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总纲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技术支撑项目
2.服务合同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4.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2项目背景
中山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动中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近几年中山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较为稳定,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到83.3%,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中山港码头和南沙湾断面分别是中山市的国考、省考断面,也是中山市重要的入海河流断面,部分月份连续出现溶解氧(DO)不达标情况,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等指标也偶有超标,2023年中山港码头DO连续出现5个月未达标情况,南山湾断面NH3-N超标3次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虽未将总氮(TN)指标列入考核范围,但高含氮量废水的排放同样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因此水污染防治工作也需进一步关注TN的污染控制。
此外,目前流域内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均低于70mg/L,与《中山市污水处理“双低”整改实施方案》中提到的“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70mg/L以上”工作目标要求仍有差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即出水总氮浓度限值为15mg/L,对于收纳水体影响较大,但其对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TN浓度的影响尚不明确。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的任务要求,精准诊断中山港码头(地表水国考断面)、南沙湾(地表水省考断面)部分月份水质超标的问题症结,确保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达标,促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山市拟聘请在水环境治理领域综合技术力量雄厚、实践经验丰富、能驻点现场提供第三方技术支撑的单位,定期调度分析水质自动监测、月度手工监测等水质数据,同时借助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技术设备进行实地勘查摸排,开展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分析评估技术支撑工作,摸清断面主要污染因子污染来源,研判主要污染因子的污染症结与分析成因,分析断面DO影响因素,提出科学精准、切实可行的强化管理方案,为保障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稳定达标提供技术支撑。
采购包1(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技术支撑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有效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40%,2024年10月底前,中标人提交服务期各月《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月度水质研判分析简报》及《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主要支流水质监测指标浓度沿程分布图》并通过技术评审后,且提供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 3期:支付比例20%,2024年12月底前,中标人提交服务期各月《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月度水质研判分析简报》《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主要支流水质监测指标浓度沿程分布图》以及《污水处理厂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影响研究报告》《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研究报告》并通过技术评审后,且提供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注:(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2)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款项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有效的发票;(3)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4)谅解并明确同意:采购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采购人的付款期限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有延误,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中标人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采购人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采购人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采购人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采购人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5)如因特殊情况中标人未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服务事项,则按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结算费用。如因中标人原因迟延交付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验收要求 |
1期:1.履约验收主体: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履约验收时间: 2024年12月底前。 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共同进行。 4.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项目验收结束后中标人应负责提交盖章版项目成果。 5.履约验收内容:技术和商务要求、质量符合用户需求书、本合同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6.履约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一)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所需的服务费、人力资源成本、设施设备费用、差旅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如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除本条约定的费用外,中标人无权再向采购人收取其他费用。 (二)保密要求,中标人保证对在谈判、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亦不得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信息、资料、文件挪作他用,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或一方违约而失效,将长期有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期限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持续有效,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一方的违约而失效。 (三)成果归属及知识产权归属,项目的所有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挪作他用,履行本合同取得的知识产权归双方拥有。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为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保存日常工作记录,要主动收集、整理、提供文档、照片、影像等资料,做到项目每个成员都有实施过程留档,项目结束时自行保留相关服务内容实施的证明材料以备用。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照片、视频等格式(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技术支撑项目 |
项 |
1.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技术支撑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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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服务内容 (1)组建团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求建立项目工作小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职称,除项目负责人外小组成员不少于6人,且小组成员具有环境类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工作小组需明确项目研究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计划,统一工作范围、数据核对标准与要求,调查流域范围内相关基本情况,形成定期水质监测数据调度机制。 (2)现场调查与问题分析。在服务期首月起始初步识别主要污染因子的污染重点区域,通过现场调查方式,分析主要污染因子的污染来源、产排及占比情况。服务期首月起定期调度分析水质数据,形成月度水质研判分析简报,为主管单位决策与调度提供技术支持。 (3)主要支流通量监测与评估。开展主要支流通量监测与评估,调查内容包括水位、流速、流量、水质监测等,完成各流域汇水量及污染物通量平衡关系系统核算,形成考核断面主要支流水质监测指标浓度沿程分布图,评估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所在水体的主要支流上游来水、污染输入等因素对主要污染因子及DO浓度变化(富氧和耗氧)的影响。 (4)水质研判分析评估。结合流域范围内的治水工程等相关措施,预测治水工程和主要任务实施后的断面主要污染因子及DO的控制效果。根据流域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相关资料数据,分析其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的影响。同时,从成本效益及环境效益等方面进一步开展降低污水处理厂总氮出水浓度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评估,形成污水处理厂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影响研究报告。根据月度水质研判分析简报、主要支流通量监测与评估及流域内治水工程与污水处理厂对断面的影响分析结果,提出可落地、可实施、具有可达性的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达标管控建议,形成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研究报告,通过项目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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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1周内建立项目工作小组,明确小组成员项目研究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计划,统一工作范围、数据核对标准与要求,调查流域范围内相关基本情况,形成定期水质监测数据调度机制。 (2)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首月底前初步识别主要污染因子的污染重点区域,通过现场调查方式,分析主要污染因子的污染来源、产排及占比情况。服务期首月起定期调度分析水质数据,形成月度水质研判分析简报,服务期首月-12月每月定期提交《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月度水质研判分析简报》。 (3)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集中进行调研,5个月内完成主要支流通量监测与评估,于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主要支流水质监测指标浓度沿程分布图》,并通过技术评审。 (4)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污水处理厂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影响研究报告》《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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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质量要求 本项目提交的《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月度水质研判分析简报》《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主要支流水质监测指标浓度沿程分布图》《污水处理厂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影响研究报告》《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研究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的项目实施现场或相关实验室进行监督或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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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验收标准 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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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成果 提交的成果包括: (1)《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月度水质研判分析简报》; (2)《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主要支流水质监测指标浓度沿程分布图》; (3)《污水处理厂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影响研究报告》; (4)《中山市中山港码头、南沙湾断面水质研判评估研究报告》。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