体资产的采购、管理、登记与使用工作。

1.报表和资料的收集、统计、报送出错一次扣0.2分。2.中心具体资产的采购、管理、登记与使用出错一次扣0.2分。

46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协助完成中心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协助草拟中心各种综合性文件;协助完成中心简介PPT的制作及定期更新;协助完成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协助中心人事、财务管理及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完成中心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党建等专项工作。

1. 中心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问题,一次扣0.2分。

2.中心各种文件、PPT的草拟、制作出错一次扣0.2分。3.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出错一次扣0.2分。4.各种专项工作的协助完成出错一次扣0.2分。

47

统筹指挥、日常调度工作任务

(5分)

问题申诉

0.5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对市、区两级上报的疑难案件进行协调处置;对具备申诉条件的区级错误案件、漏报待比对案件和市级上报的错误案件等,向市级进行申诉、废案等相关工作;对因系统原因造成考核失分的,及时向市级申诉。

1. 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申诉、漏报待比对案件的申诉出错一次0.2分。3.周期性工作及重点工作的收集、分析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0.2分。

4.未按工作要求完成疑难案件的协调、处置工作的,一次扣0.2分。

48

基础信息更新

0.5

1.依据“基层治理网格划分”、“七员入网”和五级网格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对基层网格数据信息、人员信息和网格地图的完善更新。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未对“七员入网”基层网格数据;一、二、三、四、五级网格划分及责任信息进行更新、完善、网格地图绘制更新,工作履职不到位、数据信息更新错误,一次扣0.2分。
3.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一次扣0.2分。

49

2.根据区内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并结合《关于完善提升全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内明确的工作要求,完成相应区内考核任务。

未按工作要求开展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内容的一次扣0.2分。

50

五级网格

0.5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对五级网格各类网格员进行随机抽查和调度;指导、培训、督促各类网格员开展五级网格工作。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2.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一次扣0.2分。

51

五员入网

0.5

1.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完成市级下派的抽查、检查及相关工作任务。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或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未计算或计算错误案发率得分一次扣0.2分。3.市级下派的抽查检查任务未完成出错一次扣0.3分。4.工作敷衍了事、流转不及时造成失分的一次扣0.4分。

52

2.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完成区内考核相关工作任务。

53

预警处置

0.5

1.根据市、区两级城市预警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人员名单更新、指挥调度、督促、跟踪、预警演练抽查、协调、申诉等相关工作任务;每月依据岗位职责形成考核材料。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预警人员名单错误、更新不及时一次扣0.2分。3.预警演练、调度工作、预警案案件申诉未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0.2分。
4.预警处置不及时、工作拖沓一次扣0.3分。

54

2.根据当前需求对防汛、抗旱进行重点指挥调度。

55

重点工作保障

0.5

根据当前工作任务开展重点指挥调度工作要求,协调各部门,并牵头开展重点指挥调度工作(如创文、创卫集中指挥调度);配合落实区委区政府当前重点工作落实,包括但不限于多网融合、一网统管、护林防火巡查检查、重点问题点位撤诉销号、市容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反复发案点位长效监管等。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或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重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出现问题一次扣0.2分。

56

卫星遥感

0.5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作要求,配合市中心及时完成卫星遥感案件的下发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办理,跟进办理进度并对结案质量进行把控;每月依据岗位职责形成考核材料。

1.当月网格化管理市考区月考核排名第一不扣分;排名第二扣0.2分;排名第三及以下扣除本项全部分值。2.未按质按量完成卫星遥感相关工作内容,出现一次扣0.2分。

57

技术支持

1.5

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平台系统、“网格五华”APP及相关软件设备的日常监管,并对各成员单位的处置终端、系统平台提供技术指导;保障视频会议的正常召开;对因系统原因造成考核失分的情况,及时向市级申诉;定期收集科室间技术需求进行调整。

技术支持不到位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一次扣0.3分。

58

巡查及调度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指挥调度工作任务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存在问题,通过领导批示、公文指出、视频监控巡查和微信工作群反馈等来源,开展专项视频巡查、指挥调度以及对讲机点名等工作;通过视频监控探头进行街面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问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视频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案件上报立案。

1.巡查调度出现问题一次扣0.2分。2.未按时完成对讲机点名一次扣0.2分。3.巡查发现问题未形成案件上报一次扣0.2分。

  4.未按要求完成现场抽查相关工作的,一次扣0.2分。

59

现场抽查。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修订稿)》工作要求,负责完成对反复巡查立案上报以及接诉受理平台审核提交已处置但结案情况存疑的网格案件,进行结案后的现场抽查。

60

网格学院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网格学院”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未按工作要求完成的,一次扣0.2分。

61

科室行政办公文件编辑

根据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行政办公工作要求,完成数据收集、统计,制作并报送相应报表和资料;完成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准备工作;草拟科室各种综合性文件。

1.报表、考核材料和数据等的收集、统计、报送出错一次扣0.2分。

2.科室接访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问题,一次扣0.2分。

3.科室各种文件、PPT的草拟、制作出错一次扣0.2分。

62

根据科室安排的工作内容以及明确的工作时限,形成工作任务明细,按时督促相关责任人,了解工作开展进度,反馈科室负责人;科室办公用品保管等工作;依据市级工作指示,草拟完成城市数据更新采集相关工作文件;每月负责督促各岗位责任人提交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63

其他工作任务执行情况
(2.4)

临时工作

0.6

配合接诉受理科完成工作月报撰写,配合科室完成办文、办会、宣传等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完成服务单位及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未按工作要求完成的,出现问题一次0.3分。

64

0.6

配合考核监督科完成工作月报撰写,配合完成办文、办会、宣传等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年度工作总结;配合完成服务单位及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未按工作要求完成的,出现问题一次0.3分。

65

0.6

完成办公室临时性承接的工作任务;配合完成服务单位及科室负责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未按工作要求完成的,出现问题一次0.3分。

66

0.6

根据指挥调度科的实际需求,配合完成科室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未按工作要求完成的,出现问题一次0.3分。

特别说明:考核计分表根据五华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外包工作推进要求,结合昆明市委、昆明市政府,昆明市网格中心,五华区委、五华区政府,昆明市网格五华分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实时推进需求,以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需求,由市网格五华分中心主导,外包企业配合,采取灵活、可操作、合法合规的优化调整,完善改进。最终解释权由市网格五华分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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