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说明: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
广东省航空应急项目(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
1.2采购人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1.3合同甲方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1.4项目总体目标
建设应急管理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实现应急灾前早预防早准备、灾中现场早到达早处置、灾后评估早闭环早改进,提升应急救援无人机统一、高效、安全的保障服务能力,助力完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体系。
2.项目建设地点
广东省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项目背景
中央领导在2019年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
近年来,我国多地遭遇暴雨、洪涝、台风、林火等灾害,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损失较大,地方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较重,同时,各类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在2023年8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加快恢复重建”“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同年10月份做出了增发万亿国债的决定,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项目建设,是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安排。
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十四五”应急管理装备发展规划》《“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以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智慧应急”规划(2023-2025年)》等有关要求,针对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中暴露出来的应急指挥通信等关键领域短板弱项,开展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各类型无人机的管理,强化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应用,加快提升航空应急能力。
4.项目现状
为加强对无人机管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建设无人机应急管理平台,对无人机图片、视频、全景图、全景视频、三维图等进行管理,实现图片、视频的实时调看,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为应急指挥提供可视化数据支撑。为保障无人机的运行,配备了卫星综合网管平台,打通广东省政务网和多体制卫星通信系统之间的数据通道,将Ka、Ku等卫星体制下的小站资源、转发器资源、卫星资源等统一接入,实现多频、多星、多网的卫星网络的统一接入和管理。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995万元,总限价为995万元。
供应商需要根据本次采购的报价清单,详细功能模块要求进行分项报价。
供应商报价为综合报价(含税率、部署、安装、联调测试、质保、运维运营、专家费等)。供应商报价需包括所有建设部分所需授权许可价格,除特别说明外,采购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开发服务均包含相关运维、运营费用。
★供应商须承诺,如若中标,须按以下清单(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报价清单)及对应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并实施交付。(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详细报价清单如下表:
序号 |
功能模块 |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无人机资源管理 |
|
|
|
1.1 |
无人机基础资源管理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1.2 |
无人机适航运维管理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1.3 |
无人机演练试飞管理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2 |
应急与指挥调度 |
|
|
|
2.1 |
无人机应急调度管理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2.2 |
无人机组合式应用编组与仿真推演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2.3 |
无人机任务管理指挥支援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3 |
状态与数据管理 |
|
|
|
3.1 |
无人机状态管理可视化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3.2 |
无人机视频管理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3.3 |
无人机载荷数据管理 |
详见四、建设内容“2.功能要求” |
项 |
1 |
4 |
运营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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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无人机地面站对接服务 |
详见四、建设内容“3.运营要求” |
项 |
1 |
4.2 |
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运行保障服务 |
详见四、建设内容“3.运营要求” |
项 |
1 |
4.3 |
应急管理部门系统对接服务 |
详见四、建设内容“3.运营要求” |
项 |
1 |
注:本项目需要包含至少3年的运维服务,预算不单列。
三、项目期限
★供应商必应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开发,初步验收后进行试运行,并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和运维运营期。(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四、建设内容
建设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包括无人机资源统一管理、应急与指挥调度、状态与数据管理等模块,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应急救援无人机资源,提升无人机统一、高效、安全的保障服务能力。
1.总体要求
