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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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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290001387000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4FG042634

项目名称: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2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2.项目属性:服务;

3.品目类别:C05020300社会工作服务;

4.最高限价:7,200,000.00元;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执行国家、省、市等就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简介

1.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快街道社工站建设、省关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部署要求,确保采购人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穗府办〔2023〕7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社工服务机构承接运营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对社工站专业社工服务力量予以补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项目接受市、区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2.街道基本情况

金花街位于荔湾区东北部,是广州市典型的老城区街道,辖内面积1.13平方公里,东至人民北路,西至荔湾路,南至中山七路、龙津中路,北至西华路,荔湾区主干道康王路贯穿其中。辖内有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广东省林业局、广州酒家集团有限公司、1906科技园、澳宝会、彩虹戏院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两所中学、一所小学和一所职业学院,分别是广州市第四中学(高中部)、南海中学(初中部)、广州市荔湾区芦荻西小学及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有四所幼儿园,分别是桃源幼儿园、文昌幼儿园、荔兴幼儿园、兴龙幼儿园;有两家养老机构,分别是金花街养老服务中心、金羊友爱养老院。

金花街设有12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是三甫、桃源、锦绣、和安、蟠虬、吉祥、隆庆、小梅、龙源、陈家祠、林苑及世纪社区。金花街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在1952年12月,金花街被评为全国爱国卫生运动模范单位,并获得有毛主席亲笔题字的光荣锦旗,并在2012年3月,为纪念广州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金花街建成了首条爱卫文化长廊。

金花街社工服务站设有两个服务阵地,分别位于金花直街89号和桃源街48号,同时依托金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金花街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颐康中心)、长者饭堂、康疗互助家园等场地,活动场地总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设有多功能活动室、小组工作室、个案工作室、康复治疗室、长者学堂、长者饭堂、图书馆等,场地消防设施齐备。同时,街道相关科室(部门)、社区配合密切,社区资源丰富,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广场、空地、街头巷尾等均可作为外展社区活动的据点。

金花街常住人口约5.4万人,户籍人口约4.9万人。截至2024年3月,本街道有60岁以上户籍老人19336人,低保对象268人,低边人员46人,特困人员79人,孤寡老人688人、独居老人466人,困境未成年人54人,其中孤儿1人、事无2人;在册残疾人1272人,其中重度残疾人770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205人。

(三)服务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采购预算

最低服务工时量

最高服务工时量

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人民币240万元/年;

总预算为人民币720万元/3年

一年工时:29560小时;

三年总工时:88680小时

一年工时:32516小时;

三年总工时:97548小时

注:1.本市每个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每年定额投入 240 万元,要求项目团队配备20名社工,按照《广州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服务价格(工时)标准设定指引》,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9560小时的110%,即32516小时;工时总量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工时29560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关于项目的服务时间和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另有新的文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标报价要求

因招标文件及投标客户端中的格式为自动生成格式,与实际报价需求不符。为保证投标报价清晰合理,各投标人的报价请按以下格式填写: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中的投标总价为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即7200000元,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进行服务工时填报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提交“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以各投标人所报一年服务工时进行价格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专业服务工时数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专业服务总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专业服务工时得分=(投标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量/评标基准工时量)×价格分值。本项目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9560小时的110%,即32516小时;工时总量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工时29560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所报工时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社工交流学习、专业提升等专业支持费用;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宣传、交通、误餐、组织志愿者等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办公耗材、水电等日常办公费用;发展储备费、风险费、中标服务费、相关税费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本项目服务工时及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因情况变化而调整。

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

项目编号:GZYL24FG042634

项目名称: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总价(元)

专业服务总工时(小时/年)

专业服务总工时(小时/3年)

备注

1

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

7,200,000.00

 

 

 

备注:

1.专业服务总工时必须固定唯一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本项目的专业服务总工时最低值为29560小时/年,88680小时/3年;最高值为32516小时/年,97548小时/3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采购投标总价为采购预算金额,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包1(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5%,在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即人民币132万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

2期:支付比例40%,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96万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3期:支付比例5%,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注:(1)评估认为可以整改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期拨付;整改仍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 (2)拨付流程:①第一期项目经费拨付: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拨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复印件、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服务计划、等额发票以及拨款申请表等)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人负责提交所在区财政局申请经费拨付。 ②第二(三期)项目经费拨付:年度中期(末期)评估后,中标人提供拨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复印件、中期(末期)评估报告复印件(盖机构公章)、等额发票以及拨款申请表等)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人负责提交所在区财政局申请经费拨付。 ③每期经费拨付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给所在区民政局。 (3)采购人有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的义务,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支付各期款项前提供拨款申请材料;中标人逾期提供材料的,付款期限顺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一)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验收。(二)由所在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本协议服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乙方必须予以充分配合。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四方共同实施。(三)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协议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一、项目经费要求,1.本项目经费为额定经费,总计720万元人民币,每年24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专业支持经费、专业服务和活动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总部管理费用等,含人员费用、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等,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2.社工服务站项目经费的使用应符合规定,如采购期间有新的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20%,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员费用包括:项目所配备社工的工资、奖金和“五险一金”。中标人应当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 (3)承办机构每年应按上述要求将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在按协议完成任务和相关指标后,如有盈余,盈余部分必须全部用于下一年度社工服务站业务拓展和加强,不得用于分红。服务周期结束后,仍有盈余,应全数移交区财政。 (4)社工服务站应设立银行基本账户,并实行专账专管。 (5)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保管制度,中标人退出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应及时上交服务档案(含个案、小组、社区服务、家访电访、服务对象建档、志愿者建档、服务需求调研等与服务相关的档案资料),并列明资料清单和签订协议书,转交下一任机构使用。(6)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应当由中标承接机构长期保留。

