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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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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270001383350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年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领导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广东省委“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广东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对人才的需求,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高学历青年科技人才,有针对性地举办招才引智活动。组团赴重点院校开展引才活动,积极宣传广东的人才政策,吸引全球高端人才到广东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合同签订起一年。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内。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6、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户需求书

基本要求

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带“★”的条款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较重要要求,投标人无法满足或响应时将影响其技术评分。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投标人未提供《合同分包协议书》时视为未作分包。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810.62万元

(三)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

(四)项目内容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人社部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广东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对人才的需求,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高学历青年科技人才的招才引智活动。赴院校聚集城市和重点院校开展引才活动,宣传广东的人才政策,吸引优秀青年人才到广东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对接活动

聚焦服务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在省内开展重点行业青年科技人才专场对接会,并同步开展网络对接会和直播带岗,促进广东省重点产业和硕博青年科技人才高质量对接,提升人才或项目对接匹配的效率和质量。

2.粤好服务·粤聚人才——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招才引智活动

聚焦服务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赴北京、上海等名校聚集的城市,到重点院校和重点专业院系开展宣传,引进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提升人才对接匹配的效率和质量,助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3.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百千万工程招才引智活动

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粤东西北地区基层紧缺人才需求,在省内开展基层教育、医疗等青年人才对接活动,引导毕业生向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流动,并组团赴东北、西北等高校集中的城市引才,解决基层教育、医疗等人才短缺问题。

4.粤好服务·粤聚人才——港澳青年人才交流活动

依托人才港等广东人才服务平台,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定向邀约港澳青年人才走进广东交流研学,帮助青年人才了解大湾区的发展成就和人才政策、人才生态,赴港澳开展广东人才政策宣讲及引才活动。

5.急需紧缺人才数据分析报告和就业指导培训班

收集分析粤港澳大湾区重点行业紧缺人才情况及重点院校人才供应情况,结合对学生毕业院校的分析等,研究提出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的状况,解决人才短缺问题的意义、建议并开展就业指导培训班,引导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五)项目计划

★1.计划举办12场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对接活动(配套开展配套网络对接会及直播带岗,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2.计划举办4场粤好服务·粤聚人才——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招才引智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3.计划举办5场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百千万工程招才引智活动,包括2场省内教育、医疗等青年人才对接活动和3场东北、西北等地区引才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4.计划举办3场粤好服务·粤聚人才——港澳青年人才交流活动,包括2场港澳青年人才走进广东交流研学活动和1场赴香港或澳门政策宣讲及引才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5.计划起草形成3份行业紧缺人才数据分析报告,并举办5期就业指导培训班。(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二、供应商要求

本项目实施因涉及人才招聘、人才培训等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实施;跨省市招聘平台推广和运营;信息数据采集、统计与分析,人才流向分析等多项内容,拟选择有丰富同类项目经验的供应商承接,相关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所在地采取备案制的,提供备案证明)

3.具备开展现场招聘、人才培训等活动的相关专业人员。

4.具备承办政府公益性省内外现场招聘会、政策宣讲会、港澳人才交流研学、活动宣传推广的项目经验。

5.具备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

6.与省内外多所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能够充分开发毕业生资源。

7.具备开发人才、高校、科研单位、规模企业、人才服务机构等资源的能力。

★8.配备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4人,驻场人员必须是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员工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驻场人员参加省外引才活动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三、服务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6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引未来——2024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的通知》

3.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8号)

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粤发〔2022〕20号)

5.《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3〕5号)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对接活动

1.聚焦服务广东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搭建产才对接高质量平台,举办12场省内青年人才对接会。(同步开展配套网络对接会及直播带岗)

2.制定开展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对接活动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方案等。

▲3.根据青年科技人才对接活动主题,发动组织有相关招聘需求的单位参会,招聘规模上须满足以下条件:每场不少于40家单位,其中事业或科研单位不少于15家,行业龙头企业、广东企业竞争力500强或高新企业不少于15家。