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部署到应急云,提供全国免费使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管理本地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大型无人直升机、中型复合翼无人机等新建的应急救援无人机资源,以及已建的小型无人机、有人直升机等,应急管理部管理全国应急无人机资源,部省协同提升无人机统一、高效、安全的保障服务能力。
1.应急管理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有权在全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部署使用,无部署数量、用户数量限制。
2.最小用户数不低10000,并发量不低于3000,纳管的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大型直升机、中型复合翼无人机、小型无人机等型号不低于3000种。
3.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平台运行环境应能通过安全可靠测评,包括服务器、中间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选型应充分考虑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可维护性等原则,选择成熟、稳定和先进的架构及软件,保证本项目平台正常可靠运行。
4.整体平台建设和运作严格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省部委、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国家密码局认定的密码算法,支持国密加密算法。平台建设应整体考虑网络、系统、应用、数据等多层面的安全设计,根据不同角色实施不同的安全策略,做好权限管理。确保平台持续稳定运行,防止信息的损坏、泄露或被非法修改,具备应对各种事故的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数据安全性和服务连续性。
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需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各项建设内容的具体技术路线。
2.功能要求
序号 |
功能模块 |
需求描述 |
|
1 |
无人机资源管理 |
无人机基础资源管理 |
1.提供无人机基础资源管理,包括无人机基础信息管理、载荷基础信息管理、无人机任务编组管理、无人机可部署位置管理等; 2.提供无人机队伍管理,包括队伍基础信息管理、队伍排班管理、队伍培训与资质管理; 3.提供基础信息管理,包括空域对接管理、电子围栏管理、气象数据管理、气象条件与任务类型匹配管理、航行情报管理、费用效能管理、用户工作台和用户权限管理等; 4.支持无人机基础信息的录入和维护,自定义对无人机的责任人员名单,维护人员相关职责、资质、所属部门、联系方式、状态等信息; 5.支持自动获取无人机定位信息,为调度无人机提供数据支持;支持无人机携带载荷的基础信息的分类录入与维护,以及对无人机携带载荷基础信息和状态的查询; 6.支持上述信息的批量导入等。 |
2 |
无人机资源管理 |
无人机适航运维管理 |
1.提供预防维护计划管理、巡检工单管理、维修工单信息、工单报告、备件管理、能源管理等功能; 2.针对出现故障的无人机可下达维修工单,记录故障信息、故障原因、维修工作步骤、内容和使用备件情况; 3.支持管理人员维护本单位无人机备件信息和库存情况; 4.提供无人机持续适航符合性管理;提供无人机适航资料的数字化存储和管理,包括无人机型号、证书信息、维修历史等,确保适航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5.根据无人机型号、飞行时间、维修历史等,提供无人机适航状态监测。 |
3 |
无人机资源管理 |
无人机演练试飞管理 |
1.支持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应急事件无人机应用的应急演练计划、无人机试飞任务计划,对维修保养后的无人机排定试飞任务计划等; 2.提供急演练管理,包括应急演练计划、应急演练预案管理(应急演练预案、预案任务、预案任务无人机配备、预案任务载荷配置、预案应急响应人员)、应急演练执行情况监控看板(应急演练任务状态、演练任务地图、演练模拟气象数据、演练任务无人机航线、演练任务无人机实时飞行动态、演练任务无人机载荷侦测数据、演练任务无人机实时流媒体)、应急演练结果报告管理(应急演练结果报告、应急演练评估)等; 3.提供试飞管理,包括试飞计划管理(试飞计划、试飞计划航线)、试飞任务管理(无人机试飞任务、无人机试飞航线、试飞载荷配置)、试飞任务跟踪看板(试飞任务、试飞任务地图、试飞任务实时飞行轨迹与参数、试飞无人机载荷侦测数据、试飞无人机实时多媒体流数据)。 |
4 |
应急与指挥调度 |
无人机应急调度管理 |
1.支持对管辖范围内各类型无人机的指挥调度,将分散靠前布置的应急救援无人机资源进行快速调度集结; 2.提供无人机应急调度管理,包括应急事件处置管理(应急事件、无人机调度任务、任务无人机配置、任务无人机载荷配置、无人机飞行任务、支援任务、应急事件响应人员)、调度任务申请管理、调度任务管理、紧急调度任务下达管理、调度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管理; 3.提供无人机应急事件管理,包括应急事件定义(应急事件定义、无人机组合需求、无人机载荷配置需求)、应急事件触发调度任务配置信息、应急响应方案模拟演练管理(演练模拟事件、无人机组合配置图层、无人机载荷配置图层、无人机调度任务图层、无人机任务规划图层、响应人员配置、演练地图、气象图层、路径规划图层、无人机飞行实况数据图层)、应急事件响应方案评估管理和应急事件响应人员信息等; 4.提供任务需求与无人机资源匹配运筹算法引擎,基于任务需求和周边无人机资源信息,建立应急任务与无人机资源的匹配模型,考虑任务类型、资源能力、时空距离等因素,为任务分配提供依据; 5.多个维度进行资源匹配,如无人机型号、携带载荷、飞行时间等,以提高匹配的准确性和效能。 |
5 |
应急与指挥调度 |
无人机组合式应用编组与仿真推演 |
1.提供无人机组合应用预案管理,包括无人机组合应用预案信息、无人机组合配置、无人机载荷配置、典型任务、空域网格、路径规划; 2.提供应急任务无人机组合式应用战术方案管理,包括无人机组合式应用战术方案、无人机组合配置、无人机载荷配置、无人机任务、空域网格、路径规划等; 3.提供无人机组合式应用仿真推演管理,包括无人机组合式应用仿真推演、仿真推演地理地图、无人机组合配置图层、无人机载荷配置图层、气象图层、空域网格图层、无人机任务规划图层、路径规划图层、仿真模拟数据图层;提供任务仿真推演,包括任务仿真推演、任务仿真推演地理地图、无人机组合配置图层、无人机载荷配置、气象图层、空域网格图层、无人机任务规划图层、路径规划图层、仿真模拟数据图层; 4.提供组合式应用效能算法引擎,主要是无人机任务优先级分析,根据应急场景和任务紧急程度,算法分析不同任务的优先级,以确保高优先级任务优先得到执行; 5.考虑多机协同执行任务的情况,支持任务分配的协同规划,提高应急救援效能,利用算法智能分析无人机的技术能力、携带载荷等信息,合理分配任务。 |
6 |
应急与指挥调度 |
无人机任务管理指挥支援 |
1.具备飞行任务规划、任务管理和任务跟踪等,支持无人机智能化使用管理; 2.提供无人机应急任务管理,包括空域情况管理(空域边界信息、基础底图信息、定点空域图层、航路航线图层、支援点图层)、任务空域申请管理、任务空域网格信息、空域冲突检测预警管理、任务规划与分配信息、任务工单管理、个人任务管理、任务状态监控、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管理等; 3.提供无人机应急任务支援管理,包括应急现场维修管理、应急现场备件管理、无人机任务管理指挥支援,提供应急现场能源管理、应急现场保障计划管理、应急现场支援人员调配管理;提供无人机应急任务指挥辅助管理,包括实时任务监控管理、无人机任务异常监控管理(实时任务监控信息、实时任务底图信息、实时无人机飞行航迹图层、无人机组合配置图层、无人机载荷配置图层、气象图层、空域网格图层、无人机任务规划图层、路径规划图层、载荷侦测实时数据图层)、实时视频、音频链接指挥信息、紧急任务管理、应急任务可视化地图看板; 4.提供应急战场空域网格化算法引擎,主要是将应急战场空域划分为立体的三维网格,每个网格内定义所有必要的飞行条件和环境参数; 5.提供基于网格化空域建模的应急救援数字化空域动态分配管理方法,实现应急救援现场无人机预战术层面的安全间隔管理。 |