二、应标机构要求,1.应标机构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库,以及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应有承接社工服务站等社会工作项目经验。 2应标机构能遵从广州市关于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利用资金,为社区居民最大程度提供综合性社会服务。 3.应标机构能在遵守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街道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树立街道服务品牌。

三、人员要求,(一)本项目需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6年或以上社工服务经验或社工服务管理经验,且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或以上职业水平。 (二)投标人需配置1名会计人员、1名出纳人员,以上人员具有财会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本项目需配置各服务领域主管,服务主管具有3年或以上的社工服务经验,及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水平的。

四、其他要求,(一)本项目涉及跨年采购,各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如下: 2024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人民币240万元; 2025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人民币240万元; 2026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人民币240万元。 (二)如因国家或政府对本项目涉及社会工作领域作出重大政策变化或计划调整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的,双方应当解除本项目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三)中标人应确保按照要求,建立合规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 (四)对本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及奖惩,将依据荔湾区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应法律、法规进行。 (五)如有工作统筹安排或其他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 1.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经调查核实的,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单位,依法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全部责任:(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人资格的;(2)中标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5)有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2.中标人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单位,并依法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采购人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社会工作服务

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

3.00

2,400,000.00

7,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金花街道2024-2027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范围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管辖范围。

(二)服务对象

以居住在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为重点,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单身特困母亲、孤寡、空巢、独居、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辖区内的家庭、长者、青少年及儿童、志愿者等群体及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等提供专业服务。

(三)服务目标

1.项目总体规划目标:在党建引领下,立足“多元共治,共筑幸福和谐金花”的发展理念,在金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下,通过“外引”与“内培”的模式,培育和动员本土志愿服务力量,以公益慈善平台为载体,积极回应社区基础服务需求,整合社区资源,联动多元力量参与共建共治,为辖内居民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帮扶关爱、邻里支持、社区治理等精细化服务,积极推行“五社联动”,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能,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项目年度阶段性服务目标:

(1)第一阶段(第一年)服务目标: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与辖内党组织共建联动;以“五社联动”服务模式为抓手,积极链接各类资源,推动解决社区问题、扎实开展社区兜底群体和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建强建牢兜底服务保障网,结合街道、社区实际情况,建设“一社区一品牌”特色服务。

(2)第二阶段(第二年)服务目标:强化党建引领,深化“五社联动”服务机制,以公益慈善平台为载体,社区特色文化为引擎,社区志愿力量培育为驱动,搭建长效持续的社会支援网络,以兜底群体需求为基础,持续推进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多样化、精准化、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深化推进特色品牌项目,形成多元主体共治、全民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3)第三阶段(第三年)服务目标: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为核心,创新“五社联动”服务机制,持续撬动慈善公益力量,助力社区困境群体帮扶和社区治理问题解决,促进社区发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幸福和谐金花。

(四)服务内容

1.整体服务内容

加强与“双百工程”社工站直聘社工的服务协同与合作,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需求、服务计划、服务指标等,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宣传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和政府的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协助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驻扎社区,结合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服务,链接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合作交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民生服务工作。

2.具体服务要求

(1)项目应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合理、科学利用社工站和社工点的服务阵地,在采购人统筹指导下,强化与直聘社工服务合作与转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服务。在此基础上,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服务:

一是以社区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系统改善服务对象的生存发展困难和问题,增强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服务对象生存发展能力,配合支持采购人全面推进社区治理等有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覆盖;

二是以化解社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问题为导向,依托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广州“公益时间”志愿服务站点等,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慈善基金、社区志愿者等,运用“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策略,鼓励、动员、培育及指导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整合链接社区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指导社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和组织规范发展,围绕社区重要议题或社区突出问题策划开展服务项目,全面激发社区共建共治活力,积极打造特色品牌服务。

三是配合采购人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服务,发挥“红棉守护热线”作用,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协助处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面临的紧急困难。

四是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工作,发挥社工专业优势和作用,参与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等公共卫生服务,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及时加强对困难、困境、特殊人群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管理等工作。

(2)重点人群服务与一般性人群服务

重点人群服务:面向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兜底民生保障服务是优先重点服务,精准识别不同兜底服务对象的需求和问题,按照分层分类服务的原则,提供系统性、持续性服务和社会支持,实现对兜底服务对象的服务全覆盖;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救助转介等服务;在做好民生兜底保障服务的基础上,依据在地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与采购人协商,合理选择非兜底性困境群体(如包括非兜底的困境妇女儿童、困境残障人士、老养残家庭等)开展相关服务。