4.在采购人指定平台配合现场对接活动同步组织网络对接,制作网络对接会专题页面和服务专栏,网络对接活动期间提供24小时系统维护。

5.在活动现场开展直播带岗,搭建直播带岗平台,每场活动组织不少于5家用人单位参与,人才可通过直播平台完成简历投递、求职意向达成等。

6.设计制作活动展板、招聘海报和网络平台推动送页面等,联系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对接高校就业平台发布活动信息,通过粤省事等平台发布活动预告,安排专业摄影、摄像拍摄。

7.落实活动场地,负责现场布置、展位搭建等工作,并配备必要设备设施和充足物资满足会场用电、照明、通风和降温等要求,提供现场医疗卫生、安全保障、环境保洁等服务,并将活动策划方案、应急预案、安全工作方案等活动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确认。

▲8.利用大数据技术,在青年科技人才对接活动举办前3天,多渠道、多方式对重点服务学生群体精准推送活动预告信息,确保每场入场硕博青年人数每场不少于300人。

9.现场设立就业指导及政策咨询专区,安排专业指导老师及政策咨询工作人员现场为参会学生提供简历诊断、面试指导、政策解答等服务,并配备2套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等为参会单位和学生提供应急打印、复印等服务,为参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并配备充足饮用水供参会学生按需领取。

10.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活动用人单位资质及招聘岗位信息审查,在发动组织招聘单位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诚信审查制度,指定专人专职全程跟进,及时发现解决争议问题,避免因岗位任职要求、薪酬水平等设置明显不合理引发争议。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内容,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性条款,不得要求求职者提供与求职无关的额外证明材料。

11.加强人才对接活动数据采集工作,特别是人才数据、项目数据,行业、单位、岗位等供求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及时向采购人报送以下情况:

(1)每场对接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内,报送参会单位数、岗位需求信息,并进行人才数据合岗位需求数据匹配分析;

(2)每场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参会青年人才人数、参会单位接收简历数量、现场达成初步意向数量等。

(3)每场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参会单位基本情况、提供岗位类别分布情况、岗位薪资分布情况,二是参会青年人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三是招聘单位满意度调查情况,四是收集集中反映的问题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粤好服务·粤聚人才——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招才引智活动

1.聚焦服务广东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搭建产才对接高质量平台,举办4场省外招才引智活动。

2.制定开展粤好服务·粤聚人才——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招才引智活动的组织实施办法、安全工作方案等。

▲3.根据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招才引智活动专场主题,发动组织有相关招聘需求的单位参会,招聘规模上须满足以下条件:每场不少于30家单位,其中事业单位或科研单位不少于10家,行业龙头企业、广东企业竞争力500强或高新企业不少于10家。

4.在采购人指定平台配合现场对接活动同步组织网络对接,制作网络对接会专题页面和服务专栏,网络对接活动期间提供24小时系统维护。

5.设计制作活动展板、招聘海报和网络平台推动送页面等,联系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对接高校就业平台发布活动信息。

6.落实活动场地,负责现场布置、展位搭建等工作,提供现场医疗卫生、安全保障等服务,并将活动策划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等活动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确认。

▲7.利用大数据技术,在活动举办前3天,多渠道、多方式对重点服务学生群体进行活动预告信息精准推送,确保每场入场求职人数每场不少于200人。

8.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活动用人单位资质及招聘岗位信息审查,在发动组织招聘单位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诚信审查制度,指定专人专职全程跟进,及时发现解决争议问题,避免因岗位任职要求、薪酬水平等设置明显不合理引发争议。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内容,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性条款,不得要求求职者提供与求职无关的额外证明材料。

9.加强人才对接活动数据采集工作,特别是人才数据、项目数据,行业、单位、岗位等供求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及时向采购人报送以下情况:

(1)每场对接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内,报送参会单位数、岗位需求信息,并进行人才数据合岗位需求数据匹配分析;

(2)每场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参会青年人才人数、参会单位接收简历数量、现场达成初步意向数量等。

(3)每场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参会单位基本情况、提供岗位类别分布情况、岗位薪资分布情况,二是参会青年人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三是招聘单位满意度调查情况,四是收集集中反映的问题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三)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百千万工程招才引智活动

1.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粤东西北地区基层紧缺人才,在省内开展2场基层教育、医疗等青年人才对接活动,并组团赴高校集中的城市开展3场引才活动。