7 |
状态与数据管理 |
无人机状态管理可视化 |
1.提供应急任务可视化,包括应急任务现场区域地图底图信息、无人机应急任务状态图层信息、气象图层信息、空域网格图层信息、应急现场飞行点迹态势图层信息、应急现场飞行标牌图层信息、飞行综合告警状态图层信息、飞行冲突解脱建议图层信息、载荷状态图层信息、队伍状态图层信息、实时飞行数据图层信息、实时侦察数据图层信息; 2.提供救援现场可视化,包括救援现场可视化看板(救援区域数字化地图信息、应急现场可视化数据融合信息、现场空域无人机组合应用可视化分析信息、三维空域飞行态势信息、三维地理模型信息、三维飞行路径规划信息)、数字化空域无人机组合应用复盘诊断分析(无人机组合飞行路径图层信息、多机协同作业图层信息、任务执行效率分析图层信息问题信息); 3.提供无人机飞行轨迹冲突算法引擎,主要是基于当前应急救援场景的无人机组合式应用战术方案和应急战场空域网格化,特别是网格占用的冲突,利用先进的算法探测飞行路径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提前预警并给出冲突解脱建议,确保各型无人机之间的安全间隔。 |
8 |
状态与数据管理 |
无人机视频管理 |
1.提供视频设备接入下联网关的管理,提供添加多网关与网关信息维,对来自多下联网关的视频设备数据统一进行国标协议转换处理,提供多国标网关服务集群、资源负载均衡; 2.提供添加修改删除视频设备,对设备信息、实时状态进行维护和展示,视频设备区域化、层级目录化管理,提供对设备进行标签化定义,对视频设备访问调度权限进行申请、授权分配与审批; 3.获取视频设备视频流数据,在系统中进行播放和预览,将设备视频流转发到访问者客户端的转发服务;提供多台转发服务集群,及资源负载均衡;将设备视频流通过标准协议或指定协议的转码服务转码为提供客户端播放的视频流;提供多台转码服务集群,及资源负载均衡; 4.对接入视频设备视频流通道状态、视频接入状态进行筛查的诊断服务;提供自动诊断、手工诊断等多种诊断方式;提供多台诊断服务集群、资源负载均衡; 5.提供对视频资源的交互操作,视频资源按数据信息组织,以目录服务形式发布;其他业务软件通过接口,按统一数据访问机制访问各类子系统提供的视频资源,实现对跨子系统设备的统一控制操作; 6.提供对设备视频流媒体数据进行录像,并存储到指定的磁盘阵列中,提供选择要录像的设备和时间范围等,提供手工录像和自动录像等策略; 7.提供对视频录像数据进行防灾备份处理,提供获取视频录像视频流数据,在系统中进行播放和预览,并能进行时段调取; 8.提供数据库及数据治理功能,可支持对数据的按地域、时间等自动标识、分类、检索、调阅。 |
9 |
状态与数据管理 |
无人机载荷数据管理 |
1.对飞行、侦察等数据进行多维统计和分析处理,便于对无人机活动进行评估和管理决策,提供数据分析看板功能,包括无人机任务类型、飞行频次、覆盖区域图表分析、救援行动报告信息、资源利用情况分析数据信息、提供地图信息数据管理功能,包括底图管理、图层管理(空域网格图层、电子围栏图层、任务空域图层、路径规划图层、气象图层、标注信息、实时飞行动态图层、图层切换信息); 2.提供数据管理,包括载荷数据管理(无人机飞行任务信息、无人机载荷数据信息、无人机多媒体流数据信息)、飞行数据管理(无人机飞行任务信息、无人机飞行轨迹信息、无人机飞行操作信息、无人机飞行事件与异常信息)、飞行记录回放管理(飞行记录信息、无人机信息、飞行任务信息)、数据权限与共享管理;提供数据接口功能,包括无人机资源接口信息、无人机数据接口、航空状态数据接口、GIS地理信息数据接口、状态与数据管理内容接口、SDK接口管理; 3.提供移动端应用,通过计算机通信协议技术,对飞行计划、实时位置、速度、高度、飞行轨迹、侦察视频等信息的实时态势可视化展示,与应急指挥“一张图”等系统联通; 4.将飞行计划的相关属性与无人机飞行轨迹关联存储,通过查询飞行历史,查看飞行历史记录的计划详细信息; 5.支持基于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和持续改进,以提升全国应急救援无人机统一、高效、安全的保障服务能力,助力完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体系。 |
3.运维运营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需要提供不少于3年的质保服务和运维服务,以及不少于3年的运营服务(包括对接服务、运行保障服务等),服务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要求 |
1 |
★无人机地面站对接服务 |
提供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与无人机地面站主动对接服务,完成包括大型固定翼无人机、中型复合翼无人机、大型无人直升机、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等不少于12个不同类机型对接,实现无人机飞行数据和无人机载荷数据实时上传,应急任务的及时下达等。 提供统一标准接口,支持各省(区、市)应急管理部门管辖的无人机地面站等与本平台对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对接方案,列出可对接地面站型号清单。 |
2 |
★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运行保障服务 |
日常运行保障服务主要包括无人机资源管理运行保障服务、应急与指挥调度运行保障服务、状态与数据管理运行保障服务。同时,提供无人机三维建模载荷和建模成果对接服务、无人机载荷数据治理服务等。 重大活动运行保障服务主要确保平台在演练试飞、汛期等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能够安全顺畅使用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无人机资源统一管理、救援任务指挥调度、状态与数据管理等功能,支持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相关新增开发需求,提供开发服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运营保障服务方案。 |
3 |
★应急管理部门系统对接服务 |
提供与广东省智慧大应急、“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资源调度管理平台等不少于4个系统对接。提供与应急管理部应急救援一张图、数据治理等2个系统对接。 提供统一标准接口,支持各省(区、市)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系统与本平台对接。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系统对接方案。 |
4.现场演示要求
(1)演示人数:不超过2人(含授权委托代表1人),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项目经理进行演示,请演示人员携带身份证,与投标文件有关资料进行核对。
(2)演示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3)演示要求:
演示顺序按现场随机抽取,演示顺序抽取集中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9:30,集中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供应商按时集中后,统一抽取演示顺序,如未按规定抽取演示顺序的,将视为供应商放弃演示。供应商自备手提电脑(支持windows10 系统)、网络等其他相关演示设备,现场演示为“不见面”演示,供应商在演示室演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仅提供投影仪,提供HDMI视频接口。
(4)演示方式:系统演示或录屏演示或原型演示或DEMO演示或PPT演示。
(5)演示内容:①供应商演示的内容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内容无关;
②演示具体内容:
1)无人机资源管理展示,主要包括无人机基础资源管理、无人机适航运维管理、无人机演练试飞管理。