一般性人群服务:

——非兜底性困境群体服务:围绕非兜底性的妇女儿童、残障精康人士、自闭症患者、脑退化症长者、老养残家庭等困境群体的服务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健康、认知矫治、行为矫治、社会参与、人际互助等社工服务,以有效帮助相关服务对象缓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般性青少年服务:围绕一般性青少年健康成长多样化需求,整合利用社区、家庭、学校和社会资源,为有需要的青少年(特别是边缘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搭建成长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和平台,适时提供包括个案跟进、行为矫正、人际拓展、能力提升、兴趣发展等多元化服务。

——一般性长者服务:以社区一般性长者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依托和整合社区、家庭、单位等社会资源,从心理关怀、生活照顾、文体康乐、人际互助、兴趣发展、社会参与等多个层面,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预防性、支援性、治疗性等多样化服务,积极宣传为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有关政策,提高金花街养老服务知晓度和覆盖率,提升居家养老长者生活品质。

——一般性家庭服务(含妇女儿童服务):围绕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家庭互动、家庭功能、家庭结构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挖掘家庭成员的共同参与能力和优势,培育守望相助的家庭和邻里氛围,为社区内的家庭(特别是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来穗人员家庭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提供包括个案咨询、资源链接、定期探访等专业服务。

——社区发展服务:围绕社区发展和公共服务问题及需求,整合社区内外资源,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着力社区倡导、社区教育、社区研究等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方角色,协助在地政府部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其他服务:一是社区慈善服务:结合金花街在地特点,激发社区慈善力量参与,发挥地域组织优势、资源优势、整合优势,以“慈善+”赋能公益服务,助力社区困境群体帮扶和社区治理难题解决,创新服务形式。二是特色文化服务:结合金花街辖内特色资源及特色文化,透过文化宣传、文化传承等策略,提升社区居民对街区文化的认同感,推动文化赋能,弘扬金花特色文化,打造文化品牌。三是服务期内安排服务人员下沉到金花街下属12个社区(要求每个社区至少安排1名服务人员),接受所在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在完成社工站安排工作任务同时完成社区居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安排1名服务人员协助残疾人工作。

(五)专业方法运用及要求

专业方法。项目服务团队应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服务等专业服务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单位提供适切服务,回应服务对象需求。

(1)个案工作:指社工遵循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以个别化的方式为遭遇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行为认知矫正、资源链接等服务,以帮助个人或家庭消减压力、缓解困难、挖掘生命潜能,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个案服务包括咨询个案和专业个案。咨询个案是指可在短时间内通过提供1-2次的政策、就业、法律等简短的咨询性服务,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个案服务;专业个案是指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较复杂,无法仅靠简短的咨询服务解决,需要通过提供较长时间的跟踪服务来帮助其解决所面临的心理、认知、行为和人际关系等层面的障碍问题或困境,一般至少需要5次以上的社工专业服务。

(2)小组工作:指以团体或小群体为服务对象,并通过运用小组或团体的资源、支持等为其成员提供长期持续的支持性、照护性、发展性或预防性等服务的方法。其目的是为成员培育和建设一个团体或小组形式的社会支持网络或平台,使成员个人能借助小组集体支持和资源,提升自身应对困难的能力,改善其社会无助处境。小组服务通过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和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发挥小组的社会正向功能,促进成员的进步与健康发展。小组服务应按照阶段性发展状况安排服务活动次数,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次参与小组活动的人数至少为3人及以上。

(3)社区工作:指以促进整个社区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社工机构依靠社区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区进步和发展的宏观层面的社会服务。其主要是强化社区正向功能,提升社区参与,优化社区关系,预防和缓解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工作的内容包括社区公共问题介入、社区营造、社区文化保育、社区公益慈善、社区志愿服务、社区组织和社区领袖培育等。

(六)服务人员

根据《办法》要求,原则上按每年12万元/名的标准配备全职社工 20 名,机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保洁、安保等人员不得计入项目人员。项目采购服务周期内应当逐年提高持证社工比例,第一年持证社工比例应当不低于1/2,第三年持证社工比例应当不低于2/3。

(七)具体指标及要求

1.项目总体服务质量要求

(1)项目应通过电访、探访、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方式,对辖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实现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入户率、建档率应达到100%;

(2)项目能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打造服务品牌,有效回应兜底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合理化需求,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

(3)项目在兜底民生服务、社区治理、应急救灾等方面发挥的服务作用突出,各项服务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较高,相关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

(4)项目能在官方媒体进行宣传发布,每年在国家、省、市平台发布宣传文章不少于十篇(其中国家级、省级分别至少1篇)。

2.专业服务指标要求

每年应至少完成上门探访服务对象900人次,电话探访服务对象4000人次;至少开展100个专业个案服务,服务不低于500人次;提供小组服务至少35个,服务不低于315人次;组织社区活动至少50场次,服务不低于2500人次;新注册登记志愿者不少于100名,至少培育2个社区社会组织、2支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至少30场次;协助街道介入和解决的社区公共问题至少2个(合同服务期不足一年的,可按比例调整服务指标)。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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