2.制定开展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百千万工程招才引智活动的组织实施办法、安全工作方案等

▲3.根据百千万工程招才引智活动主题,发动组织有相关招聘需求的单位参会,招聘规模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内活动:每场不少于200家单位,其中粤东西北地区企事业单位不少于100家。

(2)省外活动:每场不少于30家单位,其中粤东西北地区企事业单位不少于20家。

4.设计制作活动展板、招聘海报和网络平台推送页面等,联系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对接高校就业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其中省内活动要通过粤省事等平台发布活动预告。

6.落实活动场地,负责现场布置、展位搭建等工作,并提供现场医疗卫生、安全保障、环境保洁等服务,并将活动策划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等活动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确认。

▲7.利用大数据技术,在乡村振兴引才活动举办前3天,多渠道、多方式对重点服务学生群体进行活动预告信息精准推送,省内活动入场求职人数每场不少于500人,省外活动入场求职人数每场不少于200人。

8.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乡村振兴引才活动用人单位资质及招聘岗位信息审查,在发动组织招聘单位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诚信审查制度,指定专人专职全程跟进,及时发现解决争议问题,避免因岗位任职要求、薪酬水平等设置明显不合理引发争议。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内容,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性条款,不得要求求职者提供与求职无关的额外证明材料。

9.加强人才对接活动数据采集工作,特别是参会人才数据,行业、单位、岗位等供求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及时向采购人报送以下情况:

(1)每场对接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内,报送参会单位数、岗位需求信息,并进行人才数据合岗位需求数据匹配分析;

(2)每场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参会人才数量、参会单位接收简历数量、现场达成初步意向数量等。

(3)每场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参会单位基本情况、提供岗位类别分布情况、岗位薪资分布情况,二是参会青年人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三是招聘单位满意度调查情况,四是收集集中反映的问题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四)粤好服务·粤聚人才——港澳青年人才交流活动

▲1.举办2场港澳青年人才走进广东交流研学活动。定向邀请不少于50名硕博学历的港澳青年人才走进广东,联系省内有影响力的平台载体、企事业单位,通过政策宣讲、实地参访、人才交流、项目对接等活动形式,帮助港澳青年人才了解广东就业创业政策,建立港澳青年人才和湾区企事业单位的链接渠道。

▲2.举办1场赴香港或澳门交流活动,开展广东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发动组织相关引才需求的地市人才公共服务部门、人才需求的企事业单位,赴港开展人才需求宣讲及交流活动。参会企事业单位不少于10家。

3.制定开展粤好服务·粤聚人才——港澳青年人才交流活动的组织实施办法、安全工作方案等。

4.设计制作活动展板、招聘海报和网络平台推送页面等,联系港澳高校的研究生院等部门,聚焦广东重点产业集群相关专业领域,组织港澳青年人才参会,做好人才信息收集、审核、保密工作。

5.安排专业摄影、摄像拍摄全程拍摄活动过程,剪辑制作1条不少于60秒的活动视频。

6.落实活动场地,负责现场布置、展位搭建等工作,并提供活动安全保障服务,并将活动策划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等活动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确认。

7.活动前梳理、收集企事业单位人才、项目需求信息和各地市人才政策宣传信息,提前做好双向对接,并于每场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给采购人进行确认,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8.活动后做好参会人才、单位、 对接成效等数据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跟踪活动成果,每场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报送参会港澳硕博士青年人才人数、专业、应聘意向等,3个工作日内提交数据分析报告。

(五)急需紧缺人才数据分析报告和就业指导培训班

1.急需紧缺人才数据分析报告需收集分析粤港澳大湾区重点行业紧缺人才情况及重点院校人才供应情况,结合对学生毕业院校的分析等,结合对学生毕业院校的分析等,研究提出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的状况,协助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调研活动,结合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项目对接会,配合做好的招聘需求、供需情况、人才流向等数据采集和分析,开展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专题研究,形成3份课题报告及建言献策报告。

2.报告需深入分析和研究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基础情况、供需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其他先进省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的优秀做法和成果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对的策建议,为政府部分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