2)应急指挥调度展示,主要包括无人机应急调度管理、无人机组合式应用编组与仿真推演、无人机任务管理指挥支援。
3)状态与数据管理,主要包括无人机状态管理可视化、无人机视频管理、无人机载荷数据管理。
五、建设要求
1.技术要求
1.1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对施工、服务过程中的人员、设备、网络、数据等安全负责,应编制相关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与网络与信息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广东省以及所属行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需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做好数据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类数据的安全管理。根据采购人的信息管理要求,做好数据分级管理。对于涉密数据,不得进行私自存储及泄露。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要做好数据传输管理,不断提升防护级别,保证数据安全。(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1.2需遵循的标准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遵循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于有版本区别的规范及标准,如未注明均指发布的最新版本),在质保期内若有新的标准规范发布,供应商应确保满足有关要求。
1.《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2.《GB/T8567-200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3.《GB/T36964-2018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
4.《GB/T14394-2008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5.《GB/T20158-2006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配置管理》
6.《GB/T20918-200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风险管理》
7.《GB/T30998-2014信息技术软件安全保障规范》
8.《GB/T33138-2016存储备份系统等级和测试方法》
9.《GB/T28035-2011软件系统验收规范》
10.《GB/T22240-20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11.《GB/T25058-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12.《GB/T20271-2006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13.《YD/T4324-2023无人机管理(服务)平台安全防护要求》
2.管理要求
2.1服务人员要求
★2.1.1供应商应指派固定的团队提供专业服务,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5人,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人、核心技术工程师14人,其他项目人员30人,开展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及与部省及有关系统的对接,进行维护保障等。(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2.1.2项目经理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大型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能解决项目较大以上疑难技术问题,能协调各专业工程师之间的工作,具备过硬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主要负责确保全部工作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优质地完成,使客户满意;领导项目的计划、组织和控制工作,以实现项目目标。负责整个项目干系人之间关系的协调。
项目经理需具备2个以上同类型项目的管理经验,具有以下证书:
(1)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证书。
2.1.3核心技术工程师要求
核心技术工程师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信息化项目开发、管理、运维运营经验,具体包括:
系统集成工程师要求: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丰富系统集成经验。
软件设计工程师要求: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软件设计师证书,具有丰富软件设计开发经验。
软件评测技术工程师要求: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软件评测师证书,具有丰富软件评测经验。
网络工程师要求: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网络工程师证书,具有丰富网络设计维护经验。
信息安全工程师要求: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具有丰富信息安全管理经验。
2.1.4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10人的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运维运营等提供支持。(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家清单列表、专家介绍,以及在本项目中的定位与作用)
2.1.5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供应商必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2.1.6供应商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供应商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1.7如调整项目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交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2.2进度管理要求
供应商一旦中标必应提交正式工作方案,明确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人员安排和应急计划(方案)、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
采购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供应商必应接受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无条件提供过程工作成果。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应分别按周、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问题管理,特别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解决,并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3质量保证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供应商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
2.4经费保障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项目团队的日常费用,对应急物资、人员、设备维护、人员差旅等所需的资金,要列入年度预算,不得因经费影响任务的执行保障。
3.安装要求
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硬件及软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并在需要的时候配合设备使用单位完成整个平台的网络联调工作。若本项目涉及的平台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
2.平台需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部署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材料,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供应商自备运到现场,完工后搬走;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项目实际发生的材料、设备等费用,视为供应商已在报价包含。
4.自平台部署工作开始,供应商需允许采购单位指定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平台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4.集成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及应急管理部有关建设方案、任务书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集成联调,并与用户单位存量设备、系统,以及用户单位上下级部门的存量设备、系统,进行整合融合,实现整体联动和协同。在软硬件质保期内,供应商应配合与采购人完成相关的新增系统的对接、联调工作,上述集成要求所需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5.测试、测评要求
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部署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性能和功能测试。由供应商进行产品自身性能的测试、联网运行测试,整体性能和压力测试,与其它有关系统进行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方面的测试。
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前,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要满足商用密码应用有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关商用密码应用评估报告。采购人指定专项安全测评机构对平台进行专项安全测评。供应商应配合专项安全测评,全面评估安全状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采购人指定第三方等保测评机构对平台进行三级安全保护测评。供应商应配合等保测评,保证本项目建设内容满足等保测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在系统最终验收前,采购人指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机构对平台进行验收测评。供应商应配合验收测评,保证本项目建设内容满足验收测评要求。
6.验收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根据项目依据和参考标准,通过对项目的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进行评判、验收,相关软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中的要求达到提供服务的能力,采购人指定的监理机构配合采购人首先拟定相应验收方案,具体到每一个验收步骤,与采购人指定的监理机构、采购人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验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完成相关工作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验收依据包括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项目合同,以及建设过程中经合同双方同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的约定文件(如补充协议)等。验收需符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相关验收管理规定,以及应急管理部关于本次国债项目的验收相关要求。
项目验收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各阶段验收的具体内容和方式都有不同,各个验收阶段都应配合一定的评审、测试手段。项目按照投标文件、合同、深化设计文件等文件实施并进行试运行,经测试各项功能和性能正常后,先由采购人指定的监理机构会同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正常试运行一段时间后,由采购人指定的监理机构配合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
项目验收所产生的专家费等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深化设计文件、用户需求规格书等完成所有建设内容,软件功能按照逐项功能进行核验。项目的验收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实现以上文件中列举的平台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2.达到以上文件中列举的平台全部运营要求;
3. 达到以上文件中列举的全部人员、管理等要求;
4.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5.符合国家和各省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主要验收需按照以下安排实施:
平台开发: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开发。
初步验收: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由监理机构组织项目初步验收,评判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试运行: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进入不少于1个月的试运行期。
系统测评:在最终验收前完成专项安全测评、等保测评、验收测评。
最终验收:供应商向监理机构、采购人申请最终验收。经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人组织项目最终验收。
7.其它要求
7.1基本要求
1.深化设计要求
供应商需基于初步设计方案,在实施前开展深化设计,深化设计结果并经过采购人、采购人指定的监理机构核实确认后实施。