3.举办5期就业指导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省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培训班;课程设计要符合培训对象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职业规划与发展方向、就业形势与政策指导、简历撰写辅导、职场礼仪与职业素养、就业信息服务等内容。

4.每期就业指导培训班不少于2小时,线下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每期培训需根据主题邀请授课老师,包括但不限于国内高校就业工作专业老师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5.就业指导培训班需确定课程内容及制作课件,落实培训场地和配套设施;负责培训现场消防、安保等工作;工作人员全程跟进服务及时解决嘉宾和参会学生需求;负责授课嘉宾的交通、食宿和教学等相关保障工作。

6.每场活动结束向采购人报送参加培训的学生人数等数据信息,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情况报告,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嘉宾授课情况,二是参加培训满意度调查并收集集中反映的问题,三是梳理培训班存在的问题,四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六)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系列活动品牌宣传

▲1.宣传材料。根据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系列活动的内容开展整体宣传策划,对每场活动必须提供1份高质量的新闻稿,重点场次须有综述、评论性文章,提升宣传报道深度。中标人须配备1名有政务宣传撰稿3年以上经验的新闻宣传人员驻场。

2.活动报道。做好媒体联络及接待工作,省内活动邀请不少于2家省级以上媒体到活动现场,采访报道;省外活动联系不少于2家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新闻稿。

3.活动直播。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对接活动提供直播带岗服务。每次支持不少于2个机位及导播设备,全年不少于12场。

▲4.活动跟拍。跟拍重点活动,制作活动视频,全年视频总时长不少于25分钟。收集整理活动图片,设计排版并制作成册。全年不少于1套,按需印刷,印刷数量不少于400册。

5.新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活动造势及新闻宣传,着力扩大活动影响力,突出项目全省引领示范作用,持续强化“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系列活动”品牌效应。

五、项目验收

采购人按《2024年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服务项目验收评分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得分低于85分的,从项目费用(合同价)中扣除5%。应当扣除的费用于项目结束时从应付的项目费用中直接扣除,扣除后再支付项目费用余额。工作验收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进行现场评分,供应商不配合进行现场评分或不对评分结果签名确认的,以采购人评分结果为准。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借采购人名义开展不法行为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2.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保密要求妥善管理本项目收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未经信息所有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将相关信息公开、变卖或做其他商业活动之用,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原因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的,供应商应自行解决纠纷。

3.供应商未能按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仍要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供应商的保密义务的履行具有永久性,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去效力。

4.采购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的,采购人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采购人每逾期付款一天,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未付合同款项的0.1‰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当期未付金额的5%。

5.如因供应商过错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时,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商处理方式。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供应商每逾期一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合同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 30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要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其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合同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0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要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7.供应商保证其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或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的信息、数据、技术资料、文件和其它物品。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丢失或损坏、污染采购人或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的信息、数据、技术资料、文件和其它物品的,给上述各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对上述各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供应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此外还要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10.所有中标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等责任,采购人均有权在应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以扣除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要求中标人支付或赔偿。

七、付款方式(若相关政策有所变化,以合同具体签订为准)

(一)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启动款。(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二)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审定完成项目计划50%以上,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45%的项目中期进度款。(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三)项目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同意并确认根据验收情况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尾款。(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采购包1(2024年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起一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详见用户需求书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期:支付比例45%,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期:支付比例5%,详见用户需求书

验收要求

1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服务项目

1.00

8,106,200.00

8,106,2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投标人未提供《合同分包协议书》时视为未作分包。

2

★1.计划举办12场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对接活动(配套开展配套网络对接会及直播带岗,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3

★2.计划举办4场粤好服务·粤聚人才——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招才引智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4

★3.计划举办5场粤好服务·粤聚人才——百千万工程招才引智活动,包括2场省内教育、医疗等青年人才对接活动和3场东北、西北等地区引才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5

★4.计划举办3场粤好服务·粤聚人才——港澳青年人才交流活动,包括2场港澳青年人才走进广东交流研学活动和1场赴香港或澳门政策宣讲及引才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6

★5.计划起草形成3份行业紧缺人才数据分析报告,并举办5期就业指导培训班。(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7

★8.配备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4人,驻场人员必须是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员工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驻场人员参加省外引才活动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8

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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