2.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建立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包括管理制度(驻场人员管理、值班制度、会议制度、各类应急指挥调度救援流程等)、各建设阶段设计流程、应急预案、审核程序等质量保障措施和方案,有具体的各建设阶段工作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
随着服务的进展,供应商应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动态调整项目团队人员,以确保项目人员数量和工作质量能够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3.项目审计要求
供应商应配合审计部门对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交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
4.项目绩效要求
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项目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对项目运行效率、信息安全、应用效果等方面进行后评价,满足绩效评价上报等要求。
5.廉洁自律要求
供应商实施人员在过程中,应本着“严格设计、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处事准则,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1)供应商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
(2)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廉政协议书,供应商须与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签订廉政协议书。
(3)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深化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在建设过程中,严格坚持质量标准,不偷工减料。
(4)严禁向采购人单位人员、设计人员、监理人员行贿,不准向采购人单位人员、设计人员、监理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5)不请采购人单位人员、设计人员、监理人员到各种娱乐场所吃喝玩乐,不以邀请采购人单位人员、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旅游或以外出考察等名义变相为其报销费用。
6.人员进场撤场要求
实施人员进场前,需要做好人员分类、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培训、项目内容培训、保密培训、文档资料管理培训等。实施人员按要求办理出入相关证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项目撤场时按采购人要求办理退场手续,将相关资料进行移交。
7.2项目实施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合理,针对本项目特点有针对性措施,实施方法切实可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实施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恰当;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
7.3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含人员安排、服务方案、保障措施等。
提供至少3年升级及维护服务,服务期内,供应商对所有软件系统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作、服务咨询、定期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等。
在项目维护(质保)期内,供应商需保障系统及硬件运行的稳定性,运维人员应及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国范围内)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驻场服务人员要求熟悉本项目所涉及到相关工具软件的操作,为采购人提供本地化运维服务,如达不到运维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更换驻场人员并要求增加驻场人员数量。驻场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供应商提供7×24的故障处理服务。报障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若故障无法排除为非供应商的原因,供应商需参与故障分析、故障处理,直至故障修复。特殊保障要求:采购人如有重大事件或重要会议等特殊保障要求时,供应商应能按照要求提供服务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由于设计、安装、材料或工艺等原因导致出现的故障,均由供应商赔偿和出资修复。
供应商应提供平台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新增功能的开发,所需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无偿配合采购人密评、密改等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并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供应商应按照应急管理部及甲方的要求,在全国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平台的部署、运维运营,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7.4培训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和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应安排在整个项目计划的合适时间段内,或根据采购人在建设期、运维期的要求进行安排。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定期举办全国性培训,直至相关人员能完全熟练操作,培训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供应商为全国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的使用、管理及维护等各方面的培训,并做好应急技术推广应用演练、培训、宣传、推广各项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记录,培训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7.5保密要求
1.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等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本项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采购人未公开的政府信息、通信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如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他信息及文档等,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项目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
(2)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为供应商及供应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3)在对采购人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合同、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4)为采购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
(5)其他采购人未对外公开的信息。
3.供应商在从事项目时,不得擅自监听、拍摄、录制、记录、复制、摘抄、传播、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
4.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供应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等。
5.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供应商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6.供应商应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和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保密条款的规定。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应取得采购人的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7.供应商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范第三方获取保密信息。
8.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9.保密条款不因本项目合同无效或解除或终止而无效或终止,保密期限至采购人对外正式公开有关保密信息时为止。
10.供应商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采购人因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如果因供应商恶意泄露信息资料,给采购人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赔偿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采购人因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外,采购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应商责任。直接经济损失难以认定的,供应商应付违约金不应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0%。
7.6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采购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对于购买第三方软件产品,供应商可以只交付版本授权,不要求交付产品源代码。
4.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5.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7监理要求
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监理机构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
1.付款要求
本项目合同总价乃是固定总价,合同价款内包含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一切人工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险费、利润、管理费、税金。除双方另有约定,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
合同款由采购人分期支付给供应商,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
初步验收款:项目建设完成且能通过采购人指定的监理机构会同采购人组织项目初验,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总额的10%作为进度款。
最终验收款: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金额的50%。
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如涉及变更,项目最终支付金额以变更后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2.付款方式要求
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前,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应收款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和书面申请付款函,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由于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及时、不真实而影响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的,供应商负全责。如果采购人对发票有争议,5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争议原因及金额并提交相应证据,未在对应时间内提出争议默认采购人接收发票。
采购人将本合同相关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供应商。
采购包1(广东省航空应急项目(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开发,初步验收后进行试运行,并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和运维运营期。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内(省应急管理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详见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2期:支付比例10%,详见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3期:支付比例50%,详见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采购需求书中的“验收要求”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广东省航空应急项目(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 |
项 |
1.00 |
9,950,000.00 |
9,95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东省航空应急项目(无人机统一管理与服务平台)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 |
2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
